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 :从马克思到列宁

2018-06-11 作者: 张千帆 原文 #中國戰略分析 的其它文章

今年五月,马克思生辰200周年之际,中国向其德国故乡特里尔赠送了近五米高的铜像,据说一度在当地引起争议,但仍有40%以上的居民欢迎铜像。如果铜像只是被作为当地的一个“红色旅游”景点,用来增加特里尔的世界知名度和(很可能主要来自中国游客的)旅游收入,那也可以理解。不过从我在德国这几个月得到的印象,铜像的意义似乎不止于此。在欧洲乃至英美,虽然人们对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暴力革命不再情有独钟,但仍有不少人对作为思想家的马克思个人怀有难以割舍的情结,似乎一旦放下马克思,左派就失去了抗衡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不平等的社会和理论资源。毕竟,让西欧深受其害的并非马克思主义革命,而是纳粹独裁,而当时社会主义者本身就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毕竟,马克思主义是可以被改造的;战后“后马”学派的兴起可以证明,马克思的学说是可以“断尾求生”、抛弃暴力革命与专政理论、和自由民主的政治体制并行不悖的。毕竟,连马克思自己都对别人生搬硬造的“马克思主义”嗤之以鼻,他的思想是可以和以他命名的“主义”切割干净的;暴力革命是列宁他们的事情,作为思想家的马克思并不能为此承担责任。如果实在要找一个“替罪羊”,那也很简单,他的亲密战友恩格斯就是一个现成的选择——毕竟,他和马克思一起发表了激进的《共产党宣言》,也是不遗余力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转化为实践的积极推手……

腾讯网前不久发表的一篇西方学者研究马克思的观点,即代表了切割(或拯救)马克思的一种努力。事实上,马克思不断被人和他自己“切割”。一种常见的说法是区分“青年马克思”和“晚年马克思”:青年马克思主张暴力革命,到了晚年则对激进立场有所反思和保留。譬如腾讯网报道的那位专家认为,1850年之后,马克思开始意识到暴力革命、夺取政权对于解决资本主义内在的经济矛盾无济于事,因而陷入了无解的困惑;也许晚年马克思不再坚持暴力革命,而更接近顺应自然、让资本主义在其内在矛盾的煎熬中自生自灭的道家态度。很遗憾,这到目前为止纯粹是猜测。据说有大量难以辨识的后期手稿,会还原一个更加全面的马克思学说;看来在这些研究发表之前,我们只能耐心等待。最近,我的法国好友张伦教授发表的《自由的马克思,专制的马克思》,也提醒人们注意“官方”和“民间”的两个马克思版本。不过在马克思的学说中,我实在没有看到什么“自由”。1872年,他在阿姆斯特丹召开的国际工人大会上发表了简短的“自由演讲”,但是除了大概被后来安上的这个标题之外,全文里一次都没有提到“自由”。这篇演讲确实提到了英美或荷兰“通过和平手段实现目标”的可能性,但他马上补充说:“我们必须承认,在欧洲大陆的绝大多数国家,我们的革命杠杆必须是暴力;为了建立劳动者的统治,我们总有一天要诉诸暴力。”此时,已经54岁的马克思不仅没有放弃暴力革命主张,而且还承诺自己要为社会理想奋斗终生,直至“无产阶级在全世界实现统治”。

这听上去和列宁的说法差不多,但是今天马克思所得到的同情远比列宁、斯大林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者更多。毕竟,马克思只是思想家,思想在多大程度上要为行动及其产生的后果负责?尤其在一个理论和实践南辕北辙的国家,人们很容易认为马克思乃至马克思主义的名号都被政治权力“绑架”了。不过这并没有完全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是马克思?近代历史上思想家那么多,为什么卢梭、马克思等人的理论那么容易被人“绑架”,而我们从来不见洛克、孟德斯鸠乃至密尔的学说遭到类似的误解和利用?或许列宁歪曲利用了马克思理论,但马克思的理论框架及其终极诉求本身是否也要对这种曲解负责呢?事实上,马克思之所以在当今世界范围还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主要并非是由于他的理论贡献。今天的主流经济学显然没有谁言必称《资本论》,即便是偏左的社会学者引用他原著的也不多见;皮凯蒂的《二十一世纪资本论》从老《资本论》获得启示,分析框架和方法却没有什么共同之处。马克思的影响力恰恰来自列宁,来自列宁等人将其理论付诸政治实践并一度成功建立了新的政治经济模式。没有20世纪的政治实践,“马克思”这个名字会和其他“过气”的19世纪政治经济学家一样安静地躺在图书馆的书架上。虽然“马列主义”的提法在今天未免显得俗套,切割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如想当然的那么简单。

如果让我来切割,我会把他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理论切割开来。马克思无疑是一个很有深度的社会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他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内在矛盾(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有着深刻的揭示和批判——自由主义倾向于忽视这一贡献,但这不仅是一个回避现实的错误,而且这一错误会使得资本这个本来难解的问题变得更加无解,进而让更多的人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惟一可行的终极解决方案。另一方面,马克思对解决资本主义经济问题的政治理论是极不成熟的——几乎可以说没有,而这并不奇怪,因为在经济决定论的框架中,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只是“经济基础”的附庸;即便不是完全微不足道,也至多只能在经济条件发展成熟的前提下发挥“临门一脚”的阶段性助推作用。这就是经济决定论的基本逻辑,也决定了这一理论的政治取向:纵然人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发挥有限的“反作用”,但例外毕竟只是例外,被决定者显然不能改变——遑论解决——只有决定性因素(生产力)自身才能解决的问题。

也不奇怪的是,马克思政治理论的空白被列宁填补了。当然,许多自封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想填补这一空白;列宁的独特贡献《国家与革命》正是要批驳普列汉诺夫、考茨基、伯恩斯坦等布尔什维克的主要政敌把马克思主义“庸俗化”的各种“机会主义”——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经过“改良”的更加“人性化”的马克思主义,用列宁的话说就是温文尔雅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第45-46、92-108页),进而将马克思政治理论定位在战斗力十足的“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上。这本小书频繁引用马恩原话,就是要论证“马克思一贯坚持阶级斗争理论,并把它贯彻到政权学说、国家学说之中”;(第20页)“马克思一生都在反对这种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后者幻想以阶级妥协替代阶级斗争。事实上,看你怎么解释“斗争”;如果“斗争”只是可以妥协的利益冲突,那么资本主义自由民主也承认“斗争”是无所不在的,民主政治与法律的目的正是要通过和平方式化解“斗争”。因此,列宁是对的:只承认阶级斗争是不够的,因为那是资产阶级也承认的;“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第29页)换言之,暴力革命和专政是不可避免的必要手段——这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庸俗小资产者”的本质区别。他引述恩格斯的话说:“革命无疑是天下最有权威的东西。革命就是一部分人用枪炮、刺刀,即用非常权威的手段迫使另一部分人服从自己的意志。而获得胜利的政党往往不得不用自己的武器使反动派感到畏惧,来维持自己的统治。”(第54页)

虽然这在今天听起来确实有点恐怖,但其实就是那个时代列宁主义的现实,只不过在一个恢复了一点理性的国家,恐怖总是需要理由的,只有必要的恐怖才能为人所接受。列宁必须论证,像伯恩斯坦在德国推行的“社会民主”完全是骗人的把戏:

(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国)始终只限于资本主义剥削的狭小范围,因而它实质上始终只是供少数人、有产阶级、富人享受的民主制。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始终与古希腊共和国只供奴隶主享受的自由大致相同。由于资本主义剥削的条件,现代雇佣奴隶被贫困压得“无暇过问民主”、“无暇过问政治”,以至大多数居民在通常的和平局面下被排斥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

完全虚伪和骗人的资本主义民主制绝不像一般自由主义的教授和小资产阶级的机会主义者想象的那样,简单、直接、平稳地朝着“日益彻底的民主制”发展。不是的。向前发展——即向共产主义发展——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决不能走别的道路,因为再没有其他人也没有其它道路能够粉碎剥削者资本家的反抗……而无产阶级专政——即被压迫者先锋队组织成为统治阶级来镇压压迫者——不能仅限于扩大民主制……还要对压迫者、剥削者、资本家采取一系列剥夺自由的措施。为了使人类从雇佣奴隶制下解放出来,我们必须镇压这些人,必须用强力粉碎他们的反抗——显然,凡是实行镇压和使用强力的地方,也就没有自由、没有民主。(第76-78页)

对于曾经在社会主义国家生活过的人来说,这些话语不仅似曾相识,而且一度是不折不扣的事实。今天听起来,它们确实过分极端了,“论证”也显得滑稽可笑,但也不能完全斥之为胡说八道,甚至不能说是列宁强加在马恩头上的“私货”。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马克思在1860-70年代听说德国成立了“社会民主党”之后,在给恩格斯的信中愤然表示: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恶心的名字!毕竟,选举政治不可避免是金钱政治;无论用什么法律规范,都不可能肃清资本的政治影响,除非回到古希腊抓阄时代。何况马克思年代的选民资格普遍受到财产限制,真正的“公民”很长时间里确实只是“少数人”、“有产阶级”。诚然,美国早在1830年代就基本上取消了财产资格,但即便如此,排除妇女和黑奴之后仍然是少数人的民主。欧洲则更晚,即便英国也只是从1832年改革才开始实质性扩大选举权。即便成了“公民”,也不意味着真正的“选民”;毋庸置疑,政治参与和阶级或财富是显著相关的。如果劳苦大众真的像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里写得那么可怜悲惨,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停留于生命的“简单再生产”,那么他们确实“无暇过问政治”。假如资本家们只顾穷凶极恶剥削,把国家当作“阶级镇压的特殊权力组织”(《国家与革命》第20页),拒绝放开普选权,那么列宁的论证就成立了,“无产者”除了暴力革命之外真的没有出路。但众所周知,本来应该适用马克思经济学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并没有“一路走到黑”。到了“十月革命”时代,这些国家的选举限制基本上消失了。既然“无产者”人多势众,那么更有效的策略似乎不是暴力革命,而是组织工人积极参政,用选票和平“夺取政权”。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列宁那么痛恨伯恩斯坦,因为德国社民党的历史发展早已宣判,伯恩斯坦赢了。

列宁对暴力革命的必然性论证之所以没有成立,是因为他操之过急地假设了资本主义后来没有实现的“必然趋势”,譬如资本家必然是贪得无厌的,即便不断敲响的“丧钟”仍然改变不了其剥削的本性,只能不由自主地继续用国家机器无情压迫日益壮大的无产者,直到眼看着自己被后者从物理上消灭……当然,即便从理性经济人这样过于简单的视角看,这种把精明善变的“资产阶级”假设成“一根筋”的人性观也是十分幼稚的,但它确实是马克思经济决定论的题中之义。因为在经济决定论中,人是不重要的,自由和善意是不重要的,资本家的贪婪也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特定生产力决定下的生产关系所铸就的一切。事实上,资本家个人是无辜的,甚至不乏恩格斯那样的“好人”;是资本主义体制造就了资本家不可救药的群体性贪婪,也注定了和平改良之路的走不通。马克思的使命正是发现经济决定个人行为的社会规律,进而让人类在不可抗拒的经济规律所设定的框架内行使自由。这是对马克思经济理论最具同情心的解释,但即便这种解释也只能容纳“被决定的自由”——一个不存在的自我矛盾,以至他的最终结论是,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只有打破他自己发现的“历史规律”所设定的制度框架。他在“历史上的社会和经济”一文中说:

人有自由选择这样或那样的社会形态吗?当然没有。假设特定的人类生产力的发展状态,你就会得到特定的贸易和消费形态;假设特定的生产、贸易和消费形态,你就会得到相应的社会构造,相应的家庭、秩序或阶级组织——简言之,相应的市民社会。假设特定的市民社会,你就会得到特定的政治状态,后者只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达。

毋庸置疑,个人的社会作用是渺小的,个人的自由愿望可能被社会现实击得粉碎,但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夸大了个人的无能为力,因而没有给政治和社会留下任何发挥作用的独立空间。《资本论》第一卷在凡是谈到政治和自由的地方,都充满了鄙夷。资本主义社会被“自由、平等、财产和边沁(功利主义)”统治着,这一切当然都是笑话。(343)资本主义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只是为“人剥削人的自由”创造了条件。(441)《哥达纲领批判》引述他的论敌哥达号召“德国工人的政党通过一切手段争取自由国家和社会主义……消除一切社会和政治不平等”,接着便十分不屑地嘲笑“普选权、直接立法、大众主权、人民武装这些建立在承认所谓人民主权至上的精致小巧的便宜货”;“‘全体人民选举人民代表和国家统治者的普世权利’——在现有意义上,全体人民这样的词语只能是梦呓。”(534、538)有人可能会认为我只是摘出了马克思平时难免愤世嫉俗的一些话,但这些语录确实是其经济决定论的逻辑延伸和其整体世界观的自然流露。经济决定论制造了一个极为消极的国家观和内在矛盾的人性观,由此衍生出一个终极意义的无政府极乐世界。这使得马克思的社会正义观的基调是无政府主义的:国家只是维持经济剥削的工具,而至少在自由主义看来,这样的国家根本不是“国家”,而是比原始丛林状态更糟的“动物庄园”;对于马克思来说,真正的自由只能在没有阶级压迫的无政府状态实现,因而从古至今,根本就没有“国家”——自由正义的国家,可能有的或者是统治阶级压迫、或者是无阶级“自由”。

经济决定论的一个总结论是,自由国家是不可能的。在本质上,国家就是维持阶级剥削的工具;在资本主义国家,自由只能是被强迫接受合法剥削的“自由”。至于为何如此,大概是因为私有制和市场经济造就了无所不在、不可节制的资本掠夺动机,任何体制都改不了资本家的剥削本性;恰好相反,国家是被资产阶级用来维持其压迫秩序的机器。换言之,资本的原罪是体制决定的;要改变万恶的剥削制度,只有推翻“人吃人”的制度,任何政治上的修修补补和阶级调和都是徒劳的。即便是被许多自由派人士津津乐道的“雾月十八与路易波拿巴”也没有改变这个基本论断,所谓代表全体人民的议会其实只是体现资产阶级意志的工具:“在议会,国家把公意变成法律;换言之,它把统治阶级的法律变成公意”;(606)“巴黎无产者的要求(被当做)必须终止的乌托邦无言乱语。对于国民制宪大会的这一宣言,巴黎无产者的回应是六月起义。”(601)在马克思看来,这只是再一次证明了“资产阶级共和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无限制专制”。(602)《国家与革命》更是断言,资本主义国家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少数人镇压多数人的特别机器”;“为了达到剥削者少数始终压迫被剥削者多数的目的,就必然要采取穷凶极恶的残酷镇压手段,就必然会造成无数流血惨案。”(第79页)

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只有彻底消灭阶级、消灭国家。当然,如果资本家足够聪明,他们应当自动顺应历史规律、放弃抵抗并加入无产阶级行列——但显然别幻想他们会那么做,任何既得利益都不可能自行退出历史舞台;尽管马克思认为英美等民主政治相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许可以和平演变,但它们只是例外而非规则。因此,暴力革命和一段时间的无产阶级专政就不可避免了。马恩列的原话都充分表达了这个逻辑,譬如马克思在1851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说:“社会主义就是不断革命的宣言,无产阶级专政是取消一切阶级差别的必要过渡阶段。”《国家与革命》引述恩格斯给贝贝尔的信中说:“无产阶级需要国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到了有可能来谈自由的时候,国家就不存在了。”(第78页)换言之,只有国家消失,进入彻底的无政府状态,才谈得上自由;在此之前,根本没资格谈什么自由。在这个意义上,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也是不自由的,至少对于被镇压的资产阶级来说是如此,但那是短暂的“必要的恶”——谁让他们那么不可救药,不能主动拥抱每个人都获得解放和自由的极乐世界呢?列宁很现实地看到:“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候,镇压还是必要的,但这已经是被剥削者多数对剥削者少数的镇压。”(第79页)

如果说剥削者资本家的人性是不可救药的恶,那么被剥削者无产阶级的人性则是毫无保留的善,否则就很难解释马恩对他们所同情的无产者及其建立的政权和未来的无阶级、无国家社会那么满怀信心,以至从来没有听说他们担忧过无产者犯罪、无产阶级政权违法之类的事情。回到马克思在阿姆斯特丹的“自由演讲”:“工人总有一天要夺取政治权力,才能建立新的劳动组织;如果他不想像老基督徒们那样忽视和鄙视政治而失去人间天堂的话,他就必须推翻维持旧制度的旧政治。”这里的关键词是“人间天堂”——马克思认为这个带有弥赛亚情结的目标不仅是可能实现的,而且是可以通过在过渡时期的极权政治来实现的;至善的无产阶级会心无旁骛地在专政之后放弃专政,带领人类走向无国家的共产主义。消灭国家及其阶级压迫不只是走向大同的必要条件,而且也是充分条件。至于国家消灭之后犯罪怎么办,列宁的解释是没有剥削,也就没有抗议、起义或镇压,人们就会自觉遵守“公共生活规则”——因为那个时候“法律”已经没有了:“只有共产主义才能为完全不需要国家创造条件,因为那时已经没有人需要加以镇压。”更准确地说,是没有必要对整个阶级进行“系统斗争”;“个别人的捣乱”还是会有的,但那已经不需要什么特别的镇压机关,“武装的人民自己”就能胜任。至于万一“武装的人民自己”里面出了捣乱分子岂不是更危险,就不是列宁要考虑的问题了;只要罪恶的剥削阶级消失,以前的被剥削阶级就会神奇地制造并维持一个“天下为公”的极乐世界。

我显然不是说,马克思要为他之后发生的一切负责,而只是说列宁或许并没有多么严重地“误读”马克思的理论,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或许是经济决定论最为自然的归属。当然,马克思的理论不是不可以合理“改良”;经济很重要,但是真的有必要那么“决定”吗。“后马”学者一直在努力重新诠释马克思,尽量使他的学说和自由民主的“历史终结”并行不悖。不过那样解读的话,又会剩下多少真正属于马克思自己的?我承认,马克思的经济社会结构分析仍然具有生命力,但是从这个学说中实在找不到自由民主政治的基因。如果只是说经济平等构成了政治自由的基本前提,为什么一定要马克思,而不是譬如墨子或边沁呢?尽管后者的学说也可以指向一种相当彻底的共产主义(墨子的“尚同”和边沁的全视角监狱改革方案是很不错的候选),但是毕竟他们的学说不是决定论的,其道德伦理基础也有足够资源,可以和平等、民主、自由等现代理念无障碍对接。这么设问并不是要抹杀马克思的思想贡献。他无疑极为关注社会公正,也正是这种关注使他一直坚持研究和写作,并使他的理论特别容易受社会底层接受。我完全能理解为什么草根尤其是年轻人会感受到马克思或马克思主义的亲和力——他们更有理想和战斗性、对社会不公更敏感、也更容易成为职场上非理性竞争的受挫者。但是如果马列主义之间的逻辑关联并非子虚乌有的话,尤其是如果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来自列宁主义的成功,那么我们至少要知道自己信仰的究竟是什么。

出处 : 引力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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