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象:夺福

2016-12-08 作者: 冯象 原文 #智识 的其它文章
冯象:夺福

冯象:夺福

雅各夺福,说是命数,又不像。故事得从他母亲不育讲起。不育是圣祖夫人莎拉以降,以色列家的女人每每要忍受的“耻辱”(创30:23)。但利百加福气好,丈夫以撒爱她,为她向天父求子。终于,结婚第十九年,有喜了。不想腹中胎儿踢打不停,利百加做了一件之前没有哪个夏娃女儿敢做的事,就是去耶和华显现处祈问。神谕传下,却令她心头一颤(创25:23):

你一胎孕育了两个国家
肚里一对相争的民族;
一个要比另一个强大
老大要给老二为奴!

按:原文末句,wera b ya`a b o d z a`ir,可两读,如拉比注释,作倒装句“老二给老大为奴”,亦通。故而经文所述这一对孪生子迥异的相貌性格,以神谕观之,并无孰优孰劣的表示:以扫红肤多毛,又名红哥(’e d om),终日游猎山野,父亲喜欢;雅各白皙好静(tom,本义完好),守着帐篷,是母亲的宝贝。大人不掩饰偏爱,孩子心里便存了芥蒂。

那一天,红哥狩猎归来,见锅里煮着“红乎乎”的小扁豆羹,就嚷嚷饿坏啦,快给我吃两口!守帐篷的趁机提出,拿豆羹附一块面饼,买断他的长子权。红哥竟同意了,还照雅各说的发了誓(创25:29-34)。

后来,以撒老了,上了百岁,两眼看不清东西(创27:1以下)。他吩咐爱子去打些野味来孝敬父亲,领受祝福。谁知利百加恰好在帐篷外面,听见他们说话,忙教老二穿上老大的衣裳,用羊羔皮子裹了双手和颈子扮“毛茸茸”的哥哥。悄悄宰了只羊羔,照丈夫喜欢的口味烹饪了冒充野味,让雅各端进去,骗取了父亲“灵的祝福”。

以扫回家,烧好野味,雅各刚退出帐篷。你是谁?父亲惊问。是我,您的儿子,头生子以扫哇!传来爱子的话音。

以撒周身剧烈地颤抖(创27:33以下):那么方才打了野味拿来给我吃的,他是谁?你进来之前,我刚吃过他烧的肉,为他祝福了。啊,这祝福永远是他的了……我已经立他做了你的主人,将众兄弟都给他当了仆人;还许下五谷美酒,供他享用。儿啊,我还能为你做什么呢?

爸爸,您只能祝福一次吗?为我,您就再祝福一次吧!红哥放声大哭。良久,父亲才喃喃道:

啊,你的家园
没有甘霖,没有沃土。
你谋生要靠你的刀剑
你弟弟拿你做了奴仆……


诓骗

圣言若此,颇可玩味。首先,“夺福”如何理解?是耶和华的预言应验,还是雅各听说了神谕,而生夺福的念头?前者为宏图预定,犹如逃不脱的命运,故行为人无须负全部的道德责任;后者才是基于他的自由意志,比如听从母亲,抑或受了神谕的一种解释的诱惑而做出选择。可是,雅各是以撒求得大爱眷顾、利百加蒙福而生的儿子,上帝为什么要诱惑他呢?

其次,雅各两趟夺福,用红哥的话说,都是“砍脚跟”(ya`q b eni,谐音雅各,ya`aqob)即暗算或欺骗。尤其诓父亲奉圣名祝福自己(“愿上帝赐你甘霖沃野”),实即蒙骗了天父。圣法规定,头生子属耶和华(出13:2, 22:28),得继承双份家产,且名分不可废弃,“因他是雄起之力的开端,长子权非他莫属”(申21:16-17)。以扫为饱腹而出让长子权,固然是“看轻了”名分(创25:34);但雅各冒名顶替谋长子的福分,无论什么动机,不仅违法,更是对上帝的不敬。

问题是,至高者洞察一切,过去未来全在他的眼前,他怎会上当受骗?为何不降旨,命以撒更改或撤销祝福,或干脆宣布无效?为何圣法不能像人子的法治所追求的,程序透明、结果可预见、判决分配正义(赔偿损失履行合约等),以使官员百姓守法、政府依法治国?难道说,上帝明知雅各在耍诡计,眼看他哥哥和父亲落入陷阱,却放任不管?或者,那也是圣言创世的设计:救主看重教义信条,胜于主持公道,如同洪水过后,挪亚醉酒,无端诅咒/祝福他的三个儿子,将他们分了主奴(创9:25-26)?

然而,福分与神恩牵涉诓骗,毕竟有损上帝的形象。子不教,父之过;这一伦理责任,在天父也是不可推卸的。所以漫漫四个世纪之后,才有荒野里那丛荆棘自燃,摩西蒙召,称先知;才有西奈山黑烟滚滚如一扇窑炉,雷声隆隆颁布圣法,训诲子民(出3:2, 19:16-19),那一系列救恩之补救。

至于做母亲的唆使雅各诓父,窃取哥哥的福分,则不可简单地归于偏心。诚然,那神谕对利百加是警告,也是强烈的暗示,有可能导致她偏爱老二。但之前还有一事,真正刺伤了她的心,即逃荒至基拉耳,投靠非利士人的“我父王”那次。明明耶和华向以撒显现时说了,一定履行对亚伯拉罕的诺言,将来子孙蕃衍,多如天星,必领受大片疆土。可是丈夫实在胆怯,怕当地人看中他的漂亮老婆、害他性命,逢人问起,就说:她是我妹妹。幸好国王英明,及时看穿了懦夫的把戏,才避免一场嫁妻受财的悲剧(创26:1以下)。不难想见,利百加对丈夫的失望同怨恨——帐篷外面偷听以撒说话,也是提防不测的习惯吧。

天才的帕斯卡(1623~1662)尝问:何以塔玛[与公公乱伦]的故事,与《路得记》一同传世(《思想录》304)?照此,我们不禁要问:何以圣言载录此等骗局,雅各欺兄诓父夺福?


神恩

雅各夺福,欺瞒至尊,上帝却没觉得不敬,反而眷顾了他。莫非天父为了使自己的预言应验而偏袒“砍脚跟”的,不惜对骗子“让步”?或许,耶和华也有“偶然意外”,如圣人所问(《忏悔录》7:4)?不,哈兰道上,他不仅托梦给雅各,“梦中,见一架奇长的阶梯,立在地上,梯顶直达云天;看哪,一队队上帝的使者上上下下”!还显圣赐福,恩许他“子实多如地上的尘沙,遍布四方”。并且承诺:我与你同在。无论你去到哪里,我都会护佑你,领你回到这片土地,因为我决不会离弃你:凡我答应的,必定实现(创28:12以下)。

岂料那夺福者很有心计,睡在“上帝的居所,天庭的门户”,还敢得寸进尺。天亮起来,将枕在头下的石块立定,膏了油,许下大愿,塞进三项条件:“倘若上帝与我同在,佑旅途顺利,赐我衣食,并送我平安返回父亲的家”,就认耶和华为“我的上帝”,答应献什一捐(创28:18-22)。

上帝居然默许了。他一路保佑雅各,像是在争取夺福者的承认。而雅各如此蒙恩,依旧不忘夺福;人神关系为之一变。终于,回返迦南途中,在雅博渡口,忽有一个“人影”(’ish)过来,抓住他摔跤,直斗到破晓时分。他虽然被对手摸了大腿(yarek,常婉称生殖器)窝,大腿脱臼,仍不放手;几乎是强迫那“人影”给自己祝福,说:你名字以后不要叫雅各了,要叫以色列。因为你跟神与人角力,都占了上风(创32:29)。原来那摸他大腿窝的,是上帝,化作天使下凡的耶和华(何12:4-5)!面对面与至高者争锋,不仅没伤着性命,还赢了福恩——这就是雅各。

天父“让步”,听命于人子,仿佛不合逻辑不可思议。但圣史上早有先例,就是圣祖最信赖的老仆人替以撒求亲之举。艾利泽(’eli`ezer,“上帝佑助”)是“把手放在主人腿根”(摸大腿窝)起誓,牵十头骆驼满载礼物,来哈兰城寻访的。抵达城外的井台,老仆举手祈祷,却是向“亚伯拉罕的上帝”开条件:耶和华啊!你看,我站在泉边,假如有姑娘出城打水,我要对她说:请把罐儿里的水给我喝一口,好吗?假如她说:喝吧,老人家,喝了我给您的骆驼也饮上!那么,她就是耶和华为我小主人选定的新娘了(创24:43-44, 13-14)。

是的,破天荒有人如此求亲,而上帝立时照办:城门里走出一位肩顶水罐的少女,利百加“出奇的美丽,姑娘身子,还未曾与人相认”。她一听老人说渴,马上放下水罐,双手托着,请他喝。喝完,又转身跑去井台打水,给骆驼的水槽也灌满了——恰是耶和华守信,“始终以仁爱信实恩待我的主人”的见证(创24:27)。似乎老仆知道,救主离不开他的先知;当年拿亚伯拉罕的爱子做全燔祭“考验”,还欠着“欢笑之子”以撒一个欢笑。何况上帝是同意圣祖的决定的:派老仆回“老家”,在族人即亚伯拉罕之弟拿鹤的后人中间替以撒求亲,尽管哈兰并非幼发拉底河下游的故乡,拿鹤子孙也不信上帝,他们拜的是家神(创11:28, 31:53)。对于圣祖,亲上加亲的好处,是避免本地媳妇把丈夫带入迦南异教。利百加远离娘家,便省去了这个麻烦;皈依为妻,蕃衍子实,以色列就有望“占领仇敌的城门”,消灭外族“邪神”,落实恩许之福(创22:17, 24:60)。对现代读者而言,则上帝不但满足了老仆的条件,让他圆满成功,更重要的是故事结尾圣言的点睛之笔:利百加不是莎拉第二,她的命运不是做弃妇(创24:67,参阅《 考验 》)——

以撒把新娘迎入母亲莎拉的帐篷,利百加做了以撒的爱妻:在深深的爱里,在失去慈母之后,以撒找到了慰辑。


解放

上帝至仁,对人子如此之宽容,乃至忍耐着欺瞒、不公、夺长子之福,是为什么?不用说,是为了拯救罪人。换言之,神的受骗实即神的宽仁,乃是他进入圣史,维护罪人与神的关系而建立神权政治的一项必要条件。只有人神关系稳固,人人敬畏,才能伸张神的绝对主权。而绝对主权意味着主权者绝对自由,或神的统治的随心所欲、不可预料,甚至不可理喻;包括报应延宕,好人受苦,“恶人不死,反而颐养天年,势力嚣张”(伯21:7)——经师圣人归之于奥秘(ta`alumoth)。

但这奥秘其实并不深奥,无非是人的自由伦理的一个别名。上帝既然享有绝对主权,拯救便无所谓期限,可以预定,亦可权变;可以坐视灾变、容忍不公,亦可及时干预降罚。同样是圣法和神的公义,彼时彼地与此时此地,甚至“在同一人身上,同一天内,同一屋中”,允许有两样的结果,前后抵触,圣人名之曰“权衡时宜”(《忏悔录》3:7)。如此,天父需要人子对自己负责,承担自己的言行及欲望情感引起的各种后果,包括欺骗受骗。因为,全能者之能够拥有绝对自由,其前提不是别的,正是人的“天赋”的(相对)自由,源于亚当食禁果得来的理性的智慧和自由意志:圣法之下,对本人行事负全责的资格与能力。而雅各夺福,行使(并蒙上帝赐福)的正是这一资格能力。故而这“自由”二字,既是人的伦理责任,也是他命定的罪名,l’homme est condamné à être libre,一如萨特(1905~1980)断言。

所以,人世的灾变,特别是义人的磨难和牺牲,是不可避免的:至善与自由意志,竟是互为因果的对立。换一角度,就圣史而论,也可以说,正因为有好人如约伯,无辜受苦,坚忍而虔敬,造物主才能不受约束地统治世界——是的,超乎任何道德伦理界限,甚而扶持邪恶、折磨义民,直至把“天下万国”的“权柄荣耀”都交到撒旦的手里,随他愿意给谁(路4:6)。新英格兰诗人弗罗斯特(1874~1963)说,约伯“解放了上帝”,是一点不错的(参柯瓦柯夫斯基,页167)。

就这样,神恩一如圣怒,归了奥秘。因为,惟有不透明不可预测,遮掩了天庭之主甘愿为圣言(文本)和时间(逻辑)所制约的事实,他才能掌握信众,使宏图不受人世疾苦的拖累。此乃高踞重霄的那一位的主权,及其“以正义鞠问寰宇,以信实判定万民”的恩威所在(诗96:13)。作为拯救,神恩是圣言的应许;作为报应,神恩则不可能列于典章律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无关分配正义。若以圣史观之,神恩便是不定之预定,不可探知的知识,一再延宕而无须守时,无时效而报应无期。


雅各

救恩延宕,遥遥无期,天父这样做是否不公?后来,当以色列沉沦已久,耶和华的“祈祷之殿”被人“做了贼窝”(赛56:7,耶7:11),众门徒曾就富人进天国“比骆驼穿针眼”还难一事,询问他们的拉比:到底谁能获拯救呢?耶稣答:于人,固然不能;于上帝,则一切皆能(太19:26,可10:27)。是呀,聪明人幸运者尽可钻空子走捷径,神的公义却不在一时一地的善恶报应(传3:5-6)——

掷石有时,堆石有时
拥抱有时,松手有时;
寻觅有时,遗失有时
看守有时,丢弃有时。

谁会想到,以撒受骗,以扫所失,要由舅舅拉班报还雅各,而且用的是同样的计策?在哈兰城,雅各爱上了小表妹拉结(rahel,母羊),舅舅让他干七年长工再娶。“七年岁月,在他眼里好像几天工夫,因为他深爱着拉结”(创29:20)。这奇妙的堕入爱河的感觉,跟思恋者通常的度日如年相反,暗示那“砍脚跟”的失了戒备。婚宴那天,闹腾完了,拉班使一个掉包计,把大女儿送进了洞房。黑暗中,雅各看不清新娘的容貌;天亮醒来,已经圆房做了夫妻,没法退婚了。无奈,为了娶拉结,他给舅舅又干了七年。

上帝没有干预。当初梦天梯许大愿,雅各的条件,是来去平安并衣食无忧,未提娶妻,也无涉骗取的福分。所以时候一到,公义昭昭(赛56:1),那原属长子的产业,外加用巫术赢来的舅舅的肥羊,就成了“仆人雅各敬献以扫大人(’a d oni)的礼物”(创32:19)。

原来夺福者心虚,怕以扫报复。一到迦南,听说哥哥“点了四百家丁”前来会面,慌忙祈求上帝不忘承诺,“施予仁爱信实”(创32:11)。同时挑牛羊驼驴分四群,赶在前头,送去“讨大人欢心”。妻妾儿女亦分三组,做一场叩拜“接力”,自己则一连七次俯伏在地:“有幸见大人一面,犹如沐恩于上帝圣颜”(创33:1-3, 10)。居然将以扫比作至尊,归还福分如向主(’a d onay)献祭。

其实,红哥忠厚大度,早忘了当初的“砍脚跟”,更不会想到报复。他还是个孝子,原本娶了两个迦南女子为妻,得知父母不悦(怪他破了圣祖立的家规),马上到伯伯以实玛利家娶回一位姑娘,添作三房夫人(创26:34, 28:9)。经书记载,以撒在四城子逝世,享年一百二十八岁,给他送葬的“是儿子以扫和雅各”(创35:27-29)。

耶和华将毛岭/红岭赐了以扫,作后裔独占的产业(申2:5),显然是眷念他的。可是,以色列的先知一直视红岭为世敌,反复诅咒,称上帝爱雅各,恨以扫(玛1:2-3,罗9:13),因为后者曾帮助巴比伦灭犹大、毁圣城。不过,历史并未验证利百加求得的神谕,以扫子孙受以色列统治的时间不长;真相反倒接近以撒给红哥的祝福的“残余”:“可是你一旦奋起反抗,必将打碎颈上的枷锁”(创25:23, 27:40)。此是后话。

上帝之称全能(’el shadday,创17:1注),是因为他超脱了人的理性预期,而保持神恩的奥秘,或绝对主权之威能。故一切预定又不可逆料、无从理喻,如上文所述,包括对这悲惨世界的惩治和救援。不论以色列罹难几回,全能者依然能许诺、抚慰,一如当年起誓“挪亚洪水永不淹没大地”(赛54:9-10):

是的,大山可移,小山可覆
但我对你的慈爱,决不移迁,
我的平安之约永不倾覆
——那怜悯你的耶和华有言。

确实无从理喻。因为人立誓不得翻悔,唯有神可以,预定而应验、推迟或撤销。诚然,圣言句句是誓词(horkoi),如亚历山大城的菲罗(约前25~后50)指出,是上帝必“言出事成”(an eipei ginetai)。

于是,上帝虽然把应许圣祖的恩典应允了雅各,且容忍了他诓骗“以撒之灵”奉圣名祝福,但也没有完全兑现诺言。雅各率家人返归迦南,等待他的,不是安享“万民服侍、万国朝拜”的福分(创27:29),而是一条坎坷的前路。

他先到石肩,圣祖建第一座祭坛处,搭了帐篷。花一百封银子买下营地,然后筑起自己的祭坛,名曰“大神,以色列之上帝”(创33:18-20)。不想女儿蒂娜被石肩酋长的儿子强暴,她哥哥西缅和利未报复,设割礼的圈套屠城。从此,以色列同迦南人结下了血仇。因为“人少力薄”,担心“厄运难逃”(创34:30),遂命家人将哈兰城舅舅那儿带出来的异教神像、金银首饰都埋了(创35:4),象征同过去决裂。随即匆匆南下,未到伯利恒,爱妻拉结不幸难产去世(创35:18)。继而,长子吕便跟父亲的妾睡觉,玷污了以色列的枕席,而雅各老了,竟无力惩罚(创35:22, 49:4)。

显然,家庭内部不和,妻妾争宠影响了子女。而雅各偏爱拉结生的约瑟,也让哥哥们嫉恨。他们觅得机会就下了毒手,把弟弟卖去埃及为奴,回家谎称叫野兽吃了,老父只能“哀哭不止”(创37:35)。直到那小奴隶时来运转,替法老圆梦承恩,擢为宰相,“立于全埃及之上”(创41:41);又适逢迦南闹了饥荒,一家人才被约瑟接到埃及团圆,有了一份安居的产业。

然而,冥冥中宏图已定:那传奇般的团圆,既是蒙福,也是以色列陷于敌族“牢狱”,四百三十年“为奴”的开端(出12:40)。

二〇一五年二月初稿,一六年十月定稿
原载《新知》12/2016


  • 奥古斯丁:《 忏悔录 》,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2010。
  • 冯象:《 考验 》,载《书城》4/2015。
  • 柯瓦柯夫斯基(Leszek Kołakowski):《上帝幸福否?》( Is God Happy? Selected Essays ),Basic Books, 2013。
  • 帕斯卡:《思想录》( Pensées ),A.J. Krailsheimer 英译,修订版,企鹅丛书,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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