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陵:我们已逼近了社会制度变迁的门槛

2016-12-08 作者: 周鸿陵 原文 #天则观点 的其它文章

我认为目前中国一些警察不能依宪执法,其实还是一个转型问题,还是从这个角度上去研究、去看,才能发现问题的本质,以及解决问题,找到真正出路。

改革开放之后是选择了市场经济。我们其实正向形成多元化的社会结构发展,这个多元化也是基本存在的。

一个方面,就像李楯老师说的一样,我们国家转型的起点还是专政国家,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要通过无产阶级专政,通过社会主义建设进入共产主义,这样一个理论假定和说法的国家。在这样一个制度下面,经济上是计划经济,政治上就是专政社会,过去有一句话,就是“不许坏人乱说乱动,只允许你老老实实”,是这样一个社会的基本现状。

我们的转型不到位,就是我们的制度变迁没有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变成了专政的基础,加大了各种利益人群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差距,就形成了一个什么局面?公权力或者有权势的人为了维护自己利益最大化依仗权力,采取一些所谓的对付“刁民”的手段。

在各种博弈过程中,确实出现孙立平说的失控、无序、社会的断裂。解决这个局面的关键不能是一场大革命就可以把问题解决的,也不是权势主导的改革改良,因为这种以权势为主导的改良不会受到公民社会的约束,这种改革会变成权势部门进一步扩大自己利益的机会。就像人们经常说的,一个价格听证会最后变成一个涨价会议,我们很少听到一个关于价格的听政最后吸纳了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或者社会多方利益的各种诉求而形成的一种妥协。这种情况就变成了一种形式说明,就是最后只是一个涨价的会议。为什么呢?这种改革已经异化了,他已经不是从民生的利益出发、从公民权利出发、从全体中国人的福祉和利益最大化出发,而是变成一部分人利用自己权势,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形成这样一个格局,警察和民众、或者和社会的冲突出现了愈演愈烈的局面,就像雷洋案也好,包括最近刚刚发生的山西一个村民杀死了村官家里面七八个人。

盛洪:

也是因为强拆?

周鸿陵:

对。几乎是一个灭门案件。所以也一系列问题说明中国到了必须制度变革的时刻,解决国家伦理的问题,我们从一个专政型国家走向一个现代的宪政国家,从专政到宪政的转变。如果不转变的话,我们得社会是很难向前发展的。

我的团队2003年到2013年的十年,2013年之后我们几乎不再做个案了,因为发现个案是做不完的,个案的背后不是案件本身。就像盛洪老师讲的,我们要通过雷洋案看到背后是什么,以及从背后的问题中找到答案,找到出路,我们认为其实就是制度的变迁。这个制度的变迁,我记得一位学者在这讲了一次,他讲什么时候是变迁的成熟期?他给了一个国外研究说法,就是社会和国家力量的对比。

其实按理说我们现在是逼近了社会制度变迁的门槛,或者说我们已经到了这个时刻了。我们差在哪?第一,我们不能把这种变迁动不动就要求权力部门良心发现去变革,这是不对的,因为他要自己的利益。在新公共治理学说里面,就是对权力机关本身的利益诉求是给了一定的空间的。比如在川普选举过程中,或者其他国家选举过程中,执政党会在这个人竞选期间利用行政资源维护这个人,让他同党的人当选,是存在一个边界不清晰的状态,这是一个客观存在。所以你不要幻想让这样的人通过良心发现去改革,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

另外也不能幻想通过所谓的革命,通过一个个案的扩张,有一个个案了,我们让他怎么样,这也不是一条道路,真正的道路还是回到制度变迁本身,制度变迁本身肯定是有规律可循的,他肯定是有方法的,有内容的。必须加大对这个研究,我们才能够推动制度变迁。不要把这个时期看成是一个坏的时期,因为这些冲突、博弈、断裂、失控、失序,就是一种阵痛,没有办法。一个个案再怎么表现,都是一个阵痛的表现,只是痛的程度大小而已。

我们现在应该把关注点放在制度变迁的研究上,包括天则所等一些智库或者是力量,去真正通过以制度变迁为目标,为远景,为理想。团结社会各界力量来推动这种制度变迁。

我认为现在社会应该还是值得乐观的,为什么值得乐观?这种社会力量,包括大众参与变革,但不要指望大众对每个问题,雷洋这个事情大众怎么样了,一下子走上街头了,出现一个突尼斯事件了。在这么大的国家,这样也不是一个好事情。所以他还是要有一个专业化,就是以制度变迁为目标,这个研究又得接地气。所以需要有这样一个有客观分析、专业化群体来推动,。制度变迁绝对是一种智慧,一种艺术。

[ 周鸿陵 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研究院院长。本文为作者2016年11月18日在天则经济研究所|中评网主办的「如何依宪解决执法问题」研讨会的发言,未经本人修订,标题为编者所加,转载请注明 ]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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