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能否推动地方政府执行环境政策
非政府组织能否推动地方政府执行环境政策
刘梦迪/政见特约观察员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中国政府提出,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那么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能否推动环境治理?
近期,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张炳教授、刘梦迪博士与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萨拉·安德森(Sarah Anderson)、马克·布泰尼(Mark Buntaine)合作完成一份研究,从环境政策执行领域入手,分析非政府组织能够起到监督地方政府执行中央决策。
2007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颁布以来,中国政府自上而下推行一系列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政策,以期将社会力量吸纳到环境治理的体系中来。这种尝试究竟有没有效果?研究人员的分析显示,非政府组织的确能够发挥一定作用。
研究人员使用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进行评估。PITI指数是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于2008年起联合发布的,指数为100分制,主要依据现行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评分。
研究人员2014年起在中国全国范围内筛选50个城市,连续三年对其中随机筛选的25个城市的评价结果和排名进行公开,其余25个初始指数相同的城市作为对照。
研究发现,PITI指数公开后,对照组城市和实验组城市的平均得分均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这表明,随中国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地方政府总体上日趋透明化。更重要的是,相较于对照组城市,实验组城市由于非政府组织公开评分,其PITI指数多增加了7.3分。这一结果表明,中国非政府组织的监督的确促进了地方政府合规。
公开评分结果,可能会产生两种影响:增加公众对地方政府的不满;减少中央政府的监管成本。那么,究竟是那种影响导致地方政府根据非政府组织的评分调整自己的行为呢?
一方面,研究人员搜集社交网络公开讨论、媒体对污染和信息公开的报道以及地方环保机构收到的信息反馈,发现PITI指数公开没有直接影响对公众不满和媒体关注程度。换句话说,地方政府调整政策、改进环保表现并非出于公众不满。
另一方面,研究人员通过访谈发现,地方政府官员普遍认为近年来来自中央政府的环境信息公开压力增强,部分城市官员表示PITI指数公开增加了本城市相关行为被中央政府监管的可能性。换句话说,非政府组织的监督成为中央政府监督地方的一种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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