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晶 : 苏联解体与文明进程
问题:何谓“苏联解体”?
从多种意义上来说,苏联在 1991 年 12 月的解体堪称 20 世纪最有影响的历史事件之一,而且这种影响还将持续下去。苏联解体二十年以来,关于解体原因,包括学者的分析、记者的报道、当事者的回忆与证言等在内,相关文献可谓汗牛充栋。鉴于这一历史事件对世界秩序、对人类文明进程所具有的深刻影响,可以预见,各国学者们仍将持续对其进行探索和解析。那么,这里所说的苏联解体的“影响”究竟何指?这种对影响及意义的探寻,将我们的注意导引向一个被视为自明的、因而未得到解释的前提性问题:什么是“苏联解体”。我们将发现,对“苏联解体”事件自身的认识决定着我们对其影响及意义的表述。
事实上,“苏联解体”是一个极其暧昧的说法。如果我们有意注意到这个说法的全称,即“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解体”,那么我们就不难发现,所谓的“苏联解体”乃是一种复合现象,它具有相对容易观察的多重结构——仅就“苏联”全称的字面意义而言,我们可以从“联盟的解体”的角度思考,亦可从“社会主义共和国的解体”的角度展开分析;同样,我们还可以将焦点对准“苏维埃”及作为其核心的“苏共”这个组织。此外,“解体”含义也并不明确:这是一种“自然解体”现象,还是一种“被解体”的结果?与前者强调的自然过程相比,后者意味着苏联这 一组织形态尚未耗尽其继续存续的动力,甚至还意味着有其他的可能。由于多数论者没有注意到“苏联解体”这一现象与意义的多重结构,相应的各种论述也就未达到一定程度的明晰,如果不说是混乱的话。
在形形色色的分析与解释中,意识形态层面的解释占有显要的位置——诸如“资本主义的胜利”、“社会主义的破产”、“邪恶帝国的崩溃”之类的说法充斥着人们的耳目。然而,这与其说是解释,莫若说是对既定事实的同义反复:这些说法仅仅是对“苏联解体”这一整体现象的另一种表达,因而只是一种循环解释。与这种论述 相对,从某种具体事实的角度的分析也很常见。比如,苏联的“中央集权”、“计划经济”、“精英主导”、“民族主义”、“民主化改革”等具体内容得到了关注。诚然,这些角度的分析将曾经犹如暗箱的苏联体制的方方面面展示给了世人,但它们还不足以说明苏联解体的本质。事实上,“中央集权”、“计划经济”等在历史上曾被认为是导致苏联强大的要因。事后解释虽然更容易得到理解,但却不免事后聪明的嫌疑。因此,这些基于后见之明的解释有时被尖刻地讥讽为“预测过去”。这是一种严厉的批评。正因为如此,论者就有义务为自己的解释的有效性进行辨明——从普遍 的原理上、而非已经发生的个别事实上对苏联解体进行说明。
这里我们还有必要注意一种特别形态的论述:苏联解体时而被视为“悲剧”,时而被视为“警钟”。这些论述的特别之处在于,意识形态的因素得到了有意的弱化、甚至掩饰,“苏联”被视为一个中性的国家实体与统治机制;仅仅在与自身的利益——比如说多民族国家的统合——相关的联系上,“苏联”才被视为具有正面价值的一种机制与符号。不过,这种中立的解释依然有着隐性的意识形态前提:如果作为统治技术的“苏联”的“中性”是成问题的,那么无论持“悲剧”论还是“警钟”论, 都无益于我们对真相的探究,因而也无益于国家与社会的真正福祉,因为这种论述依然无法客观地审视“苏联解体”的真正经验与教训。
要注意的是,我们在这里进行的概括并不意味着简单的批评,而是首先意味着我们要将分析更推进一步。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对事实的零散观察与描述构不成真正的分析,另一方面,意识形态——无论是来自左翼还是右翼——先行的解释,将导致客观事实的严重变形,甚至取代事实本身。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角度的解释自身就是不折不扣的社会事实,尽管这种事实不再与我们试图探讨 的对象自身有关。在探寻苏联解体的本质的过程中,意识形态会成为我们认识的首要障碍,我们需要科学的视角。
事实上,社会科学的分析正意味着,各种意识形态上的对立与论争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克服。在社会科学的视角下,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林林总总的观念,仅仅作为构成多元的社会事实的一种要素而存在,而非我们进行认识与理解的前提。那么,这种社会科学的、悬置了意识形态的分析,在何种程度上能更接近“苏联解体”的本质解释?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进行具体研究之前,我们显然无法得出更明确的回答。不过,本文将从社会科学的一个特定角度,通过举例来说明社会科学 分析的有效性。无需赘言,这种说明仅仅意味着我们刚刚开始对“苏联解体”的原因进行分析,而绝非意味着结束。
韦伯的“俄国革命论”:预言未来
不同于迄今的论述,我们将目光首先投向苏联于 1922 年 12 月成立前后及其发展的历史中。现代社会科学的奠基人、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1864-1922)的“俄国革命论”,成为一个恰当的视点。韦伯自 1905-1906 年间发表关于俄国革命的所谓“编年体”历史叙述以来,一直关注俄国革命的动向。1917 年 2 月到 10 月发生的革命,则为他的俄国论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新素材。虽然韦伯极其罕见地谦称其文是“编 年体”的历史叙述,甚至是“新闻报道”,然而由于文章中所展示的关于俄国革命本质的洞见,他的文章成为同时代人中相当重要的俄国研究。事实上,1906 年第二篇论文《俄国向伪立宪主义的转变》发表后,俄国学者随即进行了翻译,并在俄国出版。这篇论文获得了俄国自由派知识分子的热烈支持,而职业革命家,例如列宁本人,则对其公开表示不屑与反对。与这些历史事实相比,我们将看到,韦伯俄国革命论的意义更是在当下。
从内容上看,韦伯的第一篇题为《论俄国的立宪民主形势》的论文,是针对解放同盟于 1905 年以俄文和法文刊行的《俄罗斯帝国基本法》的评论,文章的重点是介绍自由主义运动一侧的动向。第二篇论文《俄国向伪立宪主义的转变》,则主要是针对沙皇政府的伪善进行的揭发。正是在这篇论文中,韦伯展示了基于两个普遍主义视角的分析:一方面,俄国的政治现代化半途而废,另一方面,沙皇的官僚制专制体系顺利运行。在本节以及下一节中,我们将分析这两个相互联系的视角的有效性及普遍性。
今天看来,首先让人惊讶的是韦伯在文中进行的极其谨慎的“预言”——由于它们构成了不折不扣的“未来预测”,那么重新审视韦伯的这些论述,我们就能获得关于俄国革命、尤其是关于革命后苏俄社会问题的有效视角,因为韦伯的“预言”恰恰是后来的现实。更重要的是,这种视角将给我们提供一种关于“苏联解体”的社会科学的解释——这种解释因其不再是事后解释,因而更显示出真正的社会科学分析可能具有的科学性与洞察力。
韦伯在上面提到的第二篇论文的结尾写道:“无论在最近的未来将发生多么严重的倒退,俄国仍然会不可改变地对接到特定的欧洲发展轨道上来。”这就是说,俄国可以选择走自己的路,但它最终还是要回到欧洲、亦即西欧发展的道路上。韦伯 在这里没有、或不愿挑明的是,“欧洲发展的道路”正意味着一种普遍性的道路。在这种发展道路上,俄国不可能持久地脱轨。对这种结论的“引而不发”,表明了韦伯作为社会科学家的审慎——他对俄国自己的“选择”有所保留。这一点我们也将在下文阐述。
同样让我们感到惊讶的是,上述“预言”是在与美国形势的对比中作出的,因为他再次看到了社会发展的收敛趋势。韦伯指出:“两者都不可避免地没有‘历史’的羁绊,另外,它们的地理疆域那种几乎是无边无际的‘大陆’特性也在发挥同样的作用。”由于这两种独特的要素,“世界将大大依赖它们的发展;在某种意义上说, 它们大概的确是‘从头开始’建设‘自由’文化的‘最后’机会了。”
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韦伯在这里保留的“最后机会”究竟意味着什么?美俄两国资本主义经济建设具有共性,这或许会对“欧洲发展的道路”作出最后的审判——审判其道路是特殊西欧的,还是普遍人类的。这里我们还要注意的是,韦伯并非简单地期待俄国的道路会成为一种所谓的“超越现代”的模式。
韦伯的论述仅仅体现了他的谨慎:在现代化这一不可逆的社会历史面前,俄国知识分子这一独特的群体,这一群不顾 惜个人利益、以人民乃至人类为思想出发点的知识分子,究竟能怎样改变现代化的道路与面貌。
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我们暂且转向 1918 年韦伯对一群奥地利军官发表的关于俄国革命的演说。时值著名的“十月革命”后半年有余,韦伯全面跟踪了俄国发生的最新事件。这种全新的状况会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他在 1906 年作出的不乏乐观情绪的预言?针对这次俄国发生的“无产阶级专政”实验,韦伯指出了两种态度:“在中产阶级社会里享有既得利益的人……会说,‘看在上帝的份上,让他们做完这场实验吧,它必定会失败,然后可以用它作为一个警示。’”但是,“我们会说,‘如果这场实验 获得成功,我们就能看到这个基础上的文明也是可能的,然后我们也许会改宗。’”
要注意的是,对韦伯的审慎表述不能做过大的解释,因为他已经从一个普遍的角度对俄国革命的本质及其困难进行了分析。这个角度就是政治社会学,这是韦伯观察近代政治的一个技术性的视角,其中“官僚制”居于核心位置。官僚制之所以成为中立的、普遍的角度,就在于它内在于近代以降合理化过程自身。
事实上,官僚制视角贯穿于韦伯对俄国革命的全部观察。韦伯注意到,俄国从19 世纪中后期开始 ,警察国家与官僚国家统治形态逐渐形成。在这一视角下,从 1905年 10 月沙皇尼古拉二世颁布立宪诏书到 1906 年 7 月 6 日议会解散,该过程正标志着“现代化官僚制的集权统治的明确建立”,意味着官僚制的最终完成,并最终取代了沙皇专制。
然而,这种取代沙皇专制的更为隐蔽的专制,成为俄国此后、直至苏联末期难以去除的毒瘤——专制获得了合法的外套,而欺瞒得到了掩饰。作为首位阐述近代官僚制的学者,韦伯对这种欺瞒洞若观火,因而他明晰地剖析道:“就我们所能预见的东西来看,俄国当前的独裁制,也就是中央集权的警察官僚制,除自掘坟墓之外,已经无路可走。独裁制出于它的自我持存的利益,指望一种开明专制,其实所谓的开明专制纯属子虚乌有,还有,为了保持威望,独裁政府必须与那些经济势力交好,在俄国的条件下,这些经济势力承担着不可阻挡的‘启蒙’和解体的重任。……如果独裁政府不重创自身,就不能解决任何一个重大社会问题。”
今天看来,这实质上构成了他对 1917 年俄国革命的预言:以沙皇及其大臣会议为核心的官僚专制,走到了末路。不过,这仅仅是开始,因为革命后的俄国并未解决内在于官僚制的问题。到了 1918 年俄国革命形势逐渐明朗后,韦伯再次从官僚制的角度对俄国的社会 主义进行了分析。韦伯指出,社会主义在原理上意味着经济生产的社会化,这就意味着“带薪经理们的股份公司正在取代各个企业家,属于国家、自治市和单一目的联合体的工商企业正在兴起,它们不再像以前那样奠基于单个(或者实际上是任何)私人经营者的风险和利润。”然而,“这种社会化一方面意味着官员和受过商业或技术专业训练的职员的增多,另一方面则是食利者数量的增多……这等于是公开承认企业以及单一目的联合体是完全排他性地由官员、而不是由工人统治,在这里,工人要想通过罢工行动达到什么要求,会比私人企业家统治时更为困难。这是官员的 专政、而不是工人的专政,就目前来说,谈论工人的专政,无论如何都还为时太早。”官员的专政,在韦伯这里是科学分析的结果,而对革命后的俄国而言又仅仅是一个事实。
另一方面,从管理技术的角度来看,“所有现代工厂的管理完全都是基于对生产的计算和知识、对需求和技术培养的知识,所有这些都越来越需要由专家来做。”那么,俄国必然需要的这种专家来自何处?韦伯再次进行了预测:“无论在工会成员本身还是在工团主义知识分子当中,我都看不到有谁掌握了在和平时期管理生产的技能。俄国正在进行一场大实验。”“那里正在发生的情况是:布尔什维克政府如今已在那些还能开工的工厂……转而实行计件工资制,否则产量就要蒙受损失。”“这些工厂把企业家留下来领导企业,并付给他们非常可观的补助金。……布尔什维克以撤销面包供应卡为要挟,迫使官僚系统也不得不为他们工作。然而,国家机器与国民经济不可能长期以这种方式运转,这场实验目前看来并不那么鼓舞人心。”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对官僚制的屈服,与其说是意味着革命的蜕变,毋宁说是在客观技术面前的必然选择。
紧接着上述悲观的预测,韦伯给出了另外的分析:“令人惊讶的仅仅是,这个组织毕竟一直在发挥功能。之所以能够如此,因为那是一种军事独裁统治——而且确凿无疑,它不是将军的独裁,是下士的独裁,还因为从前线返回的厌战士兵和习惯于农业共产主义并渴望土地的农民会师了……”
军事独裁早早地取代了革命浪漫主义。然而比这种结局更为黯淡的是,一种多重的、因而是致命的官僚制专制应运而生。至此,韦伯展开了一幅完整的画面:俄国革命中举足轻重的三个主体,即知识阶层(包括职业革命家)、士兵、农民因各自合理的行动而结合在了一起。
他们推翻了 1905 年革命后形成的“中央警察官僚制”,然而,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复合的 官僚专制,包括苏共组织、政治警察、技术专家与各级行政官员。如果说韦伯在 1906年已经预测了 1917 年专制制度的解体,那么,韦伯 1918 年的分析则可视为对 1991年苏联解体的预言:“如果独裁政府不重创自身,就不能解决任何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当然,“预言”是这里借用的说法,韦伯进行的仅仅是基于社会科学的分析,以及对这种分析结果进行的客观表达。在第一次俄国革命期间,韦伯观察到,“在城市民众和农民眼中,凡是官僚制禁止的东西,必然是官僚制不想让‘人民’获得的好东西,对此我们无需惊讶。”
这种对官僚专制的不满乃至敌意,因其源于人们对“好东西”亦即好生活的内在追求而无可消除。然而这种无可回避的事实有着更为深远的政治意义,因为它将我们导向对政治事务进行普遍主义的探究,这也正是韦伯本人的立场。
俄国历史的必由路径:官僚制、民主制与人性
上文对韦伯俄国革命论的概括进一步引出了两个问题:第一,当韦伯说俄国未来将不可改变地“对接到特定的欧洲发展轨道上来”时,他是否在重复人们耳熟能详的、黑格尔以降德意志观念史中所表述的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法则”?第二,韦伯对俄国革命的观察自有其特定的德意志视角,那么这种视角,包括对德意 志帝国利益的关注,是否会让他的俄国革命论多少承载了一些意识形态要素与功能?如果我们试图确定韦伯“俄国革命论”的社会科学视点,并进而确定其普遍主义视点的有效性,那么这两个问题就非常突兀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首先,如果韦伯因袭了观念史上的历史的“必然性”,那么他的观察与分析都将是徒劳的。因为这种仿佛如自然界规律一般的“必然性”取消了现实主体的存在与作用,将现实的人或者导向宗教信仰的领域,或者带入意识形态的囚笼之中。结果,这种观念上的“必然性”成了人们无可奈何的宿命。其次,如果德意志民族主义者 的身份与心情成了韦伯观察俄国革命的前提,那么我们就很容易批评说,韦伯不过是在近代“民族国家”不可或缺的民族主义这一意识形态层面进行评论而已。由于这两种情形都远离了科学与理智,它们如果是事实,就将颠覆韦伯社会科学可能具有的普遍意义。下面我们将指出,韦伯并未被这两种特定的意识形态所束缚。
(一)韦伯观念中的“必然性”问题
在上述两种意识形态中,“必然性”问题最为棘手——俄国必将走上特定的欧洲道路,这是否是对德意志观念论中“必然性”的一种具体表述?事实并非如此,因 为,韦伯自始至终都从近代社会组织的机制这个视角分析问题,而非在历史发展阶段论这一历史哲学层面论述问题。如前所述,“官僚制”之所以构成俄国革命前与革命后必然要采取的管理体制,仅仅在于,近代官僚制是西欧近代合理化在技术上的表达。作为一种社会机制的技术表达,它并不含有任何关于历史发展阶段的“必然性”含义。换言之,作为客观、中立的管理技术,官僚制并不具有意识形态上的含义。
事实上,官僚制在俄国现代化过程中的过早成熟,正意味着这种理性化的管理技术具有无可替代的力量——在以“自上而下”为本质特征的俄国现代化进程中, 居于上位亦即主导地位的阶层必然要借助科学的、有效的管理手段推进社会变革。官僚制正产生于这一社会变革的模式中。因此,如果说官僚制与近代俄国社会有“亲和性”,那么这种说法只意味着理性化力量的胜利。
在上一节中我们已经看到,韦伯的俄国革命论中反复出现的论断乃是,这种官僚制如果不加以控制,就必然导致官僚专制。如果说韦伯愿意使用“必然性”这个说法,那么上述说法就是其对这一术语的全部表达。那么,如何避免这种作为“必然性”的官僚专制的出现?俄国在将来“不可回避地对接到特定的欧洲发展道路上来”,不多不少正意味着,俄国不可回避地要采用西欧已然发展的政治技术:立宪主义与议会制,亦即人们常说的民主化。然而在韦伯看来,这种民主化与意识形态无关,而是作为近代社会合理化统治技术的另外一种必然结果。只有通过立宪安排,通过议会尤其是特别委员会的监督,官僚制所代表的行政权力才能得到有效制衡,官僚制的专制才能得到避免。这正是韦伯“俄国革命论”的主旨所在,也是其普遍意义之所在。
因此,对于是否有“俄国道路”的问题,韦伯实质上持否定态度。尤其在被俄国知识分子珍视有加的思想与观念上,韦伯对俄国知识分子的努力,不时流露出轻 蔑的态度:他时而视之为“小孩子的玩意”,时而视之为“就像我们每天的面包一样不值一提。”
在他看来,俄国知识分子观念上的花样的虚妄,早已被西欧的社会经验所刺破。那么,如何理解韦伯对俄国知识分子和革命者有可能创造“全新自由”的论述?这是否意味着有另一种超越上述“必然性”的逻辑?事实绝非如此。在官僚制—议会制的权力制衡技术中,韦伯为主体即政治家的作用留下了足够的空间,这是理解“全新自由”这一说法的关键。换言之,如果出现真正的政治家,出现他所说的“伟大领袖”,那么,官僚制—议会制这一复合的统治技术的合理一面, 将得到充分的发挥。值得注意的是,在迄今为止的苏联解体论中,有俄国学者认为苏维埃政权“在政治领导人培养方面没有作为”是一个重要原因。
显然,与韦伯的分析相比,这种看法是浮浅的。在韦伯看来,凡是在官僚专制的地方,人们无法指望真正的政治家出现。真正的政治家也只有充分利用官僚制—议会制技术,才能发挥其主体的创造性与主观意志,才能在这个意义上创造历史,而不会受制于历史发展阶段论所规定的那种“必然性”。人类自由的任何可能性,只能同时依赖于对客观技术的尊重与对主观创造的珍视。 其实,韦伯在 1906 年论文末尾提到“全新自由”之前,他对经济发展与自由关系的阐述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当人们提出的唯一问题是‘民主’——实际上是‘自由’(就任何意义而言的‘自由’)——何以从长远来看在资本主义的统治下完全还有‘可能’存在时,把它归因于今天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则是非常可笑的。事实上,只有一个民族具备了永恒的坚定意志不再像一群羊羔一般被统治,才有可能支持它们的存在。”
韦伯在当时俄国知识阶层的身上看到了这种主体的热情与意志,而正是这种主体要素才真正支持人类普遍追求的生存状况:自由。只有在自由 的历史状况下,人的创造性才能得以发挥,从而“全新自由”的出现也就有了可能。韦伯对俄国革命的期许,只有从这个意义上才能得到恰如其分的理解。事实上,也只有在上述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韦伯在其 1906 年论文中对沙皇尼古拉二世进行的讽刺与批评:“沙皇本人从未真诚地促进俄国变成一个立宪国家:……对沙皇来说,只有治安利益。”
沙皇政权的政治稳定压倒一切,这种鼠目寸光的治安利益绑架了这个国家的和平前程,也绑架了这个国家与民族的真正利益。另一方面,沙皇政府的“官僚制根本没有准备就其独断的行政权力作出真正有深远 意义的牺牲。”
政府高官完全受限于官僚制的惰性与消极控制。韦伯据此对俄国第一次革命的结局嘲讽道:“正如‘伪善是恶性(vice)献给德性(virtue)的敬意’一样,这样一种虚伪至极的立宪主义的明确法典化,也是独裁制的‘理念’献给立宪原则同样令人羞耻至极的敬意。”
专制者屈服于虚伪的立宪主义,这正意味着立宪原则具有一种普遍性的力量。由于沙皇念兹在兹的仅仅是“治安利益”,他全然不具有任何意义上的政治眼光。韦伯不无遗憾地论述道:“如果‘立宪’体制在法律中得到充分贯彻的话,局势的发 展可能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到那时候官僚制就可能要依靠君主来反对议会,并与君主休戚与共。尽管这听上去可能很奇怪,但是君主要是还想继续做官僚制事实上的主人,这就是必经之路。”
沙皇本来可以得到恰如其分的政治位置:在有效的议会、政治家、官僚的相互作用中,存在着真正的政治。然而由于沙皇维持专制的野心及政治上的无能,更由于他对官僚制的无知,他最终葬送了政治改革的良机。上面我们看到,在官僚制—民主制的技术对立中,韦伯引入了主体对于自由的意志要素。这里要强调的是,正是这一主体要素,这一内在于普遍人性的要素,作为近代组织管理技术的官僚制—民主制暗含的某种“必然性”得到了最终的控制;历史重新回归到了人的掌控之中。这样,韦伯观察俄国革命进程的普遍主义的视角得到了完全的展开。
这里同样需要再次强调的是,韦伯所言的“民主”或“自由”与作为意识形态的“自由主义”并无关系。正因如此,韦伯对俄国知识分子持有的自由主义观念进行了分析与批评。
在分析沙皇于 1905 年 10 月颁布的立宪诏书时,韦伯对其第一条承诺的各种自由进行了分析。如同德意志帝国国会的做法一样,俄国自由派知识分子要求立即实行以普通、平等、直接、秘密为原则的选举法;他们期望这种民主原则将保障自由 的实现。韦伯对此疑虑重重,因为他发现俄国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热情阻碍了他们对人类事务本质的思考。兹举一例:韦伯通过展示“学术自由”与大学民主机构“议事会”之间的紧张关系,对作为意识形态的自由主义进行了批评。
韦伯指出,“俄国同仁对一种良好的无记名投票体制的效能的信念,甚至是在那些涉及个人品质的地方也不例外——人们只能期望他们能放弃自己对‘议事会’效能的特殊尊敬。”然而,民主的“议事会”在这里成为“学术自由”的障碍。在韦伯看来,“当需要对一个特定学科的一名学者的学术水平这类问题作出正确决断的时 候,议事会是毫无用处的,这类问题应该只根据特定的最少人数的教学人员的直接要求来运作。”
这里同样意味深长的是,韦伯从一种普遍人性的视角对上述论断进行了解释:“就人性弱点可以允许的范围而言,真正的‘学术自由’,只是考虑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意义而言,绝不可能通过绝大多数一知半解的成员组成大型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来实现,正如这种学术自由绝不可能通过政党庇护关系或者忠于国家的官僚机构的干涉得以实现一样。”
我们看到,韦伯对这一具体情形中民主制、 无记名投票制的批评,并不是某种精英或贤人统治论的翻版,而是考虑到“人性弱点可以允许的范围”后,对真正自由的探究。显然,这种对自由的探究正源于对作为主体的人的意志的尊重,因而同时是近代官僚制—民主制技术下自由得以保障的内在要求。
(二)韦伯的“民族主义”立场问题
让我们转向第二个疑问:韦伯固有的“德意志民族主义者”的身份在其论述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我们要问,韦伯的俄国论是否是与德国纯然无关的超然论述?事实并非如此。不过,韦伯的德意志立场并未影响他的客观判断,甚至可以说正相反,韦伯要从俄国革命及其失败的经验中吸取必要的思想养分,最终为德国的政治 改革提供知识与智慧上的支持。在批评俄国阻碍变革的势力的愚蠢的同时,韦伯对德国进行了异常辛辣的批评。“俄国正在经历惨痛的阵痛之时,即便在这种时候,德国人还有一个荒唐习惯,要寻找‘要谴责’的人,‘当然’不能去指摘君主及其亲密随从,因此德国人就很喜欢一种极端卑劣的、针对议会政治的批评,在德国无教养的人看来,犯错的必定是杜马。他们称杜马‘政治无能’,没有完成任何‘实际的’事务,然后他们又提醒德国的读者注意,不论从何种情况来看,俄罗斯民族都还没有为一个立宪政权做好‘准 备’。”
韦伯接连使用了“荒唐”、“极端卑劣”、“无教养”的措辞批评德国人,因为他们(当然并非全部)仅仅止于对政治的表面现象、尤其是对政客们举手投足进行肤浅的观察,人云亦云,毫无动用自己理智进行客观分析的准备与能力。如果任这种“无教养”状态持续下去,德国国家与民族将付出不可挽回的利益代价。韦伯对俄国的分析与批评,同样有效地指向了德国。因此,作为“德意志民族主义者”的韦伯,并未因这一身份而影响了他对客观形势的判断。相反,他的民族主义、他对德意志民族的忠诚,正体现在他对客观事 实分析技术以及政治眼光上。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韦伯所展示的分析技术与政治眼光,可以说得益于他卓越的社会科学视角。作为大变革时期的德国知识分子,在韦伯看来,如果不经过理智的、科学的审视,“民族利益”、“国家利益”这些说法无异于内涵苍白的空洞口号。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韦伯在论述观察、论述俄国时,不具有作为德意志民族主义者的特殊关怀。事实上,早在 1887 年,还处于少年时期的韦伯就注意到了“俄国的威胁”。到了 1908 年 11 月,在海德堡的国民自由党集会上,针对公法学家耶利内克(Georg Jellinek)的讲演,韦伯又公开进行了如下评论:“强大的俄国如果有了民 主的宪法,有了议会制,事态将令人震惊。俄国是最让人恐怖的列强,正因为它现在的议会和宪法毫无意义,才缩小到现在的样子。”在 1906 年论文的末尾,韦伯其实已经表述了类似的看法:“一个真正立宪的俄罗斯会是一个更强大的俄罗斯。”
与后者相比,前面说法中的“恐怖的列强”一说,流露了他的忧国情怀,因而遭到了俄国自由派知识分子的批评。正是在这些特定的表述中,我们得以确定韦伯作为德意志民族主义者的品格。作为民族主义者,韦伯必然要关心德国在国际政治中的竞争对手、甚至是天然敌人 的俄国。正因为如此,当韦伯指出立宪俄国因强大而产生威胁时,他同时在警告他的德意志、乃至人类同胞:议会与宪法在现代国家建设、在实现强国过程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由分裂到整合的历史,再次证实了韦伯的“预言”。
从韦伯的俄国论来看,我们可以说,韦伯因其真正的德意志民族主义者的身份与立场,获得了观察近代以降人类政治生活的普遍主义视角。俄国革命论就其这种普遍有效性而言,也就成了后人思考人类普遍事务、关于文明进程的杰出的历史与思想文本。
苏联解体的经验教训:社会科学的视点
回到本文最初的话题。“苏联解体”这一历史事件无疑具有多重的历史意义与经验教训。然而如前所述,在学者们迄今为止的论述中,意识形态成了多数论述的起点与终点——论者们倾向于在观念的某个环节上进行或正或反的论述。比如,对“苏联实验”持正面看法的论者常常运用一种可称之为“背叛论”的思维方式。他们相信,苏联的社会主义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必然方向,而苏联解体仅仅意味着现实中的主体的背叛。在他们举出的背叛者名簿中,我们可以看到叶利钦、戈尔巴乔夫、斯大林、甚至列宁本人;我们还可以看到苏联精英“整体背叛”的观点。
由于这些人背叛了“真正的社会主义”,所以才有了 1991 年的悲剧结局。然而如前文所述,意识形态角度的解释无论是来自左翼还是右翼,与其说是解决了问题,不如说是转换了问题——论者将问题转换到了各自未加质疑的、特殊的、因而必然激发对立的立场上。这些解释无益于我们吸取经验教训,因而也无益于人类文明的进步。我们需要更高一层的普遍主义视点的分析,这正是本文的出发点。举例而言,关于“苏联解体”,多数论者都认为是专制制度的必然结果。然而除去价值的好恶,单纯从统治技术的角度来看,这一“专制制度”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遗憾的是,在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面前,“斯大林专制”、“苏共专制”等方便的、意识形态色彩浓烈说法阻止了人们探讨的脚步。因此,本文有意提供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析视角,即官僚制。
当然,从这一角度指出俄国革命后面临的困难,韦伯之后并非无其他人。比如托洛茨基在其《忠诚的革命》(1936 年)一书中,就曾注意到官僚特权的形成,指出“官僚主义在这个决定性的领域里取得了胜利”,并认为社会主义的命运就在于是否能战胜官僚。
本文重新讨论韦伯的官僚制视角,并非仅仅因为韦伯是首位从这一角度论述俄国革命的学者;本文讨论这一视角的原因更在于,韦伯基于社会科学的分析——因而不同于托洛茨基(及其后学者)对官僚制弊端、比如对官僚主义的直觉认识——,首次将官僚制的内在机制揭示了出来。托洛茨基提到官僚制与社会主义命运的关系,这种洞见远远超过了后来那些仅仅注意到官僚制负面效果的学者;然而他仍然未能揭示这种关系的本质。
在韦伯所进行的对现代化、合理化的社会科学研究中,我们看到官僚制乃是经济生产合理化、统治合理化的必然手段。就其纯粹的形态而言,官僚制在效率性、严格性、可预测性、普遍应用性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与此相对,这一制度的消极性也异常突出:官僚制动辄演变为官僚机器的专制统治,作为主体的人或者成为机器的部件,或者成为其统治乃至奴役的对象。既然官僚制内在于近代组织自身,因而内在于近代企业生产与管理,内在于国家统治自身,那么如何驾驭这种技术,就成为事关文明进程、事关人类生存境遇的性命攸关的问题。
十月革命后,俄国一方面事实上屈服于官僚制管理与统治的必然,另一方面又试图在观念上消除这种官僚制统治的表象,比如,将“政府”改称为“人民委员会”等等。当然,俄国革命家更试图在制度上对这种官僚制进行控制,众所周知的以党务系统进行控制,就是革命者想到的核心对策。然而这种做法的问题在于,它没有意识到官僚制也必然内在于党务系统本身。结果,屋上架屋,官僚制无法控制官僚制。官僚制的优点未得到发挥,其缺点反倒因双重的官僚制而大行其道。
因此,从欧洲近代以来的合理化、现代化的普遍角度来看,革命后俄国走自己的道路,最初就面临着难以克服的困难:如何在近现代的工业生产与管理、近现代国家治理过程中控制官僚体制,在制度上为自由创造留下空间,从而发挥人、发挥主体的选择与热情的历史作用?这个问题如果无法处理,那么俄国体制的结局只能是在官僚专政与个人专制之间摇摆。在这个意义上,苏联是否解体自身并不重要,因为苏俄社会并未解决内在于现代化进程的普遍问题,亦即上文提到的官僚制、议会制问题。这些问题只有在人性普遍要求的“自由”框架内,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当韦伯在 1906 年说,俄国(还有美国)的选择是从头开始建设“自由”文化的“最后”机会时,他对俄国知识分子的主体热情表达了最高的敬意。这种表达并非是同样作为知识分子的韦伯的惺惺相惜之情,而是源于他对近代社会组织原理的洞察。而当他在 1918 年说,如果俄国实验证明这个基础上的文明是可能的,因而“我们也许会改宗”时,他表达的已不再是敬意,因为他对俄国此后的道路,其实已经了然于胸。在作为管理技术的官僚制与作为政治主体的人之间,俄国只能回归到他所说的“欧洲发展的道路”。在这个意义上,1991 年末苏联的最终解体,只是给韦伯的“俄国革命论”、给韦伯的社会科学分析的有效性,增添了一个事实注脚。
出处 : 东方历史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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