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蔚青:法治社会的建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要我做这个点评是班门弄斧,但是作为主办单位之一,也有这个意愿干点活,就谈点体会。刚才韦森讲这段历史,我们过去看世界史的时候接触到,但是远远没有这么细,没有他那样去读《大宪章》原文,听了很受启发,包括刚才各位教授发言也很有启发。他的题目是《大宪章》 800 周年,就很有感触,确实法治社会的建立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是充满各种政治力量的角力,而且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反复。还有我觉得更加感觉到研究法制史、法制思想史非常重要,因为可以从前人那得到非常多的启示。另外就是我们今天走向法治社会,汲取政治智慧、政治策略也非常重要。我听了以后,觉得我们在座的这些学者、我们的前辈确实都充满了理想,但是怎么样把理想变成现实,我觉得很重要的要吸取前人的政治智慧,当然要结合当前中国的现实情况,使他变得可行,找到桥和船,否则的话可能理想只能是理想。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我有一种感慨,就是有权不能任性,有钱不能任性,有理想也不能任性,任性恐怕要坏事。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也是我得到的一点体会。
还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韦森教授,我们现在知识界也基本形成一个共识,至少大多数人觉得中国走向现代法治国家应该更多的借鉴英国的一些经验,要吸取法国的教训。因为像我们这些人过去大量接触学习的是法国革命的道路,从法国到俄国到中国是一脉相承的。特别是像我们这样原来学社会主义思想史的,对这套是非常熟悉的。但是经过对中国历史的反思,特别是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觉得确实这条道路可能会带来更多负面的东西。我的问题就是《大宪章》对英国走向现代法治国家道路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因为刚才韦森教授讲到法国也借鉴《大宪章》,法国走的是一条跟他不同的道路,为什么这样?英国光荣革命以后道路选择,《大宪章》有没有起什么影响?
[ 蓝蔚青 浙江省社科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现任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顾问,浙江省委党校、浙江理工大学兼职教授。本文为作者 2015 年 5 月 30-31 日在「中国法学政治学跨学科理论创新研讨会」的评议演讲实录(天则经济研究所、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大午企业文化研究会联合主办),未经本人修订,标题为编者所加,转载请注明 ]
2015-8-13
中评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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