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极端政治,回归宪政中道
告别极端政治,回归宪政中道
——“中国良心知识分子谈宪政民主”之答卷之二
(编辑说明:这是关于宪政问题的问答系列的第二篇,由大陆著名的知识分子、活动家笑蜀先生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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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理解的“宪政民主”有哪些基本要素?其中最核心的內容是什么?
最核心的、我认为必须特别强调的元素,是分权制衡。分权制衡的含义,是通过分权,以权力制约权力,达成政治生态的均衡。而政治生态的均衡为一国政治的要务。
分权制衡最经典的形态,是三权分立。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黄金律,增之则肥,减之则瘦。增之则肥的例子,是孙中山先生推崇的所谓五权分立。孙先生在三权之外刻意附加的两权,即考试权和监察权,无疑是民国宪政的鸡肋,在今天的台湾,已陷于极尴尬的境地。至于减之则瘦的后果,则为太多一权独大所印证。
一权独大是恐龙政治。众所周知,恐龙独大必定破坏生态均衡,造成其他物种的退化甚至灭绝。但不只是其他物种的悲剧,对于恐龙本身也是悲剧。最终必然走向毁灭,而且是所有物种的集体毁灭。只要是恐龙时代,一定归于灭亡,迟早而已。生态学上如此,政治社会学意义上同样如此。中国两千年文明,始终被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所支配,直到今天都没有走出这周期律,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分权制衡最大的贡献,就在于可以有效避免这一文明的悲剧。跟排他性的恐龙政治相反,它是一种以多元共生、多元共荣为显著特点的均衡的政治。宪政民主固然有多种要素,如立宪,如法治,如分权,如民主,如地方自治,等等等等。但所有这些要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分权制衡。分权制衡最符合生态学原则,而生态学原则属于典型的天理。任何试图与分权制衡对抗的政治,本质上都是与天理对抗,都是极端的政治,都不可能有正常的政治生态。其行之不远,其不可持续,是不难想象的。中华民族要告别周期律,要走出历史的三峡,首先必须尊重天理,尊重生态学原则,走向以分权制衡为核心元素的宪政民主。
2. 您是否将宪政民主视为各国都必须追求的理想政体?赞成或反对的理由是什么?
宪政民主是人类的未来,其普遍性毋庸置疑。但具体到当下,具体到一些具有相当特殊性的神权国家,可能需要具体分析。我认为神权国家可能需要两步走,第一阶段即当下,首要任务是世俗化,是政教分离。否则,即便有了选票,即便有了多数主义民主,但因为违背宪政这一基本原则,上演的只会是多数人暴政,反而会更加强化神权统治。只有在完成世俗化进程之后,政教分离之后,宪政民主才可能提上议事日程。当然就此也可以说,世俗化本身、政教分离本身就是走向宪政民主。
为什么宪政民主适合中国国情?这也是一个基本的理由,因为四十年市场化、经济自由化,中国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世俗化,已经属于典型的世俗国家。意识形态固然还未完全退场,但仅仅靠国家强制推行的所谓意识形态,已经类似于政治僵尸,不可能真有生命力,不可能构成实质阻力。就此来说,中国已经跨出了走向宪政民主的第一步,而且这一步根本不可逆。
3.民族民粹主义在全球范围兴起,世界上主要的宪政民主国家都面临重重困难、严峻挑战。您认为宪政民主制度能否经受考验,是否还有强大生命力?
宪政民主制度已经经受过严酷考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民主国家曾一度面临危机深渊,极权国家无论左右,莫不迅速崛起、蒸蒸日上。德国、苏联、日本乃至意大利,其经济发展政治整合,一时之间似乎远远超乎英美等宪政民主国家之上。但后来如何?历史已经给出答案。历史的经验值得记取,所以,无论今天世界风云如何变幻,我对宪政民主仍深具信心。
为什么宪政民主最能经受严酷考验,而极权国家则相反?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前面强调的政治社会生态。但凡成熟的宪政民主国家,一定会有正常的均衡的政治社会生态。正常的、均衡的政治社会生态犹如汪洋大海,具有难以想象的自我净化能力、良性循环能力,因而可以生生不息。极权国家则不然。极权国家可能有强大的政府,甚至领导力卓越的领袖,这常常是极权国家引以为傲的、宪政民主国家可能欠缺的所谓体制优势,但无论极权国家政府如何强大、领袖之领导力如何卓越,归根结底,都只是沙滩上的建筑。为什么?因为极权国家不具备宪政民主国家最显著的优势,即正常的均衡的政治社会生态,尤其不可能具备宪政民主国家通常拥有的成熟的公民社会。
强政府弱社会甚至无社会,这是极权国家最大的短板,永远无从克服的顽症。这就注定了,在极权国家,起作用的永远只能是人工而不是天演。天演不仅不起作用,反而常常被视为不可控、不稳定因素,被极权国家视为政权的敌人,必欲斩草除根而后快。与天演为敌,最终必遭天谴,即来自天演的黑天鹅、灰犀牛的致命报复,这是极权国家无从逃避的宿命。
其实,上帝是公平的,来自天演的黑天鹅、灰犀牛,对于宪政民主国家和极权国家的机率本来大致均等。所以,当下不只宪政民主国家有问题,极权国家也有问题。它们都不得不面对各自的黑天鹅、灰犀牛。区别只在于应对能力。愈是这种危机时刻,愈需要天演起作用,愈需要正常的均衡的政治社会生态起作用,愈需要公民社会起作用,如前所述,这恰恰只是宪政民主国家才擅长的。政府独大、领袖独大的恐龙政治国家即极权国家,欲求天演的力量根本就是缘木求鱼。而相对于天演,任何人工都无非雕虫小技。所以,极权国家不可能具备强大的应对能力。虽因其爆发力而可能在跟宪政民主国家的短跑竞赛中一时取胜,但中长跑一定落败。
4.宪政民主制度是否符合当今中国的最大现实需要?是否符合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曾经预言过“文明冲突”,尤其是儒教和伊斯兰教与现代西方文明的冲突。您怎么看待儒家文明与现代西方文明的关系?
中国政治最大的问题是政治社会生态的长期失衡,是极端政治。这是中国最大的政治现实。如前所述,唯有宪政民主才是对症良药。至于文化传统是否相合,我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这就是说,我不认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跟宪政民主根本冲突,虽然我同时认为,中华民 族的文化传统的确需要现代化转型。不完成现代化转型,宪政民主于中国的确水土不服。但这种现代化转型本来是完全可能的。中华文化具有强烈的世俗性,跟伊斯兰教比较,这无疑是一个显著优势。中华文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也为伊斯兰教所望尘莫及。伊斯兰教跟西方文明的巨大冲突固不待言,但这决不是中华民族的命运。伊斯兰教与西方文明潜含着一种一神教与另一种一神教之间的内在紧张,但中国传统是多神教或泛神论,多神教或泛神论与一神教之间不可能长期对抗,二者必定彼此包容交叠。与西方文明冲突,绝不可能是胸襟雄阔的中华民族的命运。
中华文化跟西方文明可以包容交叠,这一点,已为一部民国史所证明,亦中亦西、亦新亦旧的民国文化,值得我们记取。同为儒教文化所覆盖的台湾、韩国、日本,也在宪政民主时代完成了其文化转型,一方面最大限度吸取了西方文化精华,另一方面,并没有失去自己的文化特色,没有失去自己文化上的根。总之,中华文化是有学习能力的,不能看死,不能全盘否定。问题主要出在政治和意识形态。只要没有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强力干扰,文化融合的自然进程一定会在中国出现,中西合璧一定会是可以期待的文化理想。相应地,一定可以在中国奠定宪政民主的坚实的文化基础。
5.中国是否有必要制定新宪法?如果有必要,应当如何建立具备民意代表性的制宪机构?宪法草案应否诉诸全民公决?理由是什么?
宪法学是一门科学,作为科学有其一定门槛。我非宪法学家,只能基于一个公民的常识来谈一点自己的看法,谈不上专业判断。我认为,无论对现有宪法的利弊如何估价,要在中国实现真正的宪政民主,建成正常的均衡的政治社会生态,新宪法都是必须的、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至于谁来主导制宪,是今天的体制内力量或今天体制外民间力量,还是可能的二者合璧,尚在未定之天。这将主要取决于未来具体的政治博弈,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政治情境,更进一层说,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政治转型范式。而所有这些,在其最终发生之前,于我们都是无知之幕。
6.中国未来应当实行总统制还是议会制?请说明理由。
我更倾向于总统制。因为中国国情之复杂,尤其政治转型之复杂,需要一个强政府。政府力量太弱,无以应对波涛汹涌的未来时局。我认为强政府本身无所谓对错,关键只在于政府力量是否都纳入宪法的轨道,是否被戴上宪政的笼头。戴上了宪政笼头的强政府并不可怕,比如美国总统的权力就很大,比一般议会制国家的内阁首脑的权力大太多,但这在美国不是问题,反而很适合广土民众的美国的需要。
7.议会应当采用一院制还是两院制?请说明理由。
当然应该是两院制。否则,一院独大,民意本身缺乏制约,也有违分权制衡这一宪政本义,也会破坏政治社会生态的均衡。至少,将无从遏制多数暴力。
8.未来中国是否需要实行联邦制?如果实行联邦制,如何划分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中国可以划分成多少个省或者州?理由是什么?
联邦制的正当性和必要性毋庸置疑。作为广土民众的超大型国家,中国国情之复杂可谓举世无匹,过于刚性的单一制根本无从驾驭。将过于刚性的单一制应用于中国这样的超级复杂系统,单一必然流于简单粗暴,必然导致削足适履。非但不能解决超级复杂系统问题,简单粗暴本身反而制造更多的问题。中国今天积重难返的央地关系问题,地方文化、地方生活、地方活力几乎丧失殆尽的问题,地区间矛盾和冲突的问题等等,始作俑者无一不是单一制。要从根子上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必须尊重中国之为超大型国家、尊重超级复杂系统这一政治现实,因而必须告别单一制,走向更弹性更柔性的联邦制。
但我同时认为,联邦制是理想目标、终极目标。向着这个目标前进,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可以有不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毕竟,长期内殖民化的高度中央集权,在地区间、民族间累积了深刻的怨恨,这是我们不能不面对的另一种政治现实。无视这一政治现实,一夜之间全面推行联邦制,可能非但不能联邦,甚至欲求邦联而不可得。
联邦要义,不仅在分,同时也在联。没有联,就没有分治,只有分裂。仅仅分治并非联邦的目的,联邦的目的,是联与分的平衡。把联邦等同于分裂国家当然是国家主义者的恶意诽谤,但如果把握不好联与分的平衡,只强调分而无视联,客观上确实可能导致分裂。基于地区间、民族间累积的深刻怨恨的分裂,其后果、其代价很可能是我们今天难以想象的。为最大多数同胞的福祉计,这应该是我们今天就要考虑如何坚决避免的。
那么如何避免呢?渐进即分阶段、分地区达成是一个可能的选项。只有渐进即分阶段、分地区达成,才会给出一个缓冲时间。有这样的缓冲时间,才可能推进转型正义,人民才可能通过转型正义,从地区间、民族间累积的深刻怨恨中走出来,才可能不被激情和冲动绑架。不仅转型正义需要时间,真相与和解需要时间,宪政民主体制的成熟也需要时间。分如何分,联如何联,分与联到底如何平衡,这是关系到十四亿人的命运的重大决定。如此重大的决定,必须要在成熟的宪政民主体制下做出才会是正确的和智慧的,否则很容易失之仓促、失之轻率,很难避免高昂代价,因而都应该为我们所审慎对待。
9.地方自治应当以省还是以县为单位?地方自治最重要的几大要素是什么?
地方自治是走向联邦制的第一步,实际上已经包含了部分联邦制的要素。无论地方自治还是联邦制,本质上,都是地方分权。即把高度中央集权时代,被中央政府强行征收的地方权力,归还地方,包括地方财政权、地方立法权、地方文化权、地方社会发展权等等。
这当中,我最想强调的,是地方社会发展权。地方分权不只是一种纵向分权即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分权,还必须是横向分权,即政府尤其地方政府跟公民社会分权。地方自治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地方上的人民行使本土主权,就是还权于民,而非一切权力归政府。一切权力归政府前提下的所谓地方自治,地方政府因缺乏社会制约,必然尾大不掉,地方自治必然沦为地方割据,进而瓦解民族向心力,破坏分与联的平衡,最终走向分裂。这是地方自治必须要避免的悲剧。
地方自治就是还权于民,但不是还权于原子化的个人,而是还权于有组织的公民社会,尤其还权于基层社区组织。就此而言,社会自治尤其社区自治,不仅是地方自治的题中之义,而且应该是地方自治的核心要素。
10.台湾、香港、澳门、新疆、西藏应当在宪法上享有什么样的特殊地位?您对香港未来的“双普选”有什么建议?
我们的目标是联邦制。联邦制最大的优势在于弹性和柔性,唯有弹性和柔性,始能应对超级复杂系统的问题。但这种弹性和柔性不能限于终极目标,走向目标的过程也需要弹性和柔性。转型之初固然主要推行地方自治,但更特殊的台港澳及疆藏地区,可以更具自主权和创制权。大中华地区,各地区各民族之间极具张力,需要最大限度的弹性和柔性,因而不能只有一种制度安排,必须是以地方自治为主体、同时包含其他特殊安排的复合体制,才足以应对复杂变局,才可能保证联而不僵、分而不裂,才能真正维护国家统一。
至于香港未来的“双普选”,当然越早兑现越好。早兑现早主动,拖越晚越被动。必须清楚,香港回归祖国,不是仅仅回归国家,回归中央政府,而必须同时回归七百万香港人。香港首先是香港人的香港,其次才是中国的香港。在地人民对自己脚下的土地,拥有无可争辩的权利,这应该是普适原则,而不仅仅适合于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才是主权者,首先是自己脚下土地的主权者。就此而言,内殖民化的高度中央集权是根本违宪的。
内陆人民因为被代表而丧失权利,首先丧失了自己的本土主权,脚下的土地随时可以被夺走,随时可能在自己的土地上沦为流民。零博弈,一切服从政府。政府对人民的这种事实上的命令体制,在内陆早已经是无情的现实。但是,此种悲剧不应在香港重演。香港之特殊,特殊性之一就在于还有博弈的可能。港人不仅有权利,而且也有条件来保卫自己的本土主权,保卫自己脚下的土地,保卫自己的文化和自己的生活方式,尽一切努力避免自己陷于内殖民的绝境,避免在自己的土地上沦为流民。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双普选”。
" 双普选”不仅是七百万港人的出路,同时也是中央政府的出路。中央政府对“双普选”早有承诺,而且明确写入了基本法,属于主权意志。兑现“双普选”,事实上也是维护中央政府的信用和尊严,维护法律的信用和尊严,维护国家主权的信用和尊严。如果说,1997年香港回归是第一次回归,那么,兑现“双普选”则是香港的第二次回归。第一次回归是主权回归国家,第二次回归则是主权回归人民,是还权于民。两次回归都必不可少。没有第一次回归,不可能有第二次回归。但没有第二次回归,第一次回归只会导致香港的内陆化即内殖民化,第一次回归就失去了意义。必须以第二次回归来落实主权在民这一宪法原则,香港才算真正回归,也才有真实意义上的人心回归,七百万香港人才可能真正建立起对于国家和民族的认同。否则,无非为渊驱鱼为丛驱雀而已
11. 应当如何设计自由公正的选举制度?选举制度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人民以选票的方式来周期性地决定政府去留,是宪政民主的一个基本内容。它并非万能,但没有它万万不能。尽管有其局限性,但迄今为止,没有比它更好的方式来表达人民意志,来保障人民对于政府的同意权、选择权。
必须注意,这里强调的选举是竞争性选举,而不是所谓追认式选举。这即是说,选举制度应当符合的首要条件,是充分的竞争性。选举制度本来就是为政治竞争而设,排除竞争性,是对选举制度的釜底抽薪。所谓人民主权,核心要素,无非人民自己管理自己的权利,以及人民对于政府的同意权、选择权。充分的政治竞争是人民行使其同意权、选择权的必要前提。以政治包办取代政治竞争,以所谓追认式选举取代竞争性选举,犹如古玩市场上以赝品取代真品,这样的所谓选举毫无真实性可言,是对人民主权的僭越,其实质无非是政治垄断下的分赃。
12.英美以两党制为主,欧洲大陆则是多党制。您认为未来中国应当建立多党制还是两党制?理由是什么?
英美宪政体制明显优于欧陆的宪政体制,这跟英美和欧陆不同的政党体制有着内在联系。多党制尤其多党联合执政可能更适合中小型国家。但凡大国,多党制基础上的宪政体制往往难以稳定和持久,两党制可能更切合实际。但中国未来如果实行两党制,也不能完全照搬英美,可能需有所折中,即政府不妨两大党轮流执政,两院尤其众议院,则应该给居于中间地带的诸多小党较大空间,以中间地带的诸多小党所代表的民意,来有力制约轮流执政的两大党,以避免一党既控制政府又控制国会多数席位的所谓完全执政的独大格局,避免政治上的一边倒。
13.执政党和国家之间应当是什么关系?如何保证行政中立和去政治化?
假若把国家比作股份极其分散的公众公司,我理解的执政党,无非职业经理人团队。他们无论多么优秀,其权力也仅限于经营权,而无权独占公司主权。尊重千千万万主权者即千千万万股东的意志,尊重代表千千万万股东的公司董事会的自由选择,是职业经理人团队必须遵循的起码的职业伦理。
这才是执政党跟国家的正常关系。当下中国,当政者与国家显然不是这种关系。所以,我认为执政党一词于当下中国未必适用,更多无非约定俗成而已。在我看来,当下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执政党,叫统治党可能更接近真相。所谓“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里的领导,实际是统治的代名词,党领导一切亦即党统治一切,也就是六十多年前名士储安平说的“党天下”。这样的统治党,这样的统治方式,跟现代意义上的执政相距何止千里。
就我的个人立场而言,其实我并不反对中国共产党角逐执政地位。只要谨守职业经理人的本分,尊重人民主权,绝不僭越人民主权,任何组织、任何集团经由宪政程序和平合法竞争执政权,我都乐见。我反对的只是僭越人民主权,党凌驾于国家之上、社会之上的党国体制。这种党国体制,属于典型的恐龙政治。通常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是高度中央集权,但很少有人指出,中国的高度中央集权并非主要集权于国家,而是主要集权于党。高度集权于国家,国家居于法人地位,还可以讲一个权责对应。高度集权于党,党并无法人地位,法律上无从问责,权责对应自然无从谈起,客观上有权无责。政治社会生态之失衡,于此不难管窥全豹。
这正是恐龙政治最大的原罪,即对政治社会生态的败坏。政治社会生态失衡,权力集于一端,在上者很难不恶性膨胀。权力傲慢达于极点,也就很难有政治分寸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仅不受制约,并且视一切制约为天敌。于是做什么都难有边界,做什么都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做什么都可以顺昌逆亡。主要手段即为运动,不受法律约束的、靠国家暴力强制推行的、不惜一切代价的运动。搞政治固然靠运动,政治运动如脱缰野马践踏一切,无视一切公序良俗、一切天理人伦,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只能听任整个国家几乎元气耗尽、运动惯性基本消失才可望终止。搞经济同样靠运动,以致血色强拆层出无穷,血色GDP居高不下;搞计生更要靠运动,牵牛扒房无所不为,以致“打下来,流下来,就是不能生下来”;即便社会治理,仍要靠运动,强拆店招、强制驱低、强砸棺材,不到天怒人怨不罢休;搞环保还是靠运动,所谓环保风暴不知让多少民企血本无归,甚至成群结伙闯入老百姓家中,强拆仅用于煮饭取暖的煤炉……
文革结束后,最高领导人鉴于惨痛历史,曾向全国人民承诺再也不搞政治运动(法制日报:《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永放光芒》,详见http://legal.people.com.cn/n/2014/0822/c188502-25515272.html)。但事实如何?开朝迄今,除了1980年代有过一点安宁,其他时段,变相的政治运动及形形色色何曾稍停?事实已经证明,1980年代的一点安宁只是异态,其他时段无休无止的运动、无休无止的折腾才是常态。这种常态,显然为体制所先天注定,即恐龙政治的极端天性所注定。
宪政为什么重要?分权制衡为什么重要?道理就在这里。中国人民苦运动久矣,苦折腾久矣,总之苦极端的恐龙政治久矣,中国政治亟待归于中道,归于均衡生态。唯有宪政、唯有分权制衡,才是最大的中道。非分权不足以改造政治社会生态;非制衡不足以遏制权力滥用;非宪政不足以保卫社会,让社会回复起码安宁。苦极端久矣的中国,中道是最大的紧缺品。宪政是最大的中道,而且最接近政治自然法,最合天理,也是最大的公道。回归宪政,不仅是回归中道,同时更是回归公道。
无视体制之极端,反而认为天性极端的恐龙政治是体制优势,效率最高,能办大事,是在上者惯用的辩护词,但公平地说,这其实并非他们首创,古往今来一切威权统治都是这么自我辩护的。两百多年前,生于法国的托克维尔,就曾对这辩护词的荒诞不经有过淋漓尽致的揭露,不妨摘录如下:
民主的自由开展的事业,无法每一项都和开明的专制那样做得那么完善,它常常在一项事业获得成效之前就中途放弃,或者拿事业去冒险。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进,它开展的事业将比专制开展的事业更多。尽管它做好的事业比较少,但是它开展的事业却很多。在民主制度下,那些令人惊叹的壮举并不是由公家完成的,而是由私人实现的。民主虽不能提供给人民最精明能干的政府,但是却往往能提供最精明能干的政府无法创造出来的东西:让整个社会拥有持久的积极性,拥有充足的活力,以及离开它就无法存续、不管环境多么恶劣都能创造出奇迹的精力。这就是民主真正的好处。(《论美国的民主》上,第258页)
这即是说,强政府固然重要,但均衡的政治社会生态更重要,均衡生态必须拥有的强社会、好社会更重要。唯有宪政中道,才能创造均衡的政治社会生态,才能创造一个强社会、好社会。拒绝宪政中道,或许可以提供给人民最精明强干的政府,但却必须以败坏政治社会生态为代价,以牺牲强社会、好社会为代价。权衡之下,其于公共利益而言,到底得耶失耶,难道不是一目了然?
至于现代国家所强调的行政中立和去政治化,既然党领导一切,即党统治一切,当然无从措手,必须要到宪政时代才切实可行。办法简单,文明国家已经有成熟经验,那就是文官体系的去党化、去政治化。
14.您认为领导人是否应当实行任期制?应当如何保障任期制?
领导人任期制问题,凡属文明国家,都给出了足够丰富的先例;中国共产党在文革结束后也一度有所反思并有明确规定。颠覆1978年以来“有限任期制”这一全民共识,中华民族前途危甚。
至于任期制如何保障,答案只有一个:无宪政,无分权制衡,即无保障可言,任期制随时可能人存政存,人亡政息。
15.您如何评价中国目前的司法状况?未来中国如何实现司法独立?
客观地说,当下中国,凡非政治领域,凡无涉特殊利益集团的普通案件,或能做到有法可依,有一定程度的司法公正。但在政治领域尤其人权领域,以及案件涉及特殊利益集团时,法律即告失效,更多沦为权力任性的挡箭牌。司法改革、司法独立很容易规划,但要化为现实,前提必须是恐龙政治退场,宪政民主登场。
16.民主的要义是多数人统治。如何在宪政民主的中国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
至少有一条:人的基本权利不能交由民主即多数决定。换句话说,生命、私产和自由,不归民主即多数决定,而必须受宪政最严格的保障。依据宪政制度,具有公共资源辅助的积极的司法救济,以及公民个人积极的程序维权,将使“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这一公义成为有力的可操作的现实。
17.宪政就是依宪治国。您认为应当如何保障宪法在未来中国的崇高地位?违宪审查机制应当如何设计?法院有权解释宪法吗?
要保障宪法在未来中国的崇高地位,首先要有一部彻底去党化的、真正公正无私的、最大力度落实人民主权保障基本人权、总之最大限度接近政治自然法的新宪法。其次,要建立信仰宪法、忠于宪法的全民共识。再次,要实施宪法,而不能像今天这样永远空谈宪法,永远架空宪法。最后,必须建立最严格的违宪审查机制,违宪必究,永绝来者。为此,需要设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可以是宪法法院。有鉴于当下公民宪法权利被任意侵犯而求告无门的惨痛现实,未来中国可能特别需要宪法请愿机制,以提供公民在其宪法权利被侵犯时所采取的最后的补救手段。
18.您认为维权律师和法律界在司法独立、宪政转型和社会法治化过程中可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即便宪政转型之后,律师、法律人仍然是治国的主要力量。在前宪政时代,律师、法律人更应该是推进宪政转型的生力军。这点上,中国已经有很多人权律师不辱使命,作出了很好的示范。
19.分权、制衡、法治的制度安排,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由。你认为未来中国应当如何扩大和增进个人权利和自由?如何扩大和增进社会自治?如何处理保障政府效率和国家能力与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关系?
分权、制衡、法治等制度安排的重要性毋庸讳言,但这里我最想强调的是社会发育,是公民社会。原子化的个人没有力量。只有原子化的个人,十四亿人永远一盘散沙。必须组织起来,必须通过社会运动尤其是市民化的、本土化的社会运动,来实现公民的自由联合,来推进整个社会的组织化进程,才能以公民的集体力量制约公权力,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由。
如前所述,我主张中国需要强政府,强政府本身无所谓对错,关键只在是否戴上宪政的笼头。而我主张的强政府,当然主要是公共服务意义上的强政府,主要指公共服务的专业、高效和有力。但要给强政府戴上宪政的笼头,其先决条件,则是更为强大的公民社会。唯有更为强大的公民社会,才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给强政府戴上笼头;唯有更为强大的公民社会,才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问责政府公共服务,以其不可抗拒的倒逼压力迫使政府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品质,走向专业、高效和有力。没有强大的公民社会,一切无从谈起。
20.言论和新闻自由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如何在中国保障言论自由不受国家干预或操纵?您如何理解宽容和言论自由之间的关系?
言论和新闻自由于宪政民主之重要性,相关论述早已经浩如烟海,我没有更多的补充。我这里主要谈谈未来中国,如何保障言论和新闻自由不受强力干预或操纵,不仅不受政府的干预和操纵,而且不受资本的干预和操纵。因为,政府和资本的强力干预与操纵,是今天中国媒体的双重危机,这双重危机相信也会持续到未来。即便是宪政时代,也未必能够完全幸免。
关于这点,我想谈谈台湾的教训。台湾民主转型之成功,是众所周知的。但以我之见,台湾媒体的转型则未必那么成功。诚然,转型之后,来自政府的干预和操纵基本上是终止了,但同时产生了新的问题,即媒体的过度市场化和过度商品化。过度市场化和过度商品化导致台湾媒体的急功近利。台湾媒体因此大失水准,几乎没有一家真正有影响力的媒体。原来那些有影响力的媒体,几乎无一不衰败。
但是请注意,我说的是几乎没有,不是完全没有。比较而言,我认为台湾公视的品质是较高的。而公视之所以能维持较高品质,秘诀之一,可能恰恰是,它并没有那么市场化、商品化。其实不独台湾如此。英国的BBC,日本的NHK,都属于公共媒体,都没有那么市场化和商品化,品质都很高,在国际上享有盛誉。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说明在宪政国家,媒体的全盘市场化、全盘商品化是行不通的,全盘市场化、全盘商品化就是全盘资本化,一旦全盘资本化,则言论和新闻自由刚刚前门赶走政府这只狼,后门就进了资本这条虎,媒体的整体堕落就是无可挽回的代价。
必须尊重媒体之为社会公器这一属性。公器属性注定其使命很大程度上是为社会提供公共品,相应地,要有足够的公共保障。既要有一定的财务保障,更要有独立言论的绝对保障。从产权意义上说,公共媒体既不属于政府所有,也不属于资本所有。所以,无论政府和资本,都绝不允许其干预和操纵。防范资本操纵、全面市场化商品化对言论和新闻自由的公义性的破坏,对于保障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和政治社会生态的均衡,是结构性的考量。
21. 集会与结社自由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在中国应当如何实现?
22. 宗教自由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如何在中国保障宗教自由不受侵犯?
一如言论和新闻自由于宪政民主之重要性的论述早已经浩如烟海,关于集会与结社自由、宗教自由同样浩如烟海,我没有更多的补充。兹不赘述。
23. 大学自治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如何在中国当下实现大学自治?
普天之下莫非党土。连寺庙都必须有党组织,当下中国怎么可能有大学自治。政治操纵教育,把教育变成洗脑机器,把孩子们变成自己的政治燃料,这种典型的党化教育,是极端政治中最自私、最贪婪、最无耻的极端行径,这是从根本上败坏整个民族的心智,从而败坏整个民族的未来。不仅大学如此,基础教育即中小学尤甚。基于民族大义,这是未来宪政民主时代必须立即终止的。所有党派必须彻底退出校园、退出教育,而以公民教育取代党化教育。
24.公民社会在宪政民主制度中拥有什么样的地位?“人民主权”这一理念如何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实现日常化、程序化?
回答19题时,我已经就此做了集中阐述,兹不赘述。
25.您认为目前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状况如何?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之分在中国今天有没有现实意义?
宪政时代才会有够标准的公民社会,中国今天当然不可能有。但不意味着没有体制外的民间力量,这种体制外的民间力量,可能是公民社会的模拟版,部分地具备了公民社会的功能,尤其是建设社会、组织社会的功能。这就已经弥足珍贵了。
但这还不够,所以才有对积极公民的倡导。权利不会天上掉下来,仅仅坚守私人领域,不参与公共事务,不履行公共责任,不可能争得宪法权利。宪法权利成了睡美人,所谓公民身份就不可能做实。
如何把宪法权利当真,如何做真公民,即,积极公民何以可能,值得今天每个中国人深长思之。无须每个人当勇士、当烈士,勇士、烈士永远只是极个别。勇士、烈士永远值得敬仰,但世界上没有救世主,仅仅靠勇士、烈士,争不来宪政民主。在勇士、烈士这样的极致选项之外,应该还有很多温和选项,应该还存在适合普通人参与的广阔的中间地带,积极公民还有多种可能性。如果最大多数人能基于自己的职业,坚守职业伦理;能基于自己的社区,坚守社区权利。总之以最适合自己的方式,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日常中践行自己的公民理念,践行善的理念、爱的理念,这应该是绝大多数人力所能及的。但凡这样力所能及,其实就已经是积极公民了。每个人每天前进一点点,持之以恒,潜移默化,社会就可以改变很多,社会就可以每天前进一大步。就可以在社会的微观环节形成公义的微循环,善的微循环、爱的微循环。这种微循环就是波普尔所称的社会零星工程,可以形成倒逼更大变革的最强劲的动力之源,那么我们何乐不为?
26. “第一代人权”主要是消极的公民与政治权利,“第二代人权”是指积极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二者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各有什么样的地位?在中国推进宪政民主的进程中,二者同时并举是否可行?
第一代人权是基石,第二代人权是完善。没有第一代人权的基石,第二代人权就是水中月,无从谈起。但第一代人权奠定后,没有第二代人权来完善,就会产生新的问题,产生新的不公正。所以二者是递进关系,相辅相成,而不是彼此取代。中国今天推进宪政民主,是在第一代第二代人权皆为全球公认之时,理当同时并举。
27.您认为平等或反歧视具有什么样的社会作用?如何有效实现平等、禁止歧视?
最大的社会作用是平权。特权当道的中国,尤其需要以广泛的社会运动,来补上平权这一课。但无宪政民主,无真正平权可言。所以中国的平权运动,理应是宪政民主宏大进程的一部分,不应也不可能游离于外。
28.女权运动和劳工运动在宪政民主制度中各有什么样的地位?二者应当避免哪些陷阱?
女权运动和劳工运动都属于前题所说的平权运动,也是宪政民主进程的一部分,其正当性毋庸置疑。但以个人之见,这两个运动恐怕都需要特别警惕斗争哲学,警惕被怨恨绑架。不能不基于理想和激情,不能不基于道德勇气;但同时也应保持和平理性,也要有妥协和合作精神。
29.如何保护少数族群的语言文化、受教育权和参与全国竞争的公正机会?在中国宪政民主转型过程中,应当如何维持族群和睦?
我对民族问题没有特别的研究,说不上什么意见。但有一点很明确,没有宪政民主,尤其没有足够弹性和柔性的地方自治或联邦制,保护少数族群的语言文化、受教育权和参与全国竞争的公正机会,这一切无从谈起。
30.如果实行联邦制和地方民主自治,中国边疆地区是否会出现政治分裂或军事冲突?如何避免这种现象发生?
我对这个问题也没有特别的研究,难以预见。但我相信,宪政民主尤其足够弹性和柔性的地方自治或联邦制,将最大限度地消除地区间、民族间的仇恨,这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边疆地区政治分裂或军事冲突,恰恰只会釜底抽薪。
31.中国目前有没有政治反对派?“忠诚的反对派”应当忠诚什么、反对什么?
一个社会需要忠诚的反对派,这已是常识。分歧在于,到底忠诚什么?在我看来,当然只能忠于公共利益。毋庸置疑,宪政是中华民族最大的出路,是中华民族最大的公共利益。真正的忠诚反对派,应该首先忠于宪政,忠于宪政进程,做宪政的铺路石,清障队。
32.您认为道德勇气在走向自由的时代具有什么样的作用?目前中国知识分子阶层普遍存在的沉默究竟是一种可谅解的人性弱点,还是在放弃自己应当承担的道德责任?
狭路相逢勇者胜。但这勇者不能只是个体存在。消灭个体化的勇者,成本会趋于最低,会客观上鼓励暗黑势力去消灭勇者。勇者被消灭会加深整个社会的恐惧,勇者很可能从此绝迹。勇者必须是群体,才能守望相助。一只烛很容易吹灭,往往未被公众发现就已经没了。但如果是一片烛火,而且火势并不太小,就容易被公众发现,就可以赋予公众以希望,以信心,公众就敢于站出来为其遮风挡雨,就会感动人心,带动越来越多的烛火。只要有烛火的地方,只要有烛火照到的地方,恶就会有所退缩,而不可能总是张牙舞爪。
对于普通人,包括普通知识分子,沉默的确是一种可谅解的人性弱点,不必过责,过责亦无益,徒然自我打击而已。但并非普通知识分子的、有一定声望和一定公共资源的知识分子,过度沉默我认为不可取。因为,你的声望、你的公共资源,客观上给了你一点保护,迫害你的成本相对高一点,这是精于利害算计的迫害者所不能不考量的。所以,你的空间本来比普通人包括普通知识分子大一点。你就应该力所能及。
所幸,愚见不孤,知识界多数同人在这点上应该已经有一定共识,他们组成的烛阵虽然松散,但在近年愈加艰困的环境下始终存在,已属不易,已经可以鼓舞人心了。
33. 未來中国是否可能通过全面政治妥协、多元圆桌会议等途径,实现和平的宪政转型?
很难,历史欠账太多。但别无选择,只能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尽人事,听天命。
34.有学者主张温和的中右与温和的中左缔结为主要社会联盟,这在未来的中国有多大的操作可能性?
首先要分清什么叫左?什么叫右?我认为,左的意思应该是更强调平等和福利,右的意思应该是更强调市场和自由。无论平等和福利,还是市场和自由,都并非跟民主天然排斥,恰恰都可以跟民主结合。所以我认为左和右未必完全对立,在民主问题上,他们可以有交集、有合作。
什么叫中左中右?认同民主的左派即为中左,认同民主的右派即为中右。中左中右其实都是民主派,无非民主左翼还是民主右翼之别。在应该市场多一点,还是平等多一点的问题上,他们确实分歧极大,但这种政策分歧,在宪政民主之前,不应该是根本分歧,宪政民主之前的政治分野,主要不是市场跟平等,而是民主与专制。首先必须解决民主还是专制这个大哉问,否则市场与平等都不可能有出路——专制之下既不可能有真市场,更不可能有真平等。只有宪政民主,才是可以真正解决市场和平等问题的制度平台。所以,中左中右应该暂时搁置市场还是平等的政策之争,先致力争取宪政民主这一共同的制度平台。
不仅应该,而且必须。因为,中右中左如果不能联盟而被各个击破,最大得益的一定是左右两边的极端力量、专制力量。这不仅是中右中左的噩梦,更是整个民族的噩梦。但所有这些仅是理论分析,中左中右联盟现实中是否可操作,难以预见,同样只能说尽人事,听天命。
35.您认为中国未来的宪政民主制度需要继承和保守最近七十年、最近一百多年和过去二千年历史中哪些积极因素?
最近七十年、最近一百多年可能主要是教训。更长维度的两千年历史,积极的因素会更多一些。我最看重的,则是传统文化中的生态观。我认为这是中国人最大的智慧。如何发掘传统文化生态观的当代价值,让人常存敬畏,让人持守中道,以此滋养中国宪政文化,这是一个新话题,也是大话题,我们还远远没有破题。兹不赘述。
36.您认为,中国应当如何处理与欧美民主国家之间的关系?应当如何更有力地推动人类的和平、文明和自由?
中国跟俄国不一样,对世界其他国家尤其对西方国家,不存在扩张性、侵略性和攻击性。冲突集中在制度冲突、规则冲突和价值冲突诸方面。一旦实现宪政转型,实现了中西文化的兼容并包,这些冲突问题不难相应解决,中国也就不难处理与欧美民主国家之间的关系。这点上,宪政中国一定会比俄国做得好。总之,中国一旦转型成功,就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就会最大限度加强世界民主的力量,这将是中国对于人类和平、民主和自由的最大贡献。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宪政时代的中美关系。二战后期,罗斯福总统代表的美国精英,曾经设想在远东地区跟民主中国亲密合作,共同推进世界民主事业。因为历史的种种阴差阳错,这一设想没能实现,令人扼腕。但是未来,中国宪政转型一旦成功,这一伟大设想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实现,而且是以新的高度实现。那时,中国仍然是大国,但不再是弱国,而同时也是强国。因为宪政民主解放了社会,解放了十四亿人民的大脑,因此而释放出来的巨大的创造力,包括物质的精神的和文化的创造力,我相信会让世界惊叹,那才是真正的中国奇迹。那时中国会强上加强。也就因此,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的中国,跟世界上最强的民主国家的美国,不仅必须合作,不仅必会合作,而且一定是在更对等、彼此更尊重的基础上的合作。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跟世界上最强的民主国家联手,由此打造出来的世界民主轴心,将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撼动的。不仅中国,不仅美国,而且整个人类度将从此进入新纪元。
37. 您是否还有其它意见或建议?
谈不上意见或建议。这里请允许我引用我最敬佩的学者托尔维尔先生的一段话来补充我的访谈——
没有什么才干比保持自由的技巧能收获更多,然而没有什么事情比学习应用自由更苦的了。专制却不是这样。专制政体经常将自己扮演成一个受苦受难者眼中的救济者,表现为纠正过去的弊端、支持合法的权利、保护被压迫者、整顿秩序。人民被它一手塑造的暂时繁荣所蒙蔽,陷入睡梦中,但等醒来后,就会感到痛苦。自由和专制不一样,它一般都诞生于狂风暴雨中,成长于内乱的苦难中,只有等它长大成熟后,人们才能感受到它的好处。(《论美国的民主》上,第253页)
从暂时繁荣的睡梦中醒来,接下来就会是痛苦,就会是暴风雨。自由只能从这暴风雨风中诞生,从苦难中成长。人们,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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