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凭什么出卖子宫?代孕的性别、阶级、种族问题
女人凭什么出卖子宫?代孕的性别、阶级、种族问题
随着生育技术的发展,代孕开始成为中国家庭关注的话题。对于想生孩子却因年龄、疾病等无法生育的人而言,代孕或许是一种解决方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在国内仍是被禁止的。《人民日报》 近日刊文讨论代孕,一度被网民理解为代孕将要合法化,但这一说法随后被国家卫计委否认。可见在这一问题上,官方的态度仍然是审慎的。
为什么代孕不应轻易开放?开放代孕将带来哪些后果?美国韦恩州立大学的研究者 Heather Dillaway 基于美国的研究,就从性别、阶级、种族等多方面分析了代孕可能存在的问题。
婴儿所有权的争夺
代孕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代孕者提供卵子且怀胎分娩,产下的孩子将拥有代孕者一半的基因;另一种则由夫妻中的妻子提供卵子,代孕者只负责怀胎分娩,产下的孩子与代孕者没有基因上的联系。
研究者首先介绍了两起典型的由代孕引发的官司。第一起代孕发生在 1985 年,一对夫妻因妻子有较高的生育风险,而丈夫希望延续血脉 (他的大多数亲人都死于大屠杀),因而寻求代孕。他们与另一名已婚女性签署了代孕合同,后者需提供卵子及怀胎分娩,完成后该夫妻将向代孕者支付 1 万美元。
然而在孩子诞生后,这名代孕者却无法割舍对孩子的感情。她恳求夫妻让她把孩子接回家中小住,却迟迟没有归还。这对夫妻向警方报案,警方在四个月后将孩子从代孕者父母的家中寻回。在法庭诉讼中,预审法院判决代孕合同有效,宣布终止代孕者的家长权利。代孕者随后上诉,新泽西州高等法院认为相关行为可能涉及婴儿买卖,但承认代孕者享有作为 “自然母亲” 的法律权力,虽然孩子的主要监护权将归夫妻所有,代孕者将拥有探视权。
第二起代孕发生在 1990 年,一对想拥有孩子的夫妻,因妻子患病后部分切除了子宫而寻求代孕。他们和一名女性签署了代孕合同,由这名妻子提供卵子,由代孕者怀胎和分娩。这对夫妻将向代孕者分期支付 1 万美元,考虑到后者还有一个三岁的女儿,他们还将为她支付 2 万美元的保险费。
然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这对夫妻发现代孕者隐瞒了自己曾有过数次死胎和流产的经历,而代孕者也因对方没有付足够的保险费而感到不满,并且由于出现了早产迹象,她感到自己将被抛弃。她随后写信要求该夫妻支付合约中的剩余金额,否则她就把孩子打掉。双方后分别向法院起诉,争夺孩子的所有权。在代孕者产下一名男婴后,血液鉴定显示,她与男婴没有基因关系。法院最终判决夫妻胜出,代孕者没有获得任何法律上的家长权利,包括探视权,她向加州上诉庭提起的上诉也未能改变结果。
女性生育职能的贬低
研究者分析指,代孕造成的婴儿所有权争议,体现了母亲角色的进一步碎片化。通俗地讲,以前只有 “生母” 和 “养母” 的分别,现在 “生母” 又分成了提供卵子的 “基因母亲” 和怀胎并分娩的 “妊娠母亲”。案例一中,代孕者既是基因母亲,也是妊娠母亲。案例二中,代孕者只是妊娠母亲。而争议在于哪一种母亲角色是决定性的,基因母亲、妊娠母亲,哪一个更能决定孩子的归属?
从判决结果来看,基因被赋予了更重要的地位。研究者指出,这与父权社会的结构息息相关。以往的社会学学者已经指出,在人们对基因缺乏了解时,男性一度被认为是基因的唯一提供者,是真正的创造者,而女性只是他们精子的 “孵化器”。随着科学的发展,男性不得不承认女性也提供了一半基因。他们开始和女性分享一些权利,例如承认女性也 “拥有” 孩子,但这绝不是因为他们意识到了女性自身的价值,而仅仅是因为女性在某些方面和他们 “一样”。对于那些和他们 “不一样” 的地方、他们不具备的能力,例如妊娠,他们选择了轻视。
因此,妊娠之所以不像基因那么重要,可能只是因为它是女人才有的。但谁又能说它不重要呢?比起提供基因,妊娠母亲需要经历十月怀胎的辛苦,忍受分娩的剧痛。她的贡献不仅体现在胎儿身体的发展,也包括情绪和心理的发展。正如加州上诉庭一位对案例二判决持反对意见的法官所说:“如果没有妊娠母亲的养育,一个胎儿永远不可能成为活生生的孩子……一个希望把孩子带到世界上来的怀孕的母亲,绝不仅仅是一个容器或是一头繁殖动物”。对妊娠母亲的贬低就是对母亲角色的贬低,就是对整体女性的伤害。
富人消费穷人的身体
除性别分析外,代孕也需要进行阶级分析。哪些人更可能成为代孕者?哪些人更可能消费代孕这项 “服务”?根据美国国会技术评估办公室 (OTA) 1987 年的报告,美国全国 13 个代孕中心的统计显示,寻求代孕的 “顾客” 往往是 30 多岁或 40 出头的白人已婚人士,他们中的 64% 的人的家庭年收入超过 5 万美元,超过半数有研究生或以上学习经历。
在代孕者方面,OTA 于 1988 年的报告显示,代孕者的平均年龄介于 26 至 28 岁,大约六成为已婚人士。在等候代孕的人中间,约九成为非拉美裔白人。只有不到 35% 的代孕者上过大学,大多数人的家庭年收入低于 3 万美元。
在上述两个案例中,寻求代孕的夫妻和代孕者大都符合这些描述。案例一中的夫妻都曾在密歇根大学攻读博士,而他们的代孕者是一名没有完成高中学业的家庭主妇,后者靠丈夫开垃圾车的收入度日,家庭年收入仅为 2.8 万美元。案例二中的代孕者是一位护士,也是一位单身母亲,因收入过低正在领取社会保障金。
在代孕者和寻求代孕的夫妻之间,阶级差异是显而易见的。而代孕似乎打开了这样一道门,允许穷人向富人出售她们的身体。支持开放代孕的人经常提到,应该开放的是 “志愿代孕”,而非 “商业代孕”。但纯粹志愿的代孕有可能吗?
根据学者 Ali 和 Kelley 在 2008 年的调查,大部分代孕者都是真的需要钱。在两起案例中,代孕者得到的 1 万美元甚至低于同时期的最低工资标准 (按最低工资 3.35 美元/小时计算,同等时间应获得 1.49 – 1.57 万美元)。案例一中的代孕者表示,自己对不能生育的家庭抱有同情,但也希望通过获得代孕费来帮助自己的家庭。案例二中的代孕者甚至表示,当你拿出 1 万美金在一些人面前挥舞,他们就会为此做任何事。
可见,代孕或许有着助人为乐的成分,但钱仍是重要的动机。正如女权主义作家 Katha Pollit 质疑的那样,如果钱没有用,为什么要付钱给代孕者?如果代孕是这样一件愉快、崇高、使人道德净化的事,难道不会有大批女人排着队来做吗?寻求代孕的人在同阶层的圈子也有不少女性朋友,为什么她们不考虑借出身体培育别人的受精卵?学者们的担心或许不无道理:代孕可能会形成一个 “繁殖阶级”,由贫穷弱势的女性组成,专为他人生孩子。
另一方面,钱也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即使付清了代孕费,案例一中的代孕者仍然不能割舍对孩子的亲情。不幸的是,当双方在法庭展开争夺,贫穷再一次成为了代孕者的原罪。寻求代孕的夫妻能够雇佣大批律师、侦探、心理学专家、社工等,而代孕者只请得起没什么经验的律师。举证过程也耐人寻味,代孕者家庭的低收入、较差的居住条件等,都被列为 “不适合” 成为孩子父母的理由。而寻求代孕的夫妻是否适合为人父母呢?没人要求他们提供证据,这似乎是不证自明的。
弱势中的弱势
一旦代孕市场形成,市场必然会自动寻找那些最 “便宜”、“好用” 的女人:穷人、黑人、第三世界的人。
相比白人代孕者而言,黑人代孕者有着更多劣势。这不仅是因为黑人女性更容易处于贫穷、单亲或缺少法律资源,也是因为她们和孩子的差异显而易见:一名黑人女性如何声称自己是白人孩子的生母?有人会相信或同情她吗?在第二起案例中,黑人代孕者的境遇恰恰印证了这一点。可以想象的是,对于那些需要代孕者提供卵子的夫妻而言,黑人代孕者也绝不是他们的首选,种族歧视再一次被强化了。
此外,在本国买不起代孕的人,可能会向更穷的国家购买。这些国家的女性会以更低的价格出售子宫,而且由于法律不健全,购买者面临的法律风险也会小得多。在去年叫停代孕之前,印度早已成为世界 “代孕中心”,许多英国人都前去购买。对中国而言,如果对接 “国际代孕市场”,一方面本国的弱势女性可能受到其他国家的剥削,另一方面国内有代孕需求的人也可能去剥削更穷国家的女性。
需要指出的是,代孕不一定是出于自愿,而是可能遭到家人、人贩子的胁迫,越是弱势的女性遭受胁迫的可能性越大。研究者提到与两起案例同时期的另一起案例,一名 20 岁的墨西哥女性被非法送到美国,只为给她丈夫的兄弟提供代孕。相比同时期美国国内代孕者的 1 万美元回报,她能获得的只有 1500 美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到开放代孕将面临的种种问题。在这些问题得到充分讨论之前,开放代孕并非明智之举。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代孕之外的出路,比如领养。与其花不菲的代价寻求代孕,不如先思考以下问题:人为什么一定要拥有血缘意义上的孩子呢?我们从中追求的究竟是什么呢?
参考文献
- Dillaway, H. E. (2008). Mothers for others: A race, class, and gender analysis of surrogac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ology of the Family (5), 301-326.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