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治平:我的新年期许——重温改革精神

2019-02-21 作者: 梁治平 原文 #天则观点 的其它文章

近日我参加了一个以“改革开放史”为主题的论坛。“论坛”聚焦于经济、法律、改革开放史研究三大领域,共有报告 12 篇,且报告人,也包括评论人,均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见证人和深度参与者,故论坛不但内容丰富,也启人深思。会议结束前,主持人让我做总结发言,我整理当日印象,用三个主题词来串联我在会上听到的各种议论与关切,同时就“改革开放”这个大题目略陈己见。这三个主题词是:公私,法治,解放。


公出于私,是天下诸私的集合与转化


法学家江平先生以“锁住公权,保护私权”为题,回顾了过去 40 年通过法律规范公权、保护私权的历程。这一叙述的规范性意味显而易见,不过与此同时,公权与私权相互关系的变化,也不失为观察和描述这一时期法律发展与社会变迁的一个角度。进而言之,整个“改革开放”的历史也未尝不可以从公、私关系及其变化的方面来认识。如经济论域里的核心概念“市场”,社会论域里的“家庭”和“社会组织”,政治和法律论域中的“个人”,通常都被认为是公、私关系中私的方面,它们与“国家”的关系就是私与公的关系。而改革开放至今最引人注意也最意味深长的变化,概括地讲,就发生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方面:前者代表公和公权,后者则由个人、家庭、市场等私的要素构成。至于这种变化的大方向和趋势,套用一句经常被用来描述经济现象的说法,便是“国退民进”。所谓“国退”,是说改革开放前的全能国家变身为有限政府;政治统帅一切变成党政分离、政企分开,即承认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文化诸领域性质与功能不同,各有其自主性;最后则是承认人民的私欲有其正当性,尊重个人的追求与表达,从而为私权与私域的生长留出空间。“民进”就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私人生活成为可能,家庭归于正常,市场日渐壮大,社会恢复生机。与之相伴的,是权利意识的觉醒,私权保障的制度化,以及由此生发出来的规范公权的主张。“锁住公权,保护私权”,此之谓也。


然而,“国退民进”又不能简单地说成“公退私进”。公私关系其实比上面讲的更复杂。事实上,公、私各有其正当性。私权需要保护,也需要规范;公权需要限制,也需要维护。而且,私权的保护需要公权来实现,现实中若出现公权与私权之间的紧张,也并不总是公权无理,私权当行。当日会上有听众就此提问,并举出生活中应以公权限制和规范私权的具体事例。循此思路,我们可以发现大量以公权平衡私益、维护公益的微观事例,而此类工作,对于一个健全的社会来说实属必须。问题是,在上述语境中,无论是主张“锁住公权,保护私权”,还是主张通过公权规范私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基本都是在对立的关系中看公与私,进而基于不同的考量主张公权或私权的优先性。但这只是公、私关系的一个面向。公、私关系还有另一个面向,这个面向超出了前者,涉及对前一种公、私关系的重新界定。这个面向,简单说便是,公出于私,乃是天下诸私的集合与转化,而公权之尊,也非因其系于国家、政府,而是因为它能尊重和保障作为公之来源的天下诸私。就此而言,承认、尊重和保护私权,不但是公权的重要职能,也是其正当性所在。

关于这一点,古人的说法是“天下为公”。所谓“天下为公”,直接的意思就是政权属公,即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而要做到这一点,“君天下者”便不能以其个人私欲、私意掺杂其间,而是“以天下之心为心,以天下之耳目为耳目”,进而“通天下之志,尽天下之情”(语出唐人陆贽)。换句话说,作为统治者的“君天下者”不能有个人的好恶,万民却可以有,不但可以有,还应当被统治者满足。统治者以万民的欲念为自己的欲念,天下为公就实现了,统治的正当性也因此得以确立。时下流行的政治话语,比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三个代表”“为人民服务”等,显然也是出于“天下为公”的思想传统。只不过,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实现“天下为公”的方式有了很大改变,其中就包括用“主权在民”理论替代“民贵君轻”的说法,以权利话语取代道德话语。要让“君天下者”以“天下之心为心”,重点也不再是“正君心”,而是实行“民主与法治”,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而这个笼子是由宪法和法律铸成的。于是,国家治理的方式也由传统的“治法”和“治人”变成现代的“法治”。

法的权威性应在所有个人和组织之上

把“法治”列为“改革开放”的主题词可以说十分恰当。建设“民主与法制”,是改革开放伊始就确立的目标。当时强调民主,针对的是文革中盛行的“个人迷信、家长制”和“权力过分集中”;讲法制,则是要把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语)。数十年后,法律方面的变化,除了有更多的法律、更多的法官、更多的诉讼和更多的律师之外,“法治”观念也普及于社会,甚而进入官方主流话语。然则,何谓法治?曾参与创建中国证券制度和制定《证券法》、也是那日论坛报告人之一的高西庆先生的一个说法:“可预测性”,虽然不能算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却点出了法治最重要的一项功能。邓小平说要让国家大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也包含了这一层意思。甚至,古人讲“治法”,也是要解决个人恣意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所以,古人用“公”和“信”来定法的性质:“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其中隐含的前提是,法律具有权威性,法律一经制定颁行,所有个人、组织都要受其约束。这既是古人的理想,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义。只不过,现代社会的生活样态远较古时复杂、多样,因此,人们对法律的倚重更甚,对法治的要求也更迫切。

改革开放 40 年,中国法律发展速度惊人,成绩显明,但距离实现法治的目标仍有相当距离。当日也有报告人以生动案例说明,比较立法方面的发展,执法上的差距巨大,有的地方几乎与无法同。其实,不谈那些令人触目惊心的个案,只要看看频发的政府公信力危机事件,看看有如惊弓之鸟的民营企业家对随便一个什么人的“民营经济退场”言论的集体性过敏反应,看看一波又一波逃离这个国家的移民潮,你就可以知道今天中国社会生活的“可预测性”是多么低,知道作为天下共信之物的“法”在这个社会中的份量有多轻。

" 解放 " 意味着打破思想、言论、理论和实践的种种禁区

我用作总结的最后一个主题词是“解放”,这也是这个以“改革开放史研究”命名的论坛上人们用得最多的一个词。论坛报告人频频使用的另一些词汇,如“松绑”“解禁”“解密”等,也与“解放”有关。这一点也不奇怪。改革开放始于一场思想运动,即“思想解放运动”。不仅如此,整个改革开放实际上就是一场“解放”运动。“开放”本身的解放性自不待言,“改革”的目标也是“解放”:解放思想,解放心灵,解放想象力,解放社会,解放生产力,释放创造力。“解放”的反面是“禁锢”“限制”“封闭”和“不自由”,因此,“解放”就意味着去除各种不合理的限制,打破种种思想、言论、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禁区,一句话,就是还人民以自由。中国社会所以有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所以有今天,其源头在此。

尽管“解放”主题贯穿“改革开放”的所有领域和所有方面,我当日发言的重点却落在“改革开放史研究”上,这不只是因为这次论坛的主题就是“改革开放史研究”,几位报告人如章百家、沈志华、萧冬连等对此议题均有深入讨论,且思想学术领域与“解放”议题的相关性最直接,对禁锢与限制也最敏感,更是因为这个议题涉及意识形态的大问题。

沈志华的发言提到时下的两个热词:“智库”和“话语权”,他认为这二者都很重要,但必须同“宣传”区分开来。因为“智库”的价值在于能够提供独立、客观的知识和意见,“话语权”的确立则要有能够服人的权威性,这两样东西都无法由“宣传”获得,却可能因为被混同于“宣传”而受害。这种区分涉及对意识形态的性质、地位和功用的认识。

毫无疑问,意识形态是我们时代的大问题,但这也是人们常常自以为了解而实际并不真正了解的问题。运用国家强制力对“意识形态阵地”严防死守就是这方面的明显证据。这样说的理由是,意识形态之所以在政治上重要,就是因为它能够在硬的国家机器及其强制手段之外,提供一套关乎政权合法性的理论和说辞,这套理论的说服力越强,它被接受的范围就越大,程度就越深,距离硬的国家机器就越远,建立在这套理论和说辞之上的政权也就越是稳固。相反,一旦这套理论和说辞要靠各式各样的国家强制力来维持,它就不再能够有效发挥意识形态应有的作用,甚至干脆不再是“意识形态”,而成为硬的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没有意识形态支持的国家是脆弱的,因为其统治成本高昂,其中就包括以强制手段维持所谓“意识形态”的成本。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知道意识形态对于一个政权有多重要,而保持思想学术领域的“解放”对于建构有生命力的意识形态又有多重要。说到底,只有在人们拥有或自以为拥有自由表达和自主选择的情况下,意识形态才能够存在并发挥其作用。

“解放”的题旨还可以从另外两个主题词上去理解。如果公是诸私的集合与转化,如果“为人民服务”最后要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人身上,公的察知和实现就必须以诸私的自由表达为前提。相反,在禁锢人民思想和处处限制民众表达的制度下,国家声称所代表的“公”总是令人怀疑的,也很难得到人民的信任。实行民主和法治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民主意味着参与范围的扩大,法治意味着某种自由秩序的实现。它们都属于“解放”的制度形式。通过对这三个主题词相互关系的思考,我们对改革开放的精神应当有一个更完整的理解。

最后要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谈论历史?回答很简单:历史是理解现实的重要途径,因此,谈历史便成为关注现实的另一种方式。萧冬连先生在发言中说,只有先了解“文革”,才能理解“改革开放”。循此思路向前追溯,会把我们带入一种严肃且意义重大的历史思考。不过在这里,指出这一点就够了:如果我们认为“文革”是一个悲剧,一场劫难,绝不容许其重演,那么,除了去探究“文革”的起源、发展、结果和机制,我们还要认真研究作为其反动的改革开放史,了解最初启动改革开放的那一代人的初衷,包括邓小平那一代共产党人否定“文革”的共识,以及他们基于这一共识和民心民意而提出的改革方案。事实上,中国社会有今天这样的发展,中国在世界上有今天这样的地位,仅就国家大政方针而言,正是沿着邓小平及其后继者确立的方向努力的结果。这个方向,用我在前述总结发言里的话说就是:确立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的“公”,推动民主与法治,和以还人民自由为特征的“解放”。中国人在过去 40 年创造和积累的一切,从物质财富到社会资本,皆因为这一历史性转变才成为可能。

诚然,改革开放 40 年带给我们的,有经验,也有教训,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许多根本性的问题,只有通过继续推动改革开放,继续向前面描述的大方向努力,才能够逐步得到解决。停滞不前将错失机遇,最终积重难返;否定改革开放,扭转过去 40 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将没有未来。这是我们从改革开放史以及造就我们时代的改革开放前史中得出的最大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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