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唯:香港“暴徒”是怎樣煉成的?
香港這兩個月來的關鍵詞是“暴力”、“暴徒”,譴責之聲不絕於耳。好端端的一個杔方之珠,長期給人文質彬彬印象的港人,為何一夜之間變得面目全非?反修例示威衍生出來的反建制、反林鄭、港獨運動烽煙四起,沖刷著“雨傘運動”以來大眾對民主進程的迷思,河水井水帶著污泥一起翻騰,“一國”和“兩制”神仙打架,夏月危城,世間矚目。
年輕的示威者,摒棄了“雨傘運動”中的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開展了勇武抗爭,驀然出現了一個衝擊現行體制的新的社運嘗試。這是反對政府推行政策的合理表達,還是暴力的肆意宣洩,引起了社會廣泛爭議。
從定義看,暴力是指不符合法律和道德規範的強制力量,不同的團體或個人之間,如果不能用和平方法協調彼此的利益時,常會用強制手段達到自己的目的,稱為暴力。武力則是指警方針對暴力,採取相應的制衡方式,達到制止、消停暴力的效果,是“反過來控制局面,而不被局面所牽制”的前攝行為。
香港的亂局基本上是示威者使用了暴力,而員警動用了武力。但示威者認為他們並不是暴力,而是勇武;警方也認為他們不是濫用武力,而是高克制低烈度武力止亂。客觀看,示威者所說的勇武無疑含有暴力成分,雖然沒有動用軍事級別的裝備,沒有死人,但它所產生的效應應是屬於暴力範圍。
暴力包括有硬暴力和軟暴力,從硬暴力而言,香港還沒有達到全面暴亂的程度,沒有出現類似1992年美國洛杉磯的暴亂,在該次悲劇事件中,黑人暴徒因為當時一起對黑人疑犯的判決不公,走上街頭,打砸搶燒,美國出動了國民警衛軍鎮壓,共有60多人死亡,1.2萬人被捕。
但軟暴力在這場抗爭運動中佔據了較大的部分,軟暴力的範疇涵括洩露隱私、破壞霸佔財物、擾亂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秩序、破壞生活設施、貼報噴字、拉掛橫額、潑灑汙物、堵門阻工,對他人或者有關場所進行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等等,示威者對此並不諱言。
凡有暴力必有暴徒。示威者當然不承認自己是暴徒,只認是勇武抗爭者、變革者、民主推動者。定義示威者是否暴徒,或者定義警方是否濫用武力,都不是本文的主旨,反而我們需要瞭解這些示威“暴徒”的產生背景,從而對目前香港的政治形態有一個相對全面的認識。
一、民意寬容於非擾秩性、非致命性暴力。2014年“雨傘運動”後,佔中九子和旺角暴亂參與者沒有逃脫追責,加上“一地兩檢”的通過,“焦土派”、港獨派、“熱血”和“攬炒”激進的思潮流派終於藉著《逃犯條例》修訂中爆發。而市民不顧是否曲解《逃犯條例》的原意,都表達了對大陸司法體系的不信任,進而初期以破紀錄的人數阻止了林鄭審議條例。本土派的示威者便乘勝追擊,提出5大訴求,在港府被打蒙的初期,欲以人數眾多的低烈度暴力衝擊,逼使港府低頭。在暴力活動之初,民眾對低烈度、不擾亂生活秩序的衝擊表現出理解和默許。
二 、和理非的泛民不切割、不譴責。2014年傘運後,和理非的抗爭模式被本土派詬病,新興的傘後組織都不約而同地偏向勇武抗爭模式,並與和理非立場的泛民劃清界限。但在反修例運動中,兩者配合默契,隔閡消除,在具體行動中,民陣搭檯,“暴徒”唱戲,媒體敲邊鼓,市民看熱鬧,合法 的遊行過後續接不合法的衝擊,以九零後和零零後的青年為主力軍,台前奔命,士氣大振。
三、西方政客的撐腰和後勤物資的到位。泛民、本土派和示威者並不諱言他們的抗爭得到西方政界和非政府組織的支持,並樂意接受“西方勢力”的聲援和援助。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說:“我被家裡人打,難道不許我跑出去喊救命嗎?”民主派陣營的重量級人物頻頻到歐美尋求政治支援,反對派組織發動的文宣,充分利用了互聯網的群組,及時對外媒發出聲音,發表聲明,表達立場,這一點比建制媒體有效得多。在連串示威中,物資供應很充足,衝擊第一線,號稱1200人的“暴徒”有全套防護裝備,黑衣人的身上都有免費獲得的麥當勞券、八達通卡,不時還有人在現場發錢。網絡動員的平臺也是服務器設在美國,示威的組織和路線策劃高度專業化,明顯有高人指點。與整個運動配套的文宣、器材、食品、道具、服裝都有專業化分發手段,使“暴徒”的勇武發揮極致,並能夠承受連續作戰的體力消耗。
四、與香港同歸於盡的心態。示威者普遍對 “雨傘運動”的失敗不甘心,政治上的訴求未能夠實現,加上香港貧富懸殊,既得利益集團受益於各項政策,有錢人吃肉,年輕人只能喝湯,年輕人在政治上失望,在生活中失去希望,最終演變成一股莫名的絕望,這種情緒最終落腳到對政府的抵制情緒,並終於在反修例的節點上爆發出怒氣。這種情緒造就了一批勇武的示威者“暴徒”,他們已經不顧忌港府和建制所擔心的香港繁榮和穩定,而是要搞垮香港的一國兩制,引入外國的制裁,如果能夠產生足夠的刺激,讓解放軍進入香港“平亂”,則是大功告成,可以回家打遊戲機了。
五、顏色革命不是“暴徒”的能力範圍。談及暴力示威,繞不開“雙普選”。在這個問題上,反對派一直說應該相信港人的智慧,即便由港人推選出來的特首是泛民陣營的人,也會與中央合作。但中央政府在雙普選的問題上有一條不可逾越的底線,那就是決不允許有西方政治勢力介入其中。無可諱言,西方勢力利用香港威脅大陸,把香港變成反大陸的基地,就不是普選範圍的事了,涉及到國家安全了。建制陣營批評顏色革命志在推翻政府,建立自己的政府。但從事態發展來看,示威者沒有預設班底接管政權,甚至沒有領袖人物出來承擔領導責任,泛民政黨和學者,乃至民主派的非政府組織不能代表示威者,因此港府要找人談判也有困難。香港的年輕示威者為不滿和訴求而勇武暴力,是否有更深的權謀,或是甘願被政客利用,現階段還看不出來,但最終的政治發展有可能不以他們的初衷而改變路向。
六、意識形態的分野。《逃犯條例》無法審議,被認為是通識教育的結果之一。香港的通識教育課程內容以港人自理的原則貫穿於多年,許多中國大陸發生的歷史事件被私營的香港教材出版機構單方面解讀和演繹,現代中國社會的許多現象尤其是負面現象和事件,也是按照香港人的價值觀解釋,通識課教師在講課過程中也普遍帶有本地價值觀偏向,這種趨勢甚至擴展到幼兒教育階段,造成了幾代香港學生對中國大陸的認識不全面,對國家、對中國歷史、對重大政治事件,有著與大陸教育內容完全不同的認識,為中港政治對抗造就了大量的後備軍。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說,他就是在中二時受到通識課老師的啟蒙,開始反思國民教育的後果,後來才參加了反國教運動和“雨傘運動”。因此,通識教育中的政治解讀難以一致,大陸和香港兩地人民的政治立場難以統一,無形中成為了一國兩制落實中的障礙。
七、家庭的影響。黑衣“暴徒”與家庭的關係很多都是緊張的,父母傾向建制派,希望安定,不想搞事,而子女堅持自己的理念和立場,兩代人之間的隔閡,造成家庭意識形態上的分裂,支持民主派的父母會支持子女上街表達訴求,但更多的父母在政治上說服不了子女。年輕的政治狂熱者毅然走上街頭,與同輩為伍,與支持者為鄰,血氣方剛地加入抗爭行列,這是當下社會人群撕裂的現象之一。
綜上所述,反修例運動的“暴徒”之所以集中出現,有著深層次的社會政治原因。香港的夏月之亂,是和理非與勇武力量參雜的一次新的起事,目標就是要政府低頭。面對建制陣營的強硬抵禦,是否能夠成功,還需觀望,短期內應該是陰霾密佈,膠著對峙,暴力衝擊沒有達到效果後,和理非氣氛暫時為主流。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在一個電臺節目中說,《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的爭議只是表徵,當中有更深層次的矛盾,政府日後必須處理,但若暴力示威繼續,政府根本無法正常運作。筆者仍堅持認為,香港族群的基因中沒有蠻荒元素,香港社會不具備暴力政治的人文環境。香港人這種以中產階層為主力的社會,自我反省,自我糾偏,自我修復的能力還是很強的,但若暴力真的持續,彌漫乃至升級,真的會影響香港長遠的發展方向。
出处 : 来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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