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rumor”,不是“謠言”,是“谣言”(旧稿重发)

2019-09-19 作者: ZandY 原文 #Matters 的其它文章

不是“rumor”,不是“謠言”,是“谣言”(旧稿重发) ——

因为看到有人写类似主题的文章,就把自己大二大三时的东西贴过来……

只是,后来发现在欧美类似的rumor研究已经甩了华语界好远……之后有空再介绍了一下(flag 太多了……最近完全忙不过来)


近段时间以来,受天津港爆炸事件影响,网络舆论中的“谣言指控”显得越来越频繁。这个极有意义的现象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思考,带来了一系列的讨论。但什么是谣言,其实至今都还众说纷纭。因为对词义不断演化的语言概念进行定义本身就有着一定难度,再加上人们的关注点其实并不在定义上,故而不论是舆论界还是学术界,始终都没有一种使众人信服并且还符合中国特色现实的界定。

不过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文中辨析的是现今大陆语境下人们所理解的“谣言”,不是港台语境下的“謠言”,也不是欧美学者在学术讨论中所使用的“rumor”。“rumor”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指更为中性化的“未经证实的传言”,类似于古汉语中意指“民间传言”的“谣言”。而如今大陆语境下的“谣言”其实是一个带有贬义色彩的词语,指代的是失实的信息,同时还包含了一种或轻或重的道德指控。

谣言,首先是一种传言,那它就必定满足传言的两个特征:1、内容会使人们产生关注;2、带有想让人信服的目的。第一个特征说明了谣言肯定不会是自说自话,否则它也不可能产生传播效果。第二个特征就区分开了谣言与玩笑、传说。刻意编造的一个鬼故事,哪怕真的吓坏了大人和小孩,我们也不会把它们称之为谣言。因为它的目的并不在于使人信服,而只是使人在想象中产生恐慌。

回到我们对谣言的理解上来,虽然我们认为“谣言”就意指失实的信息,但失实信息却并不等于谣言。失实除了故意捏造外,还有两种可能。一是在信息采集、传播中出现了干扰因素,使获得的信息并不能够百分之百准确。但这种“不准确的信息”(misinformation)却并不是“刻意误导的信息”(disinformation),而实际上我们更倾向于将后者称为“谣言”。如果说有瑕疵的信息也要被称为谣言,那在一线工作的记者们恐怕就再也受不起可能的造谣的指摘了。而舆论市场中的个体也有可能因为无法承担可能的风险而变得迟疑畏惧,从而带来了言论自由的隐形缩水。

而另一种可能是,出于时代局限、现实条件等的限制,对某个失实信息的证伪很可能只有在未来才能做出。而称某条信息为“谣言”与否,是它进行当下的评价,而不能靠着未来可能的证伪。比如在一次飞机坠海的空难后,经统计有100人遇难,但是过了很久调查机构才发现,被认为已死于空难的某人其实并没有登上飞机。那么原有的说法就被证明为不实。但这样的说法在当时我们并不会将它事先命名为“谣言”,哪怕事实上它并不符合实际。相反,如果当时有人提出死亡数目不是100人时,我们还可能将他视为造谣。这种随着时间和条件对信息进行修正的情况,其实并不在我们所理解的“辟谣”范畴之内。

在否认了不实信息等于谣言之后,在这里又引入对谣言的两个界定条件:1、被受认可的权威证明为假;2、如果有第一传播者,且他没有面对不易克服的信息传播障碍,那么观察者会认为他负有道德责任。

首先来看第一个界定条件。一个观察者认为某条消息是谣言,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这条消息已然被他所认可的权威证明为假。而究竟什么才是受认可的权威,却又是极为主观而个性化的概念,可能是个人的知识和理性,可能是亲友师长,可能是一篇言之凿凿的权威,当然,更多的是,是以政府信誉为担保的官方通报。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相信政府对“谣言”的反驳而另外一些人并不相信。因为这种权威的说服力其实是来自于观察者的主观认可,当他怀疑政府的公信力的时候,那就不太容易将官方所指摘的“谣言”称之为“谣言”了。就此来看,谣言与否的判断有时其实并不是一个事实判断,而是一个价值判断。如宋志标在《我们要怎么理解谣言?》中所说,“大多数关于’谣言’的矛盾认识,其实是从权威认定这一环开始走向悬殊的。人们对信息的真假判断,其实体现了对权威的筛选、认定、服从或同情。”关于信息权威认定带来的问题,我将在后文继续谈到。

对于第二个界定条件,为什么第一传播者(首先说出这个信息的人)会负有道德责任?

是负有恶意吗?不是,因为恶意只存于内心,它是不可被证明也不可被证伪的。而有些我们所认为的谣言其实是真实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因为种种缘故出现了信息失真,这时第一传播者并不需要负责甚至可能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谣言的第一传播者。但我们在进行对信息进行最终界定时却并不会它之所以可能不实的真实缘故。即使是传播中没有出现信息失真,我们也不可断定第一传播者是带着恶意在捏造这条信息,因为我们其实很难排除他是在一定的依据上,真诚地得出某种结论的。在周晓红主编的《社会心理学》里明确将“谣言”定义为“有目的的捏造,一般是怀有恶意,为的是造谣生事”,但这种定义不仅仅是不合适的 — — 因为我们并不是直抵内心的上帝,草率地指责某人具有不纯动机实际上是对他内心的隐秘和尊严的践踏 — — 同时,这种追溯动机的指摘其实更有可能让意欲控制信息传播的政府找到一个得心应手的借口,好用来妖魔化异见者,瓦解其舆论效果,并对一些不利传言进行定罪打压。

是因为传播不实消息吗?是。但这不是说,传播不实消息我们就一定认为他有道德责任。当第一传播者面对着不易克服的信息传播障碍 — — 这种障碍可能来自于事发地本身或者更完备的相关知识的信息采集局限,也可能来自于政府对信息的封锁 — — 我们实际上并不会去苛责信息第一传播者的道德责任。但是如果没有类似的局限,我们就会认为第一传播者 — — 比如在朋友圈毫无根据的讲某类剧毒品具有低毒性却懒得百度查证一下 — — 是具有道德责任的。我们不能确认第一传播者是否具有恶意,但我们能大概判断第一传播者在搜集信息上是否会遇到明显不易克服的信息传播障碍。而如果我们的回答是“没有”,那我们就会在内心里认为第一传播者其实是负有道德责任的。当然,有没有以及有多么大的信息传播障碍却是一个远离事发地的观察者所并很难断定的事情。如果不是十分肯定信息传播障碍可以被克服 — — 比如百度一下或者看一下事发视频 — — 那我们最好还是不要那么自负地去苛责有些不实信息的第一传播者,比如天津爆炸后报道“两公里内紧急疏散”新闻的记者。

是因为带来了社会危害或者损失吗?说法不准确。因为一条失实消息所带来的真实社会损失是很难被计量也很难被察觉的,甚至可能的危害与这条谣言之间的有力且排除他因的因果关系也是几乎不可能被证明的。凭借一个说不清的社会危害而认为某人负有道德责任,实在太过草率。

所以,根据在大陆语境中的“谣言”所暗含的道德指控,引入一个有中国特色却又还没有完全成形的界定条件:消极原则,即在观察者看来,这条会使信息接收者产生消极性情绪,或者会使其行为因错误观念被误导,产生消极性结果(这同时也是第一传播者负有道德责任的原因之一)。美国学者Knapp在对rumor(传言)的分类中,就有包括白日梦式谣言,比如说,曹操对将士们说前面有片梅子林。但从今人对谣言的理解来看,是越来越淡化了将这种白日梦式的虚假消息命名为“谣言”的可能性,而更倾向于将词义局限在消极性的信息上。(比如适才微信公众号“谣言过滤器”发来一则澄清“腾讯内部在筹划建立金融事业群”的推送,除了摘要之外,全文未曾有过任何将此消息称为“谣言”的倾向。)消极原则的第一个描述条件对应了朋友圈里“多吃xx可以延年益寿”之类的谣言,因为这种谣言虽然并不会使接收者产生消极情绪,但会使人产生错误观念并产生错误的(有消极性的)行为变化;第二个描述条件则对应了类似于“共济会阴谋”的谣言,它们并不会使人的行为产生实质性的变化,却带来了错误的(消极性的)情绪。

正因为谣言满足了消极原则,或者在大众看来其实说成是“造成社会危害”更为易懂,所以在正常社会的理解中,辟谣具有无可辩驳的“抑制错误观念,维持社会秩序”的社会功能。但在当今中国大陆的舆论市场中,谣言指控却是让人意外地层出不穷。是现在谣言真的在不断涌现,数不胜数?还是现在的人们早已火眼金睛,乐于积极辟谣?恐怕原因并不止这些。

回到第一个界定条件:被受认可的权威证明为假。对于民间个体而言,对他人的言论进行谣言指控,不论其是否得到了更高权威的明确证明,也会在这个过程中自视为真相的钦定权威,平添一份智识上的优越感和对“造谣者”、“传谣者”的不屑。因为这种傲慢与自负,哪怕自己其实并不十分肯定,也会毫不犹豫指责自己所不相信的信息为“谣言”,或者在转发一条自己并不清楚内情的消息时果断地写上“求辟谣”。

而对于官方,其过于频繁的谣言指控,其实是源于更为迫切的对话语权的争夺。宋志标说,“信息的生产者其实也在争夺对信息的认定权力,也就是在信息的权威裁决上产生了竞争……在谣言与否的背后,存在着一种信息的生产及其认定的权力结构”。因为自视为最高权威、宇宙真理代言人的政府需要夺取人们心中所认可的权威地位,需要挽回被严重削弱的公信力,所以它才更是不得不去积极而又粗鲁地去指控其他传言为谣言,排除其他不可控的信息源,以塑造自己才是唯一被认可的宇宙真理代言人的权威形象,“以权威的动作造成权威的稳定”。对政府而言,信息权威不能被垄断,就意味着统治秩序可能会受到威胁。哪怕最后不得不尴尬地对曾经的“官谣”进行修正,造谣的官员们也很难有歉疚感。但那并不是因为原来的“官谣”并不属于谣言,或者他们会以“当下比过去更具权威”来辩白。这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所认可的观念是,比过去的政府更具有权威性的,是现在的政府。

垄断下的舆论生态其实正是谣言丛生,政府辟谣的恶性循环。它一边让信息封锁创造出一个信息黑市,一边通过官媒、发布会和法律制裁联手“辟谣”,打击信息黑市。虽然不能说创造信息黑市就是为了利用对它的打击来猎取道义合法性和垄断权威性,但政府确实在这种制造并解决了别人所没有的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尝试着对自身公信力和统治合法性的重建,哪怕这么做事实上得不偿失。

主要参考资料:

1、《谣言有那么可怕吗?》徐贲

2、《谣言作为一种社会抗议》胡泳

3、《谣言 — — 世界最古老的传媒》 [法]让-诺埃尔·卡普费雷

4、《我们要怎么理解谣言?》宋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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