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 : 让中国启蒙本身走出蒙昧与梦魇 ——从中国现代专制的祸根不是“封建思想”谈起

2019-05-19 作者: 王毅 原文 #中國戰略分析 的其它文章

作者按语 】2018既是我们进入大学40周年的纪念年,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同时还有两个时间节点也非常值得提到,即2018年是戊戌变法120周年,而2019年就是“五四运动”整整100周年。这样一种多重历史坐标的叠加,对于已经步入老境的我们当然有着不小的意义。

当年我与同学们一样,是满怀“免于蒙昧无知之自由”(晏阳初的定义)的热望,走进刚刚从“文革”蒙昧泥沼中挣脱出来的大学,那时我觉得否定“文革”、走向改革开放、走向国家与自己的明天,理所当然必须“继承与发扬五四的民主科学精神”。这个最基本判断一直是那以后很长时间里我精神世界的指针。

但是40年走下来,一方面经过中国社会变革的强劲推动、经过自己对世界历史进程(尤其是对世界法治史)的不断学习,而另一方面作为鲜活对比,我们一代人亲身经历了太多在现代社会价值坐标来看不可容忍、不可想象的事情,老师辈学者概括此种残酷现实为:“上面还是慈禧太后,下面还是义和团”。如此局面最强烈地对我们以前定位为天经地义的“中国启蒙运动路径”提出一个大大问号:为什么我们的百年启蒙史在付出了天大代价之后,得到的竟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大学毕业以后,我一直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做学术方面的工作,这种工作为我养成了究诘事情源流的习惯;而我对于自己最感深痛的上述疑问,自然不能有一天的遗忘。长年面对它而思索,自然得出一些与以往不同的认识与结论,这些内容大致都记录在下面这篇文章里了。

总之,我觉得这辈子里一己的祸福哀乐其实都始终与启蒙大势的正误得失紧绑一起,而既然这是摆脱不掉的宿命,那么任何的怨天尤人其实都不如聊尽谫陋之力,尝试着推进“中国启蒙与中国命运”这个问题上的认知。

本文分五部分论述:

一、误读“封建”导致我们对世界法治进程的巨大隔膜、不得其门

二、中国的专制根源不仅在于某种悖逆于现代价值的“思想”,尤其在于“秦制”以来的制度架构及其法理逻辑

三、为什么百年倾力“批判封建思想”,得到的却是现在这样的不堪结果?如此诡异其背后的深层逻辑在哪里?

四、体会胡适“走那长路”、“一点一滴的改造,一尺一寸的改造”等宗旨的当下意义

五、中国启蒙的“后发劣势”究竟在哪里

看到近日有同学介绍一篇文章:《清理封建专制主义残余与中华文化再造》(作者:陈剑,见:http://m.aisixiang.com/data/80237.html),并认为此文高屋建瓴地揭示了中国国家体制的症结所在。此文初刊于2014年,其意义现在显然并未过时。持类似看法者相当众多。且不说百年以来认为中国落后之根源在于“封建思想异常深厚”一直是主流认知,而更近且重要的例子如“文革”后的1979年,中共元老李维汉对孙起孟说:

我有一个大问题,一直在我心头放不下,这就是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怎么会发生“文化大革命”这样一场浩劫?“文化大革命”虽然已经过去,但是对它的成因非搞清楚不可。……问题的关键在于封建遗毒。

次年5月24日,李维汉会见邓小平时又郑重陈述:

我多日来就想与您谈一个大问题,就是封建主义传统问题。封建主义,包括它的思想体系、风俗习惯,在我们国家,我们党内,反映相当严重。“文化大革命”把这个问题暴露很厉害……(见石光树:《李维汉建议邓小平肃清封建余毒》,《党史文苑》2005年第21期)

又比如,为紧密配合刊有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讲话(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邓小平文选》出版,中共众多思想理论界元老共同助力,由丁学良先生撰写出《切实改革,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重头文章,作为头条发表在1983年8月24日的《人民日报·理论版》上(详见丁学良:《邓小平“8•18讲话”启示:最大危险是封建主义复辟》,https://mp.weixin.qq.com/s/ccMduVRGQLs17vF3uz0qoA》)。这许多例子说明,以“封建残余”作为包括“文革”在内中国现代专制之祸的根源所在,这是最为普遍的国民认知。

我当然非常赞同丁学良、陈剑等先生们的反复指陈:现代中国随处可见历史传承下来专制毒祸,这些东西极大阻滞着中国成为现代国家的进程。但除了这个完全一致之外,愚见与上述诸多先生之间的许多相异之处,似乎更值得提出请教:

首先,能够整体性地阻滞中国进入现代文明的,一定是体系性的、根深蒂固的庞然大物,而绝不可能仅是某种“历史残余”。最近有先生在博客上说:

中国大陆近百年有什么变化吗?

回答是——没有!王朝还是王朝,只是名称改成了共和;皇帝还是皇帝,只是名称改为伟人;妃子还是妃子,只是名称改成了明星;宦官还是宦官,只是名称改为代婊;太监还是太监;只是名称改为委员;大人还是大人,只是名称改为人大 ……。皇帝没了,皇权还在;皇家没了,皇族还在;皇储没了,太子还在;太监没了,阉割还在;衙门没了,衙役还在;辫子没了,鞭子还在;妓院没了,小姐还在;嫔妃没了,小三有的是;鳌拜没了,和珅还在……(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11116395)

既然从基本制度、法理到无数社会现象情况都是如此,那么将眼前祸患仅仅定义为某种历史的“残余”,这名实之间显然相差万里。

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在其自传《黄河青山》中说过一段让人过目不忘的话:

在美国读书和打工时,我常被在中国的痛苦回忆所折磨,不时陷入沉思。后来当教师,拿着麦克风站在五百名大学生面前,无法立即解释:为何康有为失败了,孙中山失败了,袁世凯失败了,张作霖失败了,陈独秀失败了,蒋介石失败了,而毛泽东也失败了。为使我的讲课内容前后一致又有说服力,唯一的方法就是说,中国的问题大于上述人士努力的总和。

“中国的问题”庞大到“大于上述人士努力的总和”,可是为什么我们却久已习惯地认为它只是某种历史、某种主义的“残余”?什么原因让我们总是信心满满地自以为成功解决了“残余”以外那些主要问题?这种很可能隐含巨大错误的方向性判断又会导致怎样的逻辑结果?

从这些疑问追索下去,其实可以发现很多有分量的症结。让我们从最基本史实的说明开始 。

  • 误读“封建”导致我们对世界法治进程的巨大隔膜、

不得其门

愚见以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是一个长期以来积非成是、影响巨大的错误定义!其错误至少包含几大层面:

第一,“封建”是指两周时代的分封制度,就是周天子赐给诸侯王以具体范围的领土以及领土上的全权统治权与管理权。而中国自秦代以后就“废封建而立郡县”,所以对于后人来说,“封建”已经越来越遥远,陆游《元日读〈易〉》就说:“孟轲才能道封建,孔子已不言洪荒”——意思是自己生活的宋代距离孟子生活的晚周已相当遥远,所以当下人们谁都不知道“封建”是怎么回事儿了。

上面这些是历史常识,看似不需要多讲,其实不是,因为越是常识性东西往往越是关系重大。具体到现在讨论的症结,事实其实是:中外的本真历史很大程度上正好与“封建专制”这个流布甚久的判定完全相反,即有了封建就必定很难实现彻底的专制!

第二,那么为什么说“ 有了封建就很难实现彻底专制 ”?这当然是很大的历史学问题,我尽量叙说得简明浅白:

大家都知道《史记·项羽本纪》有句成语:“楚虽三户,灭秦必楚”,这话除了表达一种对暴政的不屈反抗精神之外,还有更深层内容吗?其实它关键意思是说:虽然在国家层面上,楚王大军被秦将王翦率领的60万秦军消灭、楚军统领项燕被杀、楚国因此灭亡,但因为楚国是封建贵族传统,其社会基础力量还在,所以哪怕只剩下三家,依然能够联合天下、起兵灭秦——历史事实就是项燕的孙子、楚国贵族项羽领兵灭秦(《史记·项羽本纪》:陈婴“谓其军吏曰: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 我倚名族,亡秦必矣 ”);而“名族”项氏正是“封建力量”,其家族军队即大家都知道的“八千子弟兵”。可见:封建贵族不仅有政治经济等等权利与权力,而且更有其庞大家族军事武装,这些贵族武装之强悍甚至可以打败秦军那样的“虎狼之师”。

后人因为“封建制度”渐行渐远,所以已经不大明白这个道理,比如晚唐杜牧就说项羽何必自刎乌江,觉得他可以回家乡重整旗鼓与刘邦再战,其《题乌江亭》名句是:“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宋代李清照也有名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夏日绝句》),她着眼处也是项羽宁死不肯回乡所体现的无比刚勇——其实他们已经不懂:“封建力量”是完整“制度构造”的全面结果、又是贵族阶层世代才积聚下来,所以一旦打光,就不可能短时之内复制出一套,结果就是项羽必须“自刎乌江”,这体现的首先不是个人的勇敢,而更主要是封建贵族领袖要用生命对整个宗族承担最后的责任。

类似例子又比如:楚国旧的都城与宗庙在秦楚战争中被夷灭后,作为楚国承载“巫咸”(即宗族祭司,《离骚》所说“巫咸将夕降兮”)等原始宗教神圣传统的屈原,就不能像孔子等民间学者那样随时甩手远走,因为孔子是殷人后裔,作为周朝姬姓族系原本最大敌族的子孙,他绝无资格进入周王朝及其姬姓诸侯国的“史官”体制;但屈原却是封建王族中承担沟通天人两界等崇高责任者,所以他最后必须“自沉汨罗”——以生命尊严来对宗族神圣性传统尽责。

西方族权时代情况也差不多,且背后有与东方一样古老的法理。凯撒《高卢战记》记载:高卢人中的祭司阶层地位崇高,是理所当然的族群领袖。而作为这崇高地位另一面,祭司等精英必须不惜以一切代价维系族群神祇的神圣与纯洁。意大利作曲家贝利尼著名歌剧《诺尔玛》,写高卢人中信奉德鲁伊教的族群在公元前50年被罗马征服,这时其族群首领是Oroveso,他女儿诺尔玛(Norma)是氏族大祭司,承担着侍奉“圣洁女神”、“让罗马人早日灭亡”的神圣责任。但诺尔玛偏偏因私情与敌族罗马总督波力恩(Polione)相爱生子,最后诺尔玛只能公开宣判自己因犯渎神罪,必须承受火刑处死的严惩,且谁也无权拯救自己。

举上面几个例子并非是为了讲故事,而是要说明一个对本文以后结论来说重要的道理:随着社会基本结构的重大变迁,对于后世,不仅“死抱封建思想的花岗岩头脑”不可能有立身之地,而且从杜牧、李清照等不约而同误读项羽更可看出:后人即使想要真切知晓“封建”都已很困难——虽然按理说,李清照的丈夫赵明诚是当时研究殷周青铜器(最典型“封建文化”)的国家首席专家,李清照积极参与丈夫此项事业、并曾写下著名的《金石录后序》呢!

明白了这点儿事情马上就想得到:“封建”及其根基“宗族势力”,曾是一种深藏传统神圣性强大张力的全面制度构造,加上其长期历史积淀(中国两周的历时约800年;欧洲从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6世纪初宗教改革之前为“中世纪”),所以在“封建”面前,统治者的“专制思想”虽然可以自我膨胀上天,但在现实的社会运作中,其势能与效力都只能大打折扣。

我们且不说项羽灭秦之类历史大事件,而只看日常小例子。比如从一则中古故事里,就可以看出世家大族为自己利益,要一定程度保护其“附籍”(投靠世族以求其庇护)者们免受朝廷衙门的赋役与驱使:晋代王裒(“二十四孝”中“王裒泣墓”那位,生活约在3世纪晚期至4世纪初)的一位“门人”不愿受县令征调去服劳役,因而请王裒出面。于是王裒带着上千名门徒,自己和家人挑着干粮草鞋,一同送这位门人到县上服役。县令闻讯急忙出来迎迓并问王裒为何至此,王裒回答:“门生为县所役,故来送别”;同时拉着这位门人的手涕泣道别之后才离去。县令看这浩大阵势,当然要权衡冒犯王裒的利害,于是免除了王裒这位门生的劳役而放他回家(详见:《晋书》卷八十八《王裒传》)。

而反过来看,一旦失去“封建”的刚性或准刚性制度屏障,局面会是怎样?这就是大家最熟悉不过、且中古以后千余年始终一以贯之的“ 最大中国特色 ”:

良民惧官府,听之肝胆碎!([晚唐]唐彦谦:《宿田家》,《全唐诗》卷六百七十一)

既为王民,便当遵守王法。州县之官,皆是奉行朝廷政令,…… 抗拒州县,便是不遵王法、不畏朝廷,如此所为,何异盗贼 !(朱熹:《龙岩县劝喻榜》,《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一百)

差役之威如虎,小民之命如丝!(《明史》卷二百五十八《毛羽健列传》)

官爵贿赂,夺魄动心;国病民冤,如聋如哑!(海瑞:《兴革条例》,《海瑞集》第51页)

中国唐末以来千余年历史轨迹,都是在越来越彻底摈弃“封建”前提下,不断强化中央权力对整个社会的控制(即上引朱熹所说“州县之官,皆是奉行朝廷政令”)。而这个越来越庞大强势的权力网络系统,它直接威压在无数分散的“蚁民”(传统称呼是“编户民”、“编民”、“编氓”)头上,其结果当然永远只能是“良民惧官府,听之肝胆碎”;只能是在官府眼力,百姓几乎是天生“贼民”!

我曾举杜甫“哀哀寡妇诛求尽,恸哭秋原何处村”(《白帝》,《杜诗详注》卷之十五)等名句、并以此与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 M.布坎南的制度经济学相互比较,以说明中国皇权制度与发源于欧洲中世纪的宪政型税制的关键区别:中国制度环境下,万民地位只能不断向极端弱势化演变,即使在被统治者“诛求尽”而倾家荡产之际,他们也只能作为分散个体而“恸哭秋原”(在远离制度设计与决策源头的地方哭泣),而没有任何稍微有效的诉求路径和反制能力。于是中下阶层的意愿,就万没有可能像欧洲封建后期那样,被“包括进税收政策的形成的过程中”;当然更完全不可能以此为起点,逐渐建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讨价还价机制得以立足生根并法治化的近现代代议制政治机构、以及支撑此类机构运行和发展的宪政法理。而欧洲情况却是:英国在1275年前后,因封建贵族反对国王亨利三世过度征税而在牛津召开谘议会并成立各种委员会,遂使议会政治体制开始正规运作;到15世纪后期,“议会制税”已成功实现(详见:〔美〕道格拉斯·C·诺思著、陈郁等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第175-176页)。

也就是说,古典中国的难以像欧洲那样从中世纪就起步而逐渐走上宪政型法治道路,也从来绝不可能想象“议会制税”的制度方向, 如此局面与中国早早废除封建而不断完善“秦制型”中央集权统治结构、以及相应的极发达“官体制社会控制系统”,两者关系极大 。(详见拙著:《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下册第十三章《中国皇权社会的税赋制度及其与宪政税制的根本分野(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当今现实中当然更有无数刺目的例子,比如茅于轼老先生一篇文章的标题就醒目地提问:“为什么城管总要打人”?再又比如:为什么强拆强征的血案全国遍地开花?而所有这些,背后其实都是上面介绍的那条关键道理。

简单说就是:从五代两宋以后,中国的“封建大族”彻底绝迹或变异,由此使得社会基本构造成为中枢权力一贯到底、有效且高势能地控制一切社会空间(宋代政治家的形容是:“兵皆天子之兵,财皆天子之财,官皆天子之官,民皆天子之民。纲纪总摄,法令明备,郡县不得以一事自专也,……举天下皆由于规矩准绳之中”),于是天下亿万百姓也自然而然越来越成为了彼此分散、毫无“制度组织化屏障保护”的俎上鱼肉。

宋代以后,中国表面上还有大量宗族,但是其“封建性”核心内容(相对独立于皇权的社会组织方式、对社会资源的控制权……)却一去不返!所以明代王阳明在他著名的《南赣乡约》(1520年)中明确规定:一切宗族都必须尽量成为类似今天“小脚侦缉队”式官府指令的奉行者(原话是:“戮力协谋官府”)。这就好比现在我们也有工会、也有居民社区委员会,但其生存第一原则无一不是遵从“伟光正直接领导”。

顺便说一句,现在许多人(包括一些历史学家)认为中国自宋代以后开始了向近代的转型(即所谓“唐宋变革所代表的近代化进程”,原因是有了规模更大的城市商品经济等等),而愚见以为这是说反了,因为与现代反方向的那种权力体制与社会构造,恰是以宋代为加速点而被其后统治者更加全力打造的。

第三,更重要的是,世界走出专制、走向法治的本真历史,其重要动力与支柱之一,恰是“封建利益”与“封建力量”

这个历史大家都知道,即平克尼1787年年6月25日在美国制宪会议上发言中所说:英国宪政中贵族阶层的“对国王构成制约而达到平衡”这个至关重要的制度平台,它从源头上“是直接从日尔曼人的丛林中生长出来的。”(见[美]麦迪逊著:《美国制宪会议记录》,中译本第197页)所以英国《大宪章》详细列举的臣民法定权利竟然多达60余项,其中包括:

  • 教会有哪些国王不能干涉的权利;
  • 贵族有哪些国王不能干涉的权利;
  • 贵族的财产土地应该怎样继承而国王不能以自撰理由予以没收;
  • 臣民土地中的农具如何作为他们财产的一部分而不能被国王掠夺;
  • 国王征税必须遵循哪些与教会和贵族的协商程序;
  • 国王不得强迫地方出钱出工从事哪些具体的工程项目;
  • 国王不能超越地方法庭而滥用司法权的具体范围;

……

《大宪章》签署时间是1215年6月15日,这时是中国南宋的宁宗嘉定八年,英国封建贵族联合教会和市民阶层,以“封建武力”迫使国王约翰签署《大宪章》,其制度方向正好与中国自宋代以后中央集权不断强化的趋势相反。所以我们读《大宪章》开篇第一句话,其内容就是国王约翰必须放下权力的傲慢,依次向面前执刀仗剑相逼的诸多“封建力量”表白自己的谦卑:

谨向诸大主教、主教、住持、伯爵、男爵、法官、森林官、执行吏、典狱官、差人及其管家吏与忠顺的人们致意!

所以假如没有这一整套“封建”,哪来《大宪章》这世界法治史上的伟大一步?

接下来经过国王权力与封建贵族等国民权利的反复博弈,至1307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去世时,国王们废止或扣减《大宪章》内容与效力的图谋一次又一次被挫,由此使得《大宪章》成为了英国国家政治的坚实难移的基础。(详见:基佐《欧洲代议制政府的历史起源》,中译本第295页)

欧洲封建时代王权与中国皇权还有一些重大区别也值得留意,比如:由于历史传统、国家体量、税收限制等原因,欧洲封建王权的官吏系统、尤其常备军规模与中国皇权官吏与军队规模相比,差得天上地下;也就是说在专制手段的规模与强度上,两者的量级有巨大差别!以英国封建王权为例,光荣革命前的17世纪上半叶,国王在突发冲突中可依赖的士兵仅以百数计。克伦威尔建立空前规模的常备军,但到王政复辟后其人数也仅3千人(详见〔美〕斯科特·戈登著、应奇等译:《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第396页[注释])。所以,中国历代统治者手中暴力工具的体量之极其巨大——比如前文提到的秦灭楚之役的兵力为60万;到皇权社会后期全国总人口最高5千万左右的明朝,军队数量早早突破百万,更有至少十几万人规模的锦衣卫等秘密特务警察(王世贞《锦衣志》: “卫之人鲜衣怒马,而仰度支者凡十五六万人”,转引自丁易著:《明代特务政治》第29页),这是欧洲封建国王们无论如何都梦想不到!

总之,虽然中古或中世纪的“封建”曾经给社会带来过巨大不公甚至纷扰战乱(例如中国东晋时国家权力由琅琊王氏、颍川庾氏、谯国桓氏、陈郡谢氏等少数豪族瓜分、又如英国“玫瑰战争”等);虽然欧洲那些原本由领主创立与保护的市镇,它们要从封建势力下解放出来成为资本主义发展所依托的独立工商业城市,这还要经历漫长过程,但另一方面,“封建”环境下,诸如“秦制”追求的那种最高统治者一人作为庞大宇宙主宰而全能操控整个世界(司马相如《大人赋》就是把汉武帝视为从人间到天国的绝对统治者),这种程度的专制就很难实现。

不仅如此,“封建”条件下权力专制性相对较弱的制度环境,更为以后的走出封建、迈向现代孕育了前提,所以年鉴学派大学者马克·布洛赫在他的《封建社会》中强调,正是封建社会之“权利”基础上的国王与臣民之间的契约关系,保障或催生了欧洲的法治传统、乃至13世纪以后宪政制度的发展;他的精辟结论是:

西欧封建主义的独创性在于,它强调一种可以约束统治者的契约观念 ,因此,欧洲封建主义虽然压迫穷人,但它确实给我们西欧文明留下了我们现在依然渴望拥有的某种东西。(〔法〕马克·布洛赫著、张绪山译:《封建社会》第714页)

中国最杰出宪法学家王世杰先生也陈述这个史实:

欧洲中世纪时代(约略自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起,至16世纪宗教革命止)是封建时代,也可说是近代宪法观念萌芽时代。(王世杰、钱端升著:《比较宪法》第15页)

这些历史真实情况,是不是与许多人心目中“封建专制”定义的内容恰好相反?

所以中西历史都证明:把“封建”视为现代专制的祸根,这不仅造成了对历史的严重误读,更导致今天许多人不能理解世界走出专制、走向法治的关键动力究竟来自哪里!于是,法治(“王在法下”)、议会制税(后来更概括为“无代议权不纳税”)等伟大进程中的一系列关键要素、环节、程序、博弈焦点等等,就都无可奈何被极大地模糊起来了。

二、中国专制根源不仅在于某种悖逆现代价值的“思想”,尤其在于“秦制”以来的制度架构及其法理逻辑

标题中这个道理,需要尽可能多的实例读者才好有真切理解,这在眼下有限篇幅里不可能做到,所以仅做最简单说明。

比如陈剑先生文章中举出“中华传统文化维护专制主义的思想”,其内容包括“民本主义思想”、“礼乐文化和等级观念”、“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总之,这些“思想”构成了中国悖逆于现代社会方向的根本原因。如此定义其实是百年来一种基本判断,比如近代著名报人邵飘萍1912年1月对袁世凯的挞伐:“ 帝王思想 误尽袁贼一生。议和、停战、退位、迁廷, 皆袁贼帝王思想之作用耳 。清帝退位,袁贼乃以为达(曹)操、(王)莽之目的。”

其实我曾反复说明:与那种根本性的制度结构、社会任何角落中无所不在的制度法理、制度逻辑相比,一切显性的、人们已经明确意识到的“思想”都可能太过表浅,都不足以构成一种社会形态的深层基础。

且举陈剑先生文中强调的“官本位思想”为例。

我们说“官本位”仅是一种“思想”吗?其实远远不是,因为有着远比“思想”更深刻更广泛得多的东西埋在我们的制度传统里面。拙著《法律制度与“历史三峡”》(法律出版社,北京,2007)举了一个千百年来谁也不曾留意过(谁也不曾“思想过”)、却有重要意义的例子:

“官法”曾长期是国人对法律的通行称谓。例如统治者对自己统治方式的常规定义是:“以官法治之”、“以官法定之”;《大清律例》等法典中最常见的话也是:“以官法绳之”或“绳以官法”——诸如此类的众多例子昭示:“官法”久已是中国法律史和传统法理学的基本范畴。

稍稍留心,我们应该能够想到: “官”与“法”这两者世世代代都紧紧绑在一起,尤其要以“官”作为“法”铁定不移的前置,这可不是小问题;如此逻辑预设之中包涵的,也必定是一套非常重要的制度属性

只要比较一下就可以知道:西文law(法律)的词义,强调的是事物规则和程序,从来没有与古典时代的执政官(archon)或后来的“行政官员”(official)相关联的前缀词或者后缀词;而西文中judge(法官)的词义,也来源于“对事物的判断和裁决”,完全不会如同中文的“法官”一词那样,只有把“法”与“官”合成一体,才能造就出一个形容人格化法律权威的复合词。

又比如西方人称上帝耶和华是世界的最终审判者,《新约圣经·使徒行传》第十章中即说:“God as judge of the living and the dead”,而这句话中的“judge”一词如果按照中国的通常习惯翻译成“法官”,就会是笑话,因为在西方逻辑中,造物主虽然执掌以正义为根本诉求的世界最高法律,但是他根本不可能是“官”,这又刚好与中国制度语言学的取向相反!

这类例子清楚说明:“官本位”远不仅是一种“思想”,它实际上是一种根本性制度逻辑;尤其是,“官在法上”这种制度逻辑的深刻性及其与法治方向相悖逆的广泛程度,甚至是千百年来人们根本没有“思想过”(明确意识到)的!

再比如中国民间不分南北,都习惯把街上公厕称为“官茅房”——描述社会风情的圣手汪曾祺先生在《故里杂记·李三》中记载他家乡江苏高邮即是这个叫法,旧时北京等地也如此称呼。而究诘起来,“官茅房”三个字背后其实有深刻制度学内涵:任何社会公共领域中的建设,不论如何粗陋简易,都只是在“官”的恩准或荫庇之下,才有立身冠名的合法、合俗之依据!

又比如人人都读《红楼梦》,但从来没有谁对书中这类情节感到奇怪、或觉得需要琢磨:贾府的家族开支有一个非常简洁概括的名称“官中”或“大官中”(比如第四十五回中,凤姐说李纨母子“主子奴才共总没十个人,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一年通共算起来,也有四五百银子”)。但西方人读到这里很可能就要问:明明是家庭私域中的经济分配,却为什么一定要以“官体制”作为基本范式?又为什么你们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以此为理所当然而浑然不觉得奇怪?类似的例子又比如,中国现在依然非常习惯将无数民营事物冠之以“官”的名目以显示权威性(“官网”、“官价”……),人们也以此为理所当然。

只要把我们身边这些琐碎无比、从未有人“思想过”的无数现象摆到“制度学十万个为什么”的平台上,大家马上就能感觉到:“官本位”要远比“思想”深刻有力得多、其作用范围也广泛得太多。它不仅如上面法律史例子所证明是一种“基本的制度逻辑与法理”, 而且更是庞大社会架构的无数分支背后,那个最核心、最基础性的“制度母本” ——也正因为如此地位,“官体制的规则与法理”才能够像毛细血管一样,无所不在地贯穿整个庞大社会肌体、处处与公民社会的方向与逻辑相悖逆。

所以,假如我们仅仅从“官本位思想”层面来入手,是不是就很难真正摸清它的深藏脉络?是不是就很难认识到它“逆现代”之巨大力量究竟来自哪里?

三、为什么百年倾力“批判封建思想”,得到的却是现在这样的不堪结果?如此诡异其背后的深层逻辑在哪里?

一旦列出上面标题,读者可能马上就能够感到:这是梳理“中国百年启蒙史”必须回答的重大疑问。

今年是“五四运动”一百周年,从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次年更名为《新青年》)的1915年至今、甚至从更早的鲁迅于1907年写下《摩罗诗力说》至今,时间已逾一百多年。这期间中国历史中最耀眼而且一以贯之的线索,大概就是“思想革命”、“批判封建思想”;甚至可以说百年中的一代又一代人们,都是以此为具有天然合法性的认知起点而度过自己一生。

但为什么越是以举国之力大张旗鼓“批判封建思想”,结果却越走不出“上面还是慈禧,下面还是义和团”(资中筠先生语)的怪圈?为什么自幼就浸淫在“彻底批判封建思想”强大社会氛围中的许多人,他们反而可以比谁都容易地转身起劲践踏国民权利、炮制鼓吹“重庆模式”、大搞个人崇拜、甚至仍梦想终身“坐天下”……,以至于像本文开头引述所说那样,大家都明白“中国大陆近百年有什么变化吗?回答是——没有!王朝还是王朝……”?

前些日子,资中筠先生撰文纪念一位刚去世的清华老同学胡亚东先生,文中记述了胡先生一个非常有分量的提问:

关于启蒙,我记住一句很代表他的风格的话:“为什么在中国二十世纪启了又蒙,蒙了又启?”(资中筠:《无边落木萧萧下》,《北京青年报》2018年5月14日B2版)

所以将中国近百年启蒙史其发动与结果之间这巨大背反称为“ 世上最为诡异的事情 ”,大概一点儿都不为过!而“为什么启了又蒙,蒙了又启”等提问,也表明现在有越来越多人们隐约意识到,中国的百年启蒙很可能是在元逻辑的根本层面,预埋了致命的自毁程序;甚至不客气地说:这百年启蒙的基因与过程本身,有可能反而导向了蒙昧与梦魇的温床!

上述情况当然还有直接例子,比如科技日报社总编辑刘亚东先生最近指出的刺目现象:“中国1919年缺乏科学精神,2019年依然缺乏!”(https://newrss.guancha.cn/toutiao/toutiaopost/industry-science/2018_08_13_467993.s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wm=3333_2001&weiboauthoruid=1892793683)

那么这“百年悖谬”到底是个什么道理呢?导致如此惊人悖谬的深层逻辑到底在哪里?下面尝试做最初步的探讨:

我们看“五四”对启蒙方向的定位有一个最显著共识与基点:中国专制的根源在于“旧思想”(陈腐的孔孟礼教、窳劣不堪的“国民性”、臣民意识与奴化思想、表现旧伦理的旧文学……)。既然如此,则中国走出专制的前提当然就是要用“新思想”(民主思想与科学思想)来扫荡旧思想、来“改造国民性”、以此造就无数“新人”——这个路径不是最顺理成章吗?

所以鲁迅早在20世纪初就主张以“心声”、“意力”、“尊个性而张精神”、“新精神”等等为核心推动中国变革,他的浪漫形容是:

二十世纪之 新精神 ,殆将立狂风怒浪之间,恃意力以辟生路者也!(《摩罗诗力说》,1907)

他更将能够使“国民精神发扬”的一切文学尊为“摩罗诗派”,竭力呼唤能够像“此云天魔,欧人谓之撒但”那样以其魔力而“破中国之萧条”的“先觉之声”(《摩罗诗力说》)。

陈独秀后来的概括更集中在新思想对旧思想的扫荡之力:“今兹之役,可谓 新旧思想之大激战 ”,而这“思想激战”的前途,则必须是人们的“政治觉悟”、尤其是“伦理的觉悟”(《吾人最后觉悟》,《青年》第1卷第6号,1916年2月);蔡元培当时同样认为:“我以为用洪水来比新思潮,狠有几分相像。他的来势狠勇猛,把旧日的习惯冲破了。”(《洪水与猛兽》,《新青年》第7卷第5号,1920年4月)而五四学生领袖们纲领性口号更激昂有力:“1、变奴性的思想为独立的思想;2、变专制的思想为平民的思想……”,所以他们纲领性宣言的标题就是:《思想革命真是救中国的根本方法》!(《新潮》第2卷第2号,王毅注:1918年底,北京大学学生领袖如傅斯年、罗家伦等人,在蔡、陈、胡适、李大钊等帮助下成立北大第一个学生社团“新潮社”,《新潮》为其社刊)

所有这些是我们最熟悉不过的,即如上面所说,“思想革命”这个判定不仅几乎成为百余年来几代人们唯一具有天然合法性的社会认知基点,而且其无上地位一直延续到今天“清除封建残余”、“批判封建思想”的提倡中。所以人们大概很难发现:这个基点与20世纪中国启蒙史的“极其诡异”,其实关系极大!

为什么这样说?让我们看在上述“崇扬思想革命”大洪流背景下,毛泽东1917年8月23日《与黎锦熙书》中宗旨更为显豁、笔调更激越更具魅力的“启蒙设计”:

今日变法,俱从枝节入手,如议会、宪法、总统、内阁、军事、实业、教育,一切皆枝节也。…… 夫本源者,宇宙之真理 。……今吾以大本源为号召,天下之心有不动者乎?天下之心皆动,天下之事有不能为者乎?天下之事可为,国家有不富强幸福者乎?…… 当今之世,宜有大气量人,从哲学、伦理学入手,改造哲学,改造伦理学,根本上变换全国之思想。此如大纛一 张,万夫走集;雷电一震,阴曀皆开,则沛乎不可御也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会:《毛泽东早期文稿》第85-86页)

在此方案中,其它任何具体的社会变革都是无关宏旨的细枝末节,而启蒙的根本目的,乃是以绝对先进伟大的思想(“宇宙真理”)作为一切一切社会进步之本源,尤其通过“大气量人”的无限伟力去强制“根本上变换全国之思想”,造就出“大纛一张,万夫走集;雷电一震,阴曀皆开,则沛乎不可御”的无限魔力——从1917年如此宏伟的设计中,是不是已经可以清楚看到后来席卷天下的“彻底改造全民世界观”、“(每个国民必须)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威力无比精神原子弹”、“创造出红彤彤的崭新世界”等等之雏形?

既然确立了先验地具有无上正确性的“宇宙真理”,那么下一步自然就是要运用其伟力去扫荡“封建思想”、赢得“新旧思想大激战”绝对胜利。紧接下来逻辑链条中更重要一环就是:打造出世界上唯一掌握宇宙真理的“先锋队”、“由特殊材料制成”的先进分子组织,由其指引整个世界的方向;尤其为实现其普世的胜利,就必须把“最伟大的先进思想”强制“灌输”给亿万国民——因此“理论掌握群众”成为马列斯大林毛主义最重要内容之一,即《共产党宣言》说:“共产党一分钟也不忽略教育工人尽可能明确地意识到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敌对”;至列宁更有其著名的“灌输理论”强调对民众的强力思想灌输(《怎么办》:“社会民主党的任务就是把认清无产阶级的地位及其任务的意识灌输到无产阶级中去”);直到李大钊1919年8月17日《再论问题与主义》,也是要明确大众思想步伐的统一对于实现布尔什维主义的关键意义:“使这社会上可以共同解决这个那个社会问题的 多数人 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 ”。

“思想革命”、“先进思想掌握亿万群众”等等必须预设的绝对逻辑是:1、将某种乌托邦(制度设计)定义为永恒至上的“宇宙真理”;2、在此“宇宙真理”面前,“大救星”以外的所有人都必须彻底交出自己心灵自由、私有财产、生活方式等等一切权利,完全变成那部巨大权力机器上的“齿轮与螺丝钉”。

也就是说:垄断了“宇宙真理”的“先锋队”,他们必须成为现代“奇理斯玛”式的“钢铁组织”,其特点就是马克斯·韦伯定义的:政教合一,在掌握无边巨大世俗权力的同时,又绝对地掌控全体国民精神世界的一切角落。假如有谁不能像毛泽东设计的那样被“彻底变换思想”,则“宇宙真理”执掌者就有不容置疑权力来强制实现“雷电一震,阴曀皆开”,直到在肉体上禁锢、消灭任何异端(“反动”)。

“宇宙真理”的执掌者们永远地“三个代表”着民智浅陋的亿万庸众其未来命运,掌控他们从财产、人身、良心信仰等一切权利。而亿万“屁民”一举一动都要感恩服从那掌控先进思想之“大救星”的引领,这是他们一生一世之中生存合法性、言说合法性的绝对前提——凡有在现代中国生活经历的人都知道,在这种超强社会设置与控制之下,惨目例子真有无数之多。

所以,“大力批判封建思想”、“彻底改造国民性”、“改造全民世界观”、“灵魂深处爆发革命”、“造就亿万新时代的合格新人”、“教育群众”等等指向,它们一旦与“权力万能”的逻辑绑在一起(即“精神原子弹”与“有权就有一切”的充分一体化,林彪等等对毛泽东思想体会最深者在“文革”中大力鼓吹这个纲领),“先进思想”就必然最顺畅而迅疾地膨胀与自我神话为“宇宙真理教”——其结果就是大家一直都在亲身经历的百年痛史:最伟大的先进思想通向了蒙昧野蛮的奴役之路! [1]

而近数十年来的社会轨迹更无数次地证明:将某种“思想”、“世界观”强制定义为具有唯一合法性的世界之崇高引领,并因此赋予“掌握先进世界观的先锋队”以千秋万代永远统治一切社会空间、垄断一切社会资源的天然权力,这套逻辑是如何极端荒谬。比如现在网民们的提问:

贪官这么多,成千上万。弱弱地问一句;这些人原先就坏吗?既然坏,何以进了官场,快速荣升?如果进去才变了,那么, 这个让人变坏的体制是一个什么体制 ?这些人入党时都对党发过誓的啊!怎么说变就变了,几吨钞票都敢弄回家?百思不得其解!他们落马后都写忏悔书,都说:“放松了世界观改造,才走上了犯罪道路。”—— “世界观”是个甚马玩艺儿,有这么神奇?一放松,就来钱,来大钱! 谁给我也送个“世界观”吧,让我也把它放松一下,稍微放松一点,来个二十万,把房贷还上。(http://tieba.baidu.com/p/5958511404?traceid=;这个民间笑话还有文字小异的另外版本,见:《神笑话:世界观是啥宝贝?》,https://www.sxxbl.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5848)

“先进世界观”及其“领导一切”的变本加厉,其结果竟然是对社会基本正义的极尽践踏——这个百年以来始终贯通不变的逻辑路径,最值得今人认真反思!

四、体会胡适“走那长路”、“一点一滴的改造、一尺一寸的改造”等宗旨的当下意义

本文目的,远不在于仅仅说明许多主张“清理封建残余”“批判封建思想”论著之是非短长,而主要在于提示这样的必要:反省百年来奇理斯玛逻辑轨迹上“批判封建”等越演越烈的悲剧历史,警惕中国语境下“思想革命”通向“奴役之路”这灾难逻辑的巨大惯性。所以百年之后,不仅“启蒙”依然迫切,而且同样迫切的可能还有“ 让启蒙本身走出蒙昧与梦魇 ”——即祛除中国语境下“思想启蒙”久已习惯的专断禀赋、为它划定理性与合法的边界。

更具体说,愚见以为至少有这样一些值得思考的地方:

其一,任何高尚名目下的“思想国有化”(哈耶克语)都是灾难之始,所以某种不入眼的“思想”尽管可能相当陈旧,但只要它没有侵犯其他国民的基本权利,则任何人无权把它从秉持者头脑里抠出来,或者如大家久已习惯的那样用“批判”、“改造”、“教育”等等声威,形成强制改变亿万人生活选择的压迫性社会环境。现代法理所允许的,仅仅是平等地说理与公共的讨论;在此天平上,“民主思想”与“封建思想”(如陈先生文中指斥的“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国传统文化”)或其它什么别的文化观念,都只能有相互讨论、和平竞争的平等法律地位。如若不然,将行政权力引入思想与国民个人权利领域,这铁定将迅速造就蒙昧主义更大规模的爆发。

其二,中国专制祸患的根源,远不仅是某些悖逆于现代社会方向的“思想观念”;更主要的它是一种体量异常巨大、基础异常深厚、经过超长时期进化从而高度完善的 制度架构 之结果,而这种整体架构的基本属性不可能不深深渗入几乎一切社会肌体之中。

所以判定中国亟需“法治思想”、“公民意识”固然重要,但更困难得多的,是用绝大的工夫仔细摸清“历史三峡”(专制政体的长期完善与强化过程)为什么有那么渊深广泛的内涵与根基、它到底是由哪些纷繁支流汇集而成、它水流从什么地方拐弯、每个转弯处的水流下面都深藏了哪些沟沟坎坎、这诸多 “地质水文特点”与世界其它水域有什么重大不同……。只有经过了诸如此类非常具体的梳理工作(我概括为“制度学十万个为什么研究”),我们对于“中国专制”的认识才称得上是理性的而不是盲目的、是真切的而不是笼统的、是面向“可操作转型设计”而不再是至今仍然常见的那类简单化一言以蔽之、甚至是情绪化的盖棺论定。

其三,中国“走出历史三峡”(走出专制)的真正困难,从根本上说并不在于今天我们是否能够普遍在思想上认识到“专制残余”、“官本位”等等的弊害、认识到“法治思想”、“民主意识”等等之必需,而是在于:旧制度的庞大架构越来越悖逆于现代方向,但社会的生存与运行又一时一刻都不能在抛弃旧架构前提下悬空起来;所以怎样才能在社会肌体之中,逐渐“内生”出无数代表新制度方向的良性基因与萌芽,促进这无数萌芽逐渐扎下根基、尤其是日渐拓展出同样是“结构性”的新型架构之制度力量,这才是关键所在。而能够理性地面对这个极其漫长的进程、一代接一代地承担起它异常艰难之重负的人,才是真正的勇敢者与觉悟者。

在这个方向上,今天尤其有必要重温当年胡适“多研究问题,少谈些主义”等等主张(即反对某些“思想体系”的自诩包打天下)。胡适的这些意见,其逻辑方向尤其清晰:

……这种(社会)改造一定是零碎的改造—— 一点一滴的改造,一尺一寸的改造 。无论你志愿如何宏大,理想如何彻底,计划如何伟大,你总不能笼统的改造,你总不能不做这种“得寸进寸,得尺进尺”的工夫。……有人说:“社会的种种势力是互相牵制的,互相影响的。这种零碎的改造,是不中用的。因为你才动手改这一制度,其余的种种势力便围拢来牵制你了。如此看来,改造还是该做笼统的改造。”我说不然。正因为社会的势力是互相影响牵制的,故一部分的改造自然而然会影响到别种势力上去。这种影响是最切实的,最有力的。(胡适:《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原载《新潮》第2卷第3号,1920年4月)

为什么我觉得在今天尤其应该珍视胡适的眼光、胡适的心胸、胡适的“进路”呢?窃以为他这个方向才符合了“启蒙的本真意义”!

研究启蒙的大学者陈乐民先生在晚年病中给我信中的几段话,我觉得真是说到了启蒙的关键,老先生尤其点破多年来中国“启蒙运动”的问题出在哪里:

我们习惯把“启蒙”集中在十八世纪的法国,这个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比较集中,这是事实。但“启蒙”实际上是欧洲现象,社会发展到那一步,思想都要“开窍”了,何况欧洲各国声息相通。所以把“启蒙”时期完全归于法国就有些偏颇,盎格鲁撒克逊系统的学者就不服气,说苏格兰在十八世纪前早就有了,随即影响和“带动”了不列颠,影响也及于欧陆。这确实如此,如果没有洛克、牛顿,法国可能出不了伏尔泰、孟德斯鸠;英国的工业革命,如果前此没有比利时的羊毛出口、荷兰的技巧工艺,可能也不易集中出现。所以一个英国学者说: “启蒙”一词不应大写、单数(Enlightenment),而应小写、多数(enlightenments)

陈乐民先生尤其强调,启蒙决不是单线条的思想运动,而是一种全面广泛的社会变革;而恰恰是在这个关键之处,“五四”以后人们长期热衷的“启蒙运动”其实与启蒙本真意义相去甚远:

西方的“启蒙”是许多社会“层面”在各自历史、亦是政治社会史促成的,此与中国的“启蒙”为一种“运动”不同,此问题大可深究 ,时下中国史学家们太忙,顾不上这些。……按:“启蒙”二字在西文中并无“运动”二字。英法德文都只是第一个字母大写,译成中文,加上了“运动”, 中国人对“运动”又有特殊的情结 ,因文害意义,此是一例。

对照陈乐民先生的指点,我觉得中国百年以来的大毛病,就对“启蒙本真内容与逻辑”认知的不成熟甚至严重失真,于是热血沸腾地企盼着、不惜一切代价而打造着一种全能的、速成的“启蒙运动”(“思想革命”),并因此而忽视了全面、徐缓渐进而非跳跃(但却是广泛的、在制度建构方向上不可逆的)的制度变革与社会变革。

五、中国启蒙的“后发劣势”究竟在哪里

与上述问题密切相关而更值得深思的症结可能还在于:“ 中国启蒙的后发劣势 ”(借用经济学家杨小凯先生对中国市场经济的定义)!

为什么说是“后发劣势”呢?就是因为我们“启蒙运动”的发动,是在亡国灭种巨大危机突然临头时的仓促应激反应,其一切价值坐标、路径方法等等,都是急迫中从外面来抓来救命的(“拿来主义”),而自己社会生命肌体中原来并没有能与这些巨大而强劲外来身影相适配的内生因素。1895年4月17日,在中日甲午之战中惨败的清政府被迫签订《马关条约》,两个月之后,康有为在呼吁变法的《上清帝第四书》说了一句很准确的话:

若使地球未辟,泰西不来,(中国)虽后此千年率由不变,可也!

这种煎迫逼仄的时空环境,使得国人很难有充分条件去辨析启蒙的本真历史,于是对于欧洲启蒙的基础性、支柱性条件就有极大的认知残缺,比如梁启超1902年在《论立法权》中曾喟叹:

立法、行法、司法,诸权分立,在欧美日本既成陈言,妇孺尽解矣。然吾中国立国数千年,于此等政学原理,尚未有发明之者,……我四万万同胞中,并此等至粗极浅之义而不解者,殆十而八九焉!

又比如:世界启蒙史上总是“三R”并提,即文艺复兴(Renaissance)、宗教改革(Reformation)、罗马法复兴(Revival of Roman Law),但在《〈新潮〉发刊旨趣书》(1919年元旦)中,“罗马法复兴”一项就被傅斯年、罗家伦等“五四”学生领袖略去,而只剩下对前二者的倾慕:

观西洋“Renaissance”与“Reformation ”时代,学者奋力与世界魔力战,辛苦而不辞,死之而不悔!

可见人们是通过缺失了最关键要素的视角,来理解“启蒙”的内涵、来张扬“德、赛先生”的。这些当然都使“中国启蒙运动”与欧洲启蒙从制度生态与文化生态中长期积淀出全面变革的基础、最后而水到渠成,两者是完全不同的。

百年之前的中国启蒙先哲们很难意识到这种“后发劣势”;而百年之后当我们“蒙了再启”时,更要面对中国固有文化土壤、世道人心早已支离破碎的严重现实。我们难以内生出具有根基的新制度生长机制,可“地球辟、泰西来”以后又必须改变;变革的方向不管是百年前提倡的“民主科学”,还是现在被普遍憧憬的“法治社会与公民社会”,这些目标的光彩诱人其实都不能豁免我们“后发劣势”所隐含的巨大风险。

最容易看到的例子如西方法治体系的发展成熟,是依托在罗马法(中世纪以后又有封建习惯法、城市法等等)与基督教长期传统的坚实基础之上,所以它能够强调法理地位绝对超越一切世俗权力的普遍人类正义——即“王在法下”、“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等等。但类似的法治传统+信仰传统的普遍制度构造却是中国所完全没有,于是这类基础性条件的不具备,就是今天我们呼唤现代法治社会时需要清醒意识的巨大困难。

同样显著、而且人们久已领教的“启蒙后发劣势”其另一巨大风险,就是由于本土变革的时空狭蹙、皇权社会“定于一尊”的长期惯性、集权主义在20世纪流行于全世界等原因,因此使得绝对主义极易弥漫于整个社会。比如前文介绍当时人们对“宇宙真理”的热烈憧憬。

其实,对于“启蒙运动”之专断性、“群众运动”之非理性等等,早在“五四”以后不久就有切中要害的批评,比如吴宓先生的意见:

……普及教育之重要,国人夙已知之,不自新文化运动始也。……五四运动与女子解放,此亦时会所趋。……今者必欲以此种种均归美于新文化运动,亦可谓贪天之功,以为己力矣。 而遇不称许以马克斯、易卜生者,则指为赞成复辟、及反对普及教育,此则尤牵强武断之甚者也 。新文化运动所主张之道理,是否正确?所输入之材料,是否精美?至若牵扯时事, 利用国人一时之意气感,以自占地步而厚植势力 ,是则商家广告之术、政党行事之方,而非论究学理,培植文化之本。窃观自昔凡欲成功于一时者,类皆广树旗帜,巧立名目。彼群众见此种种有形之物,实在之事,遂蚁从而蜂动焉。至若学理之精微,众亦不解,空漠之谈,鲜能聚众也。今新文化运动之成功,或即由此。惟吾则亲见附从新文化运动者,其中不免有目空一切,硅步自封之人,以为新文化运动,高矣美矣,无以有加矣。 如有怀疑评骘者,则谓其人必皆丧心病狂,有意破坏者也 。于是责在卫护新文化运动者,遂专务为胜敌之举, 不许天下人得一置喙,将欲绝除异己,而统一文化之疆域焉 。(吴宓:《论新文化运动》,原载《学衡》第4期,1922年4月,引自袁伟时编著:《告别中世纪》第430页)

更重要例子比如1925年,针对当时已经身为共产党领袖的陈独秀主张“争自由”的北京民众放火烧毁《晨报》报馆是理所应当,胡适对这位老朋友表示了截然相反的看法:

独秀兄:

前几天我们谈到北京群众烧毁《晨报》馆的事,我对你表示了我的意见,你问我说:“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

……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 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是使我很诧怪的态度

你我不是曾共同发表一个“争自由”的宣言吗(王毅注:指1920年8月1日,胡适与陈独秀、李大钊、蒋梦麟、陶孟和等人共同发起的《争自由宣言》,该《宣言》共六条,内容是要求北洋政府废止专制法令,保障人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书信秘密等的自由)?那天北京的群众不是宣言“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吗?《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睛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 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 。”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 凡不承认异己者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

我也知道 你们主张一阶级专政的人已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 。……但我要你知道,这一点在我要算一个根本的信仰。……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这几年以来)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我怕的是 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55-357页)

可惜这类披肝沥胆的声音,它不仅不能在国家舆论生态中占有一席合法之地,而且反而越成为“宇宙真理”、“主张一阶级专政”必欲除之而后快的死敌。

总之,中国“启蒙运动”在那样短暂时间内就有了极大变异(即上引胡适所说,从五四前后“争自由”为大家公认方向,迅疾地变轨为“主张一阶级专政的人已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这其中的根本原因恐怕还不是现在人们常说的“救亡压倒启蒙”——不仅因为“救亡压倒一切”只能是在三十年代以后外寇之祸迫在眉睫后的事情,而“启蒙运动”之大变轨至少在胡适揭橥与陈独秀等分道扬镳关键何在的1925年就早已昭明天下;更主要的是:“救亡压倒一切”明显是外因性质的,而本文关注的“中国启蒙运动的百年悖谬”则显然是内因性的、是基于“中国启蒙运动”之元逻辑的。

所以,当百年之后不得不“启了又蒙,蒙了又启”之际,能够开始意识到“后发劣势”的宿命,在勉力向前时又尽量秉持对历史、对天道的敬畏谦卑,为一切憧憬、预判、设计都留有理性的试错条件,以此体会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所精辟概括的:“科学方法的全部奥秘是一种愿意从错误中学习的态度”(陆衡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7页),这些大概就是我们面对以往百年启蒙专断性的时候,必须加倍付出才能获得救赎的前提。

2018年是“戊戌变法”120周年,2019年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今天回首百年,当然要对过去一切曾为启蒙付出勇力与血泪的前人报以崇高敬意;而同时出于我们一代人深化启蒙认知的应有责任,是否也应该认真反思百年间那个不断退归原点的“鬼打墙路径”?尤其面对当下严峻局面的时候,“反省百年启蒙”、“让中国启蒙本身走出蒙昧与梦魇”、“为什么加倍付出努力与敬畏谦卑才可能获得救赎”,所有这些,是不是应该开始成为我们认真思考的议题与维度?

(王毅系中国社科院教授, 本文于2018年8月18-23日完成初稿,11月24日改定)

[1] 拙文《为什么“最伟大的先进思想”通向了蒙昧野蛮的奴役之路——写在<毛主席语录再版前言>发布50周年之际》,对此逻辑过程有详细史料的列举及分析,删改后的此文见:http://www.hybsl.cn/beijingcankao/beijingfenxi/2018-08-20/68160.html,文章标题被改为:《文革“语录崇拜”背后的逻辑与法理》。

《中国战略分析》第11期   2019年5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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