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道晖:毛泽东《论联合政府》初稿曾主张联邦制
刚才陈大律师的讲话我很赞成,提出要有阶段性共识。我首先对共识表示一点看法,我说要取得共识首先要有知识,要有共知。很多事情为什么不能取得共识?就是无知,宪政也去反对,毛泽东不是讲宪政就是民主政治吗?如果共产党反对宪政,那就是反对民主,共产党就是反对民主的党,那还叫什么共产党?这就是无知。再一个无知,讲到联邦制,我记得有一次在老头会上,张思之老律师提出一个草案。对某人判罪,法庭判决的第一条罪状是他主张联邦制,张律师起草了一个稿子,大家都签名,而且他很有意思,要求解放前参加革命、入党的 80 岁以上的老头签名,我参加了,还有好多老头。这个公开信首先就驳斥这个,主张联邦制怎么是犯罪呢?我们党的二大会议文件就是主张中国实行联邦制,毛泽东的《论联合政府》初稿就是要建立联邦制,后来李维汉说别搞联邦制,搞民族地方自治,这才没有讲联邦制。所以联邦制是我们党一再提出的,你现在这个“判决”把它宣布为犯罪,不是无知吗?面对无知的人,你去谈共识,能谈得上吗?所以现在设置宪法日我很赞成,宪法日不是普及民法、普及刑法,首先普及的是基本法治知识。
陈有西: 今年确定的宪法日搞错了,应该是五四宪法通过哪一天,而不是八二宪法修改通过那一天。所以共产党自己否定了自己,把自己前面的 30 年否定了。
郭道晖: 宪法诞生日作为普法日,只普及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文很不够。你总是教育人民,首先应该教育你自己。包括以党治国,邓小平早就说以党代政个很愚蠢,什么事情都是党领导,出了问题就都是党的问题。要是政府干,出了事情是政府的问题,而不是共产党的问题。所以以党代政是最大的蠢笨。要形成共识,首先要有共同的知识,你没有起码的知识,就没有什么可谈的。
怎么求得共识?还不只是一个学习知识的问题,而是一个利益问题。不搞宪政,共产党就可能失去执政地位,这是党的最大利益。现在反复宣传我们执政地位很危险,大家没有注意到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有一句话,法治建设必须有党的领导,这个没有问题,没有谁说反对党领导法治,后面还有一句话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意思就是党必须依靠法治才能领导,党不搞法治,党就不能领导。后面这句话才是重点。这句话就是不搞法治,就牵涉到党的生死存亡问题。这就是党的执政地位,你必须认识到,你不搞可能下台。几年前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周永康一个讲话,那么大的字:“党的利益至上”。我是国家最高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我一看赶快把那个报纸收起来了,我想给他们主编看看,怎么能是党的利益至上呢?说党的事业至上还勉强可以,事业是为人民事业,是人民利益至上,却说党的利益至上,这么粗的字头版头条,当时我觉得周永康简直不象话。有人说这不是他说错了,是他说漏嘴了,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我觉得应该好好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党不依靠法治,就会影响甚至丧失党的执政地位。法治建设要有党的领导,党必须依靠法治才能领导,这两个缺一不可,而且后者比前者更重要。
第三,关于宪法委员会,法学界不知道提了多少年,宪法委员会,或者宪法法院,违宪审查。至今没有搞,因为会限制党的权力,法理上也不符合逻辑,宪法法院设在哪?在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由宪法委员会审查可以吗?自己做自己的法官?它不能审查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最多审查一下行政法规。我在全国人大干了八年,还没有看到一个根据宪法把违宪的、违反法律的行政法规撤销,从来没有。彭真说打个招呼让他们自己改吧。我最近发表文章,建议把人民政协作为实行违宪审查的主体,这可以逐步实行。第一,原来没有人大的时候,政协制定共同纲领,就相当于宪法,它有这个权力,而且政协全体委员参加每一届人大会议讨论,好处是超脱,它没有立法权,没有利益牵扯,没有逻辑上的不协调。第二,它是知识精英荟萃之地,也是一些有经验的退下来官员的荟萃之地,所以也相当于上议院。我提这个建议不是要马上落实,而是首先赋予政协提案权,就是提出对某一个违反宪法的法律或者法规进行违宪审查,赋予宪法程序上的权利就是提案权利。宪法规定全国有五个机关有提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两高、军事委员会。人民政协是我们基本政治制度,而且每次开人大会都有权利旁听,可以议,但是不能举手表决。它应该有这个权威,所以它来审查没有问题,可以先有提案权,赋予它一个程序性权利,然后逐步做。这也不是大逆不道, 1956 年刘少奇就提出搞两院制,后来没有落实。八二宪法我也有所参与,我是修改委员会的联络员,当时会议也提出搞两院制,邓小平不同意。这个建议当然现在马上实行不可能,既然国家有五个机关可以有提案权,为什么政协没有?它虽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却是代表社会各界的人士的组织。政协作为集体提出议案,人大必须列入议程。
陈有西: 郭老师讲的政协里设立机构和形成决议,提起违宪审查,实际上还只是启动权的问题,谁来审查违宪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政协可以提起来,但是政协这么庞大的队伍,无法进行具体的违宪审查。我们要有一个宪法审查机制,谁来审查?
郭道晖: 在政协通过一个议案,举手投票。
[ 郭道晖 著名法学家,法治思想家,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尊称“法治三老”之一。曾任清华大学党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哲学讲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等职。本文为作者 2015 年 5 月 30-31 日在「中国法学政治学跨学科理论创新研讨会」的评议演讲修订稿(天则经济研究所、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大午企业文化研究会联合主办),标题为编者所加,转载或引用请注明 ]
2015-8-16
中评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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