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勇 : 《鄂州约法》:民国宪政的起点
钦定宪法大纲
就历史发展脉络而言,1911年武昌起义是一场“计划外革命”。按照清廷1906年“预备立宪”规划,以及1908年发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中国的政治改革即便不会像预想的那样顺利,但也不致于发生根本性颠覆。然而,一切善良的期待都因光绪帝、慈禧太后相继突然去世而改变。
湖北谘议局议长汤化龙在武昌首义第二天发布的通电,比较细致解释了起义因缘:“清廷无道,自召灭亡。化龙知祸至之无日,曾联合诸公奔赴京都,代表全国民意,吁请立宪,乃伪为九年之约,实无改革之诚。”汤化龙在这份发给各省谘议局的通电中细数清廷之误之错之罪:皇帝溥仪竖子黄口,摄政载沣愚谬昏庸:兵财大权,存亡所系,而竟摈弃汉人,悉授亲贵;溥伦、载涛,童騃儿戏,分掌陆海军部;载泽贪狠,管领度支,意在钳制汉人。归纳如此罪责,汤化龙宣称:清廷“强持专制,维新绝望,大陆将沉。吾皇神明之裔,岂能与之偕亡?楚虽三户,誓必亡秦;非曰复仇,实求自救。”清廷在改革关键时刻,暴露出其自私本性,原本并不势若水火的满汉冲突被迅速激活,因而武昌起义带有明显的民族革命性质。
推翻清政府,重建汉人国家,是武昌起义前十几年革命党人的宣传。清廷在那个时候如果能够兑现承诺,重建一个宪政国家,民族主义,特别是复仇式的民族主义革命应能避免,只是清帝国命数已尽,溥仪、载沣、隆裕皇后的胆识、智慧,实在无力驾驭中国这艘大船;溥伦、载涛、载泽的能力、品性,也不足以与汉人同心合力,权力分享。
最初发动武昌起义的主导者无疑以推翻清廷为诉求,但是他们的声望、资历,都不足以出面担纲。经过一个晚上的战斗,武昌全城光复,党人集齐谘议局商组军政府,推举黎元洪为都督。拟电请上海黄兴、宋教仁等从速来鄂,并请转电孙中山,早日回国,主持大计。这几份电文,均假黎元洪的名义发出。
黄兴自是年春天黄花岗起义失败,极度失望。想不到几个月后,皇族内阁出台,铁路干线国有化政策发布,各省相继起而抗争,尤其是四川保路运动,“风云激发,人心益愤”,这让黄兴格外亢奋,“回念蜀同志死事之烈,已灰之心复燃”,起而致信“同盟会中部总部”诸同志,密谋在清政府统治稍微薄弱的长江中游起事,进而将长江流域连贯一起,以期给清廷以巨大打击。
宋教仁此时正在上海参与《民立报》笔政,密切关注国内政治动态,四川保路运动发生后,他也迅即意识到在长江中下游发动革命的必要性、可能性,与谭人凤、陈其美等组建同盟会中部总部,相机行动。
由于有了这样的思想基础,武昌起义的消息还没有传来的时候,在上海的革命党人陈其美等人就决定委派居正、谭人凤秘密潜往武汉打探消息。据居正《辛亥札记》,他们二人至九江,“则见武汉下水轮避难者山积。九江岸上,兵士皆荷戟梭巡,形势严重。据避难者口述,始知武昌已被我军占领”。 于是他们星夜兼程,13日一大早渡江至武昌,与黎元洪等军政府领导人以及革命党会面,交换意见。各方的普遍看法是,湖北的形势不错,独立的目的已达,但是,“满清尚未倒,各省尚未响应,我们革命不能算成功。”商量的结果,湖北方面敦促居正、谭人凤迅速前往上海,敦请黄兴、宋教仁快些来鄂。据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大众闻黄兴、宋教仁之名,极为仰慕,又听说促各省响应,更为欢悦”。
黄兴、宋教仁,均属于“湖广地区”的人才。湖北方面“仰慕”黄兴的军事才能,稍后,黄兴的到来也确实对湖北的军事行动多有帮助。至于宋教仁,更是广为人知的宪政专家,湖北军政府方面对其“仰慕”,显然期待他在这些方面出谋划策。
10月28日,黄兴、宋教仁、田桐、李书城及日本人北一辉自上海至武昌,慑于黄兴过往威名,前线将士军心大振,士气高涨。据黄中垲《辛壬闻见录》,宋教仁素抱大志,留学国外,娴于外国语文,通晓各国政治,抵达武昌后,入驻军政府“招贤馆”,曾当面对黄中垲说:“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立宪国家,当宪法未成之先,虽有政府,不过临时应急设施。而临时政府不可无法令以资遵守,此种法令,法美先进国家皆曾经过,大抵名之曰临时约法。今革命军初兴,诸事草创,一般人士率亟亟以战事为务,无暇注意及此。一旦临时政府成立,仓卒莫就,必感困难。余不敏,日来闲居无事,草成约法草案若干条,拟邀同志之有法律知识者数人,枉过寓所共相讨论。” 这就是著名的《鄂州约法》生成始末。
《鄂州约法》主要得益于宋教仁的贡献,也是湖北军政府集体智慧的结晶,特别是汤化龙的贡献。
汤化龙原为湖北谘议局议长,是国会请愿运动最重要的组织者之一。他对摄政王载沣接班后的政治逆转非常不满,以为清廷应该按照1906、1908年的政治承诺,让中国尽快走上宪政轨道。摄政王倒行逆施让汤化龙等立宪党人非常失望,当武昌起义发生后,汤化龙毫不犹豫地与君主立宪挥别。
首义发生翌日晨,汤化龙最早站出来支持,并设法说服黎元洪就任军政府都督。在黎元洪还没有完全答应的情形下,汤化龙就未来中国的政治体制向外界作了明白宣布。这一点对后来中国的政治走向至关重要。
按照袁世凯、黎元洪等体制内改良主义者的看法,清廷自皇族内阁出台,确实属于政治上的倒行逆施,是十年来政治改革的逆转。但是,不论袁世凯,还是黎元洪,他们大约都没有想到废止、终结清朝的政治架构,另起炉灶,因为在这之前十年间,关于中国未来政治道路的争论已经很多,也很彻底,比较让人认同的看法,就是世界上普遍采用的君主立宪体制。这是黎元洪面对首义将士呼吁迟疑不决的原因,也是袁世凯重出江湖的价值底线。
但汤化龙并不这样想。在汤化龙等立宪党人看来,历史给满洲人留下了足够的时间、空间,但满洲人实在辜负了历史的期待,现在湖北新军首举义旗发难,阻止了满洲人的倒行逆施,中国也就不应该继续抱着君主立宪体制,应该毕其功于一役,将中国顺势引领至共和体制。
军政府成立,黎元洪出任都督,消息传出,汉口各国领事纷纷渡江入城请谒都督,名义上非正式酬酢往还,实际上希望通过正面接触了解军政府的内外政策。黎元洪此时还没有下定最后决心,因而一再以各种理由推托,强调“地方湫隘,秩序未整,婉言辞拒弗见”。13日,法国领事来谒,军政府接待人员循例辞谢。法领谓“地方狭隘,秩序未整,胥未足为革命病。各国革命谁非起自仓卒,如吾法国革命,旗帜不备,至有以女人衣裙代之者,至今且传为美谈。吾辈此来,盖钦都督之为人,欲瞻风采耳。立谈数语,于愿已达,他非所望也。”这样的理由无法让人继续拒绝,黎元洪与法领寒暄数语,法领欣然而去。
继而美国领事亦至,适汤化龙亦在,遂与黎元洪一起会见美领事。美领问:“贵军此次起义革命,吾辈极所钦佩,惟满清政府所负各国外债,贵军政府对之将如何?”汤化龙代答:“自本年八月十九日(10月10日)以前一切外债军政府皆继承之,此后设有新发生债务,概不负责。”美领曰:“革命乃改进政府之手腕,民生疾苦不可不兼顾。今岁贵省水患浩大,灾民遍地。设一旦饥民乘势为乱,扰害地方,亦足妨碍革命之进行。贵军政府对之将如何?”汤曰:“敝军政府对此问题正在熟筹审虑之中,现拟推举柯大臣专办赈务,俾与革命事业同时并进。”第三个问题最难问答,美领问:“贵国此次革命,关系种族问题自不待言,于政体上有无影响?”黎元洪、汤化龙同答:“此次革命当然连带政治问题。”又问:“拟采何种政体?”曰共和。美领随问随以小册书之。问答毕,极表满意。遂于怀中出英文日报一纸,乃汉口发行之英文《楚报》,谓上有论文一首,题为《满州政府之不平,中国人民应革命论》。美国领事就是这篇文章的作者。
汤化龙以“共和”回答美国领事,乃至国际社会对军政府未来政治架构的询问,这个回答显然不完全是随机应变,而是汤化龙等人在经历了几年政治改革波折后,对清廷的绝望。在汤化龙内心深处,也对共和似乎有了一定的构想,他不仅担任咨议局议长,担任各省谘议局联合会主席,而且以进士身份留学日本两年,如宋教仁那样专习法律、法政,在宋教仁抵达武昌之前,汤化龙在繁忙的事务之余,仍与胡瑞霖等一起拟定了《都政府组织条例》,继而,“正日夜究心以制约法为一大事”。
宋教仁到来之前,汤化龙是否如此认真思考制定约法,还可以讨论。但是毫无疑问,宋教仁的到来,使约法的制定迅即成为现实。经过数日奋笔疾书,宋教仁草拟约法若干条,并邀约具有法律知识者数人进行讨论。据黄中垲《辛壬闻见录》,他个人极佩服宋教仁的“伟识”,欣然前往,参与讨论,陈登山、汤化龙、胡瑞霖等皆在。“宋出其稿授余等传观,时在座者大抵皆有职务,无暇细心研究,相与赞赏而已。” 这就是鄂军都督府11月14日发布的《鄂州临时约法草案》。
黄中垲说各位没有时间细心讨论,可能只是囿于他自己的见闻。据《汤化龙行状》,“四方豪杰才智之士集武昌者,如黄兴克强、宋教仁遁初,见(汤化龙)皆交相爱重,而先生与遁初语此事尤投合,遂除室馆之夜分人寂,对灯促膝,所谈无非约法者。如此二十余日,议论微定,大要兼取法美二国之长而力避偏枯拘挛之病,其草稿出遁初手”。 这个说法或许更接近于事实,尽管汤化龙的讨论并不一定都被宋教仁接受。
汤化龙以“共和”为未来中国政治架构的基本原则,这一点与宋教仁最近几年的思考也相当吻合。
过去的研究,普遍将宋教仁视为革命党人的领袖,是同盟会的重要领导人。这些判断当然不错。但是,同样为革命党人的领袖,每个人的思想见解并不一样,所采取的路径也有差别。
宋教仁和所有革命者一样,都是为了中国富强、现代而走上革命道路,而他和那个时代几乎所有革命者一样,之所以走上革命道路,是因为清廷的不改革,或改革令人失望,不彻底。反过来说,一旦清廷踏上变革之路,宋教仁以及其他许多革命者,也愿意放弃暴力的革命抗争,回归主流社会,参与变革。一个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宋教仁完成《间岛问题》写作后,并没有用来批判清政府卖国、误国、无能,没有以此论证革命的理由,相反,宋教仁想方设法将这部作品转给清政府,期待清政府用他的研究,运用政府力量,通过外交渠道维护中国领土完整。甚至还可以说,宋教仁也期望以此作为见面礼,重回主流社会,参与国内已经开始的政治变革。
对于宋教仁的《间岛问题》,驻日公使李家驹、吉林边务督办陈昭常、外务部尚书袁世凯等,都格外重视。袁世凯、外务部遂电令驻日公使安排宋教仁回国。公使馆将此意通知宋教仁,宋表示:“我系通缉有案之人,焉能回国?”“公使馆据以告袁,袁复电允请西太后取消通缉,并赏四品京堂官职。宋乃就商于孙(中山)、黄(克强)及同盟会诸同志,得孙同意。宋方拟成行,忽收到由民报馆转来两信,封面书‘宋京卿启’,或‘宋京堂启’,信中大意云:‘你既然回国做官,请讲点情面,将来我等回国做革命工作,如被你拿获,请勿用刑讯。’宋阅后痛哭流涕,遂决计不回国。” 这是宋教仁没有回国的主因,由此也可见,在宋教仁的意念中,革命、改良,并没有势若水火不共戴天的鸿沟,当改良没有发生时,宋教仁积极参与革命;当改良发生了,而且朝廷也在认真去做了,就应该放弃革命,参与改良。
宋教仁没有借助于《间岛问题》顺利回国,没有像刘师培夫妇那样退出革命,参与正在进行的改良。这个无意中的结局成全了宋教仁的一世英名。
没有回国介入政治变革的宋教仁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责任,他在此后几年用很大力气研究各国宪法、政体,研究中国未来所应采取的体制。对于清廷主导的预备立宪,宋教仁也有很多专业性评论,大致上说,他认为清廷主导的宪政改革可能在一开始就有问题:
朝廷编定宪法,皆模拟日本之钦定主义,以为日本皇统万世一家,天下最有利安全之宪法,莫日本若也。
虽然,近日日本亦有幸德秋水等,谋以炸弹危其皇室,则又何以称焉?
甚矣,日货之不中用也。
很显然,宋教仁不认为中国的国情与日本相仿,更不认为中国的宪政应该追随日本的路径,中国的宪法应该另起炉灶,可以参考日本,但决不能皆模拟日本。
宋教仁的预判,没有多久就得到了验证。1911年5月8日,中国原本应该在这一天进入一个全新的宪政时代,然而清廷带给中国人的却是一个皇族内阁。这不仅让国人大跌眼镜,而且引发此后持续的政治抗争。宋教仁对于清廷立宪的失望,主要是宪政改革的主导者没有弄清宪政的意义,不知道所谓宪政,就是宪法最大,一切政治设施都必须在宪法的框架里进行:
夫立宪之根本,孰有大于宪法者?立宪之精神,孰有大于立法机关之作用与责任政府之组织者?天下岂有虚悬一宪法于此,政府不必遵守,徒责人民之服从,而犹谓之立宪者乎?又岂有立法机关之作用与政府之组织不合宪法政治之原则,而犹谓之立宪者乎?
宋教仁从资政院的功能、皇族内阁之不妥,判定“立宪者,决非现政府之所得成者也;现政府之所谓立宪,伪也,不过欲假之以实行专制者也;其所以设资政院,立内阁,非以立宪国之立法机关与责任政府视之者也,故其所以对付资政院之权限与内阁之组织者,亦不得责以立宪之原则者也;其所谓宪法大纲者,不过欺人之门面,赖人之口实,万不可信者也”。宋教仁的结论就是一句话:“立宪者,决非现政府之所得成者也。”
政府不可能引领中国走上宪政之路,这是因为清廷主政者不明白宪政改革的本质,不知道宪政改革的要义在于权力分享,在于约束君主、政府的行为。既然清廷主政者不明白这些道理,或者明白但根本不准备实行这些宪政原则,那么在宋教仁的概念中,君主立宪已成过去,未来的宪政中国,一定要排除君主专制:“今后吾国政治变革,结局虽不可知,然君主专制政体,必不再许其存在,而趋于民权的立宪政体之途,则固事所必至者。”
基于这样的认识,宋教仁将为新生政权起草一个“非君主”的宪法,已经没有任何疑问。
经过差不多半个月讨论、修改,鄂军都督府总监察处11月14日发布议决《鄂州临时约法草案》及《官制草案》的特别通告。《鄂州临时约法草案》简称《鄂州约法》,共7章60条。7章目录为总纲、人民、都督、政务委员、议会、法司、补则。《鄂州约法》以人民为本位,人民享有现代宪政国家所拥有的全部权利。
至于国家的权力机关,《鄂州约法》的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宪政原则。都督由人民公举,任期三年,续举时得连任,但连任一次为限;总督代表政府总揽政务,统率军队,任命文武职员;政务委员依都督之任命执行政务;议会由人民于人民中选举议员组织之,享有一般宪政国家议会的同等权利;法司以都督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宣告,不得免职。
《鄂州约法》是民国宪政的起点,是中国在排除了帝制,排除了君主立宪体制后第一份共和制宪法。这部宪法还不是那么严密,也不是那么详尽,但其三权分立、人民至上的原则,无疑获得了充分体现。这个约法成为民国宪政的原点,约法起草者宋教仁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议会迷”,从更广大的历史视野说,宋教仁可谓中国宪政之父,是现代国家的重要开启者之一。
出处 : 东方历史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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