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树:“百年国耻”的背后

2020-05-31 作者: 张博树 原文 #中國戰略分析 的其它文章

宪政研究
“百年国耻”的背后
——中国近代史再梳理(下)

张博树

编者按:这里发表的是作者正在写作的《从五四到六四:20世纪中国专制主义批判》第二卷第七章节选,该文的原标题是“规范的特殊性:晚清-民国历史的逻辑定位”。由于文章较长,分上、中、下三次刊出。

过渡时代之痛

重温制度现代化

对中国人来说,甲午之败,方可谓锥心刺骨。一向自诩的“天朝上国”竟然被身边的“蕞尔小国”日本击垮,情何以堪?这真大不同于当年之败于英法。且中日同时沐浴欧风美雨,自强起步亦不分轩轾,甲午一战竟惨败至此,究竟为何因所致?就个体行动者言,李鸿章可谓晚清帝国之大外交家,其合纵连横之洋务外交也用心良苦,但总的说收效甚微,又是什么缘故?梁启超为李鸿章做传,曾就此分析曰:“夫天下未有徒恃人而可以自存者,泰西外交家亦尝汲汲焉与他国联盟,然必我有可以自立之道,然后可以致人而不致于人。若今日之中国,而言联某国联某国,无论人未必联我,即使联我,亦不啻为其国之奴隶而已矣,鱼肉而已矣,李鸿章岂其未知此耶?吾意其亦知之而无他道以易之也。要之,内治不修,则外交实无可办之理。以中国今日之国势,虽才十倍于李鸿章者,其对外之策,固不得不隐忍迁就于一时也。此吾所以深为李鸿章怜也。” 简言之,李鸿章所以做不到俾斯麦那样的外交成就,说到底是衰败的国势自身限定的。而这个衰败的国势同时证明了,只有器物现代化(洋务运动)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制度层面的现代化,要有政治结构和政治文明的现代化。中国在经历甲午之耻后,制度现代化的要求已经提上了日程!
让我们重温一下这个概念:本书所谓制度现代化,涉及三个并列的、相互影响的社会历史进程:政治方面,从前现代专制权力(君主政治或皇权政治)向现代公共权力(民主政治)的转变;经济方面,从前现代自然经济向现代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转变;社会整合方面,从前现代以臣民关系和宗法-亲族结构或依附结构为特征的农业社会整合向现代公民社会的转变。这就是总体化之基础层面的制度现代化之基本蕴涵,它立基于哲学人类学、体现社会进化的原则机理。(第1卷第1章第12节)当然,这个定义有足够的抽象性,第一卷我们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处理它的;但到了第二卷,批判理论已经深入到中国(具体而言是19世纪末的晚清)这个个案,制度现代化将如何在这个特定的时空背景下为自己开辟前行的道路?其转型轨迹当是如何?何以完成如此惊险而伟大的过渡(所谓穿越“历史三峡” )?此外,中国是一个以农耕文明为底色的老大帝国,是一个曾经辉煌、而今面临深刻文化困顿的文明体,是一个正在被列强围猎、有可能被肢解、被四分五裂的国家。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中国要勉力而成的又不仅是制度的现代化,而且是国家的生存本身,在生存的前提下完成文明之转型,也即,突破总体化第二层面(前现代皇权制度与文化)的制约,由传统农耕文明转向现代工业文明。
然而,问题也在这里。中国的前现代文化基因如此深厚而顽固,中国之现代化又带有“后发”和“外生”的特点(第1卷第3章第21节),制度现代化作为外力催逼的、相对非自然的过程,必然充满紧张。且正因为传统积习沉厚,中国现代化绝无可能一蹴而就,民主政治需要培育,市场经济需要环境,公民意识需要涵养,所有这些都需要时间,需要政治家作为历史行动者的睿智、勇敢和心胸。中国是否有这样的政治家和历史行动者(无论在朝还是在野)?他们的行动合格么?历史是否给他们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他们抓住这样的机会了吗?
事实上,下列四组问题,凸显甲午以后晚清到民初,中国变局作为过渡时代的复杂性、深刻性和相互关联性。那些在历史进程中留下足迹的行动者,其成功或失败,也只能在这个大背景中获得解释。

维新?革命?——转型路径之争

中国的转型目标是师法欧美,效仿日本,走宪政救国之路,这一点,在甲午后的那个历史当口,已为朝野不少知识分子所知晓、所憧憬;到1904年日俄战争日本胜、俄国败,立宪优于专制更成为庙堂和村野之共识。而所谓转型路径,即达成目标之道路,则无非两者居一:或体制内改良,或体制外造反。前者为维新派所持,主张藉君主立宪以成新政之功;后者为革命派倡导,力主推翻满清政府以建共和之业。其实,如果我们用政体的本质性改变定义“革命”这个词,则君主立宪也好,民主共和也好,都有“革命”之意,因为它们都意味着对专制权力的否定,意味着对中国传统皇权体制的根本变革(尽管当事人未必认知或认可这一点)。 但为了避免混乱,下文的讨论仍沿用当时语义。
1895年5月2日,《马关条约》刚签订不久,广东康有为联合在京会试的各省举子600余人给皇帝上书,“乞下明诏,行大赏罚,迁都练兵,变通新法,以塞和款而拒外夷,保疆土而延国命”。上书特别建议皇帝发“特诏颁行海内,令士民公举博古今、通中外、明政体、方正直言之士,略分府县,约10万户而举一人,不论已仕未仕,皆得充选,因用汉制,名曰议郎,皇上开武英殿,广悬图书,俾轮班入值,以备顾问,并准其随时请对,上驳诏书,下达民词,凡内外兴革大政,筹饷事宜,皆令会议于太和门,三占从二,下部施行。所有人员,岁一更换,若民心推服,留者领班,著为定例,宣示天下”,活脱脱一个议会设计跃然纸上。果如此,则“上广皇上之圣聪,可坐一室而知四海,下合天下之心志,可同忧乐而忘公私”,“以之筹饷,何饷不筹?以之练兵,何兵不练?合四万万人之心以为心,天下莫强焉!”
康南海“公车上书”余震未了,孙文已在广东筹划他的武装首义。这位拥有西医执照的革命者开始本来没想革命,1894年6月他曾投书李鸿章毛遂自荐,希望走体制内的路而未果,革命遂成不二选择。但革命谈何容易?革命的队伍在哪儿?又从哪里获得支持?敢于冒险的孙文竟筹款雇佣秘密会社的绿林好汉以充义军,款项则来自檀香山的华人基督徒(那是孙文的重要根据地,兴中会即创建于此),也来自广州的一些英人团体,对这些英国人而言,“支持愿意与外人合作的谋反团体,是他们实现不变目标,即更多进入中国开创商业冒险之机会的另一种方法”。 但行事不秘,这次起义流产,还搭上了青年陆皓东的性命,孙文不得不亡命日本。至今,在台北忠烈祠,陆皓东仍然作为“为共和革命牺牲之第一人”受到供奉,他也是青天白日旗的设计者,后来成为中国国民党党旗和中华民国国旗。
革命遭遇挫折,维新却获进展。年轻的光绪皇帝看上了康有为的改革计划,他不但下定决心变法维新,也希望有自己的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和伊藤博文。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6月11日,皇帝下国是诏,宣布变法自强,是为戊戌新政之始。6月16日,光绪帝亲见工部主事康有为,命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上行走;7月3日赏梁启超六品衔,办理译书局事务;9月5日命内阁后补侍读杨锐、刑部后补主事刘光第、内阁后补中书林旭、江苏后补知府谭嗣同均赏加四品衔,在军机章京行走,一批改革新锐参与新政。常有人议慈禧太后反对改革,未必全是事实。甲午之败对慈禧同样是极大刺激,只要改革有利于扭转危局、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大清统治,慈禧自然不会反对。百日维新期间,光绪皇帝12次前往颐和园面见太后,显见慈禧对新政改革进程一清二楚。但老佛爷有明确的改革底线,那就是新政不能触碰她的最高权力。当新政进入8月份,一系列更加激进的改革措施出台,特别是康有为催办制度局之建议,涉及官制根本,8月30日光绪皇帝下谕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太仆寺、大理寺等衙门,同时裁撤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京城震动,又传出皇上要聘请英人李提摩太、日本伊藤博文这样的外人担任顾问,慈禧太后不能再容忍。光绪帝自知不妙,下密诏于康,问何策可以自保而让新政继续。康党感到形势严峻,竟破釜沉舟,着谭嗣同夜访袁世凯谋发动兵变包围颐和园、康党自己派人捕杀西太后,时为9月18日。同日康亦求助李提摩太,李提出中、日、美、英“合邦”构想,御史杨深秀于20日给光绪上折,建议趁伊藤博文在京,早定大计,“勿嫌合邦之名不美,诚天下苍生之福”。未成想袁世凯向荣禄告密,慈禧迅速自颐和园还宫。9月21日,慈禧发动政变,重掌政权,囚光绪于中南海之瀛台,康、梁先后亡命日本,变法彻底失败。9月28日,刚毅监斩,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杨深秀、康广仁等“六君子”引颈喋血于北京菜市口。谭嗣同本来有机会逃走,却称“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成就一代维新志士的伟大人格。
回想戊戌之败,变法者也有责任。光绪皇帝过于稚嫩,康有为过于狷狂,短短三个月竟推出近60项变法令,准备不足,招致保守势力和利益受损者巨大反弹;康亦排斥朝内开明实力派如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者,把变法维新搞成了一批全无根基的外来者与同样没有根基的皇帝的独角戏;康对儒学的那套别出心裁的解释和狂妄的教主心态也影响了变法在传统知识层的被接受,所有这些教训足以令后来改革者戒。然而,南海本人看来并无反省,跑到海外就开始组织“保皇会”,奉光绪为英主,却全然不顾北京那老太后的感受。当然,更让慈禧心惊的,是各国公使对皇帝的明显偏袒,这促使太后生出废帝之念。还是李鸿章出主意先立太子以为缓行,太后从之。1900年1月24日,慈禧立端郡王载漪之子溥儁为大阿哥(皇太子),以承接同治,此即“乙亥建储”。为什么要选载漪之子立储?盖因载漪之妻乃慈禧之弟桂祥次女,仍然是标准血亲太子党。但慈禧的心思让外界看透,各国公使拒不接受皇太后庆贺立储之邀请,甚至担心光绪皇帝本人的安危,这让太后怒不可遏。恰逢拳乱兴起,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各国联军开往北京保护使馆,太后在徐桐、刚毅一干昏庸权臣的怂恿下竟相信拳民可用,试图以武力绑架各国使节,而同时向英法德俄日美等11国宣战(1900年6月21日)。如此疯狂之举,后果不难预料。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平定拳乱,慈禧再次仓皇出逃,带着被控制的光绪远遁西安。1901年9月7日,清廷被迫与11国政府签订《辛丑条约》,赔款4亿5千万两白银,容39年还清,年息4%,本息共计约9.8亿两!此外,清廷需拆除大沽和北京至沿海通道之炮台,5年内停止拳民猖獗的40余座城市的科举考试。清廷再次脸面丢尽,威望降于谷底。
如此,就不难理解20世纪初,反满革命之声何以骤然再起,势如滔天巨浪。邹容作《革命军》,时1903年,人不过18岁,文章充满纯真少年的勃勃英气,开篇即称“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政体,脱去数千年种种之奴隶性质,诛绝五百万有奇披毛戴角之满洲种,洗尽二百六十年残惨虐酷之大耻辱,使中国大陆成干净土,黄帝子孙皆华盛顿,则有起死回生,还魂反魄,出十八层地狱,升三十三天堂,郁郁勃勃,莽莽苍苍,至尊极高,独一无二,伟大绝伦之一目的,曰革命”。“我中国今日欲脱满洲人之羁缚,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独立,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与世界列强并雄,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长存于二十世纪新世界上,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为地球上名国,地球上主人翁,不可不革命。”故“革命者,天演之公例也;革命者,世界之公理也;革命者,争存争亡过渡时代之要义也;革命者,顺乎天而应乎人者也;革命者,去腐败而存良善者也;革命者,由野蛮而进文明者也;革命者,除奴隶而为主人者也。” 为《革命军》作序的大学者章炳麟也是鼓吹反满革命的急先锋,他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同样痛快淋漓,直斥康南海的保皇主张“舞词弄札,眩惑天下”。“长素以为中国今日之人心,公理未明,旧俗具在,革命以后,必将日寻干戈,偷生不暇,何能变法救民,整顿内治”,“然则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具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补泻兼备之良药矣”。 今日看,当年革命家们的反满革命主张,颇有浓厚的种族主义色彩,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是混在一起的,事实上,正是反满的种族主义立场,决定了革命派不可能接受维新派的君主立宪主张。而逃往日本后的维新派大将梁启超也曾一度改宗,加入这样的革命大军。戊戌变法时的梁卓如不过25岁,亡命日本主张革命也不到30岁,思想并未完全定型,在流亡背景下激发革命冲动本不难理解(今天中国的海外民运同样如此),何况他对光绪皇帝并无他老师那样的感恩戴德之情。梁甚至一度要与孙文联手,共同藉“破坏以建民国”,但最终未果,除了一山难容二虎这样的传统因素外,对革命战略理解的深度差异和争夺财源的现实冲突都是导致二人始合终离的重要原因。
1903年后,梁启超重新回到维新派的温和立场,这个转变和他阅读了伯伦知理(J. K. Bluntschli)、波伦哈克(Conrad Bornhak)一干学者的共和政体论与国家主义学说有关,也得自他对美国政治的亲身考察。梁并不满意美利坚的选举政治,认为党争中出现的各种流弊不应是智者所为。就此,梁更加钟情于英式君主立宪,而在报刊上大加鼓吹。革命党自然不认可这一套,双方乃各以《民报》(革命党在海外办的报纸)和《新民从报》(梁自己主编)为阵地发生一场大论战。这场论战持续竟达两年之久(1905~1907),双方发表文字上百万言,可谓空前绝后,其讨论问题的深度、广度足令今日中国海外民运汗颜。 革命派采用车轮战法,汪精卫、胡汉民一批民党新锐纷纷披挂上阵,引经据典,畅言非革命不可以救中国,且种族革命必须与政治革命齐头并进,革命亦不致发生内乱或为外敌利用。但卓如毕竟是卓如,革命党这个阵势反倒逼得他绝地反击,而整出著名的“开明专制”理论。梁首先针对汪精卫中国实已亡国于满人的说法,强调满人入主中国乃改朝换代而非亡国。在这个前提下逐次展开其“开明专制”的学理逻辑:专制有“野蛮专制”和“开明专制”之分,“由专断而以不良的形式发表其权力,谓之野蛮专制;由专断而以良的形式发表其权力,谓之开明专制”。那么何种国家适用于“开明专制”?“国家久经野蛮专制时最适用”;“国家新经破坏后最适用”;“民智幼稚之国宜久用开明专制”;“幅员太大之国宜久用开明专制”;“种族繁多之国宜久用开明专制”。 梁启超区分了共和立宪、君主立宪、开明专制三种政体,称“中国今日万不能行共和立宪”,原因在于骤然实行共和立宪则必先革命,但革命绝非能得共和却只能以专制告终,盖“因习惯而得共和政体者常安,因革命而得共和政体者常危”,即便革命成功,革命后“激烈之党争”亦可能导致政治的四分五裂,人民所希望的“社会势力之平衡”则“必不可得”。甚至,中国今日尚不具备实行君主立宪的条件(虽然这是维新派一直主张者),因为君主立宪需设国会,但“人民程度未及格”,则不足以言国会。另“施政机关未整备”也是原因之一,包括教育的普及、户口的统计、选区的设置、地方自治的发展等等。所以,今日中国“当以开明专制为立宪制之预备”,君主立宪、共和立宪只能待条件成熟时再行不迟。
梁启超不愧一代思想者。即便百年后的今天,梁提出的问题仍有足够的深刻性,令今人警醒。可以说,国民性与政体的关系至今还在困扰着我们,以致本书不得不提出如此复杂的批判理论之总体化学说处理、解析之,后文,我们还会不断回到这个问题。但梁启超不幸的是,中国不是英国,未必有英式渐进演化的水土,更遑论梁生活的那个年代已无“明主”可盼,“开明专制”都成了水中之月。纵然大辩论展开的1905~1907年乃晚清新政势头正旺时,但这种表面现象的背后却蕴含着深重危机,这是一个王朝已经衰败而近极点的回光返照,是深度的文化困顿、体制没落、“部族政权私心”导致接班危局的多重效应之结果。梁启超未能洞察这一切。思想者毕竟是凡人。
我们还是要回到慈禧老佛爷。客观地讲,西安逃难、辛丑议和对这位晚清最高统治者当是又一次刻骨铭心之痛。回到北京后,她启用袁世凯推行新政改革,一搞数年,其力度远超当年的戊戌变法;1905年,仿日本派五大臣出洋考察,为立宪做准备,1906年宣布预备立宪,也不能说只是做做样子,而是真心希望有所改观。 但慈禧的私心和小格局决定了她的视野和选择。对这位晚清女强人来说,个人权力是第一位的,其次是满人政权,再次才是国家。事实上,甲午、特别是辛丑后的老佛爷已经缺乏安全感,屡受打击之下甚或形成某种心理“偏执”(这在老年人中并不少见),使她更信任皇族近支,重用庆王奕劻、提拔新一代皇族小亲贵都是证明。 海外革命党潮水般排满叫嚣也刺激慈禧和其他满族亲贵更向部族政权的狭隘性转化。1906年11月清廷颁布新官制,但5个部门不在改革之列:军机处、内务府、八旗、翰林院、太监。内阁总理大臣由庆亲王奕劻出任,各部均设尚书一名、侍郎两名,不分满汉,形式上较过去有进步,实际上11个部的新任大臣,满族7人,汉族5人,蒙古族1人,满人比例反而大为增加。1907年8月,袁世凯、张之洞两位最有权势的汉人总督上调军机处,明升暗降,被剥夺实际权力。1907年9月、10月,以皇帝名义发布上谕,中央设资政院、各省设咨议局,1908年8月27日,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明确9年预备立宪,本都是晚清宪政改革史上的重要举措,但慈禧太后在这个文件发布后不到三个月竟重病缠身,1908年11月15日以73岁之数撒手西去,大概也出乎死者本人预料。无论怎样,统治中国达47年之久的铁杆独裁者突然不在了,究竟祸兮福兮?事实证明,垂死的独裁者仍然给这个国家留下最坏的安排:慈禧不但在死前毒杀光绪皇帝,以绝后患, 还第三次决定由幼童继皇帝位。被选中者溥仪,年仅3岁,由其父载沣摄政,载沣乃醇王奕譞之第五子,光绪皇帝同父异母弟,其妻为荣禄女,由此可大体判断慈禧何以选载沣之子继承大统——这样的人选不至于以后掀翻祖坟。但载沣绝非摄政之才,据说比他那精明的福晋(妻子)尚且自愧不如,又何以统领国事?而载沣的两个弟弟载洵、载涛却野心勃勃,双双出任海军部大臣和军咨府大臣(时年不过24岁和22岁),还有那个曾经出洋考察的载泽,其妻乃隆裕之妹,现掌财政大权,清末政坛就由这样一批不学无术又野心勃勃的满族新贵所把持。载沣甚至想杀掉袁世凯,以报当年告密之仇,又恐引发军乱才以脚疾为由迫其退出政府,开缺返乡,新政改革彻底中断。唯一的汉人老臣张之洞苦劝载沣化除“满汉畛域”,以保局势稳定,又劝速开国会,均不果,终抱憾而亡,时为1909年10月。满族新贵的倒行逆施,引发国人强烈不满,1910年各省咨议局在张謇等立宪派倡导下连续发起请愿,要求速开国会,组织责任内阁。昏庸的载沣、奕劻之流竟以组织“皇族内阁”为应,时1911年(宣统三年)5月。所谓“皇族内阁”者,阁员13人中有满人8人,满人中又有皇族5人,包括大贪官奕劻(内阁总理大臣)、载泽(度支大臣)和载洵(海军大臣)。国人大哗。1911年10月10日,武昌义旗举起,辛亥革命爆发,各省纷纷响应,清廷面临土崩瓦解,无奈于1911年10月30日发布《实行宪政谕》和《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承认自己“用人无方,施治寡术”,“此皆朕一人之咎也”,“兹特布告天下,誓与我国军民维新更始,实行宪政”,“以前旧制旧法有不合于宪法者,悉皆除罢;化除旗汉,屡奉先朝谕旨,务即实行”。 然而,晚矣!清末统治者自掘坟墓,已经丧失渐进转型的条件和机会,它甚至不再需要疾风暴雨的革命去推倒,自身已从里到外烂透,朽木一根矣,武昌起义、同盟会的暗杀和革命只是在这根即将瘫倒的朽木上再击一掌而已。

集权?分裂?——大国变轨之难

帝制终结,民国招手,这是中国3000年未有之变局。然而,正因为革命成功似乎来得容易,反倒凸显革命以后的艰难。所谓“建立民国”,包括民主政治建构和民族国家建构两个方面,而它们又是相互影响、互为连理的。先看民族国家建构。辛亥以后,这个问题如此急迫,至少四个方面的挑战凸显:首先,满清“部族政权”虽然不再,一个新的多民族国家却要在新的原则基础上加以整合。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内忧外患,整个中国已经是一盘散沙,且列强环伺,沿海、边疆被区隔为若干外国势力范围:俄占北满,日占南满、福建,德据山东,英居江浙、上海、广东,法领广西、云南。由于清末北京政权更加软弱,藏务改革又广受藏人反对,西藏的离心倾向已十分明显,民初第十三世达赖喇嘛明确表示脱离中国,英印政府则显然在利用这一点;外蒙亦受俄国挑唆,就在武汉军政府张罗召开各省代表会议议决临时政府时,库伦活佛哲布尊丹巴宣布外蒙独立。中国的内河如长江者,常年有各列强的军舰定期或不定期巡航,蚕食着中国的主权。事实上,到清朝崩溃时中国还没有被列强完全瓜分,完全得益于列强之间的利益纷争和彼此牵制。新政权如何与列强谈判收回主权治权、保持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并完成现代转变,就成为非常艰巨的任务。其次,太平天国乱后,地方势力崛起,中央权威衰落,这样一个四分五裂的状况只有靠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能重新整合。再次,多年内乱,加之天灾不断,各地盗匪横行,兵匪不分,民初的白朗起义就是一例。最后,前朝巨债。虽然清末得益于对外贸易的扩展,国家财政收入有很大提高,1908年竟突破2亿两白银, 但辛丑积累的巨大外债和各种内债仍然压力沉重,让人喘不过气。总之,必须迅速重建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能处理这个烂摊子,跳出陷阱四布、险象环生的沼泽而开辟新局。
就民主政治建构而言,民国面临若干宪制选择:一个是以政党政治为基础、行政对国会负责的内阁制,一个是行政与立法分立、双方互不统属的总统制。内阁制要求有成熟的政党政治、发达的公民文化,考虑到民初实际情况,内阁制其实是不现实的;而强调行政集权的总统制显然更合适,可以满足过渡时期处理内外政务的急迫需要,避免不必要的党争,待新政体逐渐稳固,再一步步完善政党政治和国会监督。事实上,革命派的孙文、维新派的梁启超当时都曾主张中国应采总统制以应变局。1911年12月3日各省代表会议在汉口英租界顺昌洋行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也仿照美制设计了总统制政体。
更广义地说,集权以完成转型,如果把大清也计算在内,理论上本可假设三种情况:或实君立宪,像日本那样,但这要求有像康熙或乾隆那样有为的君主,又同时接受了现代文明的原则,如彼得大帝或明治天皇,但中国没有产生这样的君主;或虚君立宪,像大英帝国那样,那就要求有强有力的内阁,足以应对转型过程的所有挑战,晚清立宪派憧憬的就是这样一种政体,但虚君立宪事实上在中国很难,因为吾国没有这样的传统和文化土壤;或共和立宪,那就如上文所析,唯总统制可以满足转型中国的要求。
此外,就辛亥革命创造的那个具体历史场景言,建立总统制以因应大国变轨的挑战,还有一个因素必须提及,那就是袁世凯因素。什么叫“袁世凯因素”?它意味着当时的中国不但必须实行总统制,而且这个总统非袁世凯莫属。为什么?项城固然非共和理想的追求者,而是大清高级官员,但在晚清政界,袁世凯却是重要的新派人物,是晚清宪政改革的主要操作者。袁固然并不“干净”,比如他花了不少心思和金钱贿赂满清权贵奕劻,因为那是获得慈禧老佛爷信任的捷径;但作为“治世能臣”,袁在清末改革中取得的成就无人可比。当然,也有不少人视袁世凯为“乱世枭雄”,尤以袁的后来称帝盖棺论定,似乎袁在民初就是“窃取革命果实”,早怀“复辟”之心。这种倒果为因的观察思路是极不科学的,不懂得历史是一个生成过程,是诸多因素碰撞互动的结果。袁当然不是中国的华盛顿,没有那份胸襟,也不该这样要求他,但他拥护新政,也并未反对共和。武昌枪响后,徐世昌奉奕劻之命前往河南密会袁世凯请其出山收拾残局,袁当即表示要求开国会、组织责任内阁、宽容武昌事变人员、解除党禁、总揽兵权、宽以军费,其志显然仍在继续新政事业。11月1日,袁被授予内阁总理大臣,处理危局,很快即开始推动南北和议。12月2日,武汉各省代表议决“虚临时总统之席以待袁君反正来归”。12月9日,同盟会黄兴电复汪精卫转告杨度亦称,只要袁世凯能令中国为“完全民国”,则举其为“大统领”(大总统)。 显然,在辛亥之后那个大背景下,袁出领大任是众望所归,因为只有他拥有重整中国的实力(以他的北洋六镇为依托),只有他能说服清廷和平退出(清廷不可能和革命党打交道),只有他可以在清末立宪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转型大业(毕竟轻车熟路),也只有他有望获得各国的认可(从利益考虑,列强亦需要一个稳定的中国)。总之,历史条件决定了只有袁世凯才是那个十字路口能勘定大局的不二人选。
诚然,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的并非袁世凯,而是孙文。孙对袁的“禅让”被后来国民党、共产党的官史极尽美化,但那并非事实。孙文是一个百折不挠的革命者不假,且有一套三民主义的建国纲领(它的完善是在10年以后的国民党改组时期),但孙没有一天“体制内”经历,也没有任何治国经验可言,他所熟悉的只是鼓动秘密会社造反和为这种造反到处找钱。武昌革命发生时孙文在美国,12月21日返国,因南北议和尚无结果,于29日被17省代表会议选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宣誓就职。孙虽承诺只是暂代临时大总统之责,但内心未必情愿。孙的大总统誓词中有“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等语,实际是在宣布他不会轻易去职,这与原来承诺、也是人们期待的清室退位、南北议和成功就恭迎袁世凯就位并不吻合。孙在临时大总统任内还数度发布命令“北伐”,若武力解决北方,原来对袁世凯的承诺自然可以作废。2月12日,清帝下诏宣布正式逊位,孙文不得已向参议院请辞,但仍试图以法律形式限袁世凯之权,这就有了同盟会等党人起草、参议院3月8日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破天荒第一次确定了中国的共和政体原则,是现代中国重要的宪法文件,但由于它是专为限定未来大总统袁世凯而设计、而推出,这个文件又是导致后来一系列痛苦政争的根源。
《临时约法》规定:
● 临时大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
● 临时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 临时大总统任命国务总理、各部部长等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同意;
● 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

这些规定(至少其中一部分)在常态政治下并不过分,我本人的《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对未来民主中国的总统权力做出众多限制。 但辛亥后的中国不是常态中国,而是转型中国。转型中国需要转型政治和转型政制设计。正是在这一点上,革命党人的弱点暴露无遗。革命党人担心袁世凯独裁,试图以内阁制的虚君原则约束之,这个思路根本上是错的,因为它完全背离了当时中国的现实需求。就此而言,《临时约法》绝非“立宪时刻”应予肯定的“经典文本”,它恰恰埋下以后的分裂。
很多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宣布就任第二任临时大总统,11日,尚未解职的孙大总统即公布《临时约法》(不亦迅乎)。3月13日,经参议院认可,袁任命老资格政治家、北方议和代表唐绍仪为国务总理,组建内阁,但唐内阁仅存在3个月就散了摊子。何也?项城不做虚君,和总理龃龉在所难免。程序问题也招惹麻烦:直隶参议会推荐本地人、原广西巡抚王芝祥出任直隶都督,唐总理请袁总统认可委任,袁本同意后来又改了主意,盖因王芝祥有同盟会背景,袁不放心,再与唐商议,唐已答应直隶方面不好改口,袁执意改派王为宣慰使去南京履职,唐拒不副署,袁径自发布了委任令,舆论大哗,唐以辞职回应。谁之错?人们当然可以指责袁世凯独裁,前朝官僚旧习不改,有制不遵,让总理丢了面子;同情者也可言京畿重地,大总统对都督人选都无决定之权,一定要别人副署,又何以干事?可谓总统难,总理也难,谁让制度是这么设计的呢!不但总统总理难,阁员也难。民初南北军饷甚迫,南京留守黄兴一日数电,告“兵已食粥”,“两日内倘再无款救宁,大乱立至”。财政总长熊希龄不得已向外国银行团借款,好不容易借到了钱,却引起社会非议。盖因借款合同规定外国银行团要派驻核计员监督发给各部队的军饷和遣散军队之费用。银行团此举本不难理解,他们知道中国官场贪污成风,不愿借款打水漂罢了。但舆论却指责财政总长卖国,甚至要钱喊得最凶的黄兴这时也通电各省,痛斥熊希龄,称“此种章程,匪独监督财政,并直接监督军队,军队为国防之命脉,今竟允外国干涉至此,无异束手待毙,埃及前车,实堪痛哭。二十年来,海内各志士赴汤蹈火、粉身碎骨所辛苦缔造之民国,竟一旦断送于区区三百万之垫款。吾辈一息尚存,心犹未死,誓不承认。熊希龄身负重任,竟敢违法专断,先行签约,悍然不顾,此而可忍,孰不可忍!闻章程已提交参议院核议,祈痛加驳斥,责令毁约”。 面对如此愤青语言,熊希龄除了请辞,还能干啥?
而同盟会的宪政专家宋教仁此时正立志推进政党政治,建设纯粹的政党内阁,并为此退出唐之后的陆征祥内阁(也很短,不足3个月)。钝初大才,也有大志向,可惜还是年轻,没有看透转型中国的真正需要。宋也主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却没有意识到除了袁,这个目标事实上无法达成,而幻想靠改组同盟会、建设强大的国民党来实现其理想。为此,宋甚至屡次拒绝袁邀其出任国务总理之请,认为各党“混合内阁”绝非可以干事之所。反倒是袁把问题看得更清楚,1912年6月23日袁答复同盟会关于政党内阁的建议公之报端,袁称:“诸君深知吾国今日政党方始萌芽,纯粹政党内阁尚难完全成立,若再越数年,民国基础巩固,政党亦皆发达,人才辈出,彼时余已退老山林,听诸君组织政党内阁可也。今余意实不能赞同诸君之说,余主意在得人才,但闻其才与不才,不问其党与不党。吾国今日国势危急,举国共知,而政党幼稚亦吾人所不能讳,余提此主意亦属不得已之故”。“总之,余奉告诸君,当放大眼光从中国全局着眼,从世界大势着眼,断不可沾沾于一党关系,亦不能硬以平和时代政党更迭消长成例适用于今日危急存亡之中国。” 批袁者可能谓这些不过独裁托词而已,但平心静气回到当年那个历史语境,袁所述难道不是句句实情、且直透问题根本?
可惜钝初之辈听不进去,硬要一意孤行。而实施政党政治的前提是召开国会。据《临时约法》第53条规定,“本约法施行后,限10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8月11日袁大总统明令公布国会组织法及参众两院选举法,并规定11月1日举行国会议员初选、11月30日复选、12月10日确定当选人名单,以备国会召开。宋教仁为此积极展开同盟会改组和新的组党工作。8月13日,由5个党(同盟会、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合并而成的国民党宣布成立并发表宣言,要努力而成“共和立宪国之政治中心势力”,宋的组织力、行动力亦得到证明。10月,宋南下湖南老家组织竞选,亦连带探母,想1904年赴日留学时儿子不过3岁,8年后流亡归来,母已见老,妻亦憔悴,儿竟不认,自是别有一番感慨。然组阁大事不容钝初有更多儿女情长。1913年2月,宋经长沙、武汉抵上海,时全国大选已揭晓,国民党大获全胜,宋教仁踌躇满志,在沪宁等地连续发表演说,批现政府的种种不是,又草拟国民党大政见,重申纯粹政党内阁乃中国最好之选择,总统当为虚位,不负实际责任,国务总理由众院推出,并负组阁和具体行政之责,此外还有财政、产业、地方行政、教育、司法、外交等一一论列,俨然一个完整的施政纲领。适袁世凯电促赴京,宋拟3月20日与若干当选国会议员同行北上,未料竟于当晚在上海火车站被刺客袭击,击中腹部,22日不治身亡,年仅31岁。宋教仁之死乃民国宪政事业之大损失,那么凶杀主使者何人?向有争议。国共官史认定袁世凯就是背后主谋,逻辑上并非全无根据,毕竟宋的政治主张和袁完全相悖,国民党大选获胜预示的钝初组阁前景也对袁氏构成威胁。但也有论者提出不同主张,认为时任国务总理赵秉钧甚至革命党内部如陈其美或孙文都有作案嫌疑,赵自然不希望宋借组阁掀掉他的总理宝座,孙与宋不合则为同盟会内部人所共知,孙担心宋借政党内阁成功而成国民党第一领袖,故派心腹陈其美先行下手。此皆猜测矣。2018年2月,国内学者尚小明出版54万字新书《宋案重审》 ,详细梳理了有关案卷材料,提出幕后主使其实是赵秉钧的秘书洪述祖之说,亦可存档备查。
现在要关注的是宋案发生后革命党的反应。宋案发生时孙文在日本,迅即回国召集国民党高层开会,并力主出兵讨袁,但大多数与会者倾向通过法律解决,黄兴尤主慎重,但孙文坚持己见。今日回想之,难免提出两大疑问:首先,孙文要“出兵讨袁”,“兵”在哪里?当时的国民党并无自己的军队,且除江西都督李烈钧外,没有几个同盟会的地方大员同意孙文动武的主张。后来的发展也证明,包括江西在内的几个省在强行发动“二次革命”后,很快被袁世凯的北洋军打得落花流水,未及两月就不得不承认“革命”失败。这难道不是儿戏一般愚蠢么?孙还埋怨他的同志们动手动晚了,难道早动手就有成功的可能?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新兴的民国完成大选不久,国会即将开幕,国家刚刚呈现宪政立国、法治建国的前景,曾经担任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的孙文怎会如此不在乎这来之不易的局面?且全社会以法律解决宋案的呼声铺天盖地,上海地方检察院也发出传国务总理赵秉钧当庭作证的传票,创中国历史之先河,为什么孙文置所有这些于不顾,非要推倒现政权重来?这倒真的要推敲孙文的动机究竟何在了。前文论及孙辞掉临时大总统并非心甘情愿,下来后接受袁氏之请做全国铁路总督办,正好在旁冷眼观察。也许孙认定袁还是搞独裁,所以要借机把他拉下马,否则难成共和之梦;也许这当中也有孙的私心在,毕竟革命半生,发动武装起义10余次,难道就不想做个实实在在的总统?我想大概二者皆有。不管孙文主观动机是什么,就其实际结果言,孙的“二次革命”却是彻底破坏了刚刚见到曙光的民国法治,开了民国分裂之先河,这种分裂自1913年肇始,1917年在南方建立叛乱政府成形,直到1928年北伐军占领北京、南北再度统一才告结束。而民国本来是可以不必走这段弯路的。
不但如此,孙文的“二次革命”还导致北方政治生态大变,从反向促动袁世凯真的走向独裁。历史行动者的互动充满诡异且如此无情,此即一例。

君宪?共和?——国体与国民性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正式开幕,参众两院共870名当选议员,其中国民党籍议员达392位,在几个参政党中占绝对优势。4月26日,赵秉钧内阁与英德法俄日五国银行团签署善后大借款合同,总额2500万镑,以解燃眉之急,但在接下来的几天连续遭到参众两院的否定,称借款未经国会讨论,实属非法。袁总统行文两院告善后借款已经前参议院赞同,手续并无不完,两院仍坚持否决立场。由于参众两院皆以国民党人为主,这次围绕善后借款的较量乃是国会中的国民党人与袁世凯的首次冲突。5月6日,孙文发布对外宣言,劝各国不要贷款给北京政府,以免用作军费,镇压革命党人。孙文在院外的彻底反政府立场加剧了国民党藉议员与袁政府冲突的暴烈性质。由前维新派几个小党组合成的进步党议员反对国民党人的立场,认为他们是故意刁难,双方激辩,甚至发生肢体冲突。这种分裂而非共识型的政党格局,同样注定民国开始就困难重重(本卷第8章还要进一步研讨这个问题)。
国民党人与袁总统的更大冲突发生在制宪问题上。1913年6月,参议院和众议院以互选方式各产生30人,两院共60人组成中华民国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宪法,委员会同样是国民党人占多数。令人遗憾的是,这个民国最具合法性的国会及其宪法起草委员会却起草了一个最不合时宜的宪法,实乃民初中国深层矛盾的突出显现。革命党借辛亥成功爆得民意,但很少有人真正懂得转型中国的艰难,以他们为主起草的这个宪法草案(一般称《天坛宪草》,因起草工作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而得名)仍以“法律制袁”为根本企图,所以仍然是一个以内阁制为主轴、对大总统严加限制的宪法草案,其条文甚至颇有“国会专制”色彩,列国会众多权力却很少总统反制手段。国会中的温和派进步党(以梁启超为首)则主张“保育”、“引导”与“监督”并行,冀图明拥暗挟,以渐进方式推袁世凯走共和宪政之路,但因“立国无功”(尽管事实上并非如此),说话不够硬气,在国会亦不占多数,无法左右局势,历史也没给他们这样的机会。袁总统本人对《天坛宪草》自然无法接受,遂于1913年10月16日提出“增修约法草案”以修改《临时约法》,要求大总统有自行任免官员之权而无需国会同意,盖因过去一年多内阁三度重组,在在受困于国民党人不合作和国会牵制,已不堪忍受。10月18日,袁总统为立法权限事咨宪法起草委员会,拟派员列席,陈述意见。10月22日,袁派施愚等8人至宪法起草会议现场,竟被以行政不得干预立法为由逐出。至此,袁已看出国会不会轻易妥协,遂于10月25日通电各省,公开批评国民党“颠覆政府,事实俱在”(指孙文及“二次革命”),又批国民党籍议员借起草宪法以谋私,“妨碍国家者甚多”,“立宪精神,以分权为原则,临时政府一年以内内阁三易,屡陷于无政府地位,皆误于议会之有国务员同意权,此必须废除者”, 试图用各省压力迫国会让步。到此为止,袁的谈判努力尚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但国会没有任何妥协,10月31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天坛三读通过宪法草案。11月1日,副总统黎元洪通电请将宪草重新厘定,无果。11月4日,袁不得不使出流氓手段,在法律框架外解决问题,就是宣布解散国民党,取消国民党籍议员并追缴其议员证书、徽章,让制宪过程彻底瘫痪。事实上,在这之前袁党已经耍过一次流氓:为了获得列国承认中华民国,民国临时大总统需经合法程序变为正式大总统,故有“先选举后制宪”之安排,就在正式大总统选举的10月6日,也是因为有国民党人抵制,袁党竟动员街头游民地痞组成所谓“公民团”包围国会,不选出袁总统不让出门。此举自然加深国民党人对袁的愤恨,更要通过制宪把他压倒。民初政治的恶性互动就是这样形成的,以至到了非靠流氓手段不能摆平的地步,又是谁之错呢?
后边的事情反倒简单了。排除了对手和搅局者,袁从容安排一个御用机构编纂了一部为他量身定做的新宪法并于1914年5月1日公布,此即《中华民国约法》。袁的新约法开了民国乃至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御用制宪之先河,但就其内容言,却本来最适合转型中国之需要。新约法体现总统制集权原则,设立法院表达民意,设参政院为总统咨询机关,其总框架是权威主义的,参政院尤有明显精英政治色彩,可以集天下英才助总统决策、施政,可惜两年前制定《临时约法》的同盟会诸公没有这个眼界和胸襟当时就搞出这样一部约法,以致矛盾丛生,造成后来一系列困难。包括宋教仁的纯粹政党内阁理想也可以此论之。宋是真诚的宪政主义者,但他的政党内阁努力却生不逢时。袁非“窃国”,也想干事;袁认同中国需变,但要在袁氏大旗下。主观上,这和袁的个性有关;客观上,亦是当时中国所需要。和革命党人的痛苦缠斗则更坚定了袁的决心,大大强化了非大权在握不足以成事的信念。
然而,真的集权了,又孕育着新的危险。一般而言,集行政大权于一身已经离独裁不远,而独裁以谋国和独裁以谋私并不存在天然的界限。人非圣贤,在谋国同时又适当谋私并不算怪,甚至在所难免,但何者为主却考验一个政治行动者的道行。历史证明袁世凯作为现代政治家同样是不及格的,尽管就当时中国言,只有他拥有这样的领航机会。人们会问:既然已经成为可以放手一搏的大总统乃至终身总统, 袁世凯为什么没有成功?特别是,为什么已经做了终身总统,袁世凯还要称帝?
梳理这个问题,把我们引入一个更加艰深的领域,它不仅和一个人的道行、选择有关,而且和一个民族的文化及国民性有关。我们要再次回到这个艰难课题的讨论上来。
读者可能知道,1915年秋,以应否恢复帝制为背景,曾有一场“君宪”和“共和”的大辩论,辩论双方,一为杨度,一为梁启超,均为文章高手、民国名士,辩论本身也精彩纷呈。在二人辩论之前,还有一位洋人必须提及,他就是袁世凯的宪法顾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院长古德诺(Frank J. Goodnow)教授。古应袁氏之请,就《天坛宪草》写了一篇评论意见,原本只提供袁氏个人参考,却被袁党译成中文于8月3日公开发表,起名曰《共和与君主论》。文章开篇即言:“一国必有其国体,其所以立此国体之故,类非出于其国民之有所选择也。虽其国民之最优秀者,亦无所容心焉羞。无论其为君主,或共和,往往非由于人力,其于本国之历史习惯与夫经济之情状,必有其相宜者,而国体乃定。假其不宜,则虽定于一时,而不久必复以其他之相宜之国体代之,此必然之理也。约而言之:一国所用之国体,往往由于事实上不得不然之故”。在古德诺看来,国民教育程度低者不适于共和政体。美国之所以行民治体制,盖因“美国之出藩属政府变为共和者,非由专制而跃为民政也,政体未易以前,其备之已豫,而自治之精神,亦已训练有素也。不特此也,当日美国之民智,已臻高度,盖自美洲历史开始以来,注意于普通学校,五尺之童,无有不知书识字者,其教育之普及,盖可想见矣”。而“法国未宣告共和以前,本为专制之政体,一切政务操于君主,百姓未能与闻,其人民于自治政制,绝少经验。故虽索行共和之制,而不能有良好之结果,搔扰频年,末由底定,而军政府之专横,相继代兴。拿破仑失败后,重以外人之干涉,帝制复活。一千八百三十年,经二次革命,虽仍帝制,而权稍张。适一千八百四十八年,帝制再被推翻,复行共和制,以拿破仑之侄为大总统;不意彼乃推翻共和,复称帝号。直至一千八百七十年,普法战后,拿破仑第三被废,最后之共和制,乃复发生。今此制之立,近半百年,以势度之,大抵可望行之久远也。虽然,法国今日之共和制,固可望永久,而其所以致此之故,实由于百年之政治改革而来。此百年中既厉行教育,增进国民政治之知识,以立其基础,后使国民与闻政事,有自治政治之练习,故共和制可得而行也。”古氏又举拉美落后国家为例,称“其民智卑下之国,最难于建立共和,故各国勉强奉行,终无善果,虽独立久庆成功,而南美、中美诸邦,竟长演混乱下宁之活剧,军界巨子,相率而夺取政权。即有时幸值太平,亦只因一、二伟人手握权柄者,出其力以镇压之,故可收一时之效。然彼手握大权之人,绝不注意教育,学校之设立,阗然无闻,人民亦无参知政事之机,以养成其政事之经验。其卒也,此伟人老病殂谢之时,压制之力弛,攘夺大柄之徒,乃纷纷并起。诚以政权继承问题,无美满之解决也。”而对于中国,古氏认为“中国数千年以来,狃于君主独裁之政治,学校阀如,大多数之人民智识,不甚高尚,而政府之动作,彼辈绝不与闻,故无研究政治之能力。四年以前,由专制一变而为共和,此诚太骤之举动,难望有良好之结果者也”。 这个意见对袁世凯当有触动。
时杨度正在筹组“筹安会”,推动发表古氏文章即筹安会所为。杨度本人于1915年8月26日亦发表长文《君宪救国论》,明确提出只有恢复君主立宪才是中国的前途。杨的论证逻辑如下:“共和政治,必须多数人民有普通之常德常识,于是以人民为主体,而所谓大总统行政官者,乃人民所付托以治公共事业之机关耳,今日举甲,明日举乙,皆无不可,所变者治国之政策耳,无所谓安危治乱问题也。中国程度何能言此?多数人民,不知共和为何物,亦不知所谓法律以及自由平等诸说为何义,骤与专制君主相离而入于共和,则以为此后无人能制我者,我但任意行之可也,其枭桀者,则以为人人可为大总统,即我亦应享此权利,选举不可得,则举兵以争之耳,二次革命其明证也。加以君主乍去,中央威信,远不如前,遍地散沙,不可收拾。无论谁为元首,欲求统一行政,国内治安,除用专制,别无他策。故共和伊始,凡昔日主张立宪者,无不反而主张专制。今总统制实行矣,虽有《约法》及各会议机关,似亦近于立宪,然而立宪者其形式,专制者其精神也。议者或又病其不能完全立宪,不知近四年中,设非政府采用专制精神,则中国欲求一日之安,不可得也。故一言以蔽之曰:中国之共和,非专制不能治也。变词言之,即曰:中国之共和,非立宪所能治也。因立宪不足以治共和,故共和决不能成立宪;盖立宪者,国家百年之大计,欲求教育、实业、军事等各事之发达,道固无逾于此。然其效非仓卒所可期。至速之期,亦必十年二十年,行之愈久,效力愈大,欧洲各国之强盛,皆以此也。然观今日之中国,举国之人,人人皆知大乱在后,不敢思索将来之事,得日过日,以求苟安,为官吏者人怀五日京兆之心,谨慎之人,循例供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其贪狡者,狗偷鼠窃,以裕私囊,图为他日避乱租界之计。文人政客,间发高论,诋毁时流,而其心则正与若辈相同,己无所得,遂有忮求之心,非真志士也;为元首者,任期不过数年,久者不过连任,最久不过终身,将来继任者何人乎?其人以何方法而取此地位乎?与彼竞争者若干人,彼能安于其位否乎?其对国家之政策,与我为异为同,能继续不变乎?一概无从预测。以如此之时势,即令元首为盖世英才,欲为国家立百年大计,确定立宪政治,然俯视些前,则泄泄沓沓,谁与赞襄?后顾将来,则渺渺茫茫,谁为继续?所谓百年大计,又乌从树立耶?故不得已退而求维持现状之法,用人行政,一切皆以此旨行之,但使对内不至及身而乱,对外不至及身而亡,已为中国之贤大总统矣。即令醉心宪政者,处其地位,恐亦同此心理,同此手法,无术更进一步也。故昔之立宪党人,今皆沉默无言,不为要求宪政之举;盖亦知以立宪救共和,究非根本解决之计,无计可施,惟有委心任运,听国势之浮沉而已。当有贤大总统之时,而举国上下,全是苟安心理,即已如此,设一日元首非贤,则并维持现状而不能,且并保全一己之地位而不能,惟有分崩离析,将前此惨淡经营之成绩,一举而扫荡无遗,以终归于亡国一途而已矣,尚何百年大计之足论乎?”“平言之,则富强、立宪之无望,皆由于共和;串言之,则富强无望,由于立宪无望,立宪无望,由于共和!今欲救亡,先去共和!何以故?盖欲求富强,先求立宪,欲求立宪,先求君主故也。”杨皙子特别强调“治国所最忌者莫如欺民。人民分之则愚,合之则智,不可以欺者也。前清不肯以权利与民,而又不敢不言立宪,故以假立宪欺之,遂遭革命之祸。前车之鉴,至为显然。盖中国此时人民程度本不甚高,与以适宜之权利,并不至遂嫌其少,唯行之以欺,则必失败。他日君主立宪,人民之权利,国会之权限,所得几何,非今日所能预定。然有一至要之言曰:宁可少与,不可欺民。盖人民他日若嫌权利之少,不过进而要求加多,政府察其程度果进,不妨稍与之,免成反抗之祸。若以为尚未可与,则亦必以正当理由宣告国中,苟能诚心为国家计,断无不为人民所谅者。故少与权利,尚不足为祸害。若夫视作具文,并无实行之意,则人民以为欺己,即怨毒之所由生,无论以何种敷衍之手法及强大之压力济之,终必溃裂。故诚实为立宪最重要之义……。人民虽愚,终不可欺。宁可少与,不可欺民。此予之所谓诚实者也。正当则国安,诚实则民信,前清与民国之弊皆可扫除矣。以此而行君主立宪,中国之福也。”
杨度亦大才,其劝进之举,政治操作上是荒唐的,文章则有相当深刻之一面,特别是政治需取信于民、“人民虽愚,终不可欺,宁可少与,不可欺民”的观点。然皙子变共和制为君主制的主张,遭到梁启超的猛烈反驳。9月3日,梁的雄文《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发表,针对“与其共和而专制,孰若君主而立宪”,梁坚称“夫立宪与非立宪,则政体之名词也;共和与非共和,则国体之名词也。吾侪平昔持论,只问政体,不问国体。故以为政体诚能立宪,则无论国体为君主为共和,无一而不可也,政体而非立宪,则无论国体为君主为共和,无一而可也。国体与政体,本截然不相蒙。谓欲变更政体,而必须以变更国体为手段,天下宁有此理论?而前此论者谓君主决不能立宪,惟共和始能立宪[吾前此与革命党论战时,彼党持论如此];今兹论者又谓共和决不能立宪,惟君主始能立宪,吾诚不知其据何种理论以自完其说也”。卓如提醒读者“当知鄙人原非如新进耳食家之心醉共和,故于共和国体非有所偏爱,而于其他国体非有所偏恶”,“夫国体本无绝对之美,而惟以已成之事实为其成立存在之根原;欲凭学理为主奴而施人为的取舍于其间,宁非天下绝痴妄之事?仅痴妄犹未足为深病也;惟于国体挟一爱憎之见,而以人为的造成事实,以求与其爱憎相应,则利害之中于国家将无巳时。故鄙人生平持论,无论何种国体,皆非所反对;惟在现行国体之下,而思以言论鼓吹他种国体,则无论何时皆反对之。昔吾对于在君主国体之下而鼓吹共和者尝施反对矣,吾前后关于此事之辩论,殆不下二十万言,直至辛亥(宣统三年,1911年)革命既起,吾于其年九月犹着一小册,题曰新中国建设问题,为最后维持旧国体之商榷。吾果何爱于其时之皇室者,彼皇室之僇辱我岂犹未极?”“平心论之,无论何种国体,皆足以致治,皆足以致乱。治乱之大原,什九恒系于政象,而不系于国体。而国体与国情不相应,则其导乱之机括较多且易,此无可为讳也。故鄙人自始不敢妄倡共和,至今仍不敢迷信共和,与公等有同情也。顾不敢如公等之悍然主张变更国体者,吾数年来怀抱一种不能明言之隐痛深恸,常觉自辛亥(宣统三年1911年)壬子(1912年)之交铸此一大错,而中国前途之希望,所馀已复无几。盖既深感共和国体之难以图存,又深感君主国体之难以规复,是用怵惕仿佛,忧伤憔悴,往往独居深念,如发狂疡。特以举国人方皆心灰意尽,吾何必更增益此种楚囚之态?故反每作壮语,以相煦沫。然吾力已几于不能自振矣!”——卓如诚实,竟字字泣血如此,令人感动。
总之,“今在共和国体之下而暂行专制,其中有种种不得已之理由,犯众谤以行之,尚能为天下所共谅。今如论者所规划,欲以立宪政体与君主国体为交换条件,使其说果行,则当国体改定伊始,势必且以实行立宪宣示国民。宣示以后,万一现今种种不得已之理由者依然存在,为应彼时(时)势之要求起见,又不得不仍行专制,吾恐天下人遂不复能为元首谅矣。夫外蒙立宪之名,而内行非立宪之实,此前清之所以崩颓也。诗曰‘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论者其念诸!”“吾以为中国现在不能立宪之原因,盖有多种:或缘夫地方之情势,或缘夫当轴之心理,或缘夫人民之习惯与能力。然此诸原因者,非缘因行共和而始发生,即不能因非共和而遂消灭”,“为中国而思实行立宪乎,但求视新约法为神圣,字字求其实行,而无或思逐于法外。一面设法多予人民以接近政治之机会,而毋或壅其智识,阏其能力,挫其兴味,坏其节操,行之数年,效必立见。不此之务,而徒以现行国体为病,此朱子所谓不能使船嫌溪曲者也”。更何况“自古君主国体之国,其人民之对于君主,恒视为一种神圣,于其地位,不敢妄生言思拟议。若经一度共和之后,此种观念遂如断者之不可复续”,且国体变来变去,“忽而临时总统,忽而正式总统,忽而制定约法,忽而修改约法,忽而召集国会,忽而解散国会,忽而内阁制,忽而总统制,忽而任期总统,忽而终身总统,忽而以约法暂代宪法,忽而催促制定宪法。大抵一制度之颁行之平均不盈半年,旋即有反对之新制度起而摧翻之,使全国民彷徨迷惑,莫知适从,政府威信,扫地尽矣。今日对内对外之要图,其可以论列者不知凡几。公等欲尽将顺匡救之职,何事不足以自效?何苦无风鼓浪,兴妖作怪,徒淆民视听,而诒国家以无穷之戚也!”
就反对恢复帝制之论理言,卓如此文已经穷尽。可惜者袁总统没有能够听进去。也许他更相信洋人顾问古德诺和杨度的那套理论?也可能他真的认为实君立宪强于目下乱糟糟的所谓共和?也可能放眼望去,日、俄、德等强国无不实行君主政治,似乎证明君主立宪在中国亦属应当?也可能中国的政治伦理传统让袁相信只有称帝才能令臣民信服、让统治更有权威?也可能更简单些,那就是就个人言,袁仍有凡夫俗子那一面,也想体验他十分熟悉而过去从未敢想的皇权时代的九五之尊?拟或受到儿辈如袁克定者撺掇而误入家天下歧途? 不管怎样,袁世凯还是走上了宣布恢复帝制的不归路。1915年12月13日,袁氏几次“逊谢”后,应参政院及“国民代表大会”之请,承认帝位,接受文武百官祝贺,但只行三鞠躬礼,没有昔日的三拜九叩。1916年元月1日,“洪宪元年”开始,新皇帝册令孔子后人仍袭封衍圣公,加郡王衔,总统府也改成了“新华宫”。但在此前的12月25日,蔡锷、唐继尧等已经在云南宣布独立,次日,蔡锷任护国军第一军总司令,宣誓北伐讨袁。在其后半年时间里,贵州、广西、广东、浙江、陕西等地亦先后独立,袁世凯众叛亲离,连他最亲密的好友徐世昌、最铁杆的属下段祺瑞等亦离他而去,急火攻心,竟至一病不起。这位“洪宪皇帝”只做了83天,就不得已宣布撤销帝制,恢复民国,然正如卓如所言,“政府威信,扫地尽矣”!1916年6月6日,项城病死,年不过58岁,一代枭雄就这样去了,不亦悲乎。
如果说,袁世凯搞新约法,乃是对孙文二次革命、党争、国会限制的可理解反应,那么袁氏称帝,则彻底败坏了他的声誉,终结了本有希望成行的中国权威主义转型之路,且又埋下新的分裂种子。过渡之中国,何其多难哉!

启蒙?救亡?——新文化运动的深层困境

由袁世凯恢复帝制引出的杨度与梁启超的争论,揭示问题的更深面向,那就是文化困顿与国民性反省。事实上,不管辩论者主君宪还是倡共和,他们对国民性问题的焦虑却是共同的,那位古德诺教授担忧的也是同一件事情。君宪之仍似有理也好,共和之失之仓促也罢,国民教育落后、国民精神和国民智识尚不足与论政均是重要原因。然而,国民性问题远不止此。本书第一卷曾反复强调,中国前现代社会整合的结构特征——父系家长制的宗法家族统治、宏观层面的家-国同构、等级制度与“三纲”之类的精神枷锁、静态型农业社会与民间组织的不发达等等——均完整体现了一个古老农耕民族特有的精神气质和文化性格,且“既然产生它的那个文化母体本身是前现代的,它本身也不可能不是前现代的”。(第1卷第3章第19节)这正是本书所谓总体化第二层面或中间层面(前现代皇权文化)对基础层面(制度现代化之发展要求)的阻遏或制约。这种文化产生的臣民心态甚至奴化心理,伴之以对公共事务的猎奇式冷漠,可以通过许多具体历史场景表现出来。1860年英法联军进北京,安定门上大英帝国的米字旗高高飘扬,北京市民竟全无亡国之感,倾巢而出看英军的行进队伍,一睹轿子里那位“伟大鬼子”(《纽约时报》语)的风采。据说,“英法联军从安定门入城时,沿街站岗的清军士兵向这些洋鬼子们行跪迎大礼,北京市民则‘观者如堵’,这座千年古都再度习惯性地展现了对战胜者的顺从,一如200年前跪迎清朝的辫子兵入城一般。半个世纪前,莫斯科为对抗拿破仑大军而实行的焦土抗战,在北京人看来,或许实在是太愚蠢了”。 而半个世纪后的1917年,还是在北京,已经是民国国民的我的先人们(笔者本人也是北京人)再一次涌上街头欢迎张勋的辫子军入城。这次不是对外来侵略者朝拜,而是对前朝皇帝朝拜。时人著《复辟纪实》称京城“一时老少填充街巷,眉飞色舞,颇形热闹,而如北城一带,甚且击磬焚香,谓为天公保佑,望空跪拜,尤属不少”。 这固然从一个侧面证明民国似乎真的没有给时人多少好印象,但它同样证明了中国人(特别是作为皇城子民的北京人)积淀已深的臣民心理。
理解了这种深彻入骨的臣民心理、臣民文化,新文化运动的合理性就不言而喻了。从历史逻辑讲,肇始于1915年的新文化运动是制度现代化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国度进一步展开的应有之意,是制度层面向精神层面变革延伸的必然之举。它的基本含义就是启蒙,启新思想、新时代之蒙,启新的社会风范、新的做人原则之蒙,启科学、民主、自由与人权之蒙。
1915年9月,恰杨度、梁启超笔墨官司正酣之时,陈独秀主办的《青年》杂志(第二卷起改名《新青年》)创刊,创刊号有陈《敬告青年》一文,开篇即言:“窃以少年老成,中国称人之语也;年长而勿衰(Keep young while growing old),英、美人相勖之辞也,此亦东西民族涉想不同、现象趋异之一端欤?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可宝贵之时期也。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人身。新陈代谢,陈腐朽败者无时不在天然淘汰之途,与新鲜活泼者以空间之位置及时间之生命。人身遵新陈代谢之道则健康,陈腐朽败之细胞充塞人身则人身死;社会遵新陈代谢之道则隆盛,陈腐朽败之分子充塞社会则社会亡。准斯以谈,吾国之社会,其隆盛耶?抑将亡耶?非予之所忍言者。彼陈腐朽败之分子,一听其天然之淘汰,雅不愿以如流之岁月,与之说短道长,希冀其脱胎换骨也。予所欲涕泣陈词者,惟属望于新鲜活泼之青年,有以自觉而奋斗耳!”那么,何以奋斗?文章列出六大要义:自主的而非奴隶的;进步的而非保守的;进取的而非退隐的;世界的而非锁国的;实利的而非虚文的;科学的而非想象的。文章疾呼“自人权平等之说兴,奴隶之名,非血气所忍受。世称近世欧洲历史为‘解放历史’。破坏君权,求政治之解放也;否认教权,求宗教之解放也;均产说兴,求经济之解放也;女子参政运动,求男权之解放也。”“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中国之恒言也。自宇宙之根本大法言之,森罗万象,无日不在演进之途,万无保守现状之理”,“欧俗以横厉无前为上德,亚洲以闲逸恬淡为美风,东西民族强弱之原因,斯其一矣。此退隐主义之根本缺点也。若夫吾国之俗,习为委靡:苟取利禄者,不在论列之数;自好之士,希声隐沦,食粟衣帛,无益于世,世以雅人名士目之,实与游惰无择也。人心秽浊,不以此辈而有所补救,而国民抗往之风,植产之习,于焉以斩。人之生也,应战胜恶社会,而不可为恶社会所征服;应超出恶社会,进冒险苦斗之兵,而不可逃循恶社会,作退避安闲之想。”另“科学者何?吾人对于事物之概念,综合客观之现象,诉之主观之理性,而不矛盾之谓也。想象者何?既超脱客观之现象,复抛弃主观之理性,凭空构造,有假定而无实证,不可以人间已有之智灵,明其理由,道其法则者也。在昔蒙昧之世,当今浅化之民,有想象而无科学。宗教美文,皆想象时代之产物。近代欧洲之所以优越他族者,科学之兴,其功不在人权说下,若舟车之有两轮焉。今且日新月异,举凡一事之兴,一物之细,罔不诉之科学法则,以定其得失从违;其效将使人间之思想云为,一遵理性,而迷信斩焉,而无知妄作之风息焉。国人而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 陈独秀独领风骚,一篇雄文几乎囊括了新文化运动的所有要点,可谓开时代之先河。
嗣后,又有《新潮》等刊物问世。“《新潮》者,北京大学学生集合同好,撰辑之月刊杂志也。”“向者吾校作用虽曰培植学业,而所成就者要不过一般社会服务之人,与学问之发展无与;今日幸能正其目的,以大学之正义为心。又向者吾校风气不能自别于一般社会,凡所培植皆适于今日社会之人也;今日幸能渐入世界潮流,欲为未来中国社会作之先导。” 这个刊物的创办者是当时正在北大读书的傅斯年、罗家伦等青年才俊,傅、罗二人均是其后不久爆发的五四运动的学生领袖。
说到五四运动,自然离不开“二十一条”,而“二十一条”使我们回到晚清至民初山一样沉重的救亡主题。
早在日俄战争结束后的1907年和1910年,这两个昔日的老对手已经化敌为友,经过两次秘密磋商达成协议,把中国东北划为两个势力范围,俄占北满,日占南满,排除任何其他列强对这个地区的染指。1912年夏,两家第三次密约,把中国的内蒙古瓜分,以东经116度为界(正好以北京为准向北连线),东内蒙古为日本“特殊利益”所属,西内蒙古乃俄国“特殊利益”所属。紧接着,1914年欧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又意外获得发展良机。至此,日本竟在20年内连跳三级:1894年战胜中国;1904年打败俄国;1914年一战爆发,欧洲列强自然无力东顾,日本可特立独行,大展宏图,难怪日本政界元老井上馨称此为“大正时代发展日本国运的天佑”,该发展“将为日本参与此次世界大祸乱的解决、与欧美列强并行提携、世界问题不能将日本置于度外奠定基础”, 俨然以世界强国自居矣。事实上,这个亚洲版的征服者早就觊觎德国在中国山东的特权,此时正好借欧战爆发之机于1914年8月23日对德宣战,以为抢夺德国在山东的利益制造理由。9月2日,日军在山东龙口登陆,随后侵莱州、占济南,11月7日攻陷青岛,俘虏德军2300人,胶州湾易手。11月10日,日本大隈内阁决定对华交涉案,此即著名的“二十一条”。1915年1月18日,新任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特约晋见袁世凯总统,递交这个绝密文件。该文件含五组内容(第一号到第五号),要求中国承认把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交日本,要求在南满和东部内蒙可无限制移民,要求与中国合办汉冶萍公司及邻近矿山,要求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能租借与他国,文件的第五号甚至要求中国聘任日人为中央政府、财经、军事顾问,中日合办各地警察局,中日合办军械厂,统一武器使用,日本独享中国南部地区铁路铺设权等,袁阅后亦愤怒,连批“荒唐”,尤其第五号要求“限制我国主权,竟以朝鲜视我,岂平等国所应提出,实堪痛恨”,特注明“此万万不可开议,切记切记”。
此后4个月,外长陆征祥、次长曹汝霖等中方官员与日本官员进行了艰苦谈判,中方还巧妙地把文件外泄给英美使馆,使其迅速变为世界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日本倍感压力,不得已撤下第五号要求,但仍力迫中国接受其他条件,甚至沿长江和福建沿海增加军舰以示威胁。5月7日,日本向中国递交最后通牒,不签约就开战,袁政府不得不屈服,遂有1915年5月25日新的城下之盟《中日新约》(含山东问题文件)之签字换文。当事人曹汝霖后来回忆说:此次交涉,“我与陆子兴总长,殚精竭力,谋定后动,总统又随时指示……,正式会议之外,又有侧面商谈,卒以说动日本元老挽此危机。日本所提之二十一条,议结者不满十条,而第五项辱国条件,终于拒绝撤回。会议结果,虽不能自满,然我与陆总长已尽最大的努力矣。”
所谓“弱国无外交”,陆征祥多年后的这句概括可谓经典。然而到了1919年,一战结束,巴黎和会,美国总统威尔逊似乎给中国人带来新的希望。这位研究政治学出身的美国总统一反19世纪弱肉强食的国际老传统,破天荒提出十四点和平倡议,称“征服和扩张的日子已经过去了,缔结那些仅有利于个别政府,但在某些预想不到的时刻却会颠覆世界和平的秘密条约的日子也已经过去了”,“我们在这次战争中所要求的,绝不仅是和我们本身有关的东西,我们所要求的,就是要使世界适合人类生存和安居乐业;尤其要使它成为这样一个世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那些像我们一样希望依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决定自己的制度的国家,能够获得正义的保证,并得到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公平对待而不致遭受暴力和损人利己的侵略”。这个倡议的第五点呼吁“关于各国对殖民地的权益的要求,应进行自由、开明和绝对公正的协调”,第十四点则号召“根据专门公约成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联合组织,目的在于使大小各国同样获得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的相互保证”。“总之,在我所概述的整个方案里,贯穿着一个鲜明的原则,那就是公正对待所有人民和一切民族,确认他们不论强弱均有权在彼此平等的条件之上,享受自由和安全的生活。除非这一原则成为国际正义的基础,否则国际正义的任何部分均不可能站得住脚。”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文件,深深影响了20世纪后来的历史。它也给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很多弱国民族带来希望,毕竟有一个大国开始倡导全新的人类文明准则。然而,威尔逊的理想确乎过于超前了些,不但当时的很多美国人不理解,也没有获得英法等协约国同伴的响应。在中国山东问题上就是如此。中国代表团在巴黎和会上正式提出收回山东权利的要求,遭到日本严词拒绝。尽管威尔逊总统几次为中国说话,希望说服日本放弃,但日本早已和英法达成默契,反倒使美国显得很孤立。日本甚至以退出和会相威胁,威尔逊总统不得不做出妥协,与英法等国一起,同意战后将德国在山东的租借地、铁路、矿产等权益转与日本,时1919年4月30日,这对作为战胜国的中国不啻奇耻大辱。
消息传到国内,引发爆炸反应。全国上下同仇敌忾,失望之情几达顶点。5月4日,北京大学等13家大专院校共3000余学生齐聚天安门,高呼“还我青岛”、“保我主权”、“拒绝巴黎和约签字”、“声讨卖国贼”等口号,还有人打出标语,上书中国式传统对联:“卖国求荣,早知曹瞒遗种碑无字;倾心媚外,不期章惇余孽死有头”,对联前题“卖国贼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遗臭千古”(陆为前任、章为现任中国驻日公使)。 游行的学生不但挺进东交民巷各国使馆表达抗议,过后又直奔离外交部不远的赵家楼曹汝霖私宅。时曹刚刚从公府回家,客人章宗祥亦在,警察厅已经派了三四十名警察前来保护,但被要求“文明对待”学生,故连警棍都没有携带。学生很快蜂拥而至,破门而入,曹汝霖躲入厢房,而藏到锅炉房的章宗祥却被学生发现痛打,幸亏被及时赶到的日本人中江丑吉救走(中江后来成为了不起的中国问题研究者和日本军国主义批判者,大概亦和他的这段经历有关),而愤怒的学生打了人尚不解气,干脆一把火烧了曹家宅院,此即五四运动中著名的“火烧赵家楼”,搁在今天,倒是中共党国语言中纯纯粹粹的“暴徒”行径了。官府抓了20多个学生,但据说领头的全跑掉了。被打的章宗祥和吓得半死的曹汝霖则被大总统徐世昌安排到北海静心斋和团城小住,以示安慰。
这就是那个大时代、大历史,佐以若干小场景,供后人遐想矣。
1919年的五四运动本是1915年肇始的新文化运动的组成部分,但到五四运动发生时,启蒙的逻辑和救亡的逻辑竟如此悲壮地交织在一起。当然,救亡逻辑乃是征服者逻辑的必然产物,而救亡与启蒙的悖论亦随之凸显:启蒙讲个性独立,救亡讲拯救国家,启蒙的自由主义原则和救亡的国家主义原则自会产生张力。这一点,哲学家李泽厚1986年发表《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那篇轰动一时的文章时已经部分看到,他说“启蒙的目标,文化的改造,传统的扔弃,仍是为了国家、民族,仍是为了改变中国的政局和社会的面貌,它仍然既没有脱离中国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固有传统,也没有脱离中国近代反抗外侮、追求富强的救亡主线”,所以它并非纯然是为了争个人的“天赋权利”。 李泽厚没有看到的是,在社会-政治层面,这个张力同样存在:救亡要求权威政府,权威政府就会管控言论,一定程度上限制言论自由,要区分者不过合理限制与因独裁需要产生的限制而已。这个问题并未成为真的困扰,是因为当时中国尚没有真的建立起权威政府,袁在时,新闻管制已初见苗头,袁死后,这个国家很快分裂,反倒有助于言论的黄金时代,但逻辑上这本来是个问题。李泽厚真正关注的,是救亡引出了集体主义,引出了“钢铁的纪律、统一的意志、集体的力量”对自由个性的打压,用以解释知识分子何以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接受了列宁主义,从而导致“救亡压倒了启蒙”。 我们可以理解作者如此分析的解释学背景,因为1980年代的中国正在重新呼唤启蒙,何以“绕了一个圈,过了70年,历史竟提出同样的课题”才是作者真正要回答者,也是该问题在1980年代的真正意义所在。但回到1919年、1920年、1921年,这个论断逻辑上并不成立,因为列宁主义的极权倾向是其本来就有的组织特征,与救亡不救亡并无关系;刚刚成立的中共接受列宁的先锋队组织原则和大众动员技巧也是出于改造中国的“主义”需要,救亡反倒不是第一目的。
关于中共,包括它的早期发展,是本书第三卷才会讨论的问题,这里从略。我们还是回到五四运动前后那令人揪心的现实。简言之,当时的中国已经陷入分裂。袁世凯死后,民国的法统问题立刻重新凸显出来。黎元洪大总统之继任根据的是民初《临时约法》,这并非国务总理段祺瑞所愿,段心仪的仍然是袁氏新约法,尽管旧约法(《临时约法》)的内阁制本来对国务总理更有利。段深知旧约法导致的全部混乱,也不愿看到国民党占优势的旧国会卷土重来,这方面他和死去的袁一脉相承,无奈西南护国军、孙文的革命党、甚至北洋内部的冯国璋都支持旧约法,段不得已而从之。1916年8月1日,旧国会重新开张,欲重启制宪程序,随后近一年,在组阁、参战(加入欧战)等问题上,段内阁与国会争议不断,大总统黎元洪、副总统冯国璋与段的矛盾亦纠缠上升。段祺瑞主张加入协约国对德宣战,国会中的反北洋势力和孙文革命党皆反对。1917年4月,段在北京召开督军团会议,借武人力量迫使国会和黎元洪同意参战,甚至再演“公民团”围攻众议院一幕(5月10日),引发舆论哗然。黎免去段国务总理职务,却招致10余省督军通电独立,要“另立政府”,建“临时议会”,压力之下,黎不得已于6月13日宣布解散旧国会。6月14日,张勋率辫子军进北京,本应黎元洪之请协调矛盾,竟再演一出复辟剧,拥废帝溥仪重新出山。7月3日,段祺瑞在天津通电讨伐张勋,梁启超为其亲撰讨逆令布告天下。7月12日,讨逆军即攻下北京,张勋逃入荷兰使馆。北方之乱暂平。
然南方之乱又起。孙文自二次革命失败后再度流亡日本,一方面组建中华革命党,另方面寻求日本支持推翻袁世凯的北京政府。就在袁政府因“二十一条”与日本艰苦周旋时,孙文却于1915年3月15日给日本外务省政务局长、“二十一条”的起草者小池张造写信寻求“提携”,同时奉上孙和几个日本人合搞的《中日盟约草案》,在这个草案中——用近代史学者袁伟时的话讲——“袁世凯庆幸力免的条款,却被孙文主动送给了日本人”,包括中国军队使用日制武器、中国铁路矿山经营“先商日本”、中华政府聘用外人“主用日本人”等等, 只不过当时日本政府并未看重孙文,孙的信件和建议反而成了增加日本人对袁政府施加压力的筹码而已。袁死后,孙文即电黎元洪,要求恢复《临时约法》和旧国会。1917年7月12日张勋复辟已平,旧国会恢复在望,孙文却在7月17日由海军总长程璧光安排,乘两艘军舰抵达广州,正式打出护法旗号,要“为国民争回真共和”,另有130余位旧国会议员亦到广州,组建“非常国会”(8月25日),通过《护法军政府组织大纲》(8月31日),准备和北京政府一决雌雄。那么,孙文和众议员南下,又有军舰护送,经济支持来自何方?据德国档案部门保存的一份德驻上海总领馆的秘密报告,孙文在1917年春夏曾与德方多次接触希望支持,孙要求得到200万元资助“以便买通陆军和海军”,德国人愿意支持孙文则是希望借助孙颠覆有意参加协约国作战的段祺瑞政府,所以这笔交易成交应该是合乎逻辑的,同时也证明1917年上半年北京的黎、段之争(府院之争)背后还有孙文革命党影响的阴影。
9月1日,孙文由广州“非常国会”举为军政府海陆军大元帅,10日,孙着法式元帅戎装正式就职,宣言勘定内乱,恢复约法。北京段政府也积极筹款,排兵布将,视南方为叛府,南北之战不可免矣!从1917年10月起至1918年全年,湖南、四川战事连连,中国处在南北冲突对立中,以致各国政府均出面斡旋,甚至以不再提供借款或扣留关税余款为压力迫使双方息战。1919年五四运动发生时,南北刚刚坐下和谈不久,又因南方要求北方恢复旧国会、不承认巴黎和会处理山东问题办法,最终导致和谈破裂。
这就是当时的中国。民国建立8年了,中国仍然是一个分裂的国家。
但——

辛亥革命开启的方向仍然是正确的

我们已经看到,是清廷自己的堕落葬送了君主立宪框架内实现宪政转型的机会。民国蹒跚而来,虽然显得那样弱不禁风,那样多灾多难,但它毕竟代表着一个伟大时代的肇始,辛亥革命开辟的共和道路已经不容颠覆。——这是批判理论家界定转型中国作为“规范的特殊性”时必须首先肯定的东西。
当然,鉴于内外形势的沉重,共和框架内权威主义的转型之路本来最符合当时的中国,可惜那一代政治家没有成熟到合理把握这一主题的程度,作为政治行动者,他们也是过渡性的,给过渡性的民国历史打上了最初、且难以抹平的烙印。《临时约法》定位的错误、宋教仁的被谋杀、孙文的二次革命、袁世凯的帝制复辟、张勋的辫子军丑行、广州的叛乱政府都葬送了原本存在的权威主义转型机会,甚至让国家一次次陷入分裂。
事实上,共和的起点竟如此脆弱,维新、革命、集权、分裂、君宪、共和、启蒙、救亡……,这些不同的问题交织在一起,盘根错节,缠绕难辨,注定了中国走向共和、走向现代文明的进程必然充满坎坷。这个国家既需要独立自强,又需要面向世界;既需要重构中央政府,又需要寻找地方平衡;既需要文化自省,又需要文化新生;既需要工具理性,又需要公共理性;既需要补器物现代化之短板,又需要补制度现代化、法治与契约精神之阙如。这就是过渡时代中国的特征,也是它无可规避的使命。(全文完)

注释:
1、梁启超《李鸿章传》,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页75~76。
2、历史学家唐德刚语。
3、当然,君主立宪尚有实君立宪与虚君立宪之分,但即便实君立宪仍然是对君主体制的巨大变革,因为它首开国会先河,承认民意在决策中的作用,体现社会进化的重大演进。至于实君立宪如何走向虚君立宪,则要看具体历史条件而定。中国并没有获得虚君立宪的机会,日本则是借助战争和外力实现这一点的。
4、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载张惠诚主编《中国变革文化名著》,延吉,延边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页391。
5、引自白吉尔(Marie-Claire Bergere)《孙逸仙》,温洽溢译,台北,时报文化出版公司2010年版,页65。
6、邹容《革命军》,载张惠诚主编《中国变革文化名著》,页584。

7、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亦见张惠诚主编《中国变革文化名著》,页528、535~536。
8、关于梁启超和孙文一度有望联合而最终分手的经过,张朋园《梁启超与清季革命》一书(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4年出版)有详细记述,可参考。
9、笔者写下这些文字,时为2019年8月,笔者来美国已8年矣,观海外民主运动诸同仁,凛凛然言革命者众,却多属于情绪宣泄,极少学理思考,或固守30年反对运动之“政治正确”,听不得任何不同意见,固有此叹。本书第六卷结尾,我们将深入讨论这个话题。
10、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第六册),台北,台湾中华书局1970年版,页38。
11、同上,页50、77、80。
12、事实上,出洋五大臣中,有对宪政颇有研究者,比如端方,他的《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1906年8月26日)详细分析专制政体与宪政政体的区别,建议“举国臣民立于同等法制之下”、“国事采决于公论”、“集中外之所长”、“明官府之体制”、“定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公布国用及诸政务”等六条举措,都极有见地。见夏新华等整理《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42~50。端方团在日本考察期间,曾和梁启超、杨度有接触,甚至有说梁、杨为考察团起草过报告、奏折。上述6点建议受到梁、杨观点的启发,应无异议。
13、唐德刚对此有详细分析,见他的《从晚清到民国》,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版,页237。
14、关于光绪之死是否慈禧所害,过去只是猜测,现在已被科学证实。2008年11月2日,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新闻发布会,长达1万字的《清光绪帝死因研究工作报告》首次向媒体公布,该报告确认100年前光绪皇帝死于砒霜中毒。当然,这个报告只是证实了光绪皇帝并非自然死亡,系被人投毒害死,但何人才能施害,则非慈禧莫属。有关分析见黄艾禾文《光绪帝是被慈禧太后毒死的吗》,中国新闻周刊网站2017年9月7日,链接http://www.inewsweek.cn/2/2017-09-07/492.shtml。
15、见《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页145。
16、近代史学者雷颐指出:“纵观晚清历史,每当还有一线希望、还能控制一定局面的时候,清廷总是拒不变化,直到时机已逝,丧失了操控能力的时候,它才匆匆忙忙地‘变革’。改革愈迟,所付出的‘利息’也将愈大。然而清廷对此似乎毫无认识,它总是在下一个阶段才做原本是上一个阶段应做的事情,而且拒不‘付息’,不愿再多做一点让步和妥协,完全丧失了变革的主动权”,最后连维新派都成了革命者,所以梁启超说得对:“革命党者,以扑灭现政府为目的者也,而现政府者,制造革命者之一大工场也。”(雷颐《走向革命:细说晚清七十年》,太原,山西出版集团、山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页3)诚哉斯言。
17、见申学峰《清代财政收入规模与结构变化述论》,载《北京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18、见郭廷以编著《近代中国史事日志》(第二册,清季),页1442。
19、见《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页158~159。
20、见拙作《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香港,晨钟书局2012年版),分报告5:总统制框架内的行政双首长制。
21、老朋友、宪法学家高全喜前些时著书《立宪时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高度赞扬《临时约法》和《清帝逊位诏书》,认为它们分别代表着“革命”的逻辑和“革命的反革命”(改良)的逻辑,“至于总统制与内阁制之争,不过是上述深层宪法问题的表现而已”。(该书,页43)这个判断似乎轻视了清末-民初转型的复杂,没有抓住那个历史转换当口的核心。作者的本意在破除1949年以来的革命史观,试图给清末改良派的努力以相当历史地位,但诉诸《清帝逊位诏书》以彰显这种地位却是荒谬的,这完全是对这份清室文件的过度解读。
22、引自周秋光《熊希龄传》,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页290~291。
23、转引自吴相湘《宋教仁:中国民主宪政的先驱》(下册),台北,传记文学社印行,页172~173。
24、该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新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作者尚小明,请其介绍该书的主要观点及论据,链接见http://www.bjnews.com.cn/book/2018/06/23/492255.html。
25、见杨幼炯《近代中国立法史》(增订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0年版,页163。
26、依1914年12月29日公布的《修正大总统选举法》,大总统不但任期10年,可连任,甚至还可“推荐”继任人选3名“亲书于嘉禾金简”且“秘藏于金匮石室”,形式上很像清室的继承制度。
27、古德诺此文中译全文,见链接https://zh.wikisource.org/zh/%E5%85%B1%E5%92%8C%E8%88%87%E5%90%9B%E4%B8%BB%E8%AB%96。
28、杨度这篇雄文,全三篇,链接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3fc0a80102v3da.html。
29、此文全文链接见https://baike.baidu.com/item/%E5%BC%82%E5%93%89%E6%89%80%E8%B0%93%E5%9B%BD%E4%BD%93%E9%97%AE%E9%A2%98%E8%80%85。
30、关于“家天下”问题,袁氏子女如袁克定者有此想法并不为怪,袁氏本人是怎么想的,不同材料有不同记载。唐德刚《袁氏当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一书称袁死后,黎元洪和段祺瑞把当年袁封存的金盒子打开,看袁选定的三位接班人究竟是谁,结果显示是黎元洪、袁克定、徐世昌。(见该书,页183)而曹汝霖所著《一生之回忆》(香港春秋杂志社1966年版)所述也是黎、段二人开金盒,但见名单是黎元洪、徐世昌、段祺瑞三人,“合肥看了叹一口气,可见项城虽然帝制自为,尚无家天下之心也”。(见该书,页158~159)
31、 见雪珥《帝国政改》,页12。
32、转引自叶曙明《大国迷失:帝制崩溃后十字路口的中国》,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页141。
33、见袁伟时编著《告别中世纪:五四文献选粹与解读》,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页73~77。
34、同上,页86。
35、见升味准之辅《日本政治史》(第二册),页468。
36、见曹汝霖《一生之回忆》,页117。
37同上,页127。
38、引自J. 艾捷尔编《美国赖以立国的文本》,赵一凡等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页387~390。
39、转引自周策纵《五四运动史》,长沙,岳麓书社1999年版,页153。
40、该文最初发在《走向未来》杂志创刊号(1986),后收入李泽厚的《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一书,北京,东方出版社1987年版,页12。
41、同上,页34。
42、见袁伟时《近代中国论衡》,香港,Roundtable Enterprise Limited 出版公司2006年版,页144。袁先生特别强调,孙文致小池张造的信和盟约草案来自日本外务省档案,史料的真实性无可怀疑。法国学者白吉尔在其著作《孙逸仙》中也引用了这则档案,见该书中文版,页282。
43、 白吉尔在其著作中详细讨论了这件事,认为“虽无明确证据可证明孙曾收到这笔款项,但所有迹象皆显示有这么一回事,包括广东都督曾不经意地对美国总领事和盘托出”。(见《孙逸仙》,页290)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称“复辟事起,孙中山斥段祺瑞招祸致乱,前往广州,倡导护法,斥段为‘以叛讨叛,以贼讨贼’,请国会议员南来行使职权。德国为牵制北京政府,资以巨款,策动第一舰队响应,由海军总司令程璧光率领,与孙中山一致行动”(该书,页469),亦认为此事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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