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树 : 民初立宪教训及其对今人的启示

2019-11-26 作者: 张博树 原文 #中國戰略分析 的其它文章

本文所谓“民初立宪”指民国元年(1912年3月8日)参议院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简称“临时约法”)和民国二年(1913年10月31日)首届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天坛宪草”)。与通常对“临时约法”的高度评价不同,本文认为“临时约法”存在重大缺陷,其制宪原则全然背离紧迫的社会需要,是造成早期民国一系列冲突和分裂的始作俑者;后来的“天坛宪草”继续了这个错误,最终导致国会和总统的冲突及制宪的彻底瘫痪。这个教训弥足深刻,应引为后人戒。中国今天仍面临终结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权体制、建设民主中国的历史任务,不管这一天来得早晚,未雨绸缪,为民主中国设计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宪制方案和科学的制宪程序,均是体制内外、海内外有识之士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也当认真研读、总结这份遗产。

民初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政体?

帝制终结,民国招手,这是中国3000年未有之变局。所谓“建立民国”,包括民主政治建构和民族国家建构两个方面,后者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前者的选择,所以我们先看民族国家建构。辛亥以后,这个问题如此急迫,至少四个方面的挑战凸显:首先,满清“部族政权”虽然不再,一个新的多民族国家却要在新的原则基础上加以整合。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内忧外患,整个中国已经是一盘散沙,且列强环伺,沿海、边疆被区隔为若干外国势力范围:俄占北满,日占南满、福建,德据山东,英居江浙、上海、广东,法领广西、云南。西藏的离心倾向已十分明显,民初第十三世达赖喇嘛明确表示脱离中国,英印政府显然在利用这一点;外蒙亦受俄国挑唆,就在武汉军政府张罗召开各省代表会议议决临时政府时,库伦活佛哲布尊丹巴宣布外蒙独立。中国的内河如长江者,常年有各列强的军舰定期或不定期巡航,蚕食着中国的主权。事实上,到清朝崩溃时中国还没有被列强完全瓜分,完全得益于列强之间的利益纷争和彼此牵制。新政权如何与列强谈判收回主权治权、保持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并完成现代转变,就成为非常艰巨的任务。其次,太平天国乱后,地方势力崛起,中央权威衰落,这样一个四分五裂的状况只有靠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能重新整合。再次,多年内乱,加之天灾不断,各地盗匪横行,兵匪不分,民初的白朗起义就是一例,社会亟待重整,人民需要安定。最后,前朝巨债。虽然清末得益于对外贸易的扩展,国家财政收入有很大提高,1908年竟突破2亿两白银, [1] 但辛丑积累的巨大外债和各种内债仍然压力沉重, [2] 让人喘不过气。总之,必须迅速重建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能处理这个烂摊子,跳出陷阱四布、险象环生的沼泽而开辟新局。

就民主政治建构而言,初生的民国面临若干宪制选择:一个是以政党政治为基础、行政对国会负责的内阁制,一个是行政与立法分立、双方互不统属的总统制。内阁制要求有成熟的政党政治、发达的公民文化、优良的公民议政传统,考虑到民初实际情况,内阁制其实是不现实的;而以行政集权为特征的总统制显然更合适,可以满足刚刚建立的民国处理内外政务的急迫需要,避免不必要的党争,待新政体逐渐稳固,再一步步完善政党政治和国会监督。事实上,革命派的孙文、维新派的梁启超当时都曾主张中国应采总统制以应变局。1911年12月3日各省代表会议在汉口英租界顺昌洋行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也仿照美制设计了总统制政体。

更广义地说,集权以完成转型,如果把大清也计算在内,理论上本可假设三种情况:或实君立宪,像日本那样,但这要求有像康熙或乾隆那样有为的君主,又同时接受了现代文明的原则,如彼得大帝或明治天皇,但中国没有产生这样的君主;或虚君立宪,像大英帝国那样,那就要求有强有力的内阁,足以应对转型过程的所有挑战,晚清立宪派憧憬的就是这样一种政体,但虚君立宪事实上在中国很难,因为吾国没有这样的传统和文化土壤,当时的清廷也不接受;或共和立宪,那就如上文所析,唯总统制可以满足转型中国的要求。

“临时约法”的定位错误

但“临时约法”体现的却不是总统制、而是内阁制原则,它改变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原有精神。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改变呢?简单地说,革命党不相信要做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所以要搞个约法约束他,不让他有实权。

其实,就辛亥革命创造的那个具体历史场景言,当时的中国不但必须实行总统制,而且这个总统非袁世凯莫属。为什么?项城固然非共和理想的追求者,而是大清高级官员,但在晚清政界,袁世凯却是重要的新派人物,是晚清宪政改革的主要操作者。袁固然并不“干净”,比如他花了不少心思和金钱贿赂满清权贵奕劻,因为那是获得慈禧老佛爷信任的捷径;但作为“治世能臣”,袁在清末改革中取得的成就无人可比。当然,也有不少人视袁世凯为“乱世枭雄”,尤以袁的后来称帝盖棺论定,似乎袁在民初就是“窃取革命果实”,早怀“复辟”之心。这种倒果为因的观察思路是极不科学的,不懂得历史是一个生成过程,是诸多因素碰撞互动的结果。袁当然不是中国的华盛顿,没有那份胸襟,也不该这样要求他,但他拥护新政,也并未反对共和。武昌枪响后,徐世昌奉奕劻之命前往河南密会袁世凯请其出山收拾残局,袁当即表示要求开国会、组织责任内阁、宽容武昌事变人员、解除党禁、总揽兵权、宽以军费,其志显然仍在继续新政事业。11月1日,袁被清廷授予内阁总理大臣,处理危局,很快即开始推动南北和议。12月2日,武汉各省代表议决“虚临时总统之席以待袁君反正来归”。12月9日,同盟会黄兴电复汪精卫转告杨度亦称,只要袁世凯能令中国为“完全民国”,则举其为“大统领”(大总统)。 [3] 显然,在辛亥之后那个大背景下,袁出领大任是众望所归,因为只有他拥有重整中国的实力(以他的北洋六镇为依托),只有他能说服清廷和平退出(清廷不可能和革命党打交道),只有他可以在清末立宪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转型大业(毕竟轻车熟路),也只有他有望获得各国的认可(从利益考虑,各国列强亦需要一个稳定的中国)。总之,历史条件决定了只有袁世凯才是那个十字路口能勘定大局的不二人选。

诚然,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的并非袁世凯,而是孙文。孙对袁的“禅让”被后来国民党、共产党的官史极尽美化,但那并非事实。孙文是一个百折不挠的革命者不假,且有一套三民主义的建国纲领(它的完善是在10年以后的国民党改组时期),但孙没有一天“体制内”经历,也没有任何治国经验可言,他所熟悉的只是鼓动秘密会社造反和为这种造反到处找钱。武昌革命发生时孙文在美国,12月21日返国,因南北议和尚无结果,于29日被17省代表会议选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宣誓就职。孙虽承诺只是暂代临时大总统之责,但内心未必情愿。孙的大总统誓词中有“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等语,实际是在宣布他不会轻易去职,这与原来承诺、也是人们期待的清室退位、南北议和成功就恭迎袁世凯就位并不吻合。孙在临时大总统任内还数度发布命令“北伐”,若武力解决北方,原来对袁世凯的承诺自然可以作废。

2月12日,清帝下诏宣布正式逊位,孙文不得已向参议院请辞,但仍试图以法律形式限袁世凯之权,这就有了同盟会人起草、参议院3月8日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破天荒第一次确定了中国的共和政体原则,是现代中国重要的宪法文件,但由于它是专为限定未来大总统袁世凯而设计、而推出,这个文件又成为导致后来一系列痛苦政争的根源。

《临时约法》规定:

临时大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

临时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临时大总统任命国务总理、各部部长等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同意;

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 [4]

这些规定在常态政治下并不过分,我本人的《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对未来民主中国的总统权力做出众多限制。 [5] 但辛亥后的中国不是常态中国,而是转型中国。转型中国需要转型政治和转型政制设计。正是在这一点上,革命党人的弱点暴露无遗。革命党人担心袁世凯独裁,试图以内阁制的虚君原则约束之,这个思路根本上是错的,因为它完全背离了当时中国的现实需求。就此而言,“临时约法”绝非“立宪时刻”应予肯定的“经典文本”,它恰恰埋下以后的分裂。 [6]

很多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宣布就任第二任临时大总统,11日,尚未解职的孙大总统即公布“临时约法”,(不亦迅乎)。3月13日,经参议院认可,袁任命老资格政治家、北方议和代表唐绍仪为国务总理,组建内阁,但唐内阁仅存在3个月就散了摊子。何也?项城不做虚君,和总理龃龉在所难免。程序问题也招惹麻烦:直隶参议会推荐本地人、原广西巡抚王芝祥出任直隶都督,唐总理请袁总统认可委任,袁本同意后来又改了主意,盖因王芝祥有同盟会背景,袁不放心,再与唐商议,唐已答应直隶方面不好改口,袁执意改派王为宣慰使去南京履职,唐拒不副署,袁径自发布了委任令,舆论大哗,唐以辞职回应,民国首任内阁垮台。谁之错?人们当然可以指责袁世凯独裁,前朝官僚旧习不改,有制不遵,让总理丢了面子;同情者也可言京畿重地,大总统对都督人选都无决定之权,一定要别人副署,又何以干事?可谓总统难,总理也难,谁让制度是这么设计的呢!不但总统总理难,阁员也难。民初南北军饷甚迫,南京留守黄兴一日数电,告“兵已食粥”,“两日内倘再无款救宁,大乱立至”。财政总长熊希龄不得已向外国银行团借款,好不容易借到了钱,却引起社会非议。盖因借款合同规定外国银行团要派驻核计员监督发给各部队的军饷和遣散军队之费用。银行团此举本不难理解,他们知道中国官场贪污成风,不愿借款打水漂罢了。但舆论却指责财政总长卖国,甚至要钱喊得最凶的黄兴这时也通电各省,痛斥熊希龄,称“此种章程,匪独监督财政,并直接监督军队,军队为国防之命脉,今竟允外国干涉至此,无异束手待毙,埃及前车,实堪痛哭。二十年来,海内各志士赴汤蹈火、粉身碎骨所辛苦缔造之民国,竟一旦断送于区区三百万之垫款。吾辈一息尚存,心犹未死,誓不承认。熊希龄身负重任,竟敢违法专断,先行签约,悍然不顾,此而可忍,孰不可忍!闻章程已提交参议院核议,祈痛加驳斥,责令毁约”。 [7] 面对如此愤青语言,熊希龄除了请辞,还能干啥?

可敬可惜的宋教仁

同盟会的宪政专家宋教仁立志推进政党政治,建设纯粹的政党内阁,为此退出唐之后的陆征祥内阁(也很短,不足3个月)。钝初大才,也有大志向,可惜还是年轻,没有看透转型中国的真正需要。宋也主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却没有意识到除了袁,这个目标事实上无法达成,而幻想靠改组同盟会、建设强大的国民党来实现其理想。为此,宋甚至屡次拒绝袁邀其出任国务总理之请,认为各党“混合内阁”绝非可以干事之所。反倒是袁把问题看得更清楚,1912年6月23日袁答复同盟会关于政党内阁的建议公之报端,袁称:“诸君深知吾国今日政党方始萌芽,纯粹政党内阁尚难完全成立,若再越数年,民国基础巩固,政党亦皆发达,人才辈出,彼时余已退老山林,听诸君组织政党内阁可也。今余意实不能赞同诸君之说,余主意在得人才,但闻其才与不才,不问其党与不党。吾国今日国势危急,举国共知,而政党幼稚亦吾人所不能讳,余提此主意亦属不得已之故”。“总之,余奉告诸君,当放大眼光从中国全局着眼,从世界大势着眼,断不可沾沾于一党关系,亦不能硬以平和时代政党更迭消长成例适用于今日危急存亡之中国。” [8] 批袁者可能谓这些不过独裁托词而已,但平心静气回到当年那个历史语境,袁所述难道不是句句实情、且直透问题根本?

可惜钝初之辈听不进去,硬要一意孤行。而实施政党政治的前提是召开国会。据“临时约法”第53条规定,“本约法施行后,限10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8月11日袁大总统明令公布国会组织法及参众两院选举法,并规定11月1日举行国会议员初选、11月30日复选、12月10日确定当选人名单,以备国会召开。宋教仁为此积极展开同盟会改组和新的组党工作。8月13日,由5个党(同盟会、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合并而成的国民党宣布成立并发表宣言,要努力而成“共和立宪国之政治中心势力”。10月,宋南下湖南老家组织竞选,亦连带探母,想1904年赴日留学时儿子不过3岁,8年后流亡归来,母已见老,妻亦憔悴,儿竟不认,自是别有一番感慨。然组阁大事不容钝初有更多儿女情长。1913年2月,宋经长沙、武汉抵上海,时全国大选已揭晓,国民党大获全胜,宋教仁踌躇满志,在沪宁等地连续发表演说,批现政府的种种不是,又草拟国民党大政见,重申纯粹政党内阁乃中国最好之选择,总统当为虚位,不负实际责任,国务总理由众院推出,并负组阁和具体行政之责,此外还有财政、产业、地方行政、教育、司法、外交等一一论列,俨然一个完整的内阁制施政纲领。这当然是“临时约法”精神的继续。袁世凯显然不会乐见。适这位大总统电促赴京,宋拟3月20日与若干当选国会议员同行北上,未料竟于当晚在上海火车站被刺客袭击,击中腹部,22日不治身亡,年仅31岁。 [9] 孙文则以此为由,不惜打断正在进行的民国法治进程,而悍然发动以推翻现政府为目标的二次革命。正是这个二次革命,乃民国分裂之开始,后经1917年建立南方叛乱政府而成形,直到1928年北伐军占领北京、南北再度统一才告结束,而民国本来是可以不必走这段弯路的,此皆为孙文之错矣。 [10]

国会立宪,党派利益影响制宪方向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正式开幕,参众两院共870名当选议员,其中国民党籍议员达392位,在几个参政党中占绝对优势。4月26日,赵秉钧内阁与英德法俄日五国银行团签署善后大借款合同,总额2500万镑,以解燃眉之急,但在接下来的几天连续遭到参众两院的否定,称借款未经国会讨论,实属非法。袁总统行文两院告善后借款已经前参议院赞同,手续并无不完,两院仍坚持否决立场。由于参众两院皆以国民党人为主,这次围绕善后借款的较量乃是国会中的国民党人与袁世凯的首次冲突。5月6日,孙文发布对外宣言,劝各国不要贷款给北京政府,以免用作军费,镇压革命党人。孙文在院外的彻底反政府立场加剧了国民党藉议员与袁政府冲突的暴烈性质。由前维新派几个小党组合成的进步党议员反对国民党人的立场,认为他们是故意刁难,双方激辩,甚至发生肢体冲突。这种分裂而非共识型的政党格局,同样注定民国开始就困难重重。

国民党人与袁总统的更大冲突发生在制宪问题上。1913年6月,参议院和众议院以互选方式各产生30人,两院共60人组成中华民国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宪法,委员会同样是国民党人占多数。令人遗憾的是,这个民国最具合法性的国会及其宪法起草委员会却起草了一个最不合时宜的宪法,实乃民初中国深层矛盾的突出显现。革命党借辛亥成功爆得民意,但很少有人真正懂得转型中国的艰难,以他们为主起草的这个宪法草案(即“天坛宪草”,因起草工作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而得名)仍以“法律制袁”为根本企图,所以仍然是一个以内阁制为主轴、对大总统严加限制的宪法草案,其条文甚至颇有“国会专制”色彩,列国会众多权力却很少总统反制手段。国会中的温和派进步党(以梁启超为首)则主张“保育”、“引导”与“监督”并行,冀图明拥暗挟,以渐进方式推袁世凯走共和宪政之路,但因“立国无功”(尽管事实上并非如此),说话不够硬气,在国会亦不占多数,无法左右局势,历史也没给他们这样的机会。袁总统本人对“天坛宪草”自然无法接受,遂于1913年10月16日提出“增修约法草案”以修改“临时约法”,要求大总统有自行任免官员之权而无需国会同意,盖因过去一年多内阁三度重组,在在受困于国民党人不合作和国会牵制,已不堪忍受。10月18日,袁总统为立法权限事咨宪法起草委员会,拟派员列席,陈述意见。10月22日,袁派施愚等8人至宪法起草会议现场,竟被以行政不得干预立法为由逐出。至此,袁已看出国会不会轻易妥协,遂于10月25日通电各省,公开批评国民党“颠覆政府,事实俱在”(指孙文及“二次革命”),又批国民党籍议员借起草宪法以谋私,“妨碍国家者甚多”,“立宪精神,以分权为原则,临时政府一年以内内阁三易,屡陷于无政府地位,皆误于议会之有国务员同意权,此必须废除者”, [11] 试图用各省压力迫国会让步。到此为止,袁的谈判努力尚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但国会没有任何妥协,10月31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天坛三读通过宪法草案。11月1日,副总统黎元洪通电请将宪草重新厘定,无果。11月4日,袁不得不使出流氓手段,在法律框架外解决问题,就是宣布解散国民党,取消国民党籍议员并追缴其议员证书、徽章,让制宪过程彻底瘫痪。事实上,在这之前袁党已经耍过一次流氓:为了获得列国承认中华民国,民国临时大总统需经合法程序变为正式大总统,故有“先选举后制宪”之安排,就在正式大总统选举的10月6日,也是因为有国民党人抵制,袁党竟动员街头游民地痞组成所谓“公民团”包围国会,不选出袁总统不让出门。此举自然加深国民党人对袁的愤恨,更要通过制宪把他压倒。民初政治的恶性互动就是这样形成的,以至到了非靠流氓手段不能摆平的地步,又是谁之错呢?

后边的事情反倒简单了。排除了对手和搅局者,袁从容安排一个御用机构编纂了一部为他量身定做的新宪法并于2014年5月1日公布,此即《中华民国约法》。袁的新约法开了民国乃至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御用制宪之先河,但就其内容言,却本来最适合转型中国之需要。新约法体现总统制集权原则,设立法院表达民意,设参政院为总统咨询机关,其总框架是权威主义的,参政院尤有明显精英政治色彩,可以集天下英才助总统决策、施政,可惜两年前制定“临时约法”的同盟会诸公没有这个眼界和胸襟当时就搞出这样一部约法,以致矛盾丛生,造成后来一系列困难。包括宋教仁的纯粹政党内阁理想也可以此论之。宋是真诚的宪政主义者,但他的政党内阁努力却生不逢时。袁非“窃国”,也想干事;袁认同中国需变,但要在袁氏大旗下。主观上,这和袁的个性有关;客观上,亦是当时中国所需要。和革命党人的痛苦缠斗则更坚定了袁的决心,大大强化了非大权在握不足以成事的信念。

当然,真的集权了,又孕育着新的危险。一般而言,集行政大权于一身已经离独裁不远,而独裁以谋国和独裁以谋私并不存在天然的界限。人非圣贤,在谋国同时又适当谋私并不算怪,甚至在所难免,但何者为主却考验一个政治行动者的道行。历史证明袁世凯作为现代政治家同样是不及格的,尽管就当时中国言,只有他拥有这样的领航机会。袁氏后来走上恢复帝制的不归路,也许是因为他相信了洋人顾问古德诺、杨度那套“君宪才能救国”的理论,也许是因为他真的认为实君立宪强于目下乱糟糟的所谓共和,也许放眼望去,日、俄、德等强国无不实行君主政治,似乎证明君主立宪在中国亦属应当,也许更简单些,那就是就个人言,袁仍有凡夫俗子那一面,向往他十分熟悉而过去从未敢想的皇权时代的九五之尊,拟或受到儿辈如袁克定者撺掇而误入家天下歧途, [12] 不管怎样,与国会中的国民党人痛苦缠斗的经历,大概仍然是袁氏一头扎向君主立宪、哪怕为此开历史倒车的重要背景。袁死后,围绕新约法和旧约法、新国会和旧国会又有扯不完的官司、冲突,直闹到南北分裂、兵戎相见,民国打得一塌糊涂,这里就不细述了。但究其源,所有这些都可追溯到、且归咎于最初的那个“临时约法”,不亦叹乎。

民初立宪教训对今人的启示

让我们回到当下。民初立宪教训对今人、特别是我等未来民主中国的追求者有什么启示呢?

首先,要清楚把握未来民主中国的真正需求。今天的中国当然已大不同于百年前摇摇欲坠之大清,也不同于千疮百孔、百废待兴的民国初年。尽管从历史哲学意义上,1949年中共的成功是对1911年共和道路的背离和扭曲,但改革开放以来,中共汲取毛泽东时代的教训,集中力量发展经济,借重新认可的市场原则和冷战后提供的全球化机会迅速崛起,而造就当今政治垄断而经济开放的格局。我曾在不同场合言,当今中国乃鸦片战争以来180年国势最旺者,对此,反对派人士往往不愿正视,但这的确是事实。我甚至讲过,中共治下的中国可能成为中国历史上的“第四个帝国”(仿黄仁宇,黄认为汉、唐、明乃国史上最强盛之三大帝国)。看看红色帝国在全球的扩张速度和态势(这是100年甚至20年前完全不能想象者),就可知此言不虚。有朋友批评这是“散布悲观情绪”,“夸大党国成绩”,“给民主运动泼冷水”,我倒认为建立在虚假判断上的所谓“信心”才是中国民主运动的大害,因为它既不知此也不知彼,在连续30年的“唱衰”中让自己失去了反对派应有的客观冷静,也失去了大部分国人的支持。比如,总有反对派人士唱“民不聊生”、“官逼民反”的老调,甚至盼望哪天中国经济崩盘,反对派好去“接管权力”,这当然只是一厢情愿的想象而已,殊不知今日中国早已告别饥馑和全民造反的时代,以“经济崩盘”换得反对派上台更是一种罪恶的想法。近年来还出现各种分裂主张,刘仲敬的所谓“诸夏”说即为代表。刘本是有才华的青年学者,其《民国纪事本末》是研究民国问题的天才著作,未成想竟堕落为妖言惑众者,以先知自居,在海外鼓噪流血和分裂势力的大联合。这些不是在动摇、而是在巩固北京的统治,毕竟,绝大多数国民并不希望见到这样的分裂。

批评海外上述不良现象,不意味着否认中共体制的反民主性质,事实上,自习近平上台以来,这种体制性反民主,正借助数字化极权设施的普及、借助更加严厉的信息封锁、通过对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的人权压制而更显露其狰狞和丑恶。这些极权措施可以换得政权的一时苟安,却埋下未来转型的诸多陷阱。这才是民主转型战略家必须关注者。最近香港学生和市民英勇智慧的抗议活动再一次证明中共专权体制和进步人类追求的宪政文明之格格不入。台湾问题也是未来焦点。即便假设台湾真的在未来若干年内被大陆“收回”(笔者多次指出这完全可能,属习近平为求“千秋”必争之项),但只要大陆政制不改,台湾就将永远是北京手中“烫手的山芋”,已经有成熟民主训练、发达公民意识的台湾人不会轻易接受大陆这套党文化,到那时“斗争绵绵无尽期”,会让中南海的掌权者睡不着觉的,今天之香港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我相信,北京体制内的明白人也会看到这一点。这就是希望。中国民主运动的战略家应该从总体上估价未来转型的真正需要,就政制设计、转型路径做出整体沙盘推演。总体上说,通过尽可能低成本、低烈度的形式完成对中共党专制体制的转型性改造,使其较为顺利地对接未来民主中国的宪政体制,是转型中国的真正需要,也是中国体制内外民主力量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中共这样一个体制甚至容不下香港的真普选诉求,足见其不会拥有未来。但中共治下70年的发展,已经在社会、经济、民生、跨地区关系等领域造就高度整合,任何独立主张(不管是否有合理根据)在这个前提之下都已经不合时宜。民主化后的中国还将是一个多民族共存、内部情况极其复杂的大国,仍然需要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但未来中国也需要建设发达的地方政治和公民文化,需要建构合理的、符合宪政民主和人权原则的民族关系。什么样的宪政制度才能因应这些要求?有人说照搬美国就行了。这不过是偷懒的做法。中国国情如此复杂,不可能照搬任何国家的现成体制。更何况美国近来出现的问题证明,即便是像美利坚这样成熟的民主国家,其宪政体制仍大有改进的余地。在这方面,中国转型战略家应该注意的,反倒是如何利用“后发优势”,广泛参考各国宪政之经验教训,以为未来民主中国备考。党国体制中那些和大国治理有关的技术性成功经验同样是一笔宝贵财富,不应该忽视。台湾、香港的民主、法治经验也弥足珍贵,可作为内部或外部建设性因素(如果届时台湾仍未“回归”的话)直接作用于未来民主中国。

可惜的是,海内外中国反对派至今缺乏对这些问题的认真讨论。笔者不才,7年前就曾出版全本《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洋洋400页,提出“中华第三共和国宪法草案”,内含修正的总统制、双轨共和制等宪制设计方案和台湾、民族问题的处理思路,也对中国为什么应取渐进式转型路径做出详细说明,但迄今很少见到专业性评论或进一步的研讨,特别是关于宪制的研讨。 [13] 那个报告中也有笔者对其他宪制主张的评述,也没有得到任何反馈意见。何以反对派阵营对如此重要的问题竟冷漠至此?难道在网络上打打嘴仗、喊些大而无当的漂亮口号,就可以真的促成中国民主么?想当年,革命派阵营汪精卫、胡汉民和维新派主将梁启超尚有围绕中国前途的两年大论战(1905~1907),积累论战材料近百万言,留下丰富的思想遗产,也为民国建设奠定根基。姚望先贤,我们当感汗颜。

其次,体制内外的合作,仍是未来中国民主转型的基本动力和基本路径。常听有人讲,中国“改革已死,革命当立”,且不论这个“革命”是啥意思(民间革命?暴力革命?还是非暴力革命?),说“改革已死”往往意味着对体制内变革力量的彻底失望。诚然,今天的习政权反民主、反宪政,甚至《炎黄春秋》这样的刊物都被彻底颠覆,堵塞了一切体制内的建言渠道,难免让人绝望。但从长远看,这样的局面不可能持久。毕竟中国已经有了40年的改革开放,大批党内精英(从六零后、七零后、八零后到九零后)有海外求学经历、有对民主理念的基本认知、有治理国家的实际体验、也有对自身安全的担忧顾虑,他们构成中国民主转型的潜在力量。中国反对派、尤其海外反对派绝不可轻视这样一股力量。

事实上,当年孙文和同盟会排斥袁世凯和清末立宪派,本质上是对体制内变革力量的战略轻视。作为草莽革命家,他们习惯于武装起义、暗杀,却不懂得如何与官场内的进步力量合作去驾驭、改变这个国家。戊戌变法时康有为犯过同样的错误。“公车上书”不久,康南海组织强学会,竟拒绝李鸿章给学会的捐款;光绪皇帝发动变法后,康又排斥朝内开明实力派如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者,把变法维新搞成了一批全无根基的青年外来者与同样没有根基的皇帝的独角戏;康对儒学的那套别出心裁的解释和狂妄的教主心态也影响了变法在传统知识层的被接受,所有这些教训足以令后来改革者戒。

可以说,无论中国的民主转型是渐进的还是突发的,均不能无视体制内力量。在充分重视、挖掘体制内资源意义上,中共党内民主派、宪政社会主义派、新权威主义、各种“党主立宪”的主张,都有部分合理性,中国自由主义反对派应该有这个胸襟和各派合作,推动中国的转型大业。中国作为大国,其民主转型的大背景、大约束条件也决定了必须有这样的合作,转型才有可能成功。

再次,不要指望一次或数次“圆桌会议”就能解决宪政转型和制宪问题,更不能仅靠所谓“现场博弈”得出理想的制宪结果,而必须有前期艰苦认真的准备。王军涛是我尊敬的中国民主运动老战士、目前主要在海外活动的中国民主党全委会主席,一直主张民主运动要三步走:第一步是“大规模政治风潮要求政体变革”,它的作用是“撕裂统治集团”,形成体制内开明派出来和民间领袖互动;第二步是“各派圆桌会议制宪”,“这些派别有执掌实权的执政集团内部的改革派,有原有反对运动中被迫害的象征性人物和当下政治风潮中的新兴领袖,有制度化的组织的领导和民间意见领袖,有享有声望的专业人士,还可能有国际组织和力量的代表和专家。圆桌会议设计新的宪政结构,安排大选,制定新旧体制过渡方案和权力交接仪式”;第三步则是组织大选,产生新政府。军涛特别强调,在这三个阶段中,“最难的不是启动转型,而是圆桌会议”,“圆桌会议,就是执政集团内部的改革派与民间反对运动中的理性建设派良性互动,将双方阵营中的激进派边缘化”。 [14] 这个“三步走”战略体现了对体制内外合作的重视,与本文见解同,不再多论。靠“大规模政治风潮”去“撕裂统治集团”已经是比较老套的转型过程理解,未必是对未来的准确预测,特别是新极权时代的大数据控制技术,让大规模群众运动变得越来越难,转型战略家应该看到这个变化。未来启动转型的,更可能是因重大外交或军事失败引发高层变动、或因接班人问题产生的高层权争、或重大公共事件处理不当引发广泛不满,简言之,它更多的会表现为体制内部的危机,当然,在所有这些场合,民间压力的存在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因素。最需要质疑的是军涛“圆桌会议制宪”的说法。严格说,制定宪法不是圆桌会议的事,更不是未来国会的事,而应托付于独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以避免政党利益和各派政治利益牵扯其中。民初的首届国会制宪就是犯了这个错误,让国会中占优势的国民党人把持了宪法起草过程,起草出来的东西自然体现国民党一党的意志,而未必符合转型中国的真正需要。从制宪所要求的公正性和广泛代表性看,这样的制宪显然是不可取的。通过圆桌会议“吵”出一部宪法同样不可取,因为它同样会把大量党派利益、党派倾向加入进去。

我以为,未来中国的宪政转型,大概率仍然是常序状态下的渐进转型,而不是体制坍塌发生“革命”的突发性转型,原因就在于中国是个超大型国家,中共体制也已经具备强大的韧性,它完全不同于100年前的大清朝。在这个背景下,渐进转型意味着某种重大变故造成体制内的分化,或在长期博弈演变中、在民间压力下权力高层产生开明的领导者,体制内的改革力量和民间自由力量互动、联手,推动一系列体制性变革,最终达到那个质变点,就是可以启动新的制宪操作。它可能采取制宪会议的形式(或者换个说法,“圆桌会议”的形式),也可能利用原有制度架构如全国人大(它当然是一个已经容纳了反对派人士、有充分代表性的机构,而不再是原来党机器的“橡皮图章”),但无论哪一种,都要委托独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进行起草,也可以邀请专家同时起草,草案可以不止一个,以便相互比较,还要规定明确而科学的批准程序。总之,要尽可能减少党派利益和各种短期行为对制宪的影响。

还有一个问题顺便说一下,那就是所谓“过渡政府”问题。一般来说,只有前政权彻底崩溃了,才会产生“过渡政府”以应急需,就像大清朝崩溃了,初建的民国需要一部“临时约法”和“临时大总统”。未来中国几乎没有可能再现这种情况。所以,中国民主转型战略家和研究者应该把更多精力用到常序转型条件下各种可能情况的因应策略,突发转型只是作为次一级可能参考备案即可。

中国已经是全球大国,这又是和100年前完全不同的地方,那时中国是列强宰割的对象。作为大国,中国转型战略家必须考虑未来民主中国的外交定位。民主中国当然要高举普世价值旗帜,与世界民主共同体站在一起,承担更多的大国责任。但不要忘记,这个世界正在重新走向丛林时代,这意味着,未来民主中国必须找到普世价值与民族国家利益间的合理平衡点。这个任务并不轻松。

今年是中共建政70年整。这个体制还能延续多长时间?谁也说不准。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做好当下能做的事,以为未来做好准备,并以我们的努力,促进这个未来的到来。

2019年8月26日~27日,作于新泽西

(张博树系哥伦比亚大学客座教授,本刊共同主编)

[1] 见申学峰《清代财政收入规模与结构变化述论》,载《北京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2] 根据《辛丑条约》,中国要向11国赔偿4亿5千万两白银,39年还清,年利息4%,连本带息共计9.8亿两白银!

[3] 见郭廷以编著《近代中国史事日志》(第二册,清季),台北,正中书局1963年版,页1442。

[4] 见夏新华等编《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158~159。

[5] 见拙作《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香港,晨钟书局2012年版),分报告5:总统制框架内的行政双首长制。

[6] 老朋友、宪法学家高全喜前些时著书《立宪时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高度赞扬《临时约法》和《清帝逊位诏书》,认为它们分别代表着“革命”的逻辑和“革命的反革命”(改良)的逻辑,“至于总统制与内阁制之争,不过是上述深层宪法问题的表现而已”。(该书,页43)这个判断似乎轻视了清末-民初转型的复杂,没有抓住那个历史转换当口的核心。作者的本意在破除1949年以来的革命史观,试图给清末改良派的努力以相当历史地位,但诉诸《清帝逊位诏书》以彰显这种地位却是荒谬的,这完全是对这份清室文件的过度解读。

[7] 引自周秋光《熊希龄传》,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页290~291。

[8] 转引自吴相湘《宋教仁:中国民主宪政的先驱》(下册),台北,传记文学社印行,页172~173。

[9] 至于杀害宋教仁的幕后凶手是谁,向有争议。国共官史认定袁世凯就是背后主谋,逻辑上并非全无根据,毕竟宋的政治主张和袁完全相悖,国民党大选获胜预示的钝初组阁前景也对袁氏构成威胁。但也有论者提出不同主张,认为时任国务总理赵秉钧甚至革命党内部如陈其美或孙文都有作案嫌疑,赵自然不希望宋借组阁掀掉他的总理宝座,孙与宋不合则为同盟会内部人所共知,孙担心宋借政党内阁成功而成国民党第一领袖,故派心腹陈其美先行下手。此皆猜测矣。2018年2月,国内学者尚小明出版54万字新书《宋案重审》,提出幕后黑手其实是赵秉钧的秘书洪述祖之说,亦可存档备查。

[10] 关于孙文,笔者仍认可他是一位坚韧的革命者,但国共两党都给孙文带上了过于鲜亮的历史光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对孙文功过的进一步讨论偏离本文主题,这里就从略了。

[11] 见杨幼炯《近代中国立法史》(增订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0年版,页163。

[12] 关于“家天下”问题,袁氏子女如袁克定者有此想法并不为怪,袁氏本人是怎么想的,不同材料有不同记载。唐德刚《袁氏当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一书称袁死后,黎元洪和段祺瑞把当年袁封存的金盒子打开,看袁选定的三位接班人究竟是谁,结果显示是黎元洪、袁克定、徐世昌。(见该书,页183)而曹汝霖所著《一生之回忆》(香港春秋杂志社1966年版)所述也是黎、段二人开金盒,但见名单是黎元洪、徐世昌、段祺瑞三人,“合肥看了叹一口气,可见项城虽然帝制自为,尚无家天下之心也”。(见该书,页158~159)

[13] 我所看到的,只有王天成先生对我的渐进转型路径的主张提出不同意见,见他的《大转型:中国民主化战略研究框架》一书(香港晨钟书局2012年出版)。我们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交流(包括公开的、私下的),这种情况在反对派中似乎很难得。

[14] 王军涛《中国民主转型路径图与民间运动行动策略选择》,载张博树主编、王书君副主编《僵局、“破局”与中国民主转型》,香港,晨钟书局2013年版,页18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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