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上路:“我们”要取缔“摩的”?

2015-12-16 作者: 谭宏泽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无权上路:“我们”要取缔“摩的”?

JiXiao_Large
</img>

政见观察员 谭宏泽

“摩的”在不少中国城市中都不鲜见。近年来,不少大城市在禁止摩托车市内通行的同时,顺带宣布各类“摩的”违法违规。政府取缔“摩的”正当合理吗?

表面看起来,“我们”都知道“摩的”危险、混乱且不好管治;“我们”都知道取缔“摩的”好处极大;“我们”都能感受到取缔“摩的”后道路规范、安全与舒畅。等等,果真如此吗?那个“我们”到底是谁?

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钱俊希 近日在Urban Studies发表论文,分析广州三大主要报纸《羊城晚报》、《南方周末》、《广州日报》在2002年至2006年,也就是当地全面取缔“摩的”前的报道和社论文本,并辅以27个深度访谈,探究取缔“摩的”的政策话语体系的形成与执行。

“摩的”如何成为众矢之的?

研究者发现,四年时间里,当地政府通过三个方面在公共话语体系中确立取缔“摩的”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首先,通过“道路安全问题化”为治理“摩的”正名,大力宣传“摩的”带来的道路安全事故,用大量统计数字确立摩托车的“马路杀手”形象。然而,这一过程既缺乏对所谓“摩托车事故”的明确界定,更没有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只要事故中涉及摩托车,不管责任在谁,报道中全都算作摩托车的“罪证”。

第二,不断强调摩托车与“高效、合理的现代化大都市街道”形象不符。大量报道援引某项来源不明的研究,声称“城市现代化程度越高,市内摩托车数量越少”。

最后,把摩托车与犯罪结合在一起,特别是路边骑车抢劫。由于类似抢劫案多涉及从农村搬迁到城市的嫌疑人,摩托车因此还与“农村人”强化了联系。

真的有“取缔摩的”共识吗?

研究发现,2007年全面“禁摩”前,各大媒体和政府会议频频讨论摩托车,但几乎从未听到那些靠“摩的”为生的人们发出什么声音。这些人绝大多数从农村来到城市不久,其利益不在地方政府考虑范畴内。同时,出于在社会上营造“共识”的目的,“摩的”经营者及其家庭的声音自然难以获得充分表达。

例如,当时某政府研究部门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广州市民支持“禁摩”。这份研究的问卷设计颇具“技巧”。在受访者中,只有34%的人使用摩托车。在这34%的摩托车使用者群体中,超过六成人反对“禁摩”,但放到所有受访者群体中只占20%,属少数。

另外,这项调查称,广州摩托车使用着中只有不到一成人靠经营“摩的”为生。事实上,统计根本没有纳入那些来自农村的“摩的”驾驶者们,由于没有牌照,这些人不在调查对象中,但从数量上看,他们才是真正的“摩的”驾驶员主体。

通过对取缔“摩的”实际操作的观察,研究者发现,地方权力部门,特别是警察部门,与其说是要彻底清除“摩的”,不如说是要达到形式上的“震慑”,让“摩的”不要太“猖狂”。故而,多采取运动式的集中打击,构成了“摩的”驾驶员和警察之间的猫鼠关系。

冷漠的“客观话语”

“摩的”禁与不禁,表面上看是技术和道路安全问题,实质却关乎权利与权力。

在话语建构和实际治理中,重要利益主体,即靠“摩的”为生的人,一直缺席。在“屡禁不止”的背后,隐含着当下中国城市交通某些刚性需求难以满足的现状,也透露了城市中的农村移民无一技傍身,在生活中因遭到排斥而带来的深深无助与无力。

这种排斥比直接的歧视和侮辱更可怕,它藏在看似客观、科学、中立的话语体系背后。这种体系下,遭到排斥的人甚至无法搞清究竟发生了什么,莫名其名陷入步履维艰的境地。

正如一位访谈对象所说:“太难受了,我根本搞不明白怎么回事。不知道他们(警察)为什么这么恨我们,我们不过是讨生活而已,也没害谁。”从某种程度来说,“禁摩”看似是技术问题,但实际上反映了某种阶级区隔的新雏形。政府要成为这种雏形的助推器吗?

参考文献

  • Qian, J. (2015). No right to the street: Motorcycle taxis, discourse production and the regulation of unruly mobility. Urban Studies, 52 (15), pp. 2922–2947.

回到开头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二维码分享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