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让竞争中性原则为民企保驾护航

2018-12-04 作者: 张林 原文 #天则观点 的其它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 5 个方面共 26 条具体措施。这是近期支持民营经济的最新举措,为了缓释经济下行的压力,就要不断保持微观市场主体的活力,而各部门扶持中小微民企的发展正成为当前各项政策的重要考量。

如果说支持民企发展有一个总的指导方针的话,那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民企座谈会上提到的为民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以及央行行长易纲在 G30 国际银行研讨会上提出的“竞争中性”原则。公平竞争或者竞争中性,虽然只有短短四个字,背后却蕴含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转型的基本逻辑。

40 年的改革开放秉承的基本逻辑就是让市场的作用逐步扩大。可以说从 1984 年推动国有企业承包责任制改革开始,政策层面一直在偏重民营经济的培育和鼓励。 1997 年开始推动的“国企抓大放小”,实质是将中游制造业和下游消费品市场让渡给民间部门,其间原有附着在国有部门上的利益被打破了,从国企领导到国企职工都付出过不小的代价。 2005 年推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推动了国有股减持,实际上包含了国有资本的大量退出。

因此,不能简单地说政策从来都是向国有企业部门倾斜的。改革开放本身,就是经济从单一国有制逐步过渡到非公有制占据重要市场地位的过程。人们今日对民企所感知到的劣势竞争地位,只是最近十年来才逐步凸显的问题,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首先,伴随着国有企业范围的不断退缩,其经营边界逐步后退到能源、基建、金融等对国民经济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要素领域和服务领域,这些领域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市场优势,对比之下民企处在劣势。再次是, 2008 年的外部环境中出现了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中国不得已出台了宏观宽松政策,通过对上游国有部门的资本和信贷支持以拉动基建、维持经济增长,进而不得已挤出了民间部门的投资机会和信贷机会,形成了当前民企所感受的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投资渠道不通畅的瓶颈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支持民营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表面上看起来是要解决国有部门和民间部门如何再次平衡的问题,本质上是要解决中国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经济转型到底要走向何处的问题。竞争中性的概念给出了方向性和原则性的回答,我们认为这个回答无疑是值得称赞的,不仅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而又留下了讨论和想象的空间。

竞争中性原则首先说的是,当前所积累的迫切问题要重点解决,比如上面所提到的民企经营所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该原则指导下,央行最近推动建立了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并在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激励方面向民企倾斜的要求。再比如针对民企面临的成本压力问题,财税部门也正在积极研究推动增值税和社保费率的减免,相对于处在上游的国企,结构性税收减负对于处在下游的民企帮助更大。

竞争中性原则又表明,中国不会再重新回到通过对国有部门大规模信贷支持刺激经济的老路。中国总债务率已经达到 GDP 2.5 倍有余,这意味着经济增长带来的产出增加有大部分仅仅用来还债,以这种方式维持的高增长实际上是无效的。中国经济要从高增长向高质量转型,依赖的是民营经济能够在消费端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消费品,依赖的是民营经济的平稳发展以保证居民就业水平和收入上升。

竞争中性原则也不仅仅得到了经济部门的回应,司法部门也表示要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和人身安全,努力推动良好政商关系的形成。同时该原则也并没有就此否认国有企业的作用空间,激进式的休克疗法和一刀切的无禁区改革往往带来政策反复和市场动荡,竞争中性也体现了增量改革和渐进改革的稳妥精神。

实际上,民企与国企的利益方向是一致的,只有处在下游的民企部门蓬勃繁荣,处在上游的国有部门才有稳定发展的基础,因为国有部门的产品和服务,最终要通过民间部门的购买和消费才能实现市场价值。近年来所谓经济结构的扭曲、僵尸企业的存在,正是经济上下游之间不能供需契合的结果。民企发展出现缓滞,会逐步传导为国有部门的产能过剩。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竞争中性原则不仅仅是保护民企,同时也是对市场结构的拨乱反正,而且在底层逻辑上有助于防范国企部门的长期风险。

但是,竞争中性原则本身并没有提供具体的操作方案,也没有预示国企和民企中性竞争的最终结果如何,甚至利用现有经济理论也很难推演未来的互动过程。或许因为此处犹存的一些不确定性,最近的宏观经济指标尚未体现出民间部门的全面回暖,社会融资规模以及社会消费品销售额增速等指标还面临着走低的压力。

站在民营企业自身的角度来看,中性竞争至少明确意味着行政干预、政府信用背书等非普惠式、非市场化的政策因素会逐步退出,微观主体将以市场为红线进行企业家精神的竞争。中国的民企和民营企业家应当对此抱有信心,因为 40 年的改革过程证明了民间部门的市场适应能力,要相信平等竞争的制度环境足以带来大展拳脚的可能。

无论如何,所有制层面的再平衡和再改革已经涉及未来中国改革的核心。在市场竞争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相信真正的公平竞争就能带来好的市场结果。期待着竞争中性原则能够逐步体现在政策落实上,为民营企业的再次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本文原载: 2018-11-24 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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