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谈|组合还是单飞,这是一个问题

2016-05-15 作者: 聂可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乐谈|组合还是单飞,这是一个问题

音乐奇才王子(Pr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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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可 / 政见特约观察员 作为与迈克尔•杰克逊一样的划时代巨星,音乐奇才王子(Prince)不久前的逝世再次震动乐坛,引发男女老少又一轮山呼海啸般的怀念。今年尚未过半,已有多位乐坛重要人物离我们远去。继大卫•鲍依的“五年”(Five Years)和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Hotel California)之后,单曲“紫雨”(Purple Rain)成为唱片店里循环的又一哀乐,令人叹惋。

解散:王子与其乐队的命运

1984年,王子发表专辑“Purple Rain”。这张销量超1500万张的专辑,在排行榜冠军一待就是24周,成为王子音乐生涯的里程碑之一。稍加留心就会发现,这张专辑不是以王子的个人名义发表的,其艺术家全称为“王子与革命乐队”(Prince and the Revolution)。

Purple Rain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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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以“某某与某乐队”作为艺术家称呼的方式并不少见,著名的如戴安娜与至高无上组合(Diana Ross & the Supremes)、斯莱与斯通家族乐队(Sly & the Family Stone)、弗兰克•扎帕与创造之源乐队(Frank Zappa & Mothers of Invention)以及巴主席与云母逼乐队(Chairman Ba & Yumbi)。一般来说,前者是后者的领军人物或话题性人物,两者之间有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 “王子与革命乐队”同样如此。“革命乐队”是王子出道不久后于1982年发起并组建的一支乐队,他在乐队中担任主唱、吉他和键盘手,并以“王子与革命乐队”的名义录制了1982年至1986年的几张专辑。在其1982年发表的专辑“1999”的唱片内页里,我们能发现“革命乐队”的名字。而在随后的“紫雨”、“一天环游世界”(Around the World In a Day)、“游行”(Parade)三张专辑的封面上,也都有“王子与革命乐队”的名字。自1987年发表专辑“Sign ‘o’ the times”起,王子正式与“革命乐队”分道扬镳。

Around the World In a Day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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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当初为什么要组建这个乐队,并以“王子与革命乐队”发表专辑?后来又为什么要单飞,以个人名义发表作品? 简单梳理“革命乐队”的历史,我们会发现,王子在1978年发表第一张专辑“为你”(For You)后就组建了“革命乐队”的前身“反抗者乐队”(The Rebels)。本来王子只是把它当做一个玩儿票的旁支音乐计划,但随着巡演提上日程,他需要一个固定的乐队来支持巡演,于是便有了成员基本来自“反抗者乐队”的“革命乐队”。为了向偶像斯莱•斯通和其“斯莱与斯通家族乐队”致敬,王子也开始以“王子与革命乐队”的名义发表专辑。 随着王子的名气越来越大,乐队成员越来越多,成员之间的摩擦也越来越大。1986年,乐队正式解散,王子单飞。除了成员之间音乐品味的矛盾外,造成乐队瓦解的最重要原因便是钱。贝斯手布朗•马克(Brown Mark)离开乐队的导火索,便是王子没有支付给他曾经答应过的大笔薪酬。2000年左右,“革命乐队”本有机会重组,但却因为王子不愿为吉他手温蒂•梅尔文以及键盘手丽莎•科尔曼(Lisa Coleman)支付路费而告吹。

收入分配:乐队中存在的永恒问题

在一支乐队里,乐手们如何分配经济收入,是一支乐队能否长久生存的头等大事。一个关键问题是,乐队成员应当按劳分配吗?如果按劳分配,如何衡量每个人对乐队的贡献呢?一个贝斯手对于乐队的贡献,是否等同于吉他手?他们是否应当平分所有报酬? 在一支乐队中,每位成员的身份、地位和功能都有很大差别。从功能上说,主唱掌握着乐队外宣,而吉他手往往是乐队的主要创作人,因此乐队的主心骨更多是主唱或吉他手。相比之下,贝斯手、鼓手的地位常常会显得尴尬:如果说主唱和吉他手是建筑设计师,那么贝斯手和鼓手似乎只是打地基的民工。 当然,情况并不总是这样,但无论乐队以哪位乐手为核心,都必然会出现贡献大小的问题。乐队在刚开始起步的时候,成员贡献都差不多,平均分配那少得可怜的收入也问题不大。但当乐队依靠其中某个人的才华或能力一举成名之后,成员之间关于贡献的争论和嫌隙也必将随之而来。平心而论,披头士四人组里,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乔治•哈里森和林戈•斯塔应该平分收入吗? Phillips(2014)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乐队成员是否选择单飞进行了一翻考察。通过对上世纪60年代及2000年至2010年打入“公告牌”(Billboard)流行排行榜单的乐队及个人进行分析,Phillips发现,在1965年,拥有上榜歌曲的352位/组艺人中,有146支是乐队,其中64支乐队有成员单飞,71支出现过成员变动,108支最终解散,乐队平均存在时间为5年。而在2005年,拥有上榜歌曲的的324位/组艺人中,只有82支是乐队,近一半的乐队有成员单飞,46支出现过成员变动,25支最终解散,但乐队平均存在时间达到8年。 此外,在拥有上榜歌曲的乐队中,乐队成员的出走并不一定带来整支乐队的解散;相反,这样的乐队活得更长久。在60年代,这种乐队的平均存活年数为11年,而单飞艺人的单飞生涯往往只能持续8年左右。而在2000年以后,有人员变动的乐队平均生存时间超过了10年,而单飞艺人的单飞生涯平均只超过3年。无论从职业生涯还是收入上来讲,单飞都面临着很大风险。因此,无论在哪个年代,从一个成功的组合单飞似乎是都需要仔细的权衡。

单飞:想说爱你不容易

一个有意思的例子是50年代的巨星巴迪•霍利(Buddy Holly)。他在早期组建了著名的蟋蟀乐队(The Crickets),并与迪卡(Decca)公司旗下的布伦瑞克公司(Brunswick)签订了唱片合约。然而,霍利本人是如此出众,以致于他在乐队中的地位要远超其他成员。因此,在他的经纪人诺曼•佩蒂(Norman Petty)的引导下,霍利同时以个人名义与迪卡旗下的另一家公司珊瑚唱片(Coral Records)签约。据称,这样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尽可能多地扩大销路:电台DJ可能不会愿意连续播放同一个艺术家的两首歌,此举解决了这样的问题。当然,这建立在霍利本人拥有巨大才能的前提下。 即便如此,由于蟋蟀乐队这个名号本身拥有巨大影响力,霍利并不愿意完全从蟋蟀乐队中脱离出来。经过协商,无论是以个人名义录制还是以蟋蟀乐队的名义录制,霍利的收入都占到总收入的65%;对于巡演收入,霍利则与乐队成员平分。在他看来,这有益于他保持自己的地位。 霍利和乐队的这种分配方式,受制于那个年代听众对乐队的忠诚以及唱片公司的强势。而新世纪的音乐人似乎更独立和灵活,从乐队中单飞、以个人名义做音乐似乎成了目前趋势。尤其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自己完成专辑制作的能力越来越强,唱片公司的地位逐渐下降,全能音乐人掌握着更多话语权。 2000年后,个人之间的灵活合作成了一种重要模式。在2005年进入榜单的142首由单飞音乐人发表的曲目中,有126首是音乐人之间合作的作品,只有16首是纯个人发表的作品。 然而,单飞艺人要与一个乐团的招牌抗衡,需要极强的音乐能力和足够好的运气。尽管保罗•麦卡特尼的单飞生涯是披头士四位中最成功的,但他所取得的商业成就仍然难以与在披头士时相提并论。而一些五六十年代获得成功的乐团至今仍然还在巡演,例如诱惑组合(The Temptations)、航海船组合(The Coasters)。尽管组合成员已经几经变动,但其招牌和影响力犹存。 很现实的是,收入是这些靠音乐吃饭的艺人们重要的衡量指标。如何最大化自己的能力,把它们变现,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音乐人们是否要离开乐队单飞。越是出众的音乐人,越能规避单飞的风险,例如文章开头提到的杰克逊与王子。尤其是杰克逊,在从杰克逊五人组(Jackson 5)单飞后,取得了令全世界震惊的伟大成就。尽管王子严格意义上并不算单飞艺人(因为“革命乐队”从未正式以单独的乐队名义发表过作品),但他与“革命乐队”的分道扬镳,仍然彻底释放了其古灵精怪的音乐才能。 对一个乐队来说,组合还是单飞,从过去到现在,都是一个问题。

参考文献

  • Phillips, R. J., & Strachan, I. C. (2014). Breaking up is hard to do: The resilience of the rock group as an organizational form for creating music. Journal of Cultural Economics, 1-46.
  • Nilsen P. (2003). Dance music sex romance: Prince: The first decade. London: SAP Publi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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