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豪:权利是争取来的

2015-12-15 作者: 蒋 豪 原文 #天则观点 的其它文章

进入办公楼的公厕,最烦恼的是里面的二手烟,使得本来一个放松身体的地方变成无法忍受的地狱。这似乎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在管理良好的公厕,我也曾经询问过管理人员怎么管理的,答案是领导监管有力。确实,如果负责公共卫生的物业公司真的负责,二手烟没有存在空间。为了少受二手烟危害,也曾想过去找办公楼的物业公司理论理论。但是转念一想,现在物业公司根本不是业主聘请的,没有改进动力,物业依靠的队伍仅仅是在公厕打扫卫生的阿姨,她显然不能够说服公厕的烟民们,更无法改变他们的非法抽烟行为。想直接与这些烟民计较,似乎又影响邻里同事关系,而且这些家伙大多数躲在卫生间里无法与之对话。

一天如厕,恰逢一个瘾君子拿出一根香烟准备点燃,自己忍不住多日积累的心头怒火,遂大喝一声 : “能不能不在这里抽烟了!”瘾君子应声而答:“好好好!”这件事情让我认识到我是正义的一方,我如果维护自己的权利,非法烟民很可能会理屈让步。另一日,进入公厕,又逢一烟民正在吞云吐雾,我义愤地表示:“能不能不在这里抽烟了?!”对方唯唯诺诺。

经过这两件事之后,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行动。只要闻到公厕里有较浓的烟味,不管卫生间里有没有人,就会对着卫生间高喊一声:“能不能不在这里抽烟了!”逐渐地,我发现公厕的烟味减少了。在公厕维护自己不吸二手烟的权利管用。

生活中的这个实践,更加使我相信:权利不是天赋的,而是当事人争取的。正如艾伦•德肖维茨在《你的权利从哪里来?》一书所主张的,权利来自于人们对过去经历的暴行磨难的反思、反应。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人们建立和积累起权利体系来抵抗恶行的侵袭。权利需要人们倍加珍视和维护。为权利而斗争,权利才能永存。

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比之美国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由于制度缺陷和腐败因素,一些宪法权利无法落实。这些权利要成为现实中真正的权利,还需要人们在实际生活中一点一滴据理力争。那些侵犯公民权利的既得利益者往往自知理屈,违法行为不敢摆在明处,害怕被媒体曝光。这些违法行为如非法排污、强制拆迁、“萝卜招聘”等等,五花八门。在这些情况下,受害者要理直气壮维护自身权利。因为法律就是公共生活的规则,我们只能信仰法治。有人指责律师“死磕”法律,“太较真”,殊不知这恰恰是法治国家中律师的职责所在。

当然,如果某些地方政府或部门制定了违法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甚至法律本身就是恶法,则是另外一种情况,那需要通过建立、完善宪法审查和法律审查制度来纠正。

权力会扩展到它受到遏制的地方。如果权力的受害者逆来顺受,既得利益者就会得寸进尺;如果权力的受害者奋起反抗,既然得利益者可能觉得得不偿失,被迫让步。当然,有些既得利益者可能会对维权者很凶恶,甚至加害后者,这种情况也屡见不鲜。但这只能加重普通大众的不满情绪,最终或许能促使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反腐力度。《尚书》有言“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在现代,唯有优良的法治才是社会稳定演化的条件。

比起维权受打击报复的严重情况,即使公厕维权有时也难免尴尬。一次在办公楼烟味呛鼻的公厕发现卫生间似乎有人,我又喊了一嗓子“能不能不在这儿抽烟”。随即,发现单位领导步出卫生间。幸运的是,他面带微笑,很镇定地说了句:“我支持你”!

[ 蒋豪 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

2015 1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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