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章润:依法治国
2016 年 1 月 23 日,在《律师文摘》年会上的发言,据现场记录稿整理
一
今日北国大寒,天地冻彻。各位怀揣心事,聚拢一堂,心中火热。一路之上,我在想,如此不避严寒,是为了什么。朋友,月总有亏,风岂无悲,置身当下,所虑所言,不外乎家事国事天下事,而总归于此时此刻我们最为忧心之事。所以才会如此风寒无阻,非为吊古,梦绕汉唐,毋宁,心心念念的是当下的安危生计。
那么,当下中国,这关乎安危生计的最为忧心之事,是什么呢?刚才二老已然揭示,题旨深远,多所启发。从国栋君开头致辞的一句话中,亦可引申出一脉线索。国栋说,每年聚会,并非基于什么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似乎也无多少特别的“政治思维”,只是出于知识兴味和学术追求,在聚议切磋中激励思想,而品味家事,回味国事,畅想天下事,尽一份公民之责,也尽一份公民的兴味,不脱这一大框架,总围绕着这一大哉问,而为这个叫做家国天下的一方水土上亿万国民的和平共处、共存共荣,牵肠挂肚,想方设法。究其实,法意人心,家国情怀,所谓务虚者也。是人就要说话,不是自言自语,而是交谈,在交谈中敞开自己,拥抱对方,而涵养人生,而保持人性。
我寻思,国栋所说的“政治目的”或者“政治思维”,实际上讲的是,心逸日休,大家并无个人政治野心,也没什么额外的政治算计,同时,并不认同宫廷政治、秘密政治和王朝政治这一套,当然也拒斥基于市侩政治、民粹政治与争权夺利的官场倾轧之沐猴而冠。凡此种种,非政治,解政治,反政治,腐化政治,非为吾侪所当掺和的勾当,也是今日作育社会、建设政治所当避免的取向。毋宁,生为市民,首先必得操心柴米油盐;身为国民,随祖国的脉动而动;既膺公民,则当关注和参与公众之事。而但凡只要是个人,首先总会萦萦念念于一己的生存安危,谋求安宁、自由、平等与福祉。无他,就因为我们生活在也不得不生活在这一叫做社会和国家的时空,因而,社会如何,国家怎样,关乎身家性命,连接着柴米油盐,规定了我们的生聚作息,则怎能不挂念,怎能不揪心,怎能不叽叽喳喳。
二
因而,关心政治,乃至于参与政治,一种公民政治本身,是生而为人的人性,是启蒙了的国民的公民自觉,更是法律人天然的禀赋,而构成了法律从业者须臾不应忘怀的天职。从而,它牵扯到法律与政治的关系,特别是强烈凸显出现代政治的开放特性和平等价值,要求法律理性、法律治理联通政治理性,纵贯于公民理性,而合力营造出一个首先是安全,继之以惬意的家国天下。另一方面 , 政治必得托付于法制并规范于法治 , 经由法律安排而铺设落地行走的程序肉身,以彰显其开放平等特质。因此,法律人以法律为天下之公器,讲程序,凭证据,讨公道,构成了将政治法律化的特有路径。其实 , 这是老掉牙的话题,随人类之来而来,但却并非是举世落地的事实,甚至,是非常晚近出现、而吾土尚在奋取之人世景观。故而,仍需深究,不懈追索,世世代代追索,时时刻刻盯紧。否则,一不小心,政治变成反政治,统治蜕形为压迫,法律摇身一变成了打手,那时节,“惊起匆匆,剑倚西风”,大家都要遭殃。
说来有趣, p 案审理之际,《环球日报》这家著名纸媒发表了一篇评论,其中一句话,其逻辑,其义理,实在令人哭笑不得。大意是,“此君执业律师,却对政治很感兴趣”。就是说,奇怪呀,一个吃法律饭的,不好好打官司,却捣鼓政治,好比开饭馆的厨师不好好埋头炒菜,却老问这蔬菜作料里有无残留农药,这食油料酒里可曾添加致癌成分,岂非多管闲事。
朋友,除非黑了心,否则,开饭馆的厨师哪能不管蔬菜作料的品质呢?!民以食为天,人命关天,开店掌勺的连这都无所谓,还怎么整嘛!因此,这篇评论的作者要么确实无知,或者,装作无知,要么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各位,律师对政治感兴趣,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一员,以法律思维临床应对社会苦痛,而借法律理性来运作落实社会政治理想,是一切现代国家治理的通则,也是现代国家与现代政治、现代法律的高妙所在。小至一案一例,大至立法治国,君不见,无论是美利坚还是欧罗巴,东洋西洋,一俟非常政治结束,社会进入常态政治,那政治场上博弈的,多半都是学法律出身的嘛,做律师磨练出来的嘛!而且,多半是名牌学府法学院的产品呢。就是当今中国,一二把手,顶呱呱,响当当,亮堂堂,来自那一条马路相隔的两所名校,也都有法律学位呢!
其实,这其间没啥子神秘嘛,就在于现代治理是一种法律治理结构,而法律治理,是法律人的治理。法律人的治理,是一个将政治理想转化为法律规范,将法律规范付诸法权程序,而用法律理性来运作政治理性的这一复杂过程。顶细致的技术活儿,利弊俱来,均在于此。但是,至少,它避免了神秘政治的诡谲和宫闱政治的残酷,给人以预期,从而,给人以安全。因此,不是别的,恰恰是政治,我再说一遍,是政治,构成了我们律师、法学家、法学教授,和所有的共和国的公民,应当关心,应当思考,应当长夜萦怀的荦荦大端,是我们理应分享并必须承担的公共事业。换言之,法律和政治是孪生子嘛,从来有分有际,却又不离不舍。就算“法律是政治的晚礼服”,穿上它,穿到法治这个份上,总是双方的体面,更是万民的福分。不是别的,就在于它可能虽无辉煌,也不轰轰烈烈,但却首先满足了对于柴米油盐过日子最为紧要的安全感这一需求。毕竟,亿万国民活在这一方水土,安全和安全感总是最为要命的事。而确定不移的法制和法治,顺应人性却又调理人欲,规范政治的同时又用法律理性制衡永恒冲动的政制,特别是那隐藏在冠冕堂皇背后的永恒贪婪而嚣张的人性,在此现代人世间,是最不坏的提供安全的公共产品嘛!至于其他,一件一件,一桩一桩,做一件是一件,料理一桩算一桩,慢慢往这个叫做社会和国家的大厦上加添吧,再说。
三
那么,紧扣刻下中国的情形,法律或者法治能为政治做什么呢?其间头绪甚众,其实,这几十年在“法制建设”或者“建设法治国家”的名义下,一直在做,做的就是这一套。公私两法,于公共生活和市民生活,齐头并进,连接缝缀,成绩不小呢!但就刻下而言,着眼大处,还是在于保卫社会、建设政治,而首要在于落实主权,“让人民出场”。此为根本,亟需提上议事日程。
所谓“让人民出场”,意思就是说,让笼而统之的集合概念的亿万人民,成年明理、守法慎行的百姓,还原为个体选民,以具体个别的选民身份,合法有序,理性和平,每隔几年,行使回普选权,从日常的市民和国民这个状态,经由当回选民而当回公民。进入公共生活的国民才算是公民,而自由在于通过分享公共权力而存在于,并且仅仅存在于公共生活之中。否则,只能任人宰割,总是朝不保夕。为此,逐渐松绑社会,开放政治,而培育配套条件,特别是公民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才是大是大非。大经大法。毕竟,没有这一合法性主权加冕仪式,则人民主权犹托空言,毫无实质意义。一日无此程序,一日无真正的人民主权,《宪法》文本写得再漂亮,顶个球。
“让人民出场”,意味着经由可操作性法权程序表彰主权,从而奠立落实政权的政治正当性。论本质,论主旨,现代政治旨在“建构主权,分清敌我,划分公私,进行决断,提供和平”。——注意,是“提供和平”,而非仅只“维护治安”。没有一个主权体的确立,各位,难以确定全体公民分享的共和国之为一个公共家园,这所谓的家国天下就有可能成为一党之天下,一派之庭院,一家之私宅,一姓之私产,则共和国形同匪帮,人民无以措手足。
有鉴于此,今天还要重申这一普世大白话,即共和国是我们分享的公共家园,而非一党一派一家一姓的天下。其实,此亦并非新意,只是“照章办事”,实为 1911 后新中国的政治遗产和文化传统,早为国共两党所接受,所奋斗。早在 1912 年的中华民国约法, 1947 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1982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分别是第一条和第二条,都曾规定和依然规定着国家主权属于中国人民这一条,如今之让人民出场这一法意措置,不过是要把它坐实了而已。不管这个国家叫做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其他什么,其为全体国民分享的公共家园,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之全体,这一条,总是政治的根本,需要通过人民之以选民身份出场来坐实彰显,来确定下来。这一条坐实了,庶几乎,人民身为主权的一统代表,才能真正挺直了腰杆;也只有如你我一般的千千万万的具体的个人,这个“人民”的具体肉身,作为一介市民、国民和公民,作为一个个体,在公共生活中分享权力而活得像个人样,这国家才不至于沦为匪帮。
从国家理性而言,自现代早期地中海文明以还的“权势国家—权力政治”这一国家 1.0 版,进至大西洋文明往后之“宪政国家—宪法政治”这一国家的 2.0 版,再到晚近“文明国家—文化政治”这一国家的 3.0 版,契合的恰恰是“富强、民主和文明”这一近代中国的奋斗进程。今日中国初步度过追求富强的 1.0 版本,正需向国家的 2.0 版本升级,是再明显不过的事,而亟需启动这一进程也。所谓“现代中国”之最终成型落地,必须跨过这一门槛,跨过这一门槛,就在此一搏!
也就因此,还需强调的是,既然政治的主旨在于缔造和平,那么,它意味着不能“用治安对付政治”,而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用政治接应政治”。换言之,开放政治,开放权力,让公民行使《宪法》第 35 条规定的各项权利,经由横向联合,有序参与政治,分享政治权力。倘非如此,视之为违法犯罪,甚至以敌我关系定位,以此种思维来处理一国之内的公民政治,则其之为反政治,一种前现代政治,将“提供和平”这一政治秉赋等同于“刑事治安”,意味着这个国家依然只是某种政治权势的殖民地和战利品,而非共和国,则其骨血孱弱,终究难以为继,也是可以预料的。反面而言,至少,保留异议,善待异议,是这个民族作育思想活力,是这个文明涵养强健魂灵的不二法门,也是它们之自信与自强之最佳表现,而在和而不同的众声喧哗中,凝练民族智慧,提澌民族思维,积攒公共理性,缔造伟大共和国。所以,刚才二老所讲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信仰自由、良心自由,我之作为一个人,天生德于予,因此我具有秉持一己之良知良能,来与天地对话,从而,对政治发声和参与这样一个位格和权能,是天造地设,任何人不可剥夺的。
从而,需要将政治进程转换为行政治理,将行政治理纳入法制体系,在透明法权中依法施治,而以立法来进行政治决断。讲到这个地方,我想再说一遍的是,迄而至今,中国的国家治理和政治转型有待进入常态政治,一种以建构全体国民在政治上和平共处为目的的国家 2.0 版本。那种以治安对付政治,以行政吸纳政治,而以市侩主义民粹主义的小恩小惠来收买政治的做法,不打自招的是政治的反政治,道出了号称共和国的朗朗乾坤之下,政治仅为少数人垄断,而未成为天下众人之事这一虽说反讽但却真实冷酷的现实。
四
一男两女,三副肩膀 , 六只手,连接法意与人心,贯通法制与政制,撑起一份刊物 , 也就是擎起一片天,而为此众声喧哗,而为此公共生活之营造,发一声,喊一嗓子。不易,不易,实在不易。谨缀数语,聊表敬意,并祈平安,盼望大家一起安宁过好日子。
[ 许章润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作者 2016 年 1 月 23 日在《律师文摘》年会上的演讲修订稿,转载请注明 ]
2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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