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官如何“打怪升级”?

2016-06-14 作者: 刘冬舒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中国法官如何“打怪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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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头脑中,法官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

公平正义的化生,自带光环的超级英雄。

喂,快醒醒。

现实生活中的中国法官可没这么酷,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公务员。甚至一度还被媒体贴上了 “弱势群体” 的标签:工作累、工资少、还缺乏职业尊严。

而且和其他公务员一样,披着长袍的中国法官们同样有自己的“副本”要下,在规定的考核体系下 “打怪升级”。换句话说就是,妖怪不是打死就算了,还要保证质量。

来自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和美国西北大学的两位学者就对中国法官的 “作战手册” 进行了研究。

他们选择中国数个大中型城市,进行了长达 18 个月的实地调研,发现被称为 “案件质量评估系统” 的考评系统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公平性”、“效率” 和 “效果” 是其中三个 “硬指标”,它们分别对应于具体案件审理中的发回重审率、结案数以及判决(调节)的服从率和撤诉率。

这样的考核不止发生在法官身上,整个公务员系统都有类似的考核制度。

近二十年来,中国政府逐步建立了绩效评估制度,来考核和管理中国数量庞大的公务员群体。“干部们” 的工作表现被量化成一个个指标,他们的升迁和待遇调整在很大程度上也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绩效考核” 下的法官行为逻辑

绩效考核对中国法官带来的最明显的影响就是,由于法官们对 “结案率” 和 “办案效率” 的大力追捧,导致在一些相对复杂的案件上不可避免会产生疏忽。另外,对考核要求不同部分的重视也进一步在法院领导阶层(院长和副院长)与法官之间产生利益 “冲突”。

对法院院长来说,个人的晋升和所辖法院的 “结案率” 密切相关,所以催促手下法官迅速结案就成了院长们的固定功课。但是对法官个人来说却并非如此,倘若断案有瑕疵而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同样会对个人考核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很多法官选择 “慢工出细活”:注重案件的审理质量,而不是在每个案件上都急于结案。

在研究者看来,这种 “利益冲突” 广泛存在于各级法院系统中。

“同行眼光” 比物质约束更有效

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中国法官考核体系的一大特点就在它的 “透明性”。法官们可以很容易地从各种内部通讯和网站中看到自己的考核结果和排序,这反过来给法官造成了压力,压力带来的考核效果甚至要比实际的金钱奖励(惩罚)还要明显。

作为公务员,法官的基本工资相对固定,很难得到调整。绩效奖金微不足道,高不过一两千,低只有十元,由上级发回重审带来的罚款也只有数百,这些对法官都产生不了实际影响。

与其说法官忌惮于 “物质待遇” 的变化,倒不如说他们更在意同行们的眼光。不止一位法官对研究者表示过,考核对他造成的最大压力在于较低的排名会让他在同事中 “很没有面子”。

效率带来司法质量的隐忧

效率要求对案件审理来说非常重要,尤其对那些拖延数年导致当事人面临难以承担的时间和金钱成本的案子来说,追求效率是追求司法正义的刚需。

不过,司法审判不能等同于流水线作业,效率并不是唯一的追求。过分注重效率等量化指标,甚至有时候以牺牲司法质量为代价,到底能否带来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值得进一步讨论。

这个问题不仅困扰着法官群体,也一直是公务员绩效考评制度的核心问题。

西方公共行政学界围绕着这个问题吵了半个世纪,普遍的看法倾向于认为除了效率以外,其他难以量化的指标,例如公正、平等和民主,也应该是公共行政追求和考核的目标。

人们对大法官 “盖世英雄” 的想象源于对这份职业的敬畏以及对它在法治社会重要作用的认同。如何管理和考核这个群体,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带来职业尊严感和认同感,在 “法治中国” 的语境下显得特别重要。

参考文献

  • Jonathan J. Kinkel and William J. Hurst (2015). The judicial cadre evaluation system in China: From quantification to intra-state legibility. The China Quarterly, 224 , pp 93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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