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凌云:中国解雇成本全球最高
摘要:在世界各国放松管制的背景下,我们国家却有意的进一步加强解雇保护,这已经对我们国家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非常感谢主办方给我这个发言机会,现在对劳动合同法的批评主要表现在一个是成本高,一个是灵活性不够两个方面。几位老师讲的比较多的是成本问题,我是从另一个视角讲解雇保护问题,刚才董保华老师好几位老师都讲到我们国家解雇保护水平比较高,但是这个问题我在其他劳动法研讨会上也讲过,但是很多学者是持批评态度,认为我们国家解雇保护水平根本不高,而且不能进一步降低。所以我想还是通过一种客观的态度,把国际上一些机构研究的成果原原本本的介绍出来,看看我们国家解雇保护水平在国际上到底是高还是低,未来劳动合同法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调整。
首先我们结合经合组织就业展望报告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经济展望报告中的数据,向大家先展示一下各个国家在解雇保护方面是怎么样的发展趋势。这些数据是在经合组织就业保护数据库里面,我把数据最齐全的 26 个国家 1990-2013 年的解雇保护水平的值做一个展示, 1990-2013 年各个国家解雇保护值是下降的。总体来讲解雇保护不变的有 6 个,占 23% ,降低的国家有 14 个,占 54% ,平均降幅是 16.4% 。其中平均值高于经合组织平均值的国家是占 71% ,平均降幅达到 17.9% 。也就是这些年间哪些国家选择积极降低自己解雇保护水平呢?恰恰是原本解雇保护水平特别高的国家,比如像葡萄牙原本解雇保护水平曾经达到世界最高的 4.83 ,他在 2013 年的时候已经降到 3.18 ,降幅超过 30% ,西班牙降幅超过 40% 。看起来也有一些国家是没变,甚至提高的。但是你可以看出解雇保护水平保持不变,或者有些许提高的国家,本来他们解雇保护水平就不高,所以基本上没有很大调整。
最近大家特别关心的就是法国,对法国讨论也非常多。法国也是以自己非常健全的劳动法律和比较高的解雇保护水平著称。所以历年来法国政府想进行劳动法的改革也是试图降低解雇保护的水平,但是因为社会上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导致每次提出劳动法改革都会引发大规模罢工和社会动荡。所以,我想我们国家在处理解雇保护问题上也是需要特别慎重,防止出现法国的问题。
近年来,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经济持续低迷的状况下,各个国家对解雇保护水平应该呈现了进一步放松管制的趋势。从经合组织 2008-2013 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经合组织国家解雇保护水平平均值是从 2.17 进一步降到 2.04 。在这短短几年当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国家都实施放松解雇保护政策,这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刚才我们提到的葡萄牙,三年间使得解雇保护水平降到 3.18 。另外也有五个国家在 2013 年之后进行的解雇保护的改革。
解雇保护在这一轮改革当中有几个特点,把解雇个人和集体解雇分开看的话,发现在个人解雇的国家是普遍呈下降趋势。其次就是合法解雇当中提前通知期,补偿金,不当解雇赔偿金水平都有下降。反过来集体解雇,因为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经济裁员成为解雇保护立法的重点,所以在这方面有些许增加,但是总体解雇保护水平并没有因此有明显上升。这是世界各国从 80 年代以来解雇放松的趋势。
看看我们国家解雇保护水平现在已经在世界各国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呢?在上世纪 90 年代的时候,我们国家劳动用工制度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改革的时候, 1994 年颁布的劳动法已经确定比较严格的解雇保护制度,在 2003 年的时候世界银行有一个全球投资环境调查报告,这个其中对我们国家的解雇保护也进行了量化的比较。其中我们国家的解雇保护的自由度数值是 42 ,这个数值如果越高的话说明解雇保护自由度越低。我们国家是 42 。东亚平均水平是 29 ,经合组织平均水平是 28 。最为自由的是香港地区是 1 。所以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当时世界银行已经在报告当中对我们国家提出了警告,就是我们国家已经成为解雇非常困难的一个国家,这肯定是造成企业解雇很困难,企业的劳动力无法得到更新,会严重影响到那些技能高、素质好的劳动者进入企业,反而他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所以,在世界各国纷纷降低解雇保护,对劳动关系放松管制的背景下,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却在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相应的标准。
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数据是 2013 年经合组织的就业保护立法数据库当中显示出来的,这个图表是把个人解雇和集体解雇两项指标综合在一起,他对经合组织以及主要的经济体进行了一个排位。左侧的是经合组织,平均值是 2.29 。右侧的国家是新兴经济体,中国在哪呢?是最右侧的,就是柱状体最高的国家,就是在这个排名当中我们国家把个人解雇和集体解雇两个数值加在一起已经是全世界解雇最难、标准最高的国家。最高的标准怎么产生的呢?经合组织数据是有几组数据综合在一起看,首先是解雇的难度,这里面讲到不当解雇定义是什么,有的国家宽,有的国家窄。包括试用期长度,还有不当解雇的赔偿金,还有复职的可能性。这些的数值叠加在一起得到一个国家解雇的难度,我们国家基本上和印度是一水平的,在最右边的倒数第二个是我们国家的数值,我们国家解雇难度特别高。解雇难度的设计,纵观全世界是有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可以做一个选择,一种模式就是把不当解雇的定义定的比较窄,工人无论什么原因被解雇都是可以得到一定补偿。但是另外一种模式就是合法解雇的时候没有补偿金,或者很少的补偿金,但是不当解雇定义非常宽,不当解雇都可以得到比较高的赔偿金。所以每个国家基本上都在这两种模式当中选其一。但是我们国家却是一个例外,我们没有在这个当中选其一,我们既对违法解雇有很宽的、很严的定义,同时对违法解雇又有很高的赔偿,这导致我们国家解雇难度综合起来是世界高位的。刚才很多老师都提到现在解雇一个员工确实非常困难,企业要举证,一方面是企业要有规章制度,管理要完善,各方面管理成本要跟上,而且在东莞调查的时候很多企业讲现在跟员工打官司确实很难,特别是在解雇方面企业的败诉率也是很高的。而且在不当解雇以后,我们国家复职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但是在其他各国一般是不复职的,只拿赔偿金。
另外一个我们的解雇保护水平特别高是体现在合法解雇情况下,提前通知期和补偿金的综合水平已经是世界最高的。最右侧最高的柱状图是我们国家。因为我们国家提前通知是不管解雇原因,统一为一个月,在补偿金方面我们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只要劳动者没有过错都要给经济补偿金。很多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本来就应该这样。但是看看其他国家,我们说经合组织各国经济补偿金平均值,假设员工都是工作 20 年的话,经合组织国家员工被合法解雇的话,他可以拿到五个月经济补偿金,我们国家是 20 个月。所以东莞调研当中,很多企业反映现在企业如果是真的效益不好,甚至关门的时候,让他们付补偿金,他们根本付不出,为什么企业跑路?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们搞出来一个预付补偿金制度,包括在程序方面我们国家的解雇水平也是比较高的。
最后我说说集体裁员。集体裁员,倒数第三个是中国。似乎我们达到的平均水平,但是实际上解雇的难度,根据 2015-2016 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我们国家在 146 个国家当中裁员成本是 117 位。所以实际上我们解雇难度是非常大的,因为解读当中有很多隐性成本,包括员工总是倾向于在法定标准之外以更高的标准要求经济补偿金,而且不是以劳动合同,而是以群体性事件或者罢工为主要表现形式来超过法定标准寻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所以刚才我们所讲到的这些总体的一个印象,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世界各国放松管制的背景下,我们国家却有意的进一步加强解雇保护,这已经对我们国家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如果我们谈劳动合同法的修改的话,应当对解雇保护水平进行适度的降低,至少回复到原来劳动法的保护水平可能比较合适。
谢谢大家!
李凌云为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 责任编辑:陈君 )
2016-07-27
来源: 搜狐财经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