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维稳机制是如何形成的?

2015-08-31 作者: 刘冬舒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中国的维稳机制是如何形成的?

维稳

近年来,社会稳定愈发成为各级政府最重要政策目标之一,中国无疑正步入“维稳国家”。许多人认为,原因在于近十年来出台的“维稳”政策及政法委负责人地位提升。深入研究显示,“维稳”的根源出现时间更早,政法委地位提升是一系列变化的结果,而并非原因。

哈佛大学教授王裕华长期研究中国社会维稳机制(可参见: 《为什么公安局长对党忠诚?》 《王裕华:把人才吸纳进体制造就了中国的国家能力》 )。刊发在《中国季刊》上的最新研究中, 王裕华 和来自福坦莫大学(Fordham University)法学院的 Carl Minzner 通过详实数据和文献分析,指出中国维稳机制大幅拓展的根本原因在于90年代初一系列政策调整,这些调整很大程度上是对80年代末国内外政治局势变化所做出的反应。

研究指出,90年代初,政府为应对社会稳定问题,开始采取新的治理模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代“严打”,成为政府管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手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求政府各部门统筹协作,系统性地防范社会示威和不稳定事件。

另外,社会稳定也逐步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成为影响干部晋升和待遇的重要因素。早在90年代初,社会稳定在不少地方就成为影响干部晋升的因素,甚至可以“一票否决”,其影响力由此可见。

这些政策调整产生了显著的效果。

90年代初因故废除多年的政法委得以重建,成为统筹和影响整个司法及执法体系的重要部门。从那时起,公安部门负责人出任政法委书记的比例显著上升,这与早期公检法各机构负责人地位基本平等的局面反差明显,标志着公安部门影响力提升。同时,政法委书记无一例外地兼管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与此相伴的是,政法委负责人和公安部门负责人政治地位提升。在2002年中央政法委书记成为政治局常委之前很多年,地方政法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常委甚至副书记担任的情况就已逐步出现。另外,公安局长进入同级党委会或者获政府高级别职位的比例也在扩大。

研究者认为,这些变化“提高了公安部门领导在整个官僚体系中的地位,扩大了党的政法系统对相关治理领域的影响,并将社会稳定纳入到地方干部考核体制中”,显示了维稳在整个司法和执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也为以公安部门为主导的维稳机制迅速扩大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制度保证。

通过详细分析公开文件、讲话和相关文献,研究者相信,政策调整很大程度上源于对80年代末国内外政治局势变化的回应。东欧和苏联共产主义政权相继崩溃以及国内政治局势动荡使政府对社会稳定——特别是应对社会抗争——的关注度大幅提高,稳定被提高到维系政权存续的高度。

在这种情况下,执政者用一系列文件在各个层面上强调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这些指导意见很快成为前文所述各项政策调整的重要参照。显著的实例就是重建政法委,其时间点恰恰就选择在90年代初期——紧接在政治动荡之后。

王裕华等学者的研究提供了关于中国维稳机制系统化的机理解释,也揭示了中国及类似政权维持社会稳定、保障政权稳定的重要方法。研究指出,二十年前的政策调整引发出的维稳机制,在当今社会条件下势必面临挑战。学者们认为,近几年情况的变化显示,政府有可能对现有维稳机制做出必要改革,但改革的方向目前尚难预料。

不过,每一个关心中国政治的人都会承认,这一改革成果将极大地影响今后中国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 Wang, Y. & Minzner, C. (2015). The Rise of the Chinese Security State. The China Quarterly, 222 , pp 33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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