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泰山、董西彩(2015)再议宗教规律与宗教工作

2017-09-08 作者: 原文 #中國戰略分析 的其它文章

提要:宗教规律揭示了宗教发展和演变的客观必然性,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可靠依据。文章认为,当前由于宗教在国家和地区冲突中的显性因素被日益放大,增加了人们对宗教认知的争议,在此背景下,有必要重申宗教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澄清一些模糊认识,切实遵循宗教规律,促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关键词:宗教规律 宗教工作 五把钥匙 关键环节 中国化
作者简介:郭泰山,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员;董西彩,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新疆乌鲁木齐 830011)。

出处:新疆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

冷战后,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宗教的显性作用日益成为跨越国界和地区的现象,对国际关系、国家政治安全和文化价值选择施加了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可以说,冷战后的世界几乎所有的重大事件或多或少都含有宗教的影子。

古往今来,多种多样的宗教曾登上过历史舞台,一些消亡了,一些得以流传至今,“适者生存”是其中最基本的法则,它甚至不取决于宗教理论体系本身,而取决于该宗教社会运行机制的适应性和生命力。近年来,宗教与政治安全的捆绑日益密切,宗教在国家和地区间冲突的显性、隐性因素增强。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国宗教工作方针的指导性思想。2015年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指出“四个必须”(必须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必须辩证地看待宗教的双重作用,必须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必须重视发挥宗教人士的作用),首要是必须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

新疆在近几年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的工作中(也可称之为“去极端化”工作)引申出“五把钥匙”(即思想的问题要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要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要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要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要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的工作理念 。“相适应”不是“同化”、也不是弱化宗教的作用。

二、宗教的长期性和群众性是看待宗教的基本视角

宗教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但宗教作为一种最深刻和完备的意识形态,具有独有的超自然、超世间的特性及独到的内在魅力和生命力,学者们把宗教产生的根源一般归结为四个方面:自然根源、认识根源、社会根源和心理根源。只要这些根源存在,宗教就有存在的土壤和发展的空间。人们曾经以为,随着科学的昌明和社会的发展,宗教会陷入衰退,事实却完全不是这样,在近代社会,各种新兴宗教和私人宗教层出不穷,宗教发展的空间依然巨大,也使人们重新更正对宗教的认识。 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存在的基础依然深厚。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和客观性是我们处理宗教问题需要面对的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需要强调的是,“宗教为人性天赋论”和“宗教为社会所必需论”也是经不起推敲的 ,宗教并不是永恒存在的,宗教的产生和消亡自有它的规律,而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到底有多长却是难以预测的。

宗教的长期性和宗教的群众性实际上是紧密联系的。迄今为止,没有哪个历史阶段、国家和民族没有宗教,宗教渗入人类的文明、文化和各民族的社会生活中,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和深刻的影响。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有70多亿人口,信仰各种宗教的人口将近60亿,约占世界总人口的85%或五分之四。宗教这种广泛的国际化背景势必也会对我国的宗教信仰和宗教工作产生影响。

就我国来说,宗教的群众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宗教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满足一些群众的精神需要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不足以满足所有人的物质需求,在社会保障方面与人们的期望还有较大距离,而社会体制转轨和转型又使很多社会问题凸显,生活的压力也使人们在精神
方面对宗教的需求增强 。目前,我国的信教群众超过一个亿(港澳台地区宗教信仰者的数量也比较可观),占我国人口总数的比例虽不高,但绝对数量却不小,尤其是一些少数民族几乎全民普遍信教,宗教是其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宗教已成为他们生活的一种方式,精神的一种无意识。对汉族群体来说,汉族民众信仰的功利性色彩较重,只要有需求,便会崇拜神灵,因而民间的祭祖拜神也比较盛行,具有宗教信仰的思想基础;此外,汉文化的诸多方面也都留下了宗教的印迹。近年来,我国各种宗教和民间信仰也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信仰宗教的人数也呈增多趋势。

第二,除了具有宗教信仰这一属性外,宗教信仰者基本上是普通群众。宗教信仰者跨越了民族、地域、阶层、职业的界限,无论是宗教教职人员还是普通信教者,他们首先是我国的公民,并非如一些人臆测的那样,宗教信仰者是落后分子,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消极力量;相反, 很多信教群众能够恪守道德伦理底线,尽责守职,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了积极的力量。实践证明,广大信教群众是我们可以相信也是需要依靠的重要力量

第三,“有神”与“无神”只是价值观评判和选择的不同,而不是区分政治态度和政治上先进与否的根本标准,爱国与爱教完全是可以并存的。 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宗教领域内的问题主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畴,是社会总矛盾的一部分,是思想信仰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依靠的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手段和方法。至于国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边疆地区极端分子利用宗教搞颠覆的问题,其本质是政治问题,已不属于宗教范畴

三、把握宗教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关键环节

关于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宗教的长期性和群众性等规律性认识,一般而言,大家在认识上没有什么差异,关键在于对宗教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方面会存在一些分歧,而能否准确把握宗教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恰恰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最需要下功夫的环节。

首先,宗教属性的多重维度。宗教既是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又是文化体系;既有包罗万象的自然和社会人文知识,又是道德和法律的规范汇集;具有浓烈的情感体验,还是一种绚丽多彩的生活,对社会影响最大的是,宗教是作为庞大的社会实体在运作。所以,处理宗教问题的难度在于它不是处理“一个”宗教问题,而是处理与宗教相关的“众多”社会问题;它不是处理“一维”平面问题,而是处理“多维”立体问题。解决宗教问题首先要判断它是纯粹的宗教问题,还是包含宗教因素的社会问题,还是打着宗教旗号的政治问题,还是上述多种因素叠加的问题。又因为宗教问题涉及国际外交、同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斗争、民族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敏感性也比较强,这更增加了做好宗教工作的难度。

其次,宗教强烈的双重悖反性。世界上很少有其他意识形态和文化体系诸如哲学、法律、文学、艺术等像宗教这样会引发争议并且拥有那样强悍的力量,事实上这也是由宗教的多重属性所牵引出的。宗教从根本上讲对人性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但宗教的实施主体是社会中的人,宗教的实施行为也都在世间,受制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人的素质有高低,有国家、阶级、民族、集团属性之分,宗教的经典也是靠人去诠释的,宗教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宗教的掌权者和实施者。对非宗教信仰者而言,宗教的影响力微弱;对宗教信仰者来说,宗教是精神支柱,是最为信赖和可靠的深层力量。宗教本身倡导和谐、与人为善,应是离邪恶最远、最薄弱的力量,不幸的是,宗教却常常充当“恶之花”,并释放出强烈的能量。

最后,宗教与政治的关系错综复杂。绝大多数宗教的政治制度、组织性不强,强调个人的修为,更加注重来世,与政治的关系相对疏离;但也有一些宗教兼重两世,具有一整套关于世俗的政治、法律、伦理等主张,政治性特点相对突出。而且,宗教有理论思想体系、有庞大的群众实体,宗教有非常强大的动员力量,并且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在阶级社会里,即使是一些政治性特点不突出的宗教也经常被用作阶级斗争的工具。近年来,宗教在社会政治、经济斗争中的因素和特点被充分放大和利用,几乎所有重大的地区性冲突热点问题都与宗教有关,加大了人们对宗教的争议。在我国,宗教问题往往与反分裂斗争和民族问题联系在一起,宗教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影响国家政治、民族、文化认同方面,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赤裸裸地以宗教为名号的暴力恐怖活动,一种是文化渗透式的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尤其是后者的防范和治理难度比较大,因为它具备了文化价值渗透的隐蔽性和广泛性,此外,还存在非法宗教等灰色地带,相应的法规条文却相对滞后,难以遏制被极端分子操纵的非法宗教可能产生的恶性质变,给宗教治理带来很大考验。

四、几点认识和启示

实际上,关于宗教规律的认识并无太大的差异,无论是“五性”说、还是“三性”说,只是随着情势的不同和新情况的出现难免会使人再生疑惑,思想上产生或“左”或“右”的偏差,偏离宗教的根本规律,导致宗教工作的失衡,在敌情、社情、教情错综复杂的边疆地区尤其如此。

第一,在思想认识上对宗教和宗教信仰要做到充分“理解”和“尊重”。我国绝大多数群众是非宗教信仰者,从而增加了对宗教和宗教信仰者理解的难度;宗教被视为“落后文化”,增加了其参与社会文化建设的难度;宗教的政治属性被强化和信教群众被视为“落后分子”,增加了其与中国社会政治适应的难度;我国主流文化的“无神论”与宗教的“有神论”的对立,使宗教与主流意识形态融合的难度加大。近年来,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搞分裂和渗透的关联频度增强、打着宗教旗号的暴恐事件的增多,不仅极大地冲击了人们的心理,更增加了人们对宗教能否与和谐社会共处的疑问。但无论时局如何纷繁复杂,我们必须时刻谨记宗教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把握宗教和宗教问题的边界,透彻认识宗教的本质和复杂性, 始终做到“最大力度地打击敌人,最大限度地团结信众”,才能最大限度地整合宗教的积极资源,从策略上击败敌对势力的险恶用心 。面对纯粹的宗教需求、面对宗教存在的现实需要、面对广大朴素的信教群众、面对宗教存在的长期性事实,我们需对群众的宗教信仰予以充分“理解”,即便因种种因素不能达到足够的“理解”,也要能“和而不同”、充分“尊重”,切实保护信众合法的宗教活动和权益,切忌因宗教问题而产生简单的“消灭宗教”的想法。同时, 在新疆、西藏等地,有基本上全民普遍信教的民族,也使得民族成为宗教的载体。这些民族,特别是民族的精英们,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如何看待、对待“自己”的宗教,如何理解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其态度至关重要

宗教文化具有合法性,而且有庞大的群众基础,其本身具有很强的内隐性和稳定性,这正好为宗教极端势力进行极端思想渗透提供了巨大空间,这是当前我国宗教事务管理的一个突出难点,也对我们的文化软实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二维码分享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