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廊桥:民间公共建设与基层自治的制度遗产

2016-11-24 作者: 龙登高 原文 #天则观点 的其它文章

谢谢杨天石先生,尊敬的茅老、陈志武教授,各位学者,下午好。很高兴今天我来汇报我的研究成果,我的题目是“廊桥遗梦”。

一.廊桥、义渡、茶亭:基础设施的民间公益建造与维护

什么是廊桥?此图片就是我家乡湖南安化县风雨廊桥,在南方山区不少见。它在短缺经济时代是基层重大的公共工程。其建造都是非常不容易的,耗资巨大,而且可以说是一种豪华的桥梁,也是一个便民的公共设施。你看在桥梁里边可以有休息和交流的长条凳;还为行旅、过桥人免费提供茶水,而且对茶水还有一定的质量要求。每一座风雨桥耗资巨大,同时又有比较高的技术含量,譬如说刚才我们看到的永锡桥,历时五年,光石工就是 37769 工作日,还有锯工、木工、泥瓦匠、土工等等。这些资金从哪来?

这种廊桥从发起到筹资到兴建,到组织管理,以及建成后一百多年的维修全部是由民间来做的。大家在想八十年代以前要兴建这样的工程,政府都是不容易做到的。我们这里有一些数字,永锡桥筹集资金,主要是家庭,也包括商号、桥会等法人组织等等。捐赠单位总数 2125 个,捐赠总额为 14693.4 千文。 5 千文以下的捐赠者占总数的 73.5% ,捐赠金额 3008 千文,占总金额的 20.47% 30 千文以上的捐赠者不足 4.85% 100 千文以上者合计 3430 千文,占总金额的 23.34% 。永锡桥全部捐赠额达 14 万余千文,在我们安化这样的全国特困县,能够兴建这样的桥梁殊为不易,还不只是一座,第二年还有另外一座镇东桥建成。它是一种普遍的存在,在南方的很多地方都有。

不仅是廊桥,而且还有义渡,比如说刚才永锡桥的前身就是一个义渡,是乾隆 33 年兴办的,同样也是由民间集资的,同样也免费的。在安化还有茶亭,山区山路十几里荒芜人烟的地方兴建一座茶亭,供人休憩,同样也免费的供应茶水,也是由这些民间自发的兴建起来。

像义渡和廊桥这种公共设施全部由民间自己来兴建和管理,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渊源流长。此图是我考察过的宋代的一座桥,在福清叫龙江桥,长达 1000 多米,更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也是全部由民间集资、兴建、管理、维护、修建。一千年的桥,一直到现在还在保留着,而且还在使用。

二.公益法人:产权形态及其管理模式

这种义渡、廊桥,属于谁呢?不属于政府,不属于捐赠者,也不属于管理者。是什么性质?它不是私有,但也不是公有。不是企业,而是非营利性机构,不过有自己的资产,并且可以寻求增值。

这种机构形态和管理模式,就是公益法人。安化县新发现的《永锡桥志》使我们能够形成较全面和完整的认识。

第一,理事会称为桥会,叫首事或者首士,也叫董事。在永锡桥的发起人当中有一位我的先祖,我以此为荣,也特别感兴趣。理事会由八个人组成,由民众商议推举产生。同时成立桥局,具体组织桥梁的兴建。所有事情大家一起来商量,而且各司其职,或是会计,或募费资,或督各色工匠,或办各色材料。理事会的职责是比较重大,要商议和统筹各种事物,同时修建完之后还要去进行巡查,还要督查守桥的人各项事务。但理事会没有什么特权,相反责任不小。

但这个机构没有股东,没有股权,包括理事和政府都没有,当然也没有分红。由此可以说明它是非营利性的机构,是一种公益组织。

第二,它有基金会( Endowment )。捐赠资金建桥剩余部分,也是“非一人一乡所有”,但要去寻求增值,用于桥梁的永续维护。寻求增值有什么办法?一个是有息放贷,通常是保守的放贷,需要有担保,而理事是不能担保的。二是剩下的资金去购买田地,田地的租金收益使得 Endowment 可以扩大。就像陈教授所在的耶鲁大学,其 Endowment 富可敌国,每年收益可观。耶鲁与哈佛竞赛,看谁的新增收益更高。记得十年前哈佛大学的 Endowment ,按国家 GDP 来排的话,可列第五十位。

耶鲁、哈佛属于谁?我们说私立大学,但不属于某一个或几个家族,也不属于校长,也不是属于董事会,也不属于州政府,就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或法人 ,a private independent institute. 当然也是公益性的。

第三,我们再来看桥田。桥田在政府档案中自成一个产权单位、交易单位和纳税单位。桥田自成一“柱”,称为永锡桥柱,要向政府缴税。在购买田地的时候以产权法人签订买卖契约,发生产权交割,就属于“永锡桥柱”了。这种法人交易土地,其他地方都可见到,像会田、义渡等都有自己的田地。清华藏契约中,法人作为交易单位者,清代不少见。

还有公屋,公屋出租给守桥人,并供应茶水,但是不付房租,仅交押金,也就是进庄钱 30 千文。

永锡桥基金也可以去向外捐赠,譬如说其他地方修桥办义渡了,可以捐赠,但是他规定只能捐赠桥会或者义渡,其他的慈善行为不要进行捐赠。而在永锡桥他所获得的捐赠当中,有意思的是还有不少法人、机构捐赠,像庙会、家族、其他的桥会、义渡等。同时也有商号,共 77 个,当然这些商号非常可怜, 41 个商号各捐 1 千文,最多的也仅 12 千文,比一般的家庭还要少。

第四,政府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一是授权,募捐之前,要订捐簿一部,盖县印,随后开始合法募捐。二是政府对桥梁进行法律保护,也就是有禁碑,凡损坏桥梁者依法给予惩罚。此外,县官率先捐了 10 千文,象征性的表示支持。

这种公益法人在传统的中国称为公家,就像我们的家族也称为公一样,这个和英文当中就有区别,比如说英文的“公”就是 Public ,或者说 State ,公益法人产权当然不是这种含义的“公”,在英文中应属于 private 范畴。

三.公益法人的近代创新:中、外、官、商构成的海河工程局

公益法人制度源远流长,到了近代又出现了创新。我们揭开尘封已久的档案发现,海河工程局也是这样一种公益法人。其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海河工程局是由洋人发起建立、经营管理的,理事会由洋人主导,包括外国政府代表(领事)、特殊自治政府(工部局)和洋商会等。所以其档案都是英文、日文为主。第二,它又是由中国中央政府特许和地方政府参与建立的,和洋务运动密切相关。虽然它既不是官办,也不是官督商办,不是绅领商办,但应该是洋务运动末期的重要创新,其特殊形态丰富了洋务运动的内涵,表明洋务运动从军事工业与重工业领域拓展至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第三,其经费来源主要来自于向外特别是国外发行公债,一共发行了 9 次公债,有意思的是到 1911 年的时候还向海外发行国债,照样欧美国家的人来购买其公债。其次来源于特别税,河捐与船税,约 80% 来自于洋商。

海河工程局成为中国现代代疏浚业包括冬季破冰的先驱,近代海河航运与河道治理、天津城市建设与港口设施建设的功勋,却因其帝国主义出身的“原罪”而几乎寂然无闻,与其对天津及华北的对外贸易乃至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极不相称。

四.多样化的法人产权形态与基层自治

公共设施的民间兴建,典型而突出地反映了民间自组织体系。民间自发行为,是有效率的,动员能力比较强。其管理是公开透明的,都是基层民主所推选出来的理事会,能相对有效地遏制腐败的现象。

这种民间自治体系可以突破行政的界限,比如说永锡桥就不在某一个乡,募捐的范围方圆百里。湖北的这种水利委员会突破县级的边界;海河工程局可以突破国界,民间自组织体系和法人有多样化的创新,不像政府经营一样比较刚性,它们比较有弹性。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他不仅渡人、渡货,而且渡心,当你走在义渡和廊桥,品尝着免费茶水的时候你可能就会联想到人们所做的捐赠,可能使得许多人能够萌发感恩之心。

这种法人组织我们可以看到在传统中国其实是比较多样化的。除了义渡桥会之外,我们也看到有一些水利设施也是同样的形式,民间这么多水利工程也是由当地民众集资修建和管理的。

其他方面都有普遍的存在。慈善法人,像育婴堂、普济会、救生局,梁其姿把这种公益法人称为官督民办。更不用说宗族、祠堂、寺庙;还有行会、会馆、商会,还有书院,等等(金融性、娱乐性的互助组织有所不同,有自己的股东与分红),名类繁多,广泛存在,涉及到民间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显示出民间自组织体系的生命力,表明传统中国民间自治的特点。

民间自治的制度基础是什么?就是私有产权制度。在中国的农民他们有着自己的土地产权,或者说独立的农户经营,所以能够自主和自由选择。那里官员和现在也不一样,他们也有自己的私有财产,所以他能够相对的客观独立,当他被贬了或者退休了可以在乡下成为乡绅,耕读传家,在乡下还发挥他一定的作用。

最后补充一点,公益性和市场化的运作又有不同的地方,公共设施的法人公益产权经营是可贵的,与公司市场化运作相比,其拓展空间有其局限性。乾隆时期到光绪时期,美国的公共设施的建设大多是市场化的营利机构,特别是公司。桥梁是收费的,公路、运河都是收费的,铁路公司更是一种股份制的公司,推动了美国基础设施建设的迅速发展。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市场化的运作应该说更具有拓展性和发展空间。

好,谢谢大家!

[ 龙登高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复旦大学 IETH 特聘研究员,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本文为作者 2016 6 25 日在天则经济研究所与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主办、腾讯思享会与《东方历史评论》协办的「历史学与制度研究理论创新」研讨会主题报告演讲修订稿,转载请注明 ]

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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