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制度問題引發管治風險
本文是原文,精簡文刊於 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周日話題:警隊內部的深層次矛盾
紀律部隊(Disciplined Services)從屬於香港政府的公務員架構,其意思指受到特別紀律約束既部隊(或部門),警察身為紀律部隊,最重要是紀律,任何下級對上級的不滿,如果利用公開信的方法公開指責,法規上一定要受到嚴懲(根據警察通例第6章行為及紀律)。為什麼警察員佐級協會(簡稱散仔會) 主席可以公開鬧政務司司長而不用負責?
除了有人認為涉及中共滲透警隊等陰謀論,其實警察現有的制度本身就很易引發管治風險。
由過去的總華探長到林大總統
在ICAC未成立前,警隊最高權力不是警務處處長,而是總華探長或「四大探長」。原因是當時在警隊內部的英藉警官(督察級及憲委級)屬於少數的一方,他們不懂華語,且香港警隊的骨幹始終以華人為主,於是華藉探長集團輕易架空了英藉上級(鬼頭幫辦)的權力。英藉警官要管理前線警員及黑社會,則必須要借助華人探長作為橋樑,結果昔日探長與總華探長的職級其實只是相當於今日警隊的警長(沙展)及警署警長(時沙),即是僅僅高於警員一至二級(即現在香港警隊的職級中的尾二及尾三職級),但英藉警官卻完全無法掌控這班華人探長,因為他們會害怕這班「位低權重」的探長會利用龐大的基層前線人員,去作出難以想像的不合作或報復行動。
員佐級晉升 鴻溝未改善
香港60年代,華人探長隻手遮天的時代已過近半個世紀,但時至今日,警隊員佐級與督察級之間的因為晉升問題,所以洪溝仍未改善。
參考警隊的網站,雖然督察的入職是不用學士學位,但其中一個要求是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一級」成績(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15_recruit/er.html)。
可以想像入職督察對語言要求很高,因為紀律部隊除了講求下屬要嚴格執行上司的命令外,最重要的是程序上的紀律。要維持程序上的紀律,當中必然涉及大量繁瑣的文字工作,而為文字工作(報告,口供) 把關的,則是督察的主要工作。
基本上,讀不到大學的毅進仔,甚至中英兩張語文試卷不能取得「一級」成績的大學生等轉而投考警員的,他們根本不會因為做了十多年警員(員佐級),而提升自己的語文水平。
員佐級同督察級雖然同屬警隊,但工作本質完全不同,員佐級是前線執法,督察級是處理內部文書系統,兩者的關係有點像一間跨國集團的總公司(督察)與地區分公司(員佐級),實際營運方式可以完全不同,大家各行其事。員佐級要晉升督察級,幾乎就像分公司職員調職到總公司一樣,要適應完全不同的文化(甚至層次)。
警隊為了降低員佐級內部晉升為督察級人員的難度,警察增加了三個計劃:選拔委任計劃、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去培育) 和公開招聘程序(注:2003年前,員佐級是不能投考督察的) 。但始終員佐級受語文能力所限制,每年都只有零星人員能夠經由這些途徑晉升成為督察。
另一方面,員佐級內部由警員晉升為警長(沙展),據統計平均需要17年經驗甚至以上。不難想像,基本上能夠爬到上沙展,好多人都心滿意足了,原因是於警隊服務滿18年的警員,會有機會嘉許成為高級警員,肩膀上多了一劃,人稱一柴(或傷心柴),實際相當於升了半級,所以不少警員都非常想晉升為沙展(三柴),避開成為高級警員的"榮譽"。
時沙「人中之龍」Old Seafood
沙展再上一級的警署警長(時沙)可算是員佐級別的「人中之龍」,此說毫不誇張,雖然身價不及半個世紀前的華探長(職級相若),但身為員佐級的頂層,能與督察級及憲委級同穿白色恤衫,不正正是「老差骨」的真正體現嗎?
同時,白色恤衫在警隊不單代表了權威,亦代表責任重大,例如時沙在必要時,可以受命在警署內代理(署理)督察部分工作,試想像一名「毅進仔」千辛萬苦地升到一級成為沙展時,通常都四十多歲了,考慮到本身年紀、文書處理能力(唔識英文)及面子問題(你報考,就代表所有同事都知你想考),都會非常審慎考慮要不要博升時沙,因為要升時沙不但困難重重,很多人能夠成為時沙時都已經五十多歲(退休倒數了!),試問沒有很大的決心,又怎會博升督察?
當成為時沙,一名真正的老差骨時,很多時因各式各樣的原因(例如學歷,語言能力,個底花咗少少)而明白自已完全冇可能晉升為督察的時候,掉番轉回望時沙呢個位,反而正係警隊內部最有江湖威望既位置,既然要再傷腦筋晉升為「督察級的最低層」,為什麼不花精神保住現在「員佐級最頂層」的寶座?這時便會出現各大公司的典型Old Seafood 問題。
雖然有說警察除了犯咗法外,是很難俾人革職的,但時沙們都會怕有一天制度改變,因此當佢地成為時沙後,便會把心力由晉升變為鞏固權力。
時沙鞏固權力方法,主要是透過捉住上司及下屬的痛腳,保護下屬及為下屬安排因錯離職的退路及策劃員佐級工業行動。因為時沙職權上有需要時,可以在警署署理督察工作,所以新入職既警員甚至見習督察,好多時候會由時沙帶領,呢就係佢地鞏固權力的機會。
新人在執行職務難免犯錯,簡單如失去一粒配槍子彈,摑打疑犯,放蛇捉妓女時發生性行為。新人怕上報這些錯誤,影響仕途,或被前輩教唆,可以找時沙或其他沙展幫手「私了」,這些人情債往往成為時沙累積權力的方法,因為只要私下保留證據,利用這些痛腳,就可以輕鬆地操控這些新人警員或督察。老差骨當然了解掌握人情債可能干犯紀律行為失當,但他們會操控其他同事去執行,以一層控制一層的方式,以避免自己親自掌握人情債的風險。
不停增加編制必出問題
過去警隊會在招募及警校訓練,篩選出性格較容易妥協的人,但因應連串社會事件,警務署不停增加編制下,新入職警察在各方面要求自然有所讓步,因性格不合而篩選出去的考生相應減少。這種讓步有多少?有老差骨笑言:你叫班新入職的防暴跟警例去處理示者,佢地連警例都唔識背哂,又點可能跟到。
警校內受訓的員佐級警員主要由時沙任教,他們當然會把受訓的新人的性格及資訊等通知各區同事,方便新人在正式入職(passing out)後因材施教,亦做成部份老差骨輕易挑選自己喜歡的新人,收為己用。
當然也有少數警員不受操控,挑戰時沙的權力。時沙要應對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新人很簡單,就是以自己「已封頂」的職級及不怕整花自已個底作為籌碼,威脅上級督察,引爆全體同事的痛腳,攬炒整個「環頭」,令督察級妥協。
事實上,他們攬炒只是空話,警員革職是非常嚴格的問題,當中要不少繁複的行政程序,所以除了干犯刑事「斷正」革職外,通常只會找少數最低資歷或新入職者去攬炒這些「挑戰者」。如同大部份公務員一樣,警隊要炒人,通常建議犯錯者自行辭職,而幫忙被攬炒一同犧牲的前警員,時沙通常會安排退路,例如任職由前警員開設的保安公司工作。
依賴前線靈活 按章工作勢大亂
除上述員佐級與督察級警官之間的矛盾外,前線警員難於管治的原因並非假新聞所講警察會帶槍遊行,而是因為香港是一個高密度的社會,政府和警隊都依賴前線執法人員要有大量的靈活性,才能保持運作順暢,(例: 靈活執行交通法例政策)如果前線人員真的是嚴格地按章工作,必然會在香港製造大量麻煩。
【違泊黑點】富豪飯堂「老闆車」泊滿 前線:人手難應付所有地點
當中典型的例子有:在中環等極為密集的地方,"老闆車"違例泊車問題嚴重,但新人警員如果不慎抄了有錢佬的車牌時,通常有錢佬會直接打電話鬧憲委級警察要求解釋,這時根據靈活執行交通法例政策,上級可以光明直大地「指引」前線警員,只需改為口頭警告訓示一下該有錢佬的車就可以了。
這個例子亦引出了一個有趣的員佐級對抗警官的工業行動:
如前線警員唔想在社會運動時出示委任證避免被起底,其實可以反過來,在前線極為嚴格地檢控所有違例泊車等執法行為,去進行「工業行動」。
發起者只需聯絡負責中環或其他會有錢佬經常違例泊車的地方的時沙,並提醒前線警員在有人投訴違法泊車時要嚴格執行及檢控違例車輛,之後再找人打電話去附近警署投訴有大量違例泊車,前線警員當然沒有不執法的借口,有時這些工業行動只要用口頭暗示,已經能令警官妥協。
香港前線警員接近三萬人,所以只要發動類似的嚴格執行按章工作或發動人報案(例如報商場有疑似炸彈) 的工業行動,便能影響不少政府的運作。
好笑而又可悲既係,當年四大探長職級係時沙,今日散仔協會主席係時沙,而光頭警長又係時沙…!我們香港似乎已回歸到華總探長的年代,一班時沙幾乎騎劫了整個警隊三分之二的人(約二萬多人)。
定期考核可保專業
總括而言,歸根究底,警隊的問題是在於不專業,而關鍵亦是尋求方法去改革現有的制度,令現在的警隊變得更專業,筆者認為可以由以下所講的入職及培訓入手:
1. 單一入職 – 由於員佐級的入職資格與督察不同,在入職時其實已經決定部份人難以晉升或變得更為專業,所以應該規定所有警察都由員佐級開始入職,而所有督察都只能由員佐級開始晉升,以解決時沙封頂的問題。
2.入職後要定期考核,與時並進 : 前線警員的執勤能力已並非單單靠體能所能應付,銀行或金鋪打劫的體能型罪案已成過去,現今是網上詐騙及勒索等知識型犯罪的時代。警隊除了要更新警例外,更應加第三方的專業團體提供考試,例如考試不及格者要受罰、嚴重甚至降職或革職,以保持專業水平。
當然政府應有更好的規劃解決密度問題,政府部門總部現在集於一區(中環金鐘) ,所有支援的工作人員(包清潔飲食), 都要番呢區。 而且有關產業的工商業都會在同一區產生高度密集。 如果把總部搬走,如最高法院,律政處,終院搬去深水埗,部份灣仔/金鐘/中環的律師行可能會搬去深水埗。 如此類推,令社會密度減低,減少依賴彈性執法去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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