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中国媒体的地域差异:京沪穗对比

2016-11-04 作者: 戴靖沄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解释中国媒体的地域差异:京沪穗对比

图片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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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注意到:中国媒体存在地域差异。“南方系” 写出很多独具一格的批评性报道,“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而另一些地方的媒体却显得很听话。哈佛大学助理教授 雷雅雯 发表在 《美国社会学杂志》 的研究指出,当地媒体市场竞争越激烈、党政机关越碎片化 (不同级别、部门的党政机关利益不一致),便更利于发表批评性报道。而新闻界和法律界的紧密联系也能帮助新闻界产生更多批评性的报道。

研究者分析的是经济发达城市的本地市场化综合报纸:广州的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北京的京华时报、北京晚报;上海的新闻晨报、新民晚报。值得一提的是,这项研究基于的数据是 2003 年至 2006 年这六家纸媒的报道,和 2009 年至 2010 年及 2011 年至 2014 年的两轮与记者、学者、律师、和宣传部官员的采访,因此中国新闻界的最新变化并没有体现在研究中。但是在 2003 至 2006 年中,南方系也遭受了一系列变故,因此,该研究对我们理解长期以来新闻报道的地区差异很有价值。

广州 > 北京 > 上海

究竟什么样的报道才叫批评性报道?研究者问记者:如果不考虑外界因素,记者应该报道什么社会问题?从记者的回答中,研究者总结出批评性报道的对象的六个指标:违宪、侵权、司法独立、公民参与、弱势群体、权力资本——如果某报道的主题符合其中任何一个指标,那么就被认为是批评性报道。

按照这样的标准,研究者将六家报纸在 2003 年至 2006 年的报道归类。她发现,虽然面临种种限制,但批评性报道的确存在,而地区差异也很明显。就批评性报道占总报道的比例来说,广州的报纸达到了 0.2%,北京为 0.1%,而上海最低,只有 0.03%。研究者还比较了这些批评性报道的强度:有多少批评性报道暗指中央政府的过失或者结构性的问题?在广州,南方都市报有 85 篇这样的报道,占总报道数的 0.04%,羊城晚报 29 篇 (0.02%),京华时报 25 篇 (0.02%),北京晚报 2 篇,上海的新闻晨报 0 篇,新民晚报 1 篇。有趣的是,研究者将人民日报作为参照物,按同样的标准,发现人民日报也有批评性报道,占总报道数的 0.08%,而较为强烈的批评性报道有 2 篇,均高于上海报纸的比例。

市场竞争与政府空隙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明显的地区差异呢?

市场竞争是一个重要因素。在广州,三大报业集团 (南方报业、羊城晚报、广州日报) 聚集于此,媒体竞争异常激烈,这就给了媒体发表批评性报道以吸引读者的动力。

同时,广州作为省会,省级和市级党政机关并存,而它们附属的报纸需要一同竞争广州的读者。省和市的党政机关都希望自己的报纸能有更多利润、贡献更多税收,省级机构便会利用自身的权力优势,给予省级报纸更为灵活的报道空间,以求更能吸引读者。省级报纸发表批评广东省或省外级别更低的政府也相对容易。在这些报道中,记者们又努力暗示读者这些报道的问题不是地方性的。当然,发表批评性报道的报纸需要让省级宣传部相信这些批评性报道带来的经济效益胜过政治风险。地方宣传部门虽要向上级宣传部门负责,但也需要考虑同级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只要认为这些批评性报道还不足以让中央插手,省级宣传部有时也会睁只眼闭只眼。

记者们应对政治风险的另一个方法是,跟风报道已有批评性报道的事件。比如南方都市报首先对某事件做了报道,那么羊城晚报和其他地方报纸变会开始报道该事件,因为此时记者们会默认这些报道已经获得了空间。而激烈的市场竞争进一步促使各个报纸争抢着跟进报道。

一些记者职业的职业理想也和市场逻辑不谋而合。市场逻辑要求报纸产出大众想看的批评性文章,而一些相信新闻应反映社会问题的记者正想要写这样的批评性文章。市场竞争给了这帮记者更多理由去说服报纸管理层冒一些风险。

记者与律师的合作

研究者强调,在 “依法治国” 的大环境下,广州的记者和律师合作紧密。很多记者都认同写批评性报道最好且最安全的方式是指出该社会事件如何违背了法律。律师会帮助记者提供法律解释,用法律来表述、分析社会问题,或者为报社写评论文章。律师会为选材提供意见,有时甚至让自己的雇员帮记者做调查。律师也可以为记者评估报道该社会问题的政治及法律风险。反过来,媒体报道也为一些促进法制争取维权的律师提供公众支持和保护。

在广州,记者和律师的合作不仅是基于相互需要,也源于他们共同的公众意识和愿景。通过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来表述一些可能敏感的问题,记者和律师的合作扩大了新闻报道的 “灰色地带”。而广州的记者表示,这样的合作使自己变得更 “胆大”,减少了自我审查。

北京和上海的状况

研究者认为,相较广州,北京的报纸市场竞争较小。不过,政党机关依然是碎片化的——国家级和市级的党政机关同时存在。在北京有中央级别的报纸如中青报,也有市级的报纸如北京晚报。有时当市级报纸的记者遇到审查问题时,他们会将资料提供给中央级别的报纸,希望它们发表。北京的记者也试图采用广州记者的策略,但是由于北京纸媒竞争强度不及广州,报社管理层并没有强烈的吸引读者增加利润的动力,也没有与律师合作的强烈需求。虽然北京律师仍帮记者分析社会问题或者写评论文章,他们并不会参与到选材和调查中。

而对于上海来说,不仅报纸的市场竞争小,党政机关还较为统一,仅有一级市级机关。上海仅有的两个报业集团都附属于上海市政府 (现在已经合并为一个),直接由上海市委宣传部监管,因此审查变得直接有效。上海记者也试图模仿广州记者,但由于地区环境的差异,他们很难成功。市场竞争小,报业管理阶层认为无需批评性报道,报纸照样盈利。而且,上海党政机关并不关心报纸竞争,它们认为,既然报纸都属于上海市政府,不管谁多谁少,最终政府的收入都一样。而在广州,省级报纸需要同市级报纸竞争收入。因此,上海报业和政府缺少冒风险的经济动力。

同时,上海记者和律师的合作十分有限,市委宣传部也会直接干预这样的合作。这导致了律师和公共知识分子倾向于与其他地方的报纸合作。总体来说,上海报纸的报道局限于传播党和政府的信息和表彰使用法律正面案例,并未能利用 “依法治国” 和 “普法” 创造出的机会。

这项对批评性报道的研究表明,市场化竞争、政府不同级别中的空隙都为有公共意识的记者提供了机会。而国家推动的 “依法治国”,又让有同样意识的律师有了助攻的可能。然而,中国媒体的批评性报道仍然十分有限,即使是批评性报道占了 0.2% 的广州报纸,也远低于欧美的 1% 至 5%。当然,这篇研究选取的报纸有限,研究的时间段比较久远,也没有涉及到新兴的网络和新媒体领域,也许在这些领域,批评性报道又有另一番生存模式。

参考文献

  • Lei, Y. W. (2016). Freeing the press: How field environment explains critical news reporting in China.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22 (1),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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