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在找工作中的重要性有增无减
“关系”在找工作中的重要性有增无减
近几十年来,相对于走正规程序,人们在找工作中借助社会关系的情况持续增长。
这是复旦大学的 田丰 和杜克大学的 林南 的最新研究成果。他们的数据来自1978到2008年间的三轮社会调查。这项研究还发现,相对于私有企业,在国有单位找工作时,对强关系的使用有更快的增长。而在对弱关系的使用上,国有单位与私有单位之间并无系统性差异。
强关系与弱关系
研究者从亲属关系和熟人关系这两个角度衡量社会关系,将之划分为强关系和弱关系。也就是说,当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或非常熟悉时,他们之间就存在强关系。当他们之间只是认识,却不存在上述两种亲密关系时,那么他们之间就是弱关系。
每一个人都身处在一张由社会关系织成的网络中。较强的社交关系往往包含着信任和责任,并意味着个人需要通过履行互帮互助的人情法则,从而维持他或她在社会网络中的声望。
在调查样本中,1978年时,亲属关系只帮助不到10%的人找到工作,到1990代中期时达到20%,并在2000年后保持在这一水平。1978年时,非亲属关系只帮助不到5%的人找到了工作,这一比例在1990年代超过10%,并于2008年时提高到25%。相应地,在1978年时,熟人关系只帮助不到10%的人找到工作,1990年代中期时升到25%,2008年时则在20%左右。1978年时,非熟人关系只帮不到5%的人找到工作,这一数字在2008年时超过25%。
研究结果同时表明,相对于那些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找第一份工作的人会更少地使用到社交关系(无论强或弱),并更多地走正式程序。如果求职者的父亲在政府或国营单位中工作,那么他或她也会更有可能动用强关系,启动“拼爹”程序。另外,一个求职者的学历越高,在市场上找工作时会更少用到强关系,但在政府部门中则不尽然。
那么,如何解释上述调查结论呢?
市场经济让弱关系变得更重要
过往研究发现,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强关系与弱关系能提供不同的资源,它们的效力也取决于所在的制度环境。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负责工作分配,对雇员和雇主进行匹配。在这一背景下,由弱关系带来的信息优势并无价值,因为求职者无法主动申请职位,雇主无法直接招募求职者。此时如果一个人拥有与掌权者较强的社会关系,则可以对工作匹配的过程施加影响,从而取得其想要的职位。此外,强关系也可以充当个人联系掌权者的桥梁:如果一个人与掌权者并不存在直接的社会关系,他可以找一个同时与自己和当权者很熟的中间人作为沟通的桥梁。
与此相对,市场经济的一个典型特征是信息不对称。在就业市场上,雇主无法完全了解求职者,求职者也无法完全了解雇主。因而,社会关系就可以成为传递工作信息的渠道:求职者通过社会关系了解更多的工作机会,雇主通过社会关系来筛选求职者。这一信息传递渠道尤其体现在较弱的社交关系上,因为弱关系往往能够帮助求职者与其社交圈子或社会经济地位之外的人建立新的联系,并帮助求职者了解通过正式渠道无法获得的具体工作信息。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弱关系提高了求职者和雇主之间的匹配效率。此外,弱关系将雇主与求职者间接地联系起来,因而也发挥了确保信息准确的第三方担保作用。
政府的影响依然强大
在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市场经济逐渐在原来的计划体制下发展起来。但研究者强调,中国的经济转型并非单纯地由市场驱动,而是一个市场与政府共同发展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政府精心地指导与监控着转型过程。那么,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在找工作时对强关系与弱关系的使用情况到底如何呢?
研究者提出,在改革开放初期,对计划经济改革的结果是造就了一个未受到合理监管的劳动力市场,制度上存在高度的不确定性。在制度缺位的情况下,雇主和雇员只有靠相互信任来保证匹配结果。强关系有助于形成这种信任和双向的责任。因而在改革初期,对强关系的使用会有所提高。与此同时,由于各种评估规则尚不健全,相对于完全不找关系,人们通过弱关系找到工作的确定性更高。
伴随着改革进程,在劳动力市场不断规范后,强关系的作用仍旧持续。由于中国社会中同时混合着政府与市场的力量。经济活动仍旧受到社会关系的很大影响。也就是说,与掌权者的关系越强,越有助于公司在市场上竞争。因而即使度过了改革初期,相对于通过正式程序,通过强关系找工作的现象并不会减少。同时,市场经济中各个主体自我管理,相对于通过正式程序找工作,人们通过弱关系找到工作的可能也会不断提高。
国有与私有的差异
但是,对强、弱两种社会关系的使用在国有单位和私有单位中是否会有所不同呢?研究者认为国有单位与私有单位之间存在着完全不同的经济行为和激励制度,从而导致社会关系运用上的差异。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国有单位与私有单位在关系运用的经验上不同。改革开放之前,人情法则在社交关系中无所不在,并广泛影响决策过程。各个组织通过与上层主管之间的关系取得有价值的资源,工人通过与上司之间的关系获得私人利益。改革开放之后,工作场所的人情法则依然顽强地存在着,国有单位中的个人通过人情法则来突破组织规定,并借此实现目标。与此相对,大部分私有企业建立于改革开始之后。对它们而言,更容易建立标准化的雇佣程序,从而减少了雇佣过程中对人情法则的使用。因而研究者认为,相对于在私有单位,强联系被更频繁地使用于国有单位。
另一方面是竞争激烈程度的不同。私有企业都是由利润驱动,受到严格的预算约束,对自身生存完全负责。尽管这些企业想在市场中取得好的表现的话,需要与政府保持良好关系,但他们的运作并不依赖于与政府的交易。私有单位所面对的激烈竞争提高了他们对弱关系的依赖。国有企业虽然也需要在市场上竞争,但受到政府的资助和保护。因此,研究者们猜测,私有单位对弱关系的依赖程度更高。尽管在研究者提出的众多假设中,唯有这一假设并未得到显著证实,却仍旧具有启发意义。
参考文献
- Tian, F., & Nan L. (2016) “Weak ties, strong ties, and job mobility in urban China: 1978–2008.” Social Networks 44, 11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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