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涛:拥抱互联网,也要警惕互联网时代可能带来的“赢者通吃”
“新经济对于经济增长贡献”这个话题对于我这样一个没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的人是一个非常宏大的话题,好在今天盛洪老师比较仁慈,一上来开宗明义把它限定得非常小,即限定在网络零售业。而在今天,换句话说能够代表网络零售业的其实就是阿里和京东,早年做网络零售的很多的自营的渠道几乎都倒了。我想今天我应该没有能力再去谈论我们互联网以外的新经济,比如说 VR ,比如说人工智能这些东西,我们仅仅就回到互联网来谈。
我个人觉得互联网本身不是新经济。互联网是什么呢?它只是一个基础设施。网络零售就是在这个最新的基础设施之上经营传统的生意。这里面包含两种取向和选择,一种是做平台,一种是学会平台化的生存。
刚才这位叶先生讲的这个情况,我觉得可能是目前我们在这种市场环境下进行平台化的生存,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心声,即很多人并未切身感受到互联网技术,或者所谓的新经济降低了交易费用,反倒觉得我做生意的成本更高了。
当然仅从我自身经历来看,对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和这个平台的掌握,最初是从零售行业开始的。我刚才也回忆了一下,跟王俊秀老师说的数据非常吻合,我 2005 年就注册了淘宝,但真正开始使用它实际上是 2009 年。 2008 年到 2015 年之间,由于互联网技术带来了新的基础设施和交易平台的转换,对冲了我们的经济下行的这种压力,这是很吻合的。
但这种交易方式实际上跟传统的交易方式并没有质的区别,它的优势在于它的规模化形成的单位成本的降低,正如盛洪老师讲的,单位成本是降低的,但是具体到我们某一个商家,感受可能不太一样。就像企业营改增,李克强总理讲的是让整体税负降低,并不是所有企业的税负都降低,有的企业做得不好,那么你的成本可能就增加。正如凯文凯利说的那句话,我比较赞赏,“未来已来,只是尚未流行”。
对于零售行业经历的所谓的革命,实际上现在已经蔓延到了很多其它行业,比如说网约车,可以说现在互联网的冲击对各行各业都已经非常普遍了。长期以来,我们律师行业一直引以为傲,或者说自以为是的最安全的,受互联网冲击非常小的行业。因为每一个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因此法律行业是非常讲究个性化需求和服务的行业。但是,即便如此,我们发现现在已经开始受到了互联网的冲击。
我可以举一个小例子,我们有一个平台,原来比较好的律师事务所,后来延伸出来无讼的互联网企业,这个平台第一有一个产品叫无讼名片,所有的律师都可以在上面注册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公开信息,包括网络大数据采集到的信息,它会通过这些数据给一个个律师画像,这个像是什么呢?就是你做过多少案子,在哪些法院有过庭审,在哪些法院有胜诉,有哪些败诉,包括你做的职业年限,你曾经从事哪些领域执业。
我们认为最难被冲击的行业,都已经正在被冲击,那就面临着一个什么问题呢?我们要么就得去做平台,就像阿里这样,要么我们就得学会平台化的生存。对于平台,我个人有一点自己的看法,就是比如说我们的淘宝,一个平台之所以能够成长为大家都到你这里去交易的平台,源自第一是买家,在上面消费的人,认为你上面提供的这些数据,或者说这个商家是可靠的。另外一个是会反向地来促进在你这个平台上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商家去提高他的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的水平。
淘宝之所以成功有很多原因,我个人认为,它的很大的一个原因是淘宝的评价制度,就是我买了这个商品回来,我给好评,可能每个商品会有 4.9 分或者 4.8 分,这个评价制度带来了刚才我说的两个效益,这两个效益让这个市场有了更多人参与。后续不管是网约车还是刚才我提到的很小众的平台,无讼平台,也都在学习这种评价制度。
这个评价制度就会带来两个延伸的问题,第一是平台的可信度,有一些平台怎么避免亲疏远近,跟这个平台关系好,或者跟这个平台的后台的关系好,然后就把他的排位往前放。还有一个方面是怎么避免这个平台上的所谓的评分和分值作假,因为真实最重要,我来这个平台消费更多看重的是真实。
比如说我到淘宝上买东西,我给商家 5 分,他会给我返现 5 块钱、 3 块钱,比如说我去大众点评,我给一个好评,商家送我一个椰子汁。诸如此类的东西,至少在我们做平台的层面上,目前还没有把它看成一个洪水猛兽,甚至根本没有当成一回事。但是从我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角度,我认为这可能是未来我们互联网经济发展过程当中,尤其是做平台企业,要去正视的大问题,就是你的平台公信力到底在哪。这些东西看似无关痛痒,无伤大雅,花了 3 块钱,对方给了一个好评。但实际上导致的什么结果呢?比如说我在淘宝上想买一幅很好的地图挂墙上,我找评分最高的,我不惜花了 2 千多,因为它的评分特别高,但是我买回来以后发现根本不值这个价。原因是什么呢?我后来也知道了,只要他给我送过来之后,也一样会让我给他一个 5 分好评,会给我返现,而且返现的金额还不少,好象是 30 或者 50 。
导致一个什么结果呢?作为一个想追求好一点品质的消费者,我现在已经不上淘宝了,我想买好东西是不上淘宝的,我先在京东上看一看,因为京东毕竟自营的比较多,如果说京东找不到了,我已经开始对一些重要的东西,我会到商场去,宁可多花一点钱。这就是我们这种所谓的互联网平台化的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要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那它相比较传统的这种平台和交易模式,它的优势其实已经挖掘得很大了,这么短的时间内,一年 3 万亿的交易量,非常天量了。但是,再往下走下去了,可能就有一个新的问题。
另外我还注意到一个问题,其实我们大多数人现在都已经在意识到,互联网时代是一个“赢者通吃”的时代。我也有很多在阿里工作的朋友,因为他们有做技术的,也有做法务的,我也经常跟他们探讨,我能够得到的感受和体会是阿里现在,像这样的互联网巨头,包括腾讯,没有它做不成的事,只是它还没有精力去做。就是这个行业,只要它去做,以它的资金实力和它的平台,和它的技术,它很快就又变成唯一的平台。我们都知道天下最好的生意不是买和卖,天下最好的生意是平台,这是马云很早就在他的演讲当中已经有所表露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来避免平台的一家独大?或者说怎么来避免平台一家独大后对社会公众利益所造成的影响?这是我作为一个法律人,长期在思考的一个问题。
比如说这一段时间滴滴和优步又合并,合并之后现在市场份额大概 90% 几,我以前讲过,一个政治家说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在野党,过去我们对出租车有这样那样的抱怨,但是如果有一天,一家企业,一个平台它达到了比出租汽车公司还要垄断的地位,它会不会还像今天这样提供这么好的服务,然后让普通的消费者得到这么大的利益?这个问题值得思考。所以这种新经济或者说这种增长模式的情况下,我们要保持另外一种角度的关注。我现在一定不用滴滴,因为滴滴已经足够大了,我在用易到和神州专车,因为我想让滴滴的竞争者还活着,如果滴滴的竞争者都死了,如果网络平台就剩下淘宝一家的话,那未来可能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快速增长的盛世,将来都会变成另外一番我们意想不到的的景象。
[ 杨涛 北京人富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本文为作者 2016 年 9 月 27 日在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 天则所举办的《新经济对经济增长贡献沙龙》上评论演讲修订稿,转载请注明 ]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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