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章润:华夏法意的一脉香火
老东吴法学院创办于 1915 年,在 1952 年的“院系调整”中拦腰斩截,形神俱散。考其源流,前后三十余年,不足两代人,却弦诵嘹亮,创造了现代中国法学教育史上的一则佳话,允圈允点,可歌可泣。其之横空出世,堪称样本,流芳百世,如今回瞰,愈发清晰。但是,也正因如此,这是一个不可复制,也难以延续的样本。其间,因与中国近代转型这一大时代相关联,身心呼应,而获不朽。
在此,兹有三点,值得拈出,与各位分享。
与新文化运动一脉流连
1915 年 9 月 3 日,东吴法科沪上开学。同样是在这个清朗秋季,十二天后,《新青年》同城创刊。二者不约而同,联袂登场,实因“ 1915 ”注定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值得铭记的时刻。
此前四年,民国肇始;此后四年,“五四”爆发。究其实,甲午以还,整整二十年里,一方面,华夏风雨飘摇,青黄不接;另一方面,思潮汹涌,价值碰撞,各种政治势力逐鹿中原,古今中西纷至沓来。兴废之间,正所谓贞下起元,一个沧溟激荡的时段。
当此之际,东吴法科与《新青年》的创办,既是甲午以降二十年痛定思痛风雷激荡的善果,又激扬于并参与了后续二十年立国建政之浩瀚跋涉,而同其祸福,共其始终。虽说日寇入侵打断了中华民族的现代进程,迫使救亡压倒启蒙,现代中国的常态建设不得不半途中止,直至烽火消歇,铸剑为犁,方始重启斯文。但是,自此新文化及其法理意识弥漫开来,蓬勃兴起,而承前启后,不绝如缕,却是事实。
因此,放宽历史的视野,可以看出,若谓 1860 年以还开始的洋务运动标志着中国现代化的起步, 1911 民国成立意味着新国家、新政治登场,中国从帝制走向共和,那么, 1915 年发生的诸多事件,包括东吴法科与《新青年》的创办在内,才是新中国之新文化与新文明,包括法律文明,一种新型的华夏法理意识,终于慨然登场之象征。
毕竟,过往一个半世纪的漫漫奋斗,是现代中国的创生史,集“立国、立宪、立教与立人”四位一体。所谓大转型,也就是举国上下围绕这一轴心,以数代人之流血牺牲,孜孜矻矻,积劳积慧,而期期于竟终恪成。时至今日,就立国而言,已然完工,形制毕备,有待最后收束。从立宪来看,台岛渊源自民国政体的民主转型,尘埃落定,这边厢,主体中国人在途中,正待瞻望,前景未必不可预期。至于立教,则如何传承中华文教传统,特别是天人观念、人道情怀、民本思想与普世性格,接引西洋文明精粹,而融汇完型为华夏邦国之精神魂魄,表达为一整套形上理念、价值体系与知识系统,而关乎天人、生死、灵肉、祸福、义利、美丑与治乱,则 1915 年至今,正好一百年,虽说初见成效,但离功德圆满,在下以为,尚有待又一个百年。两个百年期满,一切方始落定。之所以迁延既久,盖因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况乎华夏神州之超大规模,此番大转型之天翻地覆。
总体以思,置此大背景大时代,东吴法科之应运而生,仆而复起,前赴后继,其意其义,正在于立教,而不外乎立教。因而,其之精神,天然贯通于新文化运动之血脉;其之命运,早已绑定在家国天下之兴衰。觇其荣悴,可知国运;沉浮难料,导源于文明之起伏矣。
现代中国的历史意识与政治意志
新文化运动弃旧开新,旨在打开思想的牢笼,为中国文明重缔意义秩序。然而,早在 1902 年起始的清末变法修律运动,前后历时十载,即已大规模引入西洋两大法系规范,虽涉价值龃龉,亦无生活世界奠基,却经由立法而化转为规则肉身,见诸法典条文,预为老中国罩上一个现代法律屋顶。就此而言,现代中国的法律变革所开启之理念新潮,其实走在了新文化运动之前。
此话怎讲?因为,此刻嫁接的西洋法制,其为近代西洋市民生活方式兴起之后,历经文艺复兴、思想启蒙与法典化运动而递次砥砺成型的制度善果,蔚为这一波现代文明之肉身化。清末变法以此为蓝本,等于将其身心一并移植过来,绕过了先作育市民生活与全面铺展思想启蒙这一阶段,在老中国的地基上构成了一个悬隔在上的规范世界。本来,生活世界、规范世界和意义世界,并立共存,支撑起浩瀚人世。欠缺任何一维,人间均难撑持,人生不免颠簸。故而,纸上规范终究只能停留于纸上,若要落地生根,变成中国文明土壤中亿万人民的活法,尚需包括法意更新在内的理念启蒙,更需生活世界之根上变革。而且,假以时日,行古志今,积累乃成。故而,新文化运动出,高举民主科学法治大旗,以奠立新文教。那边厢,老东吴的法科教育,在于作育人才,为此规范世界连接生活世界注入人身因素,实为清末变法所标领的现代中国法律文明建设进程的自然延续,而为其必不可少之组成部分。
清末变法与后续的大规模立法建政活动,力争融汇古今中西,以缔造现代法律文明为职志,而以建设富强、民主、法治和文明的现代中国为鹄的,其为主流历史意识和主流政治意志,激励着并内化为亿万国民的人生选择。因而,如何在法理意识中沟通古今中外的法意人情,如何于立国进程中铺展现代政治与法制,如何在私权神圣的意义上编织现代市民生活的法权规范与透明、可预期之程序原则,如何在国家间政治层面以现代国际法条约体系应对国际博弈,——凡此种种,既是清末变法以降华夏法律学人之憧憬担当,亦且为老东吴法学院人才作育之目标追求。
朋友,老东吴三十多年的法学教育,洋务运动以还一百五十五年间,五代以上的中国法学家的志业,所念于斯,所求于斯,所颠沛流离不离于斯。其心魂,其志愿,其风采,虽迭遭摧折,却一脉如缕,藕断丝连,吉光片羽,犹散见于今日海峡两岸华夏法学家之身家性命。今日姑苏,明堂辟雍,“认得山水犹是”,以玉鸿教授领衔的一千多名师生,坐立行谊,老东吴之流脉,隐隐然也,欣欣然也,施施然也。
终汇入中华文教的大西洋文明时代的舶来法意
老东吴法科创办伊始,取法英语法律文明,走的是盎格鲁-撒克逊普通法的路子,横空嫁接,凌空蹈虚。因而,其以英文教学,径直使用美式英语教科书,并设立于商业昌达、西风炽烈的沪上大码头,期期于咿呀学语而孜孜于激越嘹亮,可谓有以然哉。悬想世事,为古人虑,念先贤愁,则初为不得已,不乏忍辱负重。但于效仿西学、正在进行现代化强行军之国度而言,行远自迩,一定历史时期内,却为时所使然,势所必然,终亦必命运之定然,其理甚明。
毕竟,老大中国,穷则思变,无此文明移植以为初步,别无出路。也就因此,其既为当日中国特殊历史情境所造成之特殊现象,则不难想象,如果事在十九世纪,也许学习的是日耳曼德语法学,再往前,可能会以法语标领的法学体系来做样本。其利在此,其病在此,后人遥观,揣摩其心思,体谅其困境,承继其事业,设身处地,不禁为先贤一掬泪也。
朋友,晚近世界,势如战国,风水轮流转,二十世纪是英美文明交相君临天下的时段。见贤思齐,急起直追,则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用普通法为教学内容,此种法律教学体系,开风气之先,适应建设现代中国与中国法制的时代之需嘛!实际上,此后东吴学子秉此擅长,中西兼备,于私于公,均可谓功德无量。迄至日寇战败,东吴学子代表祖国,出征东京审判,而允公允能,其因在此。
说来心哽,东京一役,可谓落霞晚照,既为老东吴法科作育四十年,功业初成,而流光溢彩之际,同时,实在也是在为即将逝去的明丽风景,师生临阵,献唱一曲凄美挽歌。从此,风景既逝,永未复还。
现代世界四百年,初为地中海文明之风起云涌,继为大西洋文明之席天幕地。晚近以还,随着东亚的整体性崛起,特别是中国文明的强势复兴,世界文明运势版图之上,文明中心似乎正在呈现出从大西洋文明逐渐向太平洋文明的转移势头。换言之,中美一洋相隔,张弛两头,于此新世纪分享全球共治,而致力于多极世界秩序,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可欲的。或者,也就是善的。就此而言,则以汉语承载的中国文明及其法律智慧,其生聚作育,其发扬滋长,终究是题中应有之意,也是摆在中国法学家与中国法学教育面前的时代之义。其之嚆矢,在清末变法,在老东吴,老朝阳;其之赓续发扬,在吾侪,在后辈,在持之以恒。毕竟,语言是存在的家园,中文世界若无凝炼优美、雅致精准的法言法语,则无贴合吾土吾民的法意可言,也就毫无借由规范世界而缔造这一方水土公平正义、安宁幸福之可能。就此而言,今日倡言汉语法学,岂止在法科一隅,毋宁,拥抱迎应的是整个中华文明的王者归来!
百年之前,东吴法学心声初啼之时,赤县神州风雨飘摇,中华文明花果飘零,法意萧瑟,人意萎靡,更哪堪,未几风流星散,雨打风吹去。所幸山河百战,“大江东去 好似歌头起”。现如今,隔海遥看,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其承续,其抉发,还是华夏法意,而一本于人意,其意苍苍,其势泱泱。
朋友,回省历史,身历当下,瞻前顾后,言有尽,而意无穷,真所谓“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不禁拍案,为老东吴一叹,为新东吴一赞!
谨此纪念东吴法学百诞,感谢玉鸿教授的邀请,并祝玉鸿教授暨贵院师生校友,生日快乐!
[ 许章润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作者在 2015 年 9 月 3 日苏州大学法学院的东吴法科百年纪念大会上的发言整理稿,转载请注明 ]
201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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