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 : 关于“顺差为什么是‘好的’”

2018-04-13 作者: 秦晖 原文 #中國戰略分析 的其它文章

【说在前面的话】

分析外贸史的几篇文章发表后,在跟帖中讨论不很热闹。但出乎意料的是:在好几个学术思想群中倒是引起了争议。商榷的网友来自史学、经济学和时政评论界,有的是真名实姓的教授,有的是认真的匿名网友。我很高兴有这样的交流机会,更重要的是在我看来这些问题无论从史实还是从理论逻辑方面,都不是鸡毛蒜皮,而是非同小可。所以很值得认真回答。为了人人平等,以下无论是名教授还是匿名网友我都以同样格式来回应。


未名(清华大学): 秦晖先生,您在本群和《经济观察报》关于古商路上逆差贸易的文章均已拜读,几点看法供您参考。

1,用比较成本(所谓技术和低人权优势其实也是成本优势)解释入超,前提是已经形成市场竞争的国际贸易体系,而且存在建立于可贸易品平价理论基础上的国际支付汇率标准。但在近代以前,囿于交通条件和物流成本,上述前提并不存在。

2,如果贵金属的净流入或流出有实证数据支持,当然可以作为判断出入超的依据。但彼时国际贸易以奢侈品为主,微观的比较成本既无衡量标准,亦非贸易发生的主要动因。窃以为不妨从宏观视角考察,在尚无跨国投资的时代,高顺差必然伴随高储蓄,分析储蓄率的高低及原因,或者更能接近贸易顺逆差产生的真实背景。

秦晖 : 传统外贸当然与近现代外贸有很大不同,而且古代经济的实证性也不能与现代等量齐观。甚至同为“古代”,明清史料可谓浩如烟海,没有谁敢说自己可以“竭泽而渔”。可是秦汉除了考古发现外,文献史料基本就是“前三史”,其中还有相当部分是班袭马说重复叙事,研究者主要的功夫大都还是在里面扒梳推理索隐探微钻牛角尖,这也是不得不尔。但是明清史如果只凭“正史”来搞研究,那简直就是笑话了。然而,我们也不能因此就放弃长时段比较,何况过去类似时间尺度的比较也已经不少,只是我认为其中有些舛误,也确实需要澄清。我的比较是有所指的,您看完或许就知道了。
其次,在古代史中分析顺差与逆差确实比较复杂,除了你所讲的缺少“实证数据”(绝不仅仅是外贸史如此)外,即便知道有“贵金属净流入或流出”,也要分析它们到底是货币还是“器用”,而且这两者当时往往“不对称”,我文中提到汉代作为通货输出的黄金到了大宛据说却“用为器,不用为币”就是一例,明代则相反,中国输入白银作为货币,日本的白银却是作为一般商品输出到中国的,他们当时并不用白银为币。

所以按现代的概念,当时中国对日贸易是有顺差的,但日本对华贸易却没有逆差。不过,双方都视为货币的情况当然也很多,这些确实都要仔细分析。
但更重要的,还是你提到的即使存在顺差和逆差,这种现象是不是可以用来进行“比较成本”分析?我觉得称为“比较效益”更好。现代国际商品,尤其是大宗商品中的确很多是大家都能生产,只是你生产这个更合算,我生产那个更合算,我们各自发挥“比较优势”,通过贸易进行国际分工,实现双赢。但是在古代,很多贸易(不只是奢侈品)都是“互通有无”,而不是根据“比较效益”进行分工的。惟其如此,简单地根据顺逆差论好坏就更成问题了。坦率地讲,我的文章正是因此而发的。
感谢您,最后我会对朋友们有关的商榷做一个答复。

赵燕菁:其实我们并未真正理解顺差为什么是“好的”。

张凤安:顺差,从货币政策看,给发钞提供了储备支持啊。从国家资产负债表看,提供了正现金流。从微观企业看,外贸和顺差,一般都是预付制,即使使用信用证,也可以从银行提前预支,有助于改善和刺激微观活力。

Shenghao: 生产出来自己不吃,人都是傻子吗?

赵燕菁:张凤安说的对!顺差的本质是货币。货币有助于社会商业化分工。问题来了,美国70年代后期为什么不追求顺差了?用低人权解释顺差容易误导。比如,顺差大国德日都无法解释。
张凤安:猜想,布雷顿瓦解后,欧洲拿美元兑换黄金。这时,美国要保有全球铸币税,只能依靠它的逆差,逆差刚好是美债的增加,逆差获得的美元,只能买美债。如果没有逆差,就没有动机买美债啊。这就是逆差创造货币。美国逆差创造美债,美债塑造美元。回到货币的本质,货币创造,不就是债务创造过程嘛。

秦晖 :感谢各位赐教!顺差为什么是“好的”?这确实没法回答。因为并不是一切顺差都是“好的”。尽管有很多顺差状态令人羡慕,但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如此。例如我就认为明清的顺差一点都不比汉宋的逆差更值得我们自豪。

其实,顺差就是多卖了,逆差就是多买了,抽象地讲卖就是好,买就是坏,至少我没法理解。或者换一种说法,顺差相当于贷出,逆差相当于借入,逆差方向顺差方支付货币就相当于还债。抽象地讲贷出就是好,借入就是坏,也有点莫名其妙不是?“杨白劳”时代这样说说还可以,今天提倡“融资能力”的时代还能这样说?我批评“顺差崇拜”就是因为这个。而且看了各位的留言,还真觉得应该做这个工作。
至于赵先生批评说:“用低人权解释顺差容易误导,比如,顺差大国德日都无法解释”。我想各位要是读了全文就不会这么质疑。我只是把“低人权”列为可能带来顺差的7种情况之一,从来没有说低人权一定会有顺差,顺差一定来自低人权。我列举了一些顺差的案例与低人权有关,如果我对这些案例的解释不对,欢迎指出。但这些案例当然不含当代德、日。我确实也论及了德日的顺差另有原因,并把它归为值得羡慕的一类,那当然不是“低人权”,这有什么“无法解释”呢?美国内战前南方的顺差与低人权有关,1877年后全美的“百年顺差”来自效率,前者是“坏的”而后者是“好的”,这有矛盾吗?
而且还要指出:我文中提到艾弗西.多马和罗伯特.福格尔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奴隶制比自由劳动更有“效率”,这或许有争议,但是效率的计算要比“商品率”或顺差的统计复杂得多,如果说这些条件下奴役制比自由劳动更容易提高出口率产生顺差,那几乎不可能有什么争议。

俄国17世纪农奴化以后外贸顺差就是比此前自由农时代高多了,1861年农奴制废除后,由过去领主自营地演变的、公认为“农奴制残余”较多“的工役制”庄园也是制造顺差的重要力量,其商品出口率甚至高于所谓“资本主义富农经济”,更不用说高于一般小农。
1917年革命后苏俄的小农化导致消费率提高、商品率下降,出口无力。这是当局后来发动强制集体化的主要原因。果然,在把农民圈禁起来后效率如何不敢说,出口率确实是大为提高。“集体农庄”产粮首先完成上缴任务(相当部分供出口,换取工业化所需机器),所余才分给农民作口粮,多少全凭上意。以至于1931-33年间在饿死至少几百万农民的同时农业仍然保持了高强度出口!

可怕的是:1931年前后正值西方大萧条,粮食过剩,粮价大跌,从饿殍口中挖出的活命粮其实卖得很贱。就这样,苏联在大饥荒时期居然主要靠贱价卖粮保持着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德国除外)的贸易顺差。“用低人权解释顺差”在这种情况下能回避吗?
而这也表明“一切顺差就是好”的荒谬。从饿殍口中挖出活命粮来出口的“顺差”能比农民温饱无忧的“自然经济”好吗?更不要说“富国的逆差”了。一些论者津津乐道于给外国人提供了多少消费品,并嘲笑人家拿不出什么东西出售。其实就算人家什么也不卖,只要能让自己的国民丰衣足食,在我看来,这就比那些饿死农民挣“顺差”的国家强到天上去了。

修木 港中大:  秦老师所说汉朝以黄金、丝绸换西域的骡马、骆驼,造成贸易赤字,是特指丝绸之路上的买卖,还是泛指中原与北方游牧地区之间的贸易? 丝绸的买卖属于高档,稀有的奢侈品,量不大,但是可以走得很远,因为其珍贵。蛮族地区出产的皮草也是类似,属于严寒地区的特产,但是受中东地区王公贵族的喜爱。
而骡马的生意是大路货吧,并不需要跑到西域去买,(内外)蒙古,甘肃,宁夏就有。而且工业化之前也一直存在,不仅在汉、唐,就是中原陷入混乱时期,对骡马的需求还是存在的。这应该不算丝绸之路所指的贸易吧,虽说二者或许有一些重叠。
中原与北方游牧地区的贸易存有赤字,有点反常。工业化之前,农民的自给自足程度较高,牧民却属于专业户,畜牧养出来的牛、马、羊是要拿去贸易的,而且在肉类、奶类与皮革之外,其它生活必需品,比如谷物、衣类、生活用具等等,都需要在市场获得。在古代中东地区,农、牧之间的交换是牧民处于下风,因为游牧者对农业地区更为依赖,也因此经常受农民的气,时不时引起冲突。
在中国历史上,中原与北方牧区的贸易赤字是发生在汉代,还是也发生在其它朝代?如果只发生在汉代,那么汉代的经济与社会情况值得深究。如果在我们历史上一直是赤字,那么拿去与中东的情况对比一下,应该是更为有趣的一个题目。

秦晖 :这个问题不能想当然。无论畜产贸易是不是丝路贸易的一部分,汉代的外贸总体上是逆差,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宋朝的版图已经谈不上丝路贸易(这条路上的贸易即使有,也是西夏、吐蕃、蒙古人的事了),所谓外贸主要就是东南海路和北方边关两个方向,这两个方向都是逆差,都有大量宋钱外流。尤其是对北方游牧地区,“宋朝与北方民族政权争夺钱币的斗争”是个经济史上的老课题。甚至有人认为宋朝之所以出现纸币,也是因为钱币外流太多导致“钱荒”。出现纸币是否因为这个原因可以商榷,但钱币外流太多导致“钱荒”却是事实。所以您的想当然是靠不住的。

想当然之所以靠不住,除了事实外还有个逻辑问题。我觉得您把“商品率高”和“逆差率高”以及“受气,处于下风”这完全不同的三件事混为一谈了。

古代牧业是否一定比农业商品率高,已经需要实证。就算确实如此,从商品率高就推出逆差率高,继而又推出“经常受气”,就更不靠谱。1980年代日本经济商品率比中国高得多,但中国是高逆差而日本却是高顺差,这样的例子难道少吗?当代美国倒是商品率与逆差率都高,但美国“经常受别人的气”吗?
至于古代的农牧文明互动,我们听到的事实多是“马上民族征服农耕民族”之类。您是研究“古代中东地区”的吧?我本不该就此置喙。但这个地区自古以来,从亚述人、喜克索斯人到阿拉伯、蒙古人的征服也是常识吧。无论经济关系如何,冷兵器时代游牧民族拥有军事优势应该很常见。

当然,农耕民族的叙事或有偏见,很多欺负游牧民族的事也许被忽视(这方面要请您指教。不过中国北方游牧民族也有类似情况)。但即使这样,也很难解释为“农、牧之间的交换是牧民处于下风,因为游牧者对农业地区更为依赖,也因此经常受农民的气。”

就算贸易有逆差,那就是“下风”,就是“受气”?至少就直接结果(引申出来的结果就复杂了,所有对“自由主义贸易观”的批评都是需要引申的)而言,自由贸易肯定是双赢的,而强迫贸易中受气的就是被强迫者,与什么顺差逆差何关?古代农区的强大专制朝廷可能虐及四裔,但那是专制之虐,而非“农民”之虐,作为老百姓的牧民“受农民的气”或许也存在,但其发生的机率不会高于相反情况。

我知道您的很多看法都与西方学界的时髦有关。这些年来由于受到“政治正确”的影响,西方学界的时潮是一谈到西中关系(或西方与“非西方”的关系)史就少不了自我批判,“西方中心论”已经成为到处扣的一顶帽子;而一谈到民族关系就要为少数民族站队,一方面在本国全力为他们恢复公道,从“印第安”到“原住民”再到“第一民族”,不断树立其历史自觉,另一方面在其他国家也同样热衷于为少数民族建立“历史主体性”。

应该说这里的确有不少我们应该学习的东西。但是我们要警惕,不要把人家的自我批判自我反省变成我们的自我膨胀,更不要以极端形而下的实用主义去应对他们或许也有点极端的“形而上正义”。

上述两个时潮,批“西方中心论”在汉学中就体现为“中国从来就比西方先进”,而少数民族主体性论在汉学中就体现为“内亚史观”、“新清史”这类与传统汉化进步论相扞格的说法,而我们许多人的应对就很“实用”:欢呼前者,而拒绝后者。而您不同,您似乎对两者同样接受,所以在中西关系上强调中国先进于西方,而在“汉胡关系”上认为“农民欺负牧民”。
应该说您比那些实用主义更彻底。但是我想,要说“主体性”首先我们学者自己就要有主体意识,唯上唯众唯西都是不对的,在坚持正义价值的同时我们要清楚自己的问题意识,在实证问题上就事论事,在推理上要讲逻辑自洽。他们已经没有朝廷,谈族群问题时只讲民间的歧视是可以理解的。而我们大谈“农民和牧民谁欺负谁”就有点滑稽了,你说呢?

出处 : 秦川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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