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推动集体行动,大团队更好,还是小团队更好?
要想推动集体行动,大团队更好,还是小团队更好?
对于集体行动而言,团队的规模是大了更好还是小了更好?对此,许多研究都无法取得一致结论。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研究人员发现,团队规模既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而是居中才恰恰好。
集体行动的规模难题
团队的规模大小,是影响集体行动的关键因素。搭便车理论认为,“小即是美”。当团队只有少数几个人时,搭便车很容易被发现,成员之间相互监督也较为容易。当团队规模增大时,搭便车就很难杜绝,并导致合作难题。以人民公社时期为例,人人吃“大锅饭”,“磨洋工”成为常态,最终导致这项社会实验的破产。
但是,合作团队是不是规模越小越好?与搭便车理论相反,执行理论“以大为美”,认为团队规模越大越好。团队越大,可调配的资源越丰富,有能力监督和惩罚搭便车,并提高团队执行力。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例,虽然它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但独门独户的抗风险能力差,不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
研究人员提出第三种假说,认为团队规模既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而是居中才恰恰好。换句话说,团队规模与集体行动呈现倒U型的曲线关系。
农户投入与林木看护
研究者使用了公地资源管理作为具体的研究案例。诸如森林、草场等公共资源,是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但是,这些产权界定不明晰的共有资源,往往被肆意毁坏而得不到有效保护,并造成所谓“公地悲剧”。
2001年启动的中国天然林保护工程,旨在通过禁止砍伐、退耕还林和生态补偿等措施达到护林目的。卧龙自然保护区是该项目的重点区域,因为这里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
为了保护林木,保护区管理局将农户组成合作组,以合作组管辖的林区为单位进行管理。合作组的规模介于1户到16户之间,成员都是由管理局指派的,农户无法自由选择。管理局定期巡查林区,采取“连坐”制,一旦发现盗伐林木现象,就对该林区的所有农户进行惩罚。举报毁坏林木的农户,将获得奖励并免于处罚。
研究人员对农户开展抽样调查,以每年农户投入林木看护的总劳力来衡量集体行动。同时,以2001到2007年林木覆盖率的变化情况,来衡量各个林区的林木资源管理状况。
研究发现,合作组的规模与集体行动呈现确实呈现倒U型的曲线关系——刚开始时,随着规模增加,劳力投入和护林面积都显著提升;但随着合作组规模的进一步增加,二者都呈下降趋势。当合作组的农户总数介于8到9户时,劳动投入最强,平均达到每年9.2个人/天。
对林木覆盖率的研究,揭示了同样的结果。在农户数量为9户时,合作组管辖的林区成效最大,平均使森林覆盖率提高了15.8%。
社会资本与集体行动
研究人员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了两股作用方向完全相反的力量,它们使合作组规模的影响呈现非线性的特征。
合作组的规模越大,搭便车的现象就越普遍。但另一方面,大型合作组的内部执行力更强,并可以有效减少搭便车行为。与此同时,在越大的合作组,农户越会顾及面子和社会关系,往往越不敢贸然违犯规定。
研究人员还发现,与当地干部的社会关系越紧密,护林员反而越不积极。与关系较弱的农户相比,关系较强的农户平均减少54%的劳动投入。
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都来自外地,同当地人很少往来,也不会为了收受好处而对盗伐林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与当地干部关系好的农户,通常拥有更强的社会资本和声望,其他人往往不敢在其管辖的林区盗伐林木,所以他们就不需要投入更多的劳动。
这项研究考察的合作团队规模变化幅度很小,发现的最佳团队规模可能只适用于该保护区。这也说明:团队规模究竟多大为宜,也取决于不同的情境,而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尺度。
这项研究表明,为了提高集体行动和公地资源的管理效果,需要严厉惩罚搭便车行为,并促进合作制度的切实履行。此外,应该允许人们在“结对子”时自由组合,以让关系融洽的成员自愿结合在一起,通过强化社会资本而达到集体行动的目的。
参考文献
- Yang, W., Liu, W., Viña, A., Tuanmu, M. N., He, G., Dietz, T., & Liu, J. (2013). Nonlinear effects of group size on collective action and resource outcomes.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 110(27), 10916-10921.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