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开征房产税,也不会有实际作用
征收房产税,首先是涉及到政治方向的问题,房产税按照学理,应该是直接税、受益税, 但我们的政府体制是科层制,这样的政治体制和直接税、受益税是不相融的,所以,我们即使收直接税,也要把它扭曲变成间接税。
例如,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但在中国就变成了完全的代扣代缴,搞定企业就可以,个人有意见没有用的,企业也把个人所得税理解为是它交的税,企业以此向政府表达它的贡献。
想要用房产税把另外一种政治属性带进来,这个很是天真的,除非政府想好了,决定不再按照现有体制玩了,我们刚才讲通过房产税来引进民主才有可操作性了,并且不是大面积推开,而是小范围的先试点搞一搞。
所以,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房产税最后一定会是再分配税,因此,如果你不给纳税人三十平米的免征,谈都不要谈了,大部分老百姓不征,这在政策上才有可行性。
这个就是我们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政治方向的问题,房产税如果政府想弄,就一定会弄出来,但是这个前提情况下一定是一个再分配税。至于怎么再分配,就取决于政治的衡量,到底是在中央层面博弈还是地方政府层面博弈,这个是由他们立法的过程当中自己去衡量。
当然,房产税一旦变成再分配税,就不是我们学理上的房地税,而是变成所得税,本质上就会变成这样:有钱的人就交,没钱的人就不交。
最后是谁来交呢?估计是没有资本、靠能力赚钱的富人,这些人的税率绝对是最高的。包括很多码农,是中国未来的希望,每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但是税负非常的高,如果开征房产税,还是得由他们这样的群体承担,这个是没有什么疑问的。这样做是否合理,这就是我们所讲的政治方向的问题。
第二个,在决策者看来,现在在财政上不是要往增加地方自主权的方向去,因为中国就六个省市有财政盈余,其余省市都靠中央转移支付。因此,现在的问题是,只有通过扩大再分配,这个体制才可以维持,这就是为什么可以社保基金要全国统筹,因此,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没有钱的地方要加强控制,让你不能乱花钱,对于有钱的地方,因为中央要从这里多拿钱,也意味着要加强控制。 而房产税是往地方更多自主权的方向去的,与这个刚好背道而驰,所以房产税征收的方案,我认为是很难往上报的。
最后,为了规避风险,推出来的房产税,就会变成一个没有意义的东西,即便在形式上有房产税,但这个房产税没有什么实际作用。 实际上,由于用的是概念上的房地产税,因此,甚至可以不用推房产税,因为房产地税包括了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增值税,稍微哪一个地方调整一下,任务也算完成了。
作者 : 钟瑞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出处 :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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