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正东:马克思的两种商品概念及其哲学启示

2017-08-09 作者: 唐正东 原文 #中國戰略分析 的其它文章

马克思的商品概念不仅作为批判对象支撑起了其早期的人本主义批判理论,而且还以起始性概念的身份在《资本论》的理论框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学界始终对它投入很大的关注,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近几年来,国外一些学者在理解和运用马克思的商品概念时出现了一些逻辑上的混乱,他们要么把它只是放在交换价值的层面上来理解,并致力于从中引申出物化批判的思路;要么把它与资本概念混同起来,并从资本再生产逻辑中推导出商品关系的单纯客体性。笔者以为,这在深层的理论逻辑上是由于对马克思的两种商品概念未做区分的结果。在马克思那里,存在着作为资本关系的前提的商品和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的商品这两种商品概念。准确地理解这两种商品概念的内涵及关系,对于我们深刻地解读马克思的资本批判理论以及整个马克思哲学的深层内涵都是很有帮助的。

必须承认,马克思对这两种商品概念尤其是对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的商品概念的论述不是太多。由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撤下了原先在《1863-1865年经济学手稿》中为《资本论》第一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写的第六章“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这使得我们如果不熟悉《资本论》的三大手稿的话,就很容易得出马克思并没有对后者作出论述的结论;但事实并非如此。马克思就是在“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这个文本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多次清晰的论述。他指出,“一定范围的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从而商业的一定发展程度,是资本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起点。我们把商品看做这样的前提,从商品这个资本主义生产的最简单的元素出发。但另一方面,商品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物,结果。起初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元素的东西,以后又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430-431页)

我们首先来对马克思关于前者的论述进行分析。在他看来,作为资本前提的商品的最根本特性是交换价值。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是货币必须能够在市场上买到它所需要的劳动条件,也就是说,生产要素必须是商品,必须以交换价值的形式进入生产过程。生产要素越具有交换价值特性,生产过程就越成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当一切产品和活动都转化为交换价值的时候,这个生产过程也就实现了它的资本主义形式。当然,尽管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表面上,商品才表现为财富的一般元素形式,但并非只有在这一阶段上才有商品关系的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却决不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正如我过去已经阐述过的,不如说属于‘资产阶级以前的社会形式’。它们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同上,第424页)显然,马克思是从历史发生学的角度来界定这种商品概念的。正因为如此,这一概念的最基本形式只能是交换价值,而不可能是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才出现的那些具体形式,如剩余价值等。

当我们从这种商品概念即第一种商品概念的角度来审视马克思研究商品关系的相关文本时,不难发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人本主义异化观的角度所批判的那种“商品”,恰恰正是这种作为资本主义经济过程之前提的“商品”,而并非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之结果的“商品”,正像他在“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一节的开头所说的:“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我们采用了它的语言和它的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66页)由于商品交换的前提是交换者必须拥有这种商品的占有权和所有权,因而,此时的马克思对劳动者是否占有劳动产品、是否占有生产这种劳动产品的劳动过程等问题非常关心,他的异化劳动理论事实上就是建立在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之基础上的。

在同时期所写的《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马克思所批判的也是这种作为资本主义经济过程之前提的商品交换关系,“为什么私有财产必然发展到货币呢?这是因为人作为喜爱交往的存在物必然发展到交换,因为交换———在存在着私有财产的前提下———必然发展到价值。其实,进行交换活动的人的中介运动,不是社会的、人的运动,不是人的关系,它是私有财产对私有财产的抽象的关系,而这种抽象的关系是价值”。(马克思,附录,第165-166页)

如果我们联系马克思后来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剩余价值理论”部分对穆勒这一著作的再次阅读,就可以看出当他在批判对象上突破了作为资本前提的商品这一层面后,其思想也会随之获得较大的推进。“穆勒最大的特点是:在他看来,货币只是为了方便而发明的一种手段,同样,资本主义关系本身也是为了方便而想出来的。这种特殊的社会生产关系,是为了‘方便’而发明出来的。商品和货币转化为资本,是由于工人不再以商品生产者和商品所有者的身份参加交换,相反,他们被迫不是出卖商品,而是把自己的劳动本身(直接把自己的劳动能力)当做商品卖给客观的劳动条件的所有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93页)这显然是只有在看出了雇佣劳动与资本的交换关系与劳动所有者和商品所有者之间的普通交换关系之不同后才可能说的话。

1845年之后,马克思获得了解读商品关系的正确方法论即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但并不意味着在对商品概念的理解上自然而然地获得推进,这实际上还有赖于他自身不懈的理论努力。这一点我们可以从《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清晰地看出来。以下两个原因使马克思在这一手稿中是从“货币章”或者说商品的交换价值开始论述的:(1)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所说的分篇计划中,马克思就是准备从或多或少属于一切社会形式的“一般的抽象的规定”出发的,而属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雇佣劳动等范畴是被放在第二篇中加以论述了。而如果我们看《资本论》第一卷的开头部分,情况则有所不同。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47页)马克思在这里是从作为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一般元素形式的商品,而不再是从作为一般的抽象的规定的商品出发的。这种区别显然不是无关紧要的。(2)在写作《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货币章”及“资本章”的开头部分时,马克思的解读对象只是作为资本前提的商品。由于这种商品的最基本形式是交换价值,马克思在这些文本群中只抓住交换价值的线索来构建批判理论框架,从逻辑上说也是很正常的。

事实上,马克思只是在写作“资本章”的过程中才发现和提出了是否应把价值理解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统一的问题,并明确地意识到了简单交换关系中的使用价值与被交换价值决定的使用价值这两者之间的不同,“不能说交换价值在简单流通中实现自己。所以有这种情形,是因为使用价值不是作为使用价值,不是作为由交换价值本身决定的使用价值而同交换价值相对立;相反,使用价值本身不是同交换价值发生关系,而只是由于各种使用价值都用它们的共同性———都是劳动时间———作为外在的尺度来计量,所以才成为一定的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真正的关系还不曾出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26页)既然如此,在这之前所论述的商品当然也就只能是作为资本前提的商品了。

于是,我们便在“货币章”中看到了如下的论述:“毫不相干的个人之间的互相的和全面的依赖,构成他们的社会联系。这种社会联系表现在交换价值上,因为对于每个个人来说,只有通过交换价值,他自己的活动或产品才成为他的活动或产品;他必须生产一般产品———交换价值,或本身孤立化的,个体化的交换价值,即货币。”(同上,第106页)“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同上,第107页)

在此,我们首先要承认马克思的这种基于交换价值视角的拜物教批判理论的确是其社会批判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但这是否是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的核心内容?他此处所解读的交换价值在何种意义上只是指称在资本主义社会得以普遍化了的那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在封建社会的集市上半个月出现一次的那种交换价值?马克思在“货币章”的最后回答了这个问题。他明确指出,此章所论及的交换价值只是简单流通关系中的交换价值,“在交换价值进一步的发展中,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变化”(同上,第192页)。

虽然在“资本章”开始没多久,马克思的确认识到了商品价值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统一,在论述资本与劳动的交换问题时也的确认识到了这种交换过程中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即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一般交换关系和资本同作为资本的使用价值的劳动之间的关系,但客观地说,在整个“资本的生产过程”篇中,马克思对呈现在资本主义经济过程表面的商品概念的理解还不是太深刻,他还不能全面地把握住这种商品关系与一般流通过程的商品关系之间的根本区别。譬如,在“资本和劳动的交换”一节中,马克思是把这一交换过程中的两个方面分开来加以考虑的。这种作法虽然体现了他已经把劳资交换与一般的商品交换区别了开来,但由此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它不容易使马克思更清晰地看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条件下劳资交换关系在形式上的发展,尤其是劳动价值向劳动力价值的发展。如果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的观点来看马克思在这一小节中的相关论述,我们不难发现这其中还是有一些不足的。

马克思把劳资交换理解为两个相互对立的过程,“(1)工人拿自己的商品,劳动,即作为商品同其他一切商品一样也有价格的使用价值,同资本出让给他的一定数额的交换价值,即一定数额的货币相交换。(2)资本家换来劳动本身,这种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活动,是生产劳动;也就是说,资本家换来这样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使资本得以保存和倍增,从而变成了资本的生产力和再生产力,一种属于资本本身的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32页)这种把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理解为劳动这种商品与货币之间的交换关系的观点,明显地具有从一般商品关系来审视劳资交换关系的痕迹,因为它没有把握住如下的特点:当交换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条件下得以普遍化的时候,雇佣劳动者所出卖的不是劳动商品,而是劳动力商品。购买劳动力商品的也不是简单的货币,而是货币的发展形式即资本。

这一小小的不足也给马克思关于资本生产过程的解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他在“资本的生产过程”篇中尽管的确已经看到了作为资本的使用价值的劳动在保存和增大资本价值方面所起的作用,但由于在对劳资交换关系解读上的简单化倾向,马克思此时对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理解,实质上是停留在工人的活劳动使作为资本而存在的劳动资料及劳动材料的价值得以保存和增殖的层面上。他还没有认识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重要特征是:劳动过程中的所有要素都不是货币所有者已经占有的使用价值,而都是作为商品被买来的使用价值。他还没有把解读思路提升到资本的自我再生产的层面,“资本主义生产不仅要求投入劳动过程的商品得到增殖,通过追加劳动(产业消费无非是追加新的劳动)获得新价值,而且也要求投入产业消费的价值……作为价值增殖本身,靠它们本来是价值而生产新的价值。如果问题只涉及到前一种情况,那我们就还没有超出简单商品的范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75页)

马克思的这个论断下得好。他在此篇中论及资本和劳动的交换时居然没有对劳动能力的价值展开论述,恐怕就是跟他此时只是把劳动和资本当作简单商品范畴来看待有关,虽然他看出了活劳动这种简单商品的特殊功能。实际上,如果马克思真的已经把商品概念的解读置放在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层面上,那他就不难看出劳动力价值的客观存在、作为商品之发展形式的资本的特殊内涵等。也正因为如此,我不认为马克思是由于只是处在阐述逻辑的“抽象”阶段,所以才会出现观点上的上述问题的。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第二篇即“资本的流通过程”篇的前半部分,马克思通过对资本的再生产过程、流通过程等的分析继续推进自己的解读思路。他此时把重点放在了再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使与活劳动相对立的异己权力越来越大的问题上。“劳动本身越是客体化,作为他人的世界,———作为他人的财产———而同劳动相对立的客观的价值世界就越是增大。劳动本身通过创造剩余资本而迫使自己不得不一再地去创造新的剩余资本,等等,等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47页)

马克思的那个著名论断,即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首先表现为资本和劳动关系本身的生产与再生产的观点,就是在这一意义上提出来的。这一观点在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标志了马克思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关系理论的理解上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这事实上对于他下一步深化对资本自我再生产逻辑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但仅就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商品关系的理解来说,他此时的观点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具体表现在他即使是在谈论资本流通的问题时,也仍然只是站在单个资本的层面上把资本理解为与活劳动相对立的死劳动,“每一个资本就其本身来考察,都可归结为同活劳动相对立的作为价值而独立存在的死劳动”。(同上,第513页)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他在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层面上推进对这一问题的解读。马克思此时在对劳动能力这种商品的价值问题的理解上只停留在使用价值的层面而没有深入到交换价值的层面上(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69页),其实也是跟上述局限性相关的。如果我们站在这一角度来看第二篇的后半部分即“固定资本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节的内容,就不难发现它在马克思对商品概念的理解上所起到的重要推进作用。马克思在这一部分的论述中通过研究作为固定资本的自动化机器体系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影响,清晰地认识到了直接的劳资交换关系或直接的生产过程的解读视域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劳动的解读视域之间的区别。“在直接的交换中,单个的直接劳动实现在某个特殊的产品或产品的一部分中,而它[单个的直接劳动]的共同的、社会的性质……只有通过交换才被肯定。相反,在大工业的生产过程中,一方面,发展为自动化过程的劳动资料的生产力要以自然力服从于社会智力为前提,另一方面,单个人的劳动在它的直接存在中已成为被扬弃的个别劳动,即成为社会劳动。于是,这种生产方式的另一个基础也消失了。”(同上,第105页)

可以想象,这一新解读视域的获得使马克思向全面解读资本主义生产与再生产过程的实质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他从此会更加看重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社会性维度及历史过程性维度上的全面性和复杂性,这显然有利于他对作为资本关系之结果的商品概念的准确理解。

事实也是如此,在这一小节论述的最后,马克思由衷地感到:“我们现在研究的还是直接的生产过程。如果我们从整体上来考察资产阶级社会,那么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总是表现为社会生产过程的最终结果。具有固定形式的一切东西,例如产品等等,在这个运动中只是作为要素,作为转瞬即逝的要素出现。直接的生产过程本身在这里只是作为要素出现。”(同上,第108页)在论述“资本作为结果的东西”的第三篇中,马克思站在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相统一的角度,不再只是把资本的生产过程理解为活劳动使资本发酵的过程,而是立足于资本本身的再生产来挖掘其中所包含的丰富内容。“资本现在不仅实现为自行再生产,因而自行长久保存的价值,而且实现为设定价值的价值”。(同上,第144页)

紧接着《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因只涉及对商品和货币的论述,因此,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自动化机器体系的研究而产生的一些新思想还尚未详细地展现出来。下面,我们就直接进入对《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解读。

马克思在这一文本中在对商品概念的理解上一开始就体现出来与《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不同。他在对什么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的“商品”,或者说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表面上出现的“商品”的理解上已经有了比以前更为丰富的思想。这尽管跟这一手稿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一般”有关,但主要原因还是马克思对商品关系的理解水平有了提升。

我们具体来看一看。同样是对“资本和劳动的交换”的阐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着重阐明这一交换过程是由两个互相对立的过程所构成的,一个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简单交换过程,一个是活劳动使资本价值发酵的过程。可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强调的是这种交换是建立在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作为我们出发点的,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表面上出现的商品,它表现为最简单的经济关系,资产阶级财富的要素。对商品的分析也说明了它的存在包含着一定的历史条件。……但是这样的考察就超出了对商品本身分析的范围,因为我们在以前分析商品时所研究的只是以商品形式出现的产品,使用价值,而不是关于每一个产品必须在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基础上才表现为商品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42-43页)显然,这已经不再是简单交换关系中的商品,而是呈现在资本主义社会表面上并浓缩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内涵的商品了。这种“商品”就是马克思所要强调的第二种商品概念。

由于马克思坚信资本是必须要由商品来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资本是由商品所组成的,因此,他能获得第二种商品概念对于他对整个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解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紧接着上述论述的,是马克思对劳动能力的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的分析。这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是没有的。马克思在这里不仅指出了“劳动能力的价值归结为工人为了维持作为工人的自身,作为工人生活并且繁殖下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48页),而且进一步对这种劳动能力价值的计量进行了说明,“为维持劳动能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是会发生变化的,但是,它总是由维持和再生产劳动能力所需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所必需的劳动量来准确地计量的,或者说是由维持或再生产劳动能力本身所必需的劳动量来准确地计量的。”(同上)如果没有对第二种商品概念的获得,马克思要想得出这种思想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只有在意识到处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的价值只能是劳动能力本身的内在价值时,才可能获得上述思想。

在接下来关于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阐述中,马克思此时也有不同的表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侧重于把这两个劳动分开来阐述,并强调资本生产过程首先是一般物质生产过程,然后,从形式规定性上看,它还是一种价值自行增殖过程。尽管就具体内容来说,好像都讲到了,但正因为把这两者分开来阐述,使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本质的理解还没有到达最深刻之处。而《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则不同。马克思并没有从内容规定与形式规定的角度来界定这两种过程,而是从抽象形式与具体形式的角度来展开论述,并明确地把一般劳动过程界定为只是劳动的抽象形式。“劳动过程本身从它的一般形式来看,还不具有特殊的经济规定性。从中显示出的不是人类在其社会生活的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历史的(社会的)生产关系,而是劳动为了作为劳动起作用在一切社会生产方式中都必须分解成的一般形式和一般要素。这里考察的劳动过程的形式,只是它的抽象形式。”(同上,第70页)

那么,什么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具体形式呢?马克思在这里也扬弃了单一的价值增殖的解读线索,从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相统一的角度来展开论述。“商品在活动中,在它的产生过程中当然也是一个具有两方面的过程,[一方面]商品的生产表现为使用价值的生产,表现为有用劳动的产品的生产;另一方面表现为交换价值的生产,并且这两个过程必须只表现为同一过程的两种不同的形式,正如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统一体一样”。(同上,第74-75页)应该看到,这种从“统一体”的角度来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阐释,对马克思关于劳动对资本的从属、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的本质等问题的探讨都是有促进作用的。

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相对剩余价值”一节中对协作、分工、机器体系等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形式进行了解读。这种解读的意义在于使马克思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当劳动实质上从属于资本时,即在真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资本的生产过程其实是以资本的自我生产与再生产过程的形式,而不是以活劳动使资本发酵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最重要的东西仍然是:劳动的社会性质向资本的社会性质的最初转换,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向资本的生产力的最初转换;最后,[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向生产方式本身的实际改变的最初转化。”(同上,第298页)对马克思来说,只有认识到了这一点,才可能既回答资本怎样生产的问题,又回答资本本身怎样被生产出来的问题,而这两个问题正是全面解读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本质或者说第二种商品概念之深层内涵的前提条件。我们在理解上述这段引文时,切不可把其中的“转换”和“转化”理解为彻底的变更,而应把它们理解为“表现为”的意思,正像他在此节的另一处所说的,“资本创造相对剩余价值、提高生产力和增加产品数量的各种手段,都是劳动的社会形式,但是它们相反表现为资本的社会形式,表现为资本本身在生产内部的存在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355页)

这里的奥妙就在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一方面劳动的生产力必然以资本的生产力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必须要对资本生产力的实现过程进行深刻的解读,而不能只是停留在劳动生产力的层面;另一方面,这种资本的生产力又不是天生的、自然而然的形式,它只是劳动生产力的表现形式,因此,我们在理解资本生产力的展开过程时,必须从劳动过程的内部矛盾的角度来理解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危机问题。

在接下来的文本中,马克思对资本的生产力这种表现形式进行了多角度的解读。在第三章即“资本和利润”章中,他通过对一般利润率构成机制的剖析揭示了这种表现形式的狡计。在“剩余价值理论”部分,他在充分展开思想史研究的基础上,对资本生产过程在表现形式层面的丰富内涵做了深刻的挖掘。譬如,在谈到作为资本生产过程的结果的商品时,他说:“从资本主义生产中出来的商品,与我们据以出发的、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元素的商品不同。在我们面前的已经不是个别的商品,个别的产品。个别的商品,个别的产品,不仅实在地作为产品,而且作为商品,表现为总产品的一个不仅是实在的、而且是观念的部分。每个个别的商品都表现为一定部分的资本和资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承担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119页)

可见,此时马克思对资本生产力实现过程中的社会性及历史性维度的理解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深度。工人创造的每个个别商品,必须被看成它已经表现成了资本再生产过程的一部分,当然,它同时也是资本所占有的剩余价值的真正创造者。

在“资本的生产性。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一节中,马克思一方面强调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所有的资本都是由商品所构成的,这种观点既凸显了商品概念背后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容,又与把资本当作货币所有者事先占有的劳动资料的观点区别了开来;另一方面又对作为资本生产过程之结果的商品的神秘性进行了剖析。他指出,这种商品的交换价值一定是自行增殖的价值,而它的使用价值也与普通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同,“正是在这里,资本不仅仅是劳动所归属的、把劳动并入自身的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资本还把劳动的社会结合以及与这些社会结合相适应的劳动资料的发展,连同劳动一起并入它自身。……这一切使资本变成一种非常神秘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395-396页)可以看出,马克思在写完《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时对第二种商品概念的丰富内容已经有了较为完整的把握。

马克思的《1863-1865年经济学手稿》虽然因为其中第一册大部分手稿的遗失而使对它的解读面临较多的困难,但通过对与我们的解读线索相关的文本的分析,还是可以做出如下的界定:它在对第二种商品概念的理解水平上又前进了一步。

在第一册第六章即“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章中,马克思不仅从剩余价值与商品价值的关系的角度再次强调了研究作为资本的产物的商品的重要性,“剩余价值只是作为商品价值的一部分被生产出来,它也表现为一定量商品或剩余产品。资本只有作为商品生产者才生产剩余价值和再生产自己本身。因此,我们必须首先再来研究作为资本的直接产物的商品。”(同上,第444页)

而且,他还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理解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了对第二种商品概念之内涵的理解。马克思指出,作为资本的结果的商品在以下三个方面具有进一步的规定性:首先,对于简单流通关系中的商品而言,它所包含的对象化劳动是不知道从谁那里来的,而作为资本产物的商品所包含的对象化劳动的来源却是明确的,“在商品中对象化着一个劳动总额。这个对象化劳动的一部分……是用工资的等价来交换的,另一部分则被资本家不付等价而占有”。(同上,第431页)其次,作为资本的结果的商品“不是各单个的商品,而是一个再现着预付资本的价值加上剩余价值(即被占有的剩余劳动)的商品量,并且每一单个商品都是资本的价值和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承担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431页)。这种说法显然要比《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剩余价值理论”部分的相关说法详细得多。再次,这种商品还必然出现在为了保存和增殖资本价值所必然要发生的出售范围及出售领域中。也就是说,它是不可能退出商品身份的,它只可能始终作为商品而再生产自身。

基于对商品概念的这种理解,马克思在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的本质问题上的理解水平也获得了进一步的推进。他比以前更加清晰地把握住了工人的劳动与资本的再生产之间的历史辩证法关系,“现在,工人所遇到的已转化为资本的并与自己相对立的生产条件,是工人自己劳动的产物。作为前提的东西,现在是生产过程的结果。……但是,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剩余价值又反过来转化为追加资本,表现为形成新资本的东西或形成已经增大的资本的东西。所以,资本创造了资本,而不仅仅是作为资本来实现自己。”(同上,第543页)

至此,第二种商品概念得到了最清晰的阐释。这种形式的商品浓缩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表现了资本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的内涵,但实际上又只是工人自己的劳动过程及劳动产物的某种表现,只不过是异化式表现而已。

正是因为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应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性,才导致了工人劳动的产物建构出了资本自我再生产的表现形式这种奇怪现象。这种阐释不仅实现了唯物史观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有机统一,而且还让我们更加明确地意识到:马克思历史辩证法视域中的物化和拜物教批判,其实并不止于在简单流通关系层面上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转化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的批判性指认,而且还在于站在唯物主义历史辩证法的层面上深刻地剖析雇佣工人是如何用自己的劳动建构出了资本的自我增殖过程的。

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拜物教批判理论的方法论基础只能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可能是一般的人本主义理论。如果我们只盯住第一种商品概念而忽略了第二种商品概念的丰富内涵,那就很容易把马克思的资本批判理论降格为一般性的物化批判理论;反之,如果我们撇开第一种商品概念,即忽略对作为资本生产过程之前提的商品关系的研究,直接进入对第二种商品概念的理解,那事实上是无法把握住作为资本主义生产之结果的商品所包含的内在矛盾关系的。应该说,这两种研究路径在当代西方左翼学者对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的解读中都是有所表现的。在我们自己建构历史唯物主义社会批判理论的解读模式时,如何基于深刻的文本解读而避免出现当代欧美学者在此领域的研究中所出现的问题,这的确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参考文献

马克思,2000年:《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95年、1998年、2001年、2002年、2013年,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2009年,人民出版社。

(本文原载于《哲学研究》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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