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锥之地到全球巨擘:中国律所发展为何如此迅猛?

2017-02-15 作者: 戴靖沄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从立锥之地到全球巨擘:中国律所发展为何如此迅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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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lyde Robinson/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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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欧美国家享有长期而丰富的历史经验不同,中国律所从初创到如今仅有不到三十年的历史。但是,中国的公司法律师事务所成长之迅猛壮阔令人瞠目结舌 。

2002年时,中国还没有一家律所拥有超过200名律师,而现在,中国的一些律所已跻身全球最大规模之列:国内最大规模的律所大成,在2015年时,已拥有超过4000名律师,51个办公室(其中包括8个境外办公室);2015年1月,大成与一家迅速发展的国际律所德同(Dentons)合并,由此成了横跨50多个国家、拥有超过6500名律师的全球最大的律所。

中国律所是如何在几十年时间里完成如此空前的发展,成为有国际业务的巨型律所的呢?

多伦多大学的刘思达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的吴洪淇发现,中国律所的发展扩张并非遵循单一路径,对其的研究要将其放置在整个行业生态系统中进行。不同律所占据这个生态系统的不同位置,同时律所之间相互影响,这两个因素促成了不同类别律所的不同发展策略。

中国公司法律所的行业生态

根据律所在行业生态中的不同位置,研究者认为中国律所可分为四类: 国际通才(global generalists)、小型精品(elite boutiques)、地方联盟(local coalitions)以及空间租赁者(space rentals)。

国际通才律所规模大、业务全面,占据律所行业的顶尖位置;小型精品律所规模小、仅专注于少量盈利高的领域,如IPO、风投、私募、商业仲裁等,他们与国际通才享有同样高的地位和名誉。国际通才和小型精品多涉足国际交易,客户多为境外来华投资企业,也包括大型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地方联盟律所则指大型、业务全面的在国内拥有松散而扎根当地的办公室网络的律所,他们位于律所生态的第二阶梯,客户主要为更广类别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空间租赁者这类律所有点像连锁办公室出租企业, 企业和个人客户混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律师个人的执业情况。这类律所在行业生态中的声誉较低。

今日的中国精英律所大多成立于1992至1993年——邓小平南巡后国家首次允许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同一时期,境外律所开始进入大陆市场,也占据了高端法律服务市场。90年代的中国律所规模小、结构简单、缺乏复杂商业交易的专业知识,这些初生的律所在国家强有力的约束和英美日大型跨国律所的夹缝中开辟自己的领域。

2001年入世以来,中国的律所生态发生巨大转变。一方面,经济腾飞拉动了法律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大部分中国律所在90年代私有化后,司法部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大型合伙制律所的发展,以取代传统的提成制,向国际靠拢。

同时,中国律所的发展壮大亦得益于司法部对境外律所的限制政策。自境外律所进入大陆市场以来,司法部就禁止其从事中国法律的业务或雇佣中国律师,以保护国内法律行业和中国的司法主权。因此,与不少其他发展中国家不同,中国律所免于发展初期就被外国大型律所合并。值得一提的是,和刑法等法律领域不同,国家对公司法市场的干预来自于行政机关如司法部或商务部,而并非直接来自党的机关。虽然大多数公司法律所建立了内部党支部,但其实只有一小部分律师是党员,党支部仅有象征意义,很少影响律所的日常运营。

00年代中期,大量境外律所进入中国市场,增加了市场竞争。虽有司法部的限制,境外律所依然强势从国内律所挖掘人才。日益激烈的竞争也迫使中国律所壮大,以免被境外律所合并。

这一时期,中国律所开始在国内大规模地扩张。典型的例子有大成,德恒,金杜这几家大型律所。2010年至2012年间奇迹般壮大的盈科是这段发展热潮的一个极端案例,发展策略稍显保守的上海最大律所锦天城也并没有落后。

然而,君合和中伦这两家在00年代位于国内最大律所之列的律所却保持了稳健的发展速度。一些精品律所如海问、方达、汉坤,顶住了扩张压力,维持在100至200名律师的规模,仅在国内商业中心如北京、上海、深圳等设有办公室。

经过国内扩张的阶段后,中国律所近几年开始大力向海外发展。08年金融危机对英美律所造成了严重而长久的冲击,而由于当时中国经济的韧性,加上中国企业近年向海外大规模投资,中国公司法律所更快就恢复元气、继续发展。从2009年到2013年,中国律所的发展脚步已迈入柏林、布鲁塞尔、布达佩斯、芝加哥、底特律、汉堡、伊斯坦布尔、伦敦、洛杉矶、墨西哥城、米兰、利雅得、圣保罗、新加坡、特拉维夫、维罗纳、华沙在内的广泛地区。

不过,大多数中国律所的海外办公室都很小,一般只有一两个合伙人及他们的秘书。大多数依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业务,很少服务本地客户。这些海外办公室似乎主要是帮助海外客户和律所的中国总部联系,更多的是作为律所国际化的象征 。

通往巨型律所的三条道路

不少中国律所都快马加鞭地壮大,但他们的发展路径差异显著。

以金杜为代表的国际通才的发展延续了很多西方国家大型律所的道路。金杜的扩张并不追求地理分布的平衡和广度,而是按商业需求设立分支。金杜通常外派合伙人到目标地区以成立办公室,而不是在当地招募合伙人,这样金杜能始终保持一个高度融合而完整的律所结构,每个办公室使用一致的管理方法和制度,提供标准的一致的法律服务。

在海外扩张上,金杜也追求西方律所模式。2012年,金杜与澳大利亚律所Mallesons采用瑞士协会结构(Swiss Verein)合并。瑞士协会结构为不少大型英美律所和一些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他们全球扩张的历程中采用。在此框架下,金杜变成位于大陆、澳大利亚、香港的三个独立的合伙企业,他们享有共同的品牌但是财政上相互独立。据金杜,这起合并的主要目的并非利润,而是向Mallesons借鉴管理经验,并将金杜发展成为一个全球品牌。金杜选择这家澳大利亚律所,而非一家更大更强的英美律所,正是为了合并后能保持主导地位以及金杜这一品牌。

可见,金杜力求发展成英美国际律所的模样,也遵循他们的发展道路。事实上,司法部规定境外律所不能与中国律所在大陆合并。一方面,金杜采用“战略联盟”而非合并一词规避这项规定,另一方面,司法部对于中国律所发展壮大的鼓励态度使其默许了金杜的海外扩张。

地方联盟型的律所发展以大成为代表。对内,大成改革合伙人制度,使律所能在较短时间内招募并晋升年轻律师。对外,大成与较成熟的地方律所合并,每个地方律所向北京总部支付一定品牌加盟费用,而运营基本保持独立。通过这种加盟形式,大成在全国各地广设办公室。另外,大成与司法部的关系也有助于大成的成功扩张。而这种加盟形式导致了大成与国际通才这类高度融合的律所不同,每个分办公室的业务和利润都参差不齐。

空间租赁者盈科走出了第三种巨型律所发展之路。2001年,盈科才在中国律所脱钩改制的浪潮中由一家国有律所转型为合伙制律所。直到00年代中期,盈科都只占据律所生态中低层边缘的位置,而当时高端业务早已被其他律所垄断。可是,不到五年,盈科蜕变成拥有超过2000名律师、20个国内办公室和一些海外办公室的国内第二大律所。盈科是如何做到的?首先,盈科虽然注册为合伙制律所,但它却获得很多来自律师之外的投资。这些投资使得盈科能在不同城市租用大型、设施良好的办公室,再开出十分优厚的条件积极地招募当地律师。律师每年只需支付律所一项固定的低额“管理费”,律所便为律师提供办公室和制度支持。

更重要的是,盈科采用“职业管理者”运营律所。盈科的职业管理者大多年轻、没有多少法律执业经验,他们专门负责向律师出租办公室,管理案源和日常行政,这样的模式反倒很像房地产租赁公司。大部分律师(即使被称作“合伙人”)都与盈科签订合同,律师不能享有盈科的利润和资产,而变成了被剥夺生产方式的雇员。表面上的合伙制律所实际上变成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对于盈科主任来说,理想律所似乎应是麦当劳式的大型连锁企业,利润率低,但享有国际声誉。

从这三家律所的发展史可以看出,律所在行业生态中所处的位置使得他们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金杜位于行业顶端,可以吸收同化地方优秀律师并和国际律所共生联盟。大成位于第二阶梯,通过与地方律所合作在国内各地急速扎根。盈科一开始位于律所生态的边缘地位,唯有靠经济资本和将律所公司化运作这一创新策略成为行业中瞩目的巨型律所。

到底需不需要扩张?

为什么规模对于中国律所如此重要?许多中国客户(尤其是私营企业和省级国有企业)不了解律所行情,往往通过大小和海外办公室数量来判断律所高低。并且,由于律所间相互竞争,巨型律所的诞生为同行带来扩张压力。只有少数律所(如君合)凭借其已稳固的行业精英地位抵住了扩张压力。

不过,对于精品律所来说,大小就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们的客户通常由熟悉律所行情的金融机构引荐。尽管如此,精品律所也会感受到与国际通才和地方联盟竞争带来的压力。精品律所对此的回应却是有意识地“净化”自身,维持小规模,将自身的业务局限于一两个专业领域,拒绝合并和横向招聘,这样他们反而能占据壁龛市场。而大型律所间的合并、竞争使得律所数量减少,事实上减少了精品律所的竞争对手。这也印证了种群生态学的一个假设:大型组织的兴起会对中型组织造成威胁,而对小型组织威胁甚小,小型组织甚至会因为生态中组织总数减少而受益。

参考文献

  • Liu, S., & Wu, H. (2016). The ecology of organizational growth: Chinese law firms in the age of globalization.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22 (3), 798-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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