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欧洲与中国都没能改变日本——日本文化的“原型”与“潜流”

2019-03-03 作者: 原文 #中國戰略分析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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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经常能听到这样的话:日本我最喜欢京都,那里保留着中国的唐朝遗风。

殊不知,京都历经天灾与战乱,绝大部分建筑都是烧了再修,修了又烧,直到承平的17世纪才逐步重建而成。由于失去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地位,从17世纪开始,京都就想方设法营造出自身的文化气氛,吸引各地旅客前来游览。翻开任何一本17世纪至今的京都旅行手册,京都的名胜古迹都是鹿苑寺(金阁寺)、清水寺、祇园、天龙寺、贺茂别雷神社等宗教建筑。应该说,京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完整、延续时间最长的“媚雅”城市。

但是,旅行者并不关注这些,他们只想在一座座古风建筑前拍个照片打个卡,告诉自己“日本是中国唐朝的延续”即可。与此相似,清末至今的中国主流知识分子也无意于完整了解日本,而是想给日本做一些切片,然后把切片当作镜子,质问一下:为什么中国与日本“同文同种”,但日本人行,中国人却不行?

中国人如此,西方人也更热衷于切片。伊恩·布鲁玛《创造日本》给1853年至1964年之间的日本近代化做一系列截图,拼在一起来证明:近现代日本是一个被国际化、欧洲化潮流重塑的国家,而这也恰好是欧美史学界对于近现代日本的主流看法。

只是,他的引用有时候都会出现错误:第二章末尾本想引用夏目漱石的晚年佳作《心》来说明人与人之间的疏离感,结果却错引了《我是猫》。

近代变革:隐藏在“西化”下面的是什么?

在第二章“文明开化”中,布鲁玛上来就提到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并因具体条文的模糊性而评价这部取材于德国的宪法为“病孩子”。

“病孩子”的说法并不是布鲁玛首创。早在麦克阿瑟改造日本时就认为,日本是一个社会成熟度好似12岁孩童的国家,身体已经发育起来,但精神思想仍未完全成熟。所以针对“走错路的成年人”德国就要严刑峻法予以处置,而针对“犯了错的病孩子”日本就要纠偏纠错。无论是麦克阿瑟还是布鲁玛甚至一般大众,都认为日本在宪法体系与军事制度上以德国为师,而且是一个各方面都模仿不到位的准“德国”。

但日本真的在学德国么?德意志帝国本质上是普鲁士、巴伐利亚、符腾堡等17个邦国形成的联邦国家,甚至于“德意志皇帝”这个名号也只是“联邦主席”的别称,陆军所有权归属各邦、仅在战时归属皇帝统率,连俾斯麦都提到“帝国主权不属于皇帝,而属于各邦政府统一体”,国家事务是是由“帝国皇帝与帝国宰相合作决定大政方针”。从这个角度看,1871年制订的德意志帝国宪法对于日本不可能具有参考性,毕竟日本不涉及联邦国家问题,军队也不可能在非战时归属各藩,更不可能把天皇塑造为日本江户时代各藩的“联邦主席”。

对比德意志第二帝国,日本帝国宪法存在很多不同之处。比如德国理论上只有一院制的“帝国议会”,而日本却是两院制的“贵族院”与“众议院”;德国国会选举实行成年男性普选,而日本直到1925年才通过成年男性普选法案;德国国会不能提出任何法律议案,只能审理与通过他人提出的法案,而日本众议院却可以在职权范围内提出法案。从议会与政府的实际权力方面,双方的不同点远远多于相同点。

不仅如此,日本帝国在1889年宪法之外还存在一部“宪法”,即同样在1889年订立的《皇室典范》。正如当时内阁法制局长井上毅所言:“皇室典范乃宪法之上位者”。《皇室典范》不仅规范日本皇室的礼仪,更明确了日本皇室的世袭财产(世传御料)与经费来源,日后日本贵族管理制度(华族令)也挂靠进《皇室典范》。换言之,国家的一部分财产处理权与裁决权并非出自宪法,而是出自于《皇室典范》。

从这个角度看,日本又极类似于英国。英国并没有名为“宪法”的法律文件,但存在诸如《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议会法》等多部宪法性文件,各自派生出一系列法律,共同组成英国宪制体系;至于英国的枢密院也被直接借来,成为日本审核各项法律的最终裁决机构。1927年,日本枢密院出面否决了内阁提出的一项银行救济法案,导致首相若槻礼次郎愤而辞职。

那日本宪法到底是学了德国还是学了英国呢?答案是两者皆否。

宪法起草者伊藤博文就说过,“宪法仅止于日本政治之大纲目即可”,宪法条文对于日本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顺应国运进展而伸缩自在”。在宪法订立过程中,伊藤博文明显没有给宪法设定一个“英式”或“德式”目标,而是一种手段,一种与国内的极端保守派、“自由民权”派以及军队等各利益集团妥协的工具。只要能帮日本渡过眼下难关,伊藤博文并不看重宪法具体怎么写,毕竟明治政府的实权仍然掌握在包括伊藤博文本人在内的几名“元老”手中,只要能够“伸缩自在”,他们就可以自由解释宪法,继续维持国家稳定。

日本无论是搞了一个德式宪法,还是仿照19世纪伦敦在东京搞了一条红砖房大街,抑或是在京都有着大量“唐宋遗风”,这都是试图融入当时世界的一种表面化举措,或许这些东西已经在日本文化里扎根很深,但都要明白,这并不是日本真正的内核。日本的内核或许必须用汉字来书写,用西式概念来表达,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固执地“做自己”。

大正民主:隐藏在“民主浪潮”下的军国主义思想

布鲁玛提到,日本人有一种“恼人的习惯”,即试图用西方科学技术来塑造自己的正统性。比如学到了哥白尼“日心说”,就马上把“地球绕着太阳传”用于解释“天照大御神”如何降临在地球上。理解这种“恼人的习惯”,才会明白为什么近代日本会突然从“大正民主”走向军国主义。

“大正民主”最早提出始于二战结束后,当时军国主义刚刚消亡、学者逐步扔掉“皇国史观”,回首历史,日本人猛然发现在“荣光的明治”与“黑暗的昭和”之间,曾有人在大正年间(1912-1926)强烈呼吁民主,要求国家尽快实现普选,实现“宪政有始有终之美”。联想到这一时期民众运动高涨,百家争鸣,不由得冠以“大正民主”这一称呼。其中佼佼者,便是东京帝国大学法学教授吉野作造。

由于日本当时禁止“民主”二字公开出现,吉野作造就引用《孟子》将“Democracy”译为“民本主义”,继续向国内传授西方民主思想。但问题在于,他本人在1916年的论文《论宪政本意》却给“民本主义”下了一个很容易被利用的定义:“国家主权活动的基本目标在政治上归于人民”。

当然,吉野作造的本意是为“民本”找到理论基础,以防政府借进攻“民主”而消灭“民本”,是为自保之策。但这里隐藏着一个极为可怕的命题:要是人民主张对外扩张,日本高层也要遵循这种意愿;一旦有人蓄意煽动民意,倒逼政府扩张,局势就会一发不可收拾。事实上吉野作造本人就有类似矛盾:比如他支持各国的民族独立运动,与孙中山、吕运亨等革命家惺惺相惜,但却认为日本在一战期间提出对中国提出的“二十一条”是“为维护日本利益所不可缺少之条约”。

如此说来,吉野作造应该定义为“民主思想家”还是“军国主义的急先锋”?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战前的女性政治家奥梅尾、市川房枝两人身上。1920年开始,她们组成女性权益团体“新妇人协会”,主张男女平等,要求女性参政议政,她们的努力推动日本国会在1922年修改《治安警察法》,允许女性参与政治集会并拥有演讲权。但进入军国主义时代,全国所有政党合并为“大政翼赞会”(战后作为军国主义组织遭到取缔),两人均在1942年加入其下属组织“大日本妇人会”,市川房枝甚至还担任鼓吹“大东亚圣战”的审查组织“大日本言论报国会”理事。二战结束后,市川房枝却马上在1945年11月组织起“新日本妇人同盟”,奥梅尾则在1948年组织“主妇联合会”,继续主张“女性参政权”。更有趣的是,两人在战后均成功当选参议院议员,继续享受着日本普通人民的选票与无上的声誉,她们也被看作日本女权运动的里程碑。

从“大正民主”到“昭和军国”,如果只观察口号的变化,那很容易发出“日本步入军国歧途”的感慨,然而从行动手段来看,大规模群众集会、暗杀、极端思想、暴力游行,这些属于“昭和军国”的名词无一例外都能在“大正民主”人士身上找到痕迹。这就说明,“民主”与“军国”这种用汉字书写的西式概念本质上只是两个类似于兔子或者豺狼的图腾,日本从明治到昭和,一直在试图用各种图腾来掩饰“做自己”的实际动作。

那日本人的“做自己”究竟是什么呢?

通产经济:隐藏在“民主改革”下面的“统制经济”

1943年11月,刺骨的严寒中,一个个稚气未脱的大学生穿上军装,准备走向战场,东条英机站在代代木练兵场正中心宣布“学徒出阵”;1964年8月,炎热的海风中,出生并幸存于广岛核爆之日的田径运动员坂井义则在东京国立竞技场亲手点燃奥运圣火。

东京国立竞技场,正是代代木练兵场改造后的建筑。前者象征着日本将全国“臣民”拉入到必败战争的绞肉机里,而后者却象征着日本正式走出“战后”,走向新的未来。两个场景发生在同一地点,历史似乎在跟日本人开了一次玩笑。

但这又不是玩笑。1945年经常会被历史学家当做一个分水岭,大多数人也都认为美军的改造让日本脱胎换骨,浴火重生。然而在日本高速发展之后的1982年,美国经济学家查默斯·约翰逊却在名著《通产省与日本奇迹》提出了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理论:日本经济之所以在过去30年里得以成功,其原因在于对二战时期“统制经济”的延续,而与战后民主改革只是帮“统制经济”去掉了军国主义的外衣而已。

1940年,日本帝国集合各大财阀与企业结成“重要产业统制团体协议会”。这个简称“重产协”的组织看似受到军国主义的制约,实则通过商工省直接影响产业政策,日本帝国政府负责调配生产必须的原材料、资源、人口,“重产协”负责将其生产为工业品并送达各大战场。

二战结束后,“重产协”改组“经济团体联合会”,商工省改组为“通商产业省”。“通产省-经团联”模式去除了“商工省-重产协”模式的军国主义色彩,但核心的“政商合作”路线却得以保留,为日本战后经济复苏打下体制基础。鉴于政商关系的重要性,通产省在1955年以后的日本政府拥有相当特殊的地位。从1956年到1976年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20年间,6位首相均曾担任通产大臣(包括原商工大臣),其中包括曾被提名甲级战犯的岸信介(1958年-1960年),也包括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施行者田中角荣(1972年-1974年),很明显,这个职位在当时已经成为日本政治家能否胜任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试金石。

当然,时至如今,以通产省为核心的经济模式早已作古。但日本仍然在各方面固执地延续着传统:单一政党长期执政、男性地位显著高于女性、政治家与高盈利行业(如医生、艺人)世袭化、法院在刑事案件上几乎全盘认可检察院与警察的意见(导致三权分立的制约力下降),农业协会事实上负责着农村基层政治体系的构建等等。这显示出日本社会仍然有一条无形的规则,可以一直追溯到日本古代社会。

日本思想与社会的“原型”

1963年,东京大学教授丸山真男的日本思想史讲义中第一次提出日本社会存在一个“原型”,即“社会的结合形式与政治行动方式的原初形态”;随后1972年,他又在论文《历史意识与“古层”》中直接把日本社会的“原型”推向《古事记》、《日本书纪》等神话所描绘的社会形态中,并把“原型”更名为日本思想的“古层”(指最古老的一层)。

在日本神话中,日本的神灵分为截然不同的两个系统,即“天津神”与“国津神”,字面意思就是“天之神”与“地之神”。日本原本由“国津神”的首领“大国主神”统治,但随后“天津神”的首领“天照大御神”派遣孙子“降临”到日本,两个系统的神灵经过短暂交锋,大国主神决定“让国”,交出日本的统治权,而天照大御神也“大发慈悲”,留下大国主神继续统治自己所在的出云国,而目前岛根县著名的出云大社也以大国主神为祭神。

“国津神”看到比自己更强的“天津神”出现,立刻“让国”,而“天津神”则依然允许“国津神”活下去。结合人类学理论,日本在距今2-4万年开始有人类居住,这些人结绳纹身,称作“绳文人”,处于新石器时代;距今2千年左右,东亚大陆又开始有人渡海移民日本,这些“弥生人”已经拥有了制铁技术,等于是比绳文人要跨越了铜器、青铜器两个文明时代。如果把“天津神”与“国津神”分别类比为弥生人与绳文人,那么双方很可能有着短暂争斗,绳文人立即发现自己技不如人,不得不向弥生人屈服;弥生人不可能杀掉数量众多的绳文人,允许对方继续存活下去。或许正是这些故事点点滴滴累积下来,才成为了日本的创世神话。

日本神话凸显出一条有趣的价值观:征服者无论多么强大,都依然要允许、甚至是保护落后的原住民继续活下去。从这个角度看,日本的历次改革或许都引进了外部的东西,比如隋唐中国的官制与佛教文化、16世纪葡萄牙的“南蛮文化”,18世纪荷兰的“兰学”、19世纪英国或德国的宪法制度,20世纪美国的民主制度。但与此同时,日本社会的“原型”依然存在,每一个时代的落后原住民都继续存活,与他们相适应的文化、制度也就此保留下来。

换言之,对于日本人而言,口号是什么并不重要,只要能让原住民活下去,他们就能在瞬间完成“菊花与刀”的转变。

出处 : 经济观察报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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