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就:从“中兴”事件中吸取什么教训
导读 : 1、在不具有成本优势的情况下,强制国产无益于企业和消费者;2、企业应该自觉维持“ 不侵略原则” 的商业伦理;3、重商主义错误思维极易导致贸易战甚至战争。
这几天“中兴事件”引起普遍关注。芯片一年进口达到2300亿美元,超过石油进口额。对此,很多人主张芯片应该尽快国产化。某某日报发文《发展国产芯片,这事不能再拖了》。另外也有媒体怪企业风险控制没有做好,让美国人知道了商业秘密,但我们从中吸取的教训应该是这两个吗?
一个国家的企业能够生产什么,是由市场决定的。高端芯片本国企业尚不能生产,也是正常,没有谁规定一定就应该国产,政府也不可能通过命令的方式,让高端芯片从地上长出来。“国产化”促使企业欺骗经费,造假,多年前的“龙芯”事件人们还记忆犹新。不同企业根据自己的优势,在世界范围内分工,生产不同产品,这再正常不过。日本粮食还不能只给呢,粮食比芯片重要吗,这么说日本最应该本国生产粮食。 在不具有成本优势的情况下,非得本国生产,那显然是违背成本法则的,这既损害了企业利益,也损害消费者利益。
高端芯片意味着可能获得更多利润,企业在利润动机的驱使下,在市场竞争中逐步提高产品的技术。国产化,是竞争的一个可能结果,而不是目标。当然,竞争的结果也并不必然意味着某种产品就一定会实现国产。
通过遵守市场规则,在此基础上建立诚信,让别人愿意把产品卖给你,这是市场法则。至于能否国产,那就交给市场决定。市场是消费者主权,消费者不会去看产品的“国籍”,只看产品本身。
很多人以为只有金钱才是价值,其实道德法律和伦理本身也是价值,甚至也是比金钱更重要的价值。对道德法律和伦理等价值的捍卫,才能最终实现金钱价值。不同国家的价值观不同,有的国家为了金钱价值可以完全不顾道德伦理的价值,而有的国家则比较看重道德伦理的价值。
经济学上,利益是效用,是个体的和主观的,因此“国家利益”并不存在。个体与国家是通过这种方式建立利益关系的:如国家捍卫了市场规则,那就是维护了他的利益。很多人习惯于把自己想象为国家,把不存在的“国家利益”和自己的利益等同起来,认为为“国家利益”辩护,就是为自己利益辩护,这非常荒谬。而且,他们还有一种“斗争”思维,认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是冲突的。他们不知道,充分竞争的市场才是他们的利益所在。
在普遍适用的市场法则之下,国与国之间不会有冲突,对各国的国民来说,他们之间的利益是一致的,因为市场无国界,商业无国界。 相反,假如某个国家搞经济国家化,对自己的某些企业提供特权保护,不仅损害了本国其他企业和国民的利益,也损害了其他国家的企业和居民的利益。这样,国与国之间就会发生冲突。所以,国与国之间的冲突源于某些国家不遵守市场规则。不同国家可以有意识形态的差异,但在市场规则和商业伦理上应该一致,这样就可以避免冲突。
假如国家超出了维护市场规则的范围,从市场中获得额外的利益以“供养”部分人。这部分人可以视为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的利益是通过损害市场的方式实现的,因此也是与普通大众的利益是冲突的。他们也往往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国家利益,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
国家只能合法地使用商业,比如通过市场购买公交车,这是可以的。但是,如购买设备,侵犯个体的合法权益,那么相关企业就不应该和国家合作,为国家提供便利,因为这样做的企业是侵犯了商业伦理。国家和商业的关系是国家维护市场秩序,保证企业公平竞争,不能为任何企业提供特权。在商业伦理与市场规则这件事上,国家之间应该相互监督,假如哪个国家庇护自己的企业,纵容其破坏商业伦理与市场规则,那么其他国家应该提出抗议,经济学家更是应该站出来。
危险的是商业与政治捆绑,把商业政治化, 这也是斯密在《国富论》中坚决反对的重商主义。它 将导致国家之间的贸易纠纷,乃至战争。 如中兴确实违背了商业伦理,就应该光明正大地接受惩罚。
“捍卫商业伦理,这事不能再拖了”,这才是我们从“中兴”事件中应该吸取的教训。
出处 : 自由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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