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天则答——盛洪就天则所8月10日《声明》答《中评网》问
《中评网》问: 有人说,他们看不懂天则经济研究所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发表的《声明》。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
盛洪答: 那我就解释一下。
2016 年 8 月 6 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简称“国研中心”)发表了一个《声明》,说与天则研究所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原来是因为网上流传着一个署名“黎阳”的帖子,说天则所 2012 年召开的一个关于“南海问题”的研讨会上,有人提出了一些与国内主流观点不同的观点,而天则所的研究项目曾经得到过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于是说天则所“卖国”;国研中心的一些研究人员是天则所的特约研究员,于是说国研中心“卖国”。在我看来,这一套跳跃推理漏洞百出,不值一驳;但是国研中心的《声明》引起了关注,似应回应。于是就有了天则所的上述《声明》。
这个《声明》针对诽谤和相关机构的《声明》,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即造谣诽谤者是加害者,才有必要证明他所制造的谣言不是谣言;谣言受害者有权利追究造谣者的诽谤,没有义务证明谣言为假。
如果一个社会,造谣诽谤者可以任意造谣,而谣言受害者有义务自证清白的话,岂不是鼓励加害者,而惩罚受害者?如果一个疯狂的人一天制造十个谣言而不付任何代价,谣言受害者只能忙不跌地辟谣,这个社会岂不是黑白颠倒了?
我们提出的规则是,造谣诽谤者有义务证明他说的不是谣言,如果他不能证明他所说为真,就只能认为他所说的是谎言,应该承担构陷他人的法律责任。
问: 那么,既然天则所认为自己是谣言受害者,为什么不去起诉那个造谣者?
答: 天则所当然有权利去起诉那个造谣诽谤者。但什么时候行使这个权利,我们根据情况而定。现在看来,还无需这样做。这是因为我们相信,谣言止于智者。这个所谓“南海问题”的谣言为了达到耸人听闻的目的,不得不罔顾基本的事实和逻辑,所以直观地就非常荒谬和离谱。
我们认为,谣言越是荒谬,越无人相信。尤其是在今天的中国。现在的中国人已经不是“文革”时期的中国人。他们理性,不会轻信明显没有证据和不合逻辑的言论;他们冷静,不会盲目追随几个高喊极端口号、声言要“打倒 XXX ”的人。
造谣诽谤者显然自知是造谣,但想利用“三人成虎”和“谎言重复千遍即是真理”的群体心理弱点混淆视听。他们显然高估了自己的“技巧”,而低估了中国民众的理性和对“文革”的深恶痛绝。
问: 天则所在 2012 年召开的有关“南海问题”的会议难道不是真的吗?
答: 当然是真的。这是一个开放社会的正常现象,也是中国宪法所保护的普通研讨会。造谣者所引用来攻击天则所的话,只是参会者之一的发言。
造谣诽谤者的逻辑是,一个论坛上的发言就等同于论坛组织者的观点。而一个论坛的正常规则是,论坛只是一个思想交流甚至交锋的平台。论坛的任务是尽量让与会者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而在主持时尽量保持中立。至于天则所的主流立场,可以看我们发表的文章。如我自己就发表过《南海:新的国际规则诞生的地方》和《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双重身份》等文章讨论南海问题。这都能在网上找到。
造谣诽谤者的逻辑是,一个国家有关国际关系问题只能有官方一个声音,民间不许有不同的声音。正常的规则是,一个国家是属于全体国民的,任何一个国民都有权利发表对国际关系的意见。只是我们要区别,意见,建议,方案,和决策。意见可以表达,建议可供参考,方案以备决策,决策就要执行。来自民间的各种不同声音,会让决策者有多角度的信息,更周密的思考,而使决策较少失误。
造谣诽谤者的逻辑是,如果论坛的某一个发言者的观点与后来某一相对国家的立场相近,就是给后者出主意。我们认为,关于某一国际问题的不同观点,恰恰给一个国家带来应对策略的较大空间和更多储备。各种策略无非包括以较多的让步换取合作,或以较强硬的态度逼使对方让步。在这一较大策略空间中如能与相对国家策略有一定重叠,则会给我们带来谈判成功的可能性。即使较极端的主张不能被接受,也提醒我们对方可能会有如此考虑,而让我们早有策略准备,不至于对相对国家的出招感到意外,仓促应对。奥运备战有陪练,军事演习有“蓝军”、“红军”,一国开放有关国际问题讨论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问: 在那次“南海问题”讨论会上,李令华先生说的“九段线缺乏法律依据”是提醒了美国和菲律宾搞“南海仲裁”吗?
答: 这种说法太高估了也太低估了美国和菲律宾。想一想,在中国民间开的一个座谈会,用中文说,中文发表,美国和菲律宾竟注意到了,并受到启发,这岂不是夸奖他们能够听到和吸收世界上各个地方的声音吗?另一方面,这个座谈会上讲的有关《国际海洋法公约》的明显问题,美国和菲律宾有那么多专家都看不到,还需要让中国人提醒吗?这不是把国际博弈的对手都当傻子吗?如果真这样想,哪有赢的道理?
反过来,这也太贬低中国政府了。中国政府的相关部门不是会更容易看到这个用中文发表的会议记录,为什么没有对他们产生任何影响呢?李令华先生说出了我国在南海主权声索时的一个法律准备不足的情况。这恰是给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一个提醒,只强调“历史性因素”是不够的,还要钻研《国际海洋法公约》,用法律的手段争取我国的主权和利益。
应该指出的是,李令华先生的主张还是受到了中国官方一定的重视。他的这一观点首先出现在发表于中国官方报纸《环球时报》上的文章“好‘篱笆’造就好邻居”中。我们的会议组织者是看了李令华先生的这篇文章后才邀请他参会的。
问: 有人说,反对极端民族主义的说法就是反对“爱国主义”,这种说法对吗?
答: 在今天这样一个民族国家林立的世界上,我们主张爱国主义,但反对曲解的“爱国主义”,反对极端民族主义。什么是“曲解的爱国主义”?就是本国利益至上;就是一谈到本国与他国的矛盾和冲突,就叫嚷着要动武,要打仗,要杀了别国的人。一旦别人说要和平谈判,要强调国际规则的公正性,就是“不爱国”。
一国的利益是综合的,争取主权和领土的完整是一个方面;处理好与邻居的纠纷,建立睦邻友好关系也是一个方面。更进一步,作为一个大国,不仅要坚持自己的主权和利益,还要在国际事务中推动公正规则的建立,为世界永久和平作出努力。其结果,也会使本国得到别国的尊重,甚至带来实际的长远的回报。这种态度,才是真正的爱国。
那种强调本国利益至上的主张,动辄叫喊打仗的态度,并不会给本国带来好处。如果我们同意这种主张是对的,我们就等于同意社会达尔主义的丛林规则是对的,就等于承认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和亚洲的行为是“爱国主义”,希特勒的种族优越论是“爱国主义”。“二战”的结果告诉人们,日本军国主义和德国法西斯主义的这种“爱国主义”最终害了日本和德国。
一个原则,只有在普遍适用而不互相矛盾时,才是一个好的原则。当我们讲“爱国”时,我们也要同样理解别国人讲“爱国”。只有当各国的爱国主义都能平行相处,互不冲突时,才是一个好的爱国主义。
在过去的一两百年中,中国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处于弱势,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在那时,中国人强调用武力反抗侵略者,坚持寸土必争,就是正义的爱国主义。然而到了今天,中国人民已经基本完成了反抗侵略和维护国家独立的任务,我们已经变成了一个有优势的大国。我们与他国的纠纷是在国家间边界上的纠纷。在这时,再强调用武力解决纠纷,就等于承认过去列强恃强凌弱的丛林规则是对的。
《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的作者尼布尔指出,(曲解的)“爱国主义将个人的无私转化为民族的利己主义。”应该承认,由于人性的弱点,煽动仇恨比倡导博爱更宜得手,提倡爱全人类比提倡爱本民族更为飘渺,极端民族主义是人类的一个软肋。这也是造谣诽谤者看重这一“题材”的原因。但两次世界大战和“文革”的历史告诉我们,以仇恨为动力的行为会给人类带来多大的灾难!我们要牢记这些惨痛的教训。
问: 有人说,天则所拿了福特基金会的钱,就等于拿了美国人的钱,拿了外国人的钱就是“卖国”。您怎么回应?
答: 福特基金会于 1988 年与中国国务院达成协议,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其对口合作单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据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的网站,福特基金会年均在华资助金额约为 1200 万美元;到 2011 年,该基金会共在中国提供了 2.5 亿美元的资助。包括对一些研究项目,扶贫项目,以及到美国学习的资助。估计到现在福特基金会向中国各个机构共提供了 3 亿多美元资助。
福特基金会资助的项目,早年侧重司法体系改革、生殖健康、环境和发展、经济改革及其社会影响,近年来侧重于社会公平,青少年教育与学习机会,与妇女与儿童权益等。福特基金会资助的对象包括中国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等数百家机构。应该说,福特基金会在中国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情。
向这样一个合法的和公开的基金会申请资助是国际上正常的现象。天则经济研究所在成立以后的 23 年中,一共向该基金会申请到了两个研究项目的资助,分别是《中国经济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及政策建议》的研究,和《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的研究,共约合人民币 115.7 万元。这相当于天则所近 10 年来收入的 2.2% 。比较一下,这 10 年天则所的国内个人捐款数额约为 977.5 万元。无论多少,我们要对福特基金会表示感谢。我们也愿意在以后以适当的题目向福特基金会再次申请资助。
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要看结果怎样,否则我们就要怀疑外资公司的行为,或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理论。在评判结果时,我们坚持一个原则,这就是“两不怀疑”;即“不要怀疑别人的动机,不要怀疑别人的智力。”我们只就是否合乎逻辑,是否有事实依据对一篇文章加以评判。动机或智力当然会影响结果,但既然如此,我们只需判断结果就够了。造谣诽谤者企图达到的目的,就是企图通过摧毁文章作者的人格,无需针对文章观点的事实依据与逻辑,就能轻而易举地否定某一篇文章。但造谣者要注意,一来他会在事实依据和逻辑上露出大量破绽,二来这种方法不仅在抵毁别人时是“便利”的。
例如那个叫“黎阳”的人,据我们获得的相关信息,他现“居住在美国”,“吃美国的大锅饭”。根据他的逻辑,吃美国的大锅饭就是“拿美国人的钱”,就要按照美国的意志做损害中国的事情,包括写文章攻击中国的 NGO ,攻击中国的知识分子,企图通过反对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让中国实现“一言堂”,从而使中国不能从自由表达中获得更好的制度与政策方案。根据他自己的逻辑,他就是“汉奸”,就是“卖国贼”。
当然,我们并不用这样的“逻辑”来否定“黎阳”和他的文章。我们认为他造谣诽谤的文章既没有事实根据,也逻辑混乱。也就是说,我们坚持“两不怀疑”。我们也希望这能成为更多的人的评价标准。我们自己也只接受这一原则的检验。我们接受福特基金会的资助,完成的两篇报告,《中国经济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及政策建议》的研究和《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研究,我们早已放在网上,希望大家从事实和逻辑两个方面对这两篇报告进行评论。凡是这两方面有问题的,希望能提出意见,我们愿意讨论并接受我们认为正确的意见。
[ 盛洪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6-8-25
中评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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