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再武(2015):运动式治理的动员技术探究——以X县开展“五水共治”为例
内容摘要:在中国的国家治理过程当中,存在着由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发动的运动式治理这一现象。这种现象频频出现的原因在于执政党追求执政合法性的动机与现实治理中常规机制陷入失效状况之间的紧张局面。运动式治理就是政府被迫应对这一治理困境的相应举措。随着运动式治理的不断出现,运动式治理本身也正逐渐被固化为常规机制。本文以X 县开展“五水共治”为例,从地方政府治理的视角,以政体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关系为主线,主要探讨了运动式治理运行机制中地方政府开展实施运动式治理的动员技术,其中主要包括“政治挂帅”、“文山会海”、“项目化操作”和“运动式宣传”。
关键词:地方政府;合法性;运动式治理;动员技术;常规机制
出处:http://paper.usc.cuhk.edu.hk/Details.aspx?id=9761
四、结论和需要进一步的思考
事实上,对运动式治理运行机制的研究远远早于本文开头提到的那篇报道,根据周雪光的研究(2012),孔飞力在其《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1999)和黄仁宇在他的《万历十五年》(1997)中就已经对国家如何应对常规官僚制度失败而采取的超常规行动的逻辑进行了分析,只不过没有明确使用“运动式治理”这个词。周雪光认为,中国国家治理的困境由来已久,历史上就曾经反复发生过,即当常规机制失效时,天子常常中断常规机制而启动运动机制;但当运动机制不断启动,不断打破常规机制后,常规和运动的边界变得模糊,运动机制本身不断被常规化、常态化甚至同化后而陷入惰性和无效当中。当前中国正在发生的各种运动式治理,实际上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今天的国家领导人与当时的国君都面临着同样的挑战:如何统治——或用今天的术语来说,如何‘治理’——一个辽阔庞大的国土以及居住其中的数以亿万计的民众?”
本文亦属于针对运动型治理运行机制的一个思考,试图为更清晰地认识运动式治理抛砖引玉。本文的角度是“技术”层面的,主要是以地方政府发动的“五水共治”为例,考察运动式治理在地方政府的层面上如何有效地开展,其所采取的策略有哪些,并且分析这些策略或技术的内在合理性和具体操作方法。本文并不试图从价值上对这些操作技术进行评判,不对这些操作方法进行带有个人倾向性的评论,而只是客观地进行描述,以使人们更加了解一项运动式治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到底是怎么开展治理运动、怎么营造氛围、怎么宣传造势、怎么平衡利益、怎么塑造形象的。笔者的基本思路是,国家常规治理机制的失效及其所面临的现实难题是政府采用运动式治理的根本动因,这一做法具有一定的历史惯性;但政府的治理首先关注是“治标”的现实问题,而不是“治本”的根本问题,运动式治理的首要目标不是治本而是治标;在治标的过程中,为了快速有效地开展工作,原本常规的工作往往被泛政治化地解读与处理,运动式治理作为政治任务而被频繁的各类会议和文件加以反复强调;这一政治任务在实际的落实过程中,又往往以项目化操作的形式被包装处理,而这一落实过程又往往反映了县级政府与上级政府、部门,村级基层与县乡基层的互相博弈和互相利用;在整个运动式治理过程中贯穿始终的是执政党的宣传机器,可以说,运动式治理所达成一个什么样的局面,几乎都是由宣传机构来塑造和打造的。
笔者注意到,政府部门在某些运动式治理的实施方案或者工作总结中,经常提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如在“五水共治”的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中就提到“建立并完善了‘五水共治’长效监管机制”。可见政府本身也是意识到运动式治理并非常态现象,而建立长效机制使治理常态化,则是政府治理的目标之一。实际上,在中国国家治理行为中,运动式治理已经日益常态化,也就是说运动式治理已经一个接一个地发生,只是它们发生在不同的领域,持续的时间长短不一。对此,笔者有一个基本的趋势判断,就是类似于“五水共治”的运动式治理随着长效机制的不断建立,而逐渐转为常规机制,直到新的运动式治理出现以应付那已经呈现治理失效的机制(如治水机制)。这种反复呈现的“失效-治理-失效”现象将日益增多,最终将会损害国家治理的合法性基础。
因此,讨论运动式治理运行机制,不得不让我们去思考如何能够摆脱那种不断地陷入运动式治理的陷阱的深层因素。这不是本文讨论的对象,但希望能够引起关于这一主题的更多讨论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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