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 洪:从秦到今的中国历史看古今制度差距
我也讨论过 Rights 的翻译,跟吴思有点不一样,正好可以做一个补充。权分确实是一个更改进的翻译,但是这个“权”字还是没有很好解释,“分”就是你应得的,但是确实还是缺少正义性。我觉得这可能是个问题。我有一个建议,我曾经在一篇文章写过,中国古文有很多类似的意思,比如“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这个“所”字就非常好,就是天然、恰当的意思。所以可以用这个词,就是“所利”,为什么所利呢?所就是天然的、应当的、恰当的,但是他没有区分你到底是承担义务还是你的权利。所以“所利”,这个“利”就是好处的意思。其实 Rights 包括了恰当、正确、应当,也包括了好处的意思。所以我觉得可能这个也是一个替代方案,这是我的想法,这可能也许是更好。当然这只是一个方案而已,到底最后哪个能流行,那是取决于后来的人。我们知道语言实际上也是一种制度,最后依赖于大家的选择,而不是强力去推行,看哪个翻译更有竞争力,其实就是这样子。
第二个问题,刚才吴思讲的,我觉得你给这个时代起名字,你的动机是什么?可能有一个动机是你能告诉人家这不是什么。我有一个分类,比如说中国是“非宪政国家”,或者“非宪政时代”,我觉得这可能是对的。还有一点,你有一个期待,你说现在是“前威权时代”,你的期待就是以后是个“威权时代”。为什么以后就是威权时代?因为大家期待了,大家朝这方面努力,大家知道期待和结果肯定是有关系的。我还可以说是“前宪政时代”,为什么呢?是因为我就期待着宪政,所以我就把它推进了,也许就可能是前宪政时代,这取决于我们的看法、我们的期待和我们的努力。这是第二个问题的讨论。
第三个问题,我其实不太同意吴思刚才说的“官家主义”,为什么呢?因为从秦到现在中国历史上的制度其实发生很大变化,我们近代以来知识分子一个最大毛病就是把秦以后到现在看成是一个东西,我们仔细看看历史其实非常不同。我觉得比如像汉、唐、宋,余英时称作“后三代”,后三代建立了在我看来君主制内的权力制衡的一套规则,包括了谏议制度,包括皇帝在发圣旨的时候要经过中枢省和门下省,但是中枢省和门下省都有权力驳回皇帝的圣旨,这样的设计不是绝对主义的君主制,这是根本不应该这样去看。所以我比较赞同的是钱穆的说法,他说这个时代的政权是什么?就是“士人政权”。大家可以看看钱穆整个讨论,他的依据可能跟我刚才讲的很类似。尤其我不能接受的是现在和清以前,从汉到清,包括民国放在同一个范畴内,因为你要知道在唐代,制度专门设立一种官,这个官的职责就是专业的批评皇帝的,还有专门设立一个官,专门驳回皇帝可能违反他认为的天道的圣旨的。现在是这样的吗?现在没有一个专门的政府职位设置专门批评党政首领的,他如果发布一道命令,如果这道命令违反了宪法,没有人去驳回。其实这个差距非常之大的。这个差距说明这样一个政权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它可以随便违反法律和宪法,没有任何制约机制。但是我们想在唐宋时期是有的。所以我比较赞成钱穆的说法,这个官家主义可能会混淆汉以后到现在很多不同的政府形态。
[ 盛洪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作者 2015 年 5 月 30-31 日在「中国法学政治学跨学科理论创新研讨会」的评议演讲修订稿(天则经济研究所、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大午企业文化研究会联合主办),标题为编者所加, 转载或引用请注明 ]
2015-9-22
中评网首发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