许章润:公民模式的后民族主义国家政治命题

2015-08-14 作者: 许章润 原文 #天则观点 的其它文章

因为论文没有印发,所以我就稍微讲详细一点,但是在半个小时之内。

大概是这么一个意思。我们都说近代中国这 100 多年是一个大转型,这样一个大转型如果从 1840 年算到现在是 175 年,如果从 1860 年代的洋务运动算到现在是 155 年。不管怎么算,这 100 多年的大转型所要达成的一个愿景、一个理想、一个我们能够在分享的意义上可能会给人可以达成共识的理想的结果,就是我们要建设一个现代中国。既然说是现代中国,当然就有别于我们所说的老中国,有别于过去的帝制中国。所以,如何从帝制朝代国家转变为现代国家,现代国家意味着什么?我相信这是一个已经探索并且用实践来回答,而且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我的一个基本感觉,包括中国在内所有的从欧洲到北美到东亚,所有的这些国家,在最近两三百年里边都是这样一个往现代国家进发的历史进程。现代国家的组成涉及到多种理念资源,多种制度资源和多种实践径路的选择。这期间一定构成诸多的紧张关系,比方说我们以中国这 100 多年为例,以中国 36 年来的改革开放为例,则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的这种纠结。刚才萧功秦教授作讲的历史主义与普遍主义径路这样理论方案的纠结,包括国共两党都是一种现在的革命党,所选择的径路不同,乃至于最后以枪杆子、刀把子拼胜负,都反应了其紧张关系,文化保守主义也好,政治激进主义也好,都牵涉了这个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现代国家的建构能够容含这种紧张关系,同时在政治框架里面,换言之在现代国家制度的框架地面能够调和之,从而使得现代中国终于能够咕咕坠地,我想这是一个理想的方案。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来讲,我觉得能够在今天的中国讲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民族主义和世界主义、普世文明和特殊历史主义的径路、共和主义的径路、社群主义的径路和基于乡愁与文化愿景的儒家宪政,诸如此类,所有这些因素能够力争找到一种妥协的办法,调和的办法,能够共同服务于建设现代中国这样一个我们能够接受的共同的愿景的话。我觉得是一件好事,共同致力于服务的就是 13 万万人在中国,在现代中国这样一个法律共同体和公民政治共同体的框架内和平共处,我想搞来搞去不外乎还是全体人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这件事情为此为大。

因此,基于这样一个总体目标和问题意识,我挑选了当今中国我认为对国家建构,对建设现代中国依然需要面对还没有解决从而还需要努力的六种最为紧张的关系,一一加一揭示。这种揭示我把它归结为一种关于国家政治、国家建构的命题,因此叫国家政治命题。由于这样一种建构,这样一种解析是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换言之传统的、古典的、原教旨的民族主义的负面因素已然显露出来,而启蒙式的自由主义也有它的弊端,尤其最近几年直接范围的民主浪潮反映的民主本身有可能在国家建构失败的国度里面发生的时候带来的负面影响和警惕,我觉得对于自由主义的概念也要加以分析。还有我们过去常常说要在政治上警惕专制,但是是不是需要同样警惕华尔街式的资本专制,也同样提出来。因此这种情况下妥协是这个文章的最重要的特征。这些政治主题是在后民族主义、后国家主义意义上,怎么样实现全体公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来作为最终目的提出来的。所以说是一种公民模式的后民族主义的国家政治命题。

我下面把六个命题给各位做一个陈述:

第一个命题,我觉得牵涉到的是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国家,必须要有自己的历史文化认同,同样需要有自己的国家利益本位。但是与此同时,中国生活在现在,这是一个世界中的中国,因此全球格局和对于基于现代性的普世文明的接纳,包括政治上的普世的价值的接纳,这是当今中国无法回避的问题。这里面所牵涉的这种紧张关系,如果再一个比较宏观的大的历史视野来观察的话,如今天上午孙大午先生所提及的核心价值观所讲述的,实际上是近代中国关于如何建设新中国,其实有一个前后相续的两个版本。第一个版本就是清末一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断的版本,那就是要建设一个富强的、独立的、具有主权的现代中国。因此,这是一个以权势国家,以国家理性等等为导向的中国。但是与此同时,国家在这个基础之上还需要有一个现代新的政治内涵,那就是如果说国家建构换言之中国已经成了一个独立国家之后,如果没有民主法治作为政治肉身的话,在这个国家的人们生活于恐惧之中,生活在解决了民生之后没有民权、没有尊严、也没有和平共处的可能性。因此民族国家以历史文化来定位这种文明立国和政治国家以民主法治来定位这样以自由立国形成的二元轨道,其实在中国 100 多年来一直并行。

上午盛洪教授讲到世世代代,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意向,不仅是此时此刻的我们,而且包括我们的祖先,也包括我们未来的后代,这样一个历史长河中的意向,揭示了历史文化主权及其主体的独立性。因此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当下中国基本解决民族国家以文化立国,基本解决,不是完全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何实现民主国家这个目标,以政治立国,以自由立国,而且是以具体个人的宪法规定的每个人的自我主张,在一切公共事务上运用理性的这样一种康德式、密尔式自由,结束这场大转型,这一点大中华地区只有台湾初步实现,中国仍然处在后集权时代的七人寡头统治的威权主义时代。我记得萧功秦教授对此有过分析,大致的意思是后集权主义时代的权能主义的国家,很长的一个用语,大概意思是这个意思。这是第一个紧张,我想如何促使这个转型,这是一大矛盾,也是需要面对的国家政治命题。

第二个,我觉得当今中国也是百年来中国所遇到的问题,就是民族理想与公民理想的紧张。因为中国如上所述要形成一个民族国家,独立主权,这是民族理想,所谓富强、繁荣,这是民族理想。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不仅是国民有民族理想,而且我们是公民,我们拥有公民理想,公民理想讲的是平等、自由、博爱、宽容,讲的是普世之爱和永久和平,这样中国作为世界一部分之普世理念,中国之以国族本位立国和中国这一国族不得不置身于全球体系与世界内政这样一个宏观视野中的紧张,则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必须拥有自己的国家理性和我们 13 万万人之为政治共同体的公民必须养育公民理性,这期间的紧张。同样构成了 100 多年来也是当下此刻我们中国要建设的现代国家所不可回避的矛盾。因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基本上作为二维处理,就是分书人民分享的生民、族民、市民、国民民这几种身份不同维度,解决其间紧张关系。

由此深入到第三个问题,也是当下中国国家建构和政治民主里面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现代国家按照官方讲法是由 56 个民族构成,因此近代以来一直存在着高度的民族关系紧张,族群关系紧张问题。今天已然是西北边陲无一日之安宁。前几天我和纪霖教授在杭州师范大学一起做一个讲座,有一个学生给我们提问,说你们这些想法都不行,要是当年没有王震将军率领十万大军进驻新疆,能有新疆的今天吗?我的回答是正因为王震将军当年十万大军进驻新疆,才有新疆无一日之安宁,实际上新疆天天都在死人,这不是秘密。因此,怎么处理这个族群关系,这个事情不是民族主义思路所能解决的,也不是共和主义思路所能解决的,我觉得需要把它化解成若干不同的具体问题来具体应对。比如说如果基于公民理性和民族自决理论,则通过民族自决公投来决定,行不行?我觉得这个实在是一个悖论,要是从民族自决理论看当然可以,但是问题在于现在的中共执政者以及任何一位哪怕是民主政体的执政者能不能允许公民自决我觉得都很怀疑。因此实际上中国从 90 年代以后一个悄悄的做法,心照不宣的做法是顺应后民族主义时代的需求,将公民的集体自决化约集体自决。实际上中国和塔吉克斯坦都有协约,如果你不愿意住在中国,可以移居它乡,也可以回来,这样局部缓和了这个矛盾。另外当今中国其实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是真实的,无论是就业、就学还是各方面,对于少数民族是实行一种绥靖主义,也是赎买政策,但并没有起到应有效果。这里面除了文化自觉、文化尊严,保持本民族的族性的文化忧患意识之外,我们没有分享政治平台是一大问题,因此政治参与和文化特性的保留缺一不可。过去做法是把少数民族成员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以阶级意识来排挤民族意识,也起到一段时间的效果。但是现在这个效果的红利已经消失殆尽。所以如何在立宪民主这个框架下,以分享政治或者在较大程度上真实的自治为制度框架来缓和,还有待操作。当然,对于真实的民族族性和文化的尊重,也是其中应有之意。

第四个命题,牵涉到关于普遍的正义和特定文明的历史时空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今天的历史观基本上是基督教一元突进的进步的历史观,反映了中国在 19 世纪中期所谓进入世界历史以来被迫受制于基督教西方文明这样一个事实。但是另一方面,基督教西方文明之所以能够有今天的地位和力量,正在于他们在这个时段引领了人类文明的某些主导性理念、主导性价值、主导性力量,纯粹的抗拒也没有必要。另一方面,中国这样一个民族国家的建立,我有一个深切的感受,最近十多年来这个情况越来越明显,那就是老中国变成一个新中国成为一个现代中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亚非其他民族或者欧洲其他民族的一个民族国家的建立,中国从老中国经过 1911 的华丽转身成为一个共和国,成为一个民族国家,其实是一个文明复兴。这样的文明复兴因为有 13 万万的体量,因为有过往的世世代代,所以他一定会带来对于现在的基督教西方文明主导的世界格局的冲击,这个势头会越来越明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普遍正义和中国人所理解的世界观念,如何将基督教文明建构的普遍历史观和中国人的历史观加以协调,我想是避免政治上的冲突,减少军事上的危险的可能性的一项基本的文化作业,而这一条在中国据我观察还真是刚刚起步。这是一个紧张矛盾。

第五,牵涉到这个问题就是现实政治层面,现在主导性的世界体系是以跨大西洋两岸的英美文明,安德鲁撒克逊文明为主导,这样在 17 世纪晚期发展起来的地中海文明基础上,而以 19 世纪 1815 年英国率领的反法同盟战胜拿破仑之后,从此确定英帝国的世界霸主之后形成的跨大西洋联盟,换言之是以五个英语国家及其边陲地区,包括日本、印度在内所形成的这样一个当今世界体系。这样一个全球力量架构其实也是一个一元性的、主宰性的架构。因此,如何使得一种多元的人间秩序,使得一种文明的多元景观能够在尊敬、尊重、承认现代性的基本价值的前提下遍地开花,相信并不是一件坏事,相反它可能探讨的这样一个后现代时代人类究竟还有没有其他发展路径的可能性。

因此,面对一个可能的世界,探索可能的世界,追求另一种活法的努力本身就是在彰显一种历史主义的独特径路,从而就是以这种自家的历史主义的独特径路在为普遍主义的洪流注入涓涓溪流。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来讲,上述六种关系,既是理念之争、价值之争,也是路线之争同时也是当下现实的矛盾,因此本人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找出一些初步解决方案,行不行?这需要讨论,需要历史检验。我这篇文章将于下个月发表于中国法律评论,到时候可以把这个文本拿来请大家再指正,再批评。

[ 许章润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本文为作者 2015 5 30-31 日在「中国法学政治学跨学科理论创新研讨会」的主题报告演讲实录(天则经济研究所、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大午企业文化研究会联合主办),未经本人修订,转载或引用请注明 ]

2015-6-28

中评网首发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二维码分享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