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党简史(上)——从“邦联时期”到“南北战争之前”

2020-10-22 原文 #编程随想 的其它文章

美国政党简史(上)——从“邦联时期”到“南北战争之前” ——

美国的历次大选都吸引了很多眼球——因为每次大选都会上演【狗咬狗】的戏码(这恰恰是民主体制的【优势】之一,“狗咬狗”总好过一党专政嘛)。
  上一次美国大选年(2016),为了帮助读者了解背景知识,俺已经写了如下两篇。今年(2020)的大选,俺计划写《美国政党简史》,帮各位读者了解美国的“政治史”以及“政治版图的变迁”。
聊聊美国政体中的权力制衡——不仅仅是三权分立
美国选举制度为啥是这样设计的?兼谈其历史演变


★(1781~1789)邦联时期(建国之前)——联邦主义者 VS 反联邦主义者


  要聊美国政治版图及其变迁,需要从建国【之前】开始说起。

◇建国之前的【邦联】,是啥玩意儿?


  美国建国是以【立宪】为标志。《美国宪法》在1789年开始生效。在这之前(1781~1789),北美13个州处于【邦联】的状态(请注意:不要把“邦联”与“联邦”看错喽)。
  在这个时期,最高行政机构是“邦联议会”(注:其前身是独立战争时期的“大陆会议”)。“邦联议会”兼具【立法&行政】的职能,每州占一个席位(每州一票)。
  虽然它兼具【立法&行政】的职能,看起来好像很牛逼,但其实权力【很小】。“邦联议会”是根据《邦联条例》来运作。《邦联条例》赋予议会的权力很小——比如说:没有征税的权力;比如说:对于重大事项,必须所有州都同意才能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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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13州的地理位置)

◇联邦主义者(Federalists)


  由于“邦联议会”的权力很小,其结果就是——很多事情根本进行不下去。于是【联邦主义】的政治思潮就开始兴起。持有这种想法的人觉得:“邦联”太过松散,啥事儿也干不了。应该把“邦联”改革为“联邦”,至少要建立一个“中央政府”(注:邦联时期,【没有】中央政府)。
  这些人被称作“联邦主义者”(洋文叫做:Federalist)

◇反联邦主义者(Anti-Federalists)


  与“联邦主义者”相对立的,并不是单一的群体,而是有多种群体。他们之间的理念有所不同,主要共同点是——都反对“建立联邦”。为了叙述方便,称之为“反联邦主义者”(洋文是:Anti-Federalists)。
  这个群体至少包括如下几种人(注:以下几类人有交集,有的人同时属于某几类):
1. 州权主义者
这些人的信条大致可概括为“州权至上”。
他们认为“州”就已经是独立的国家了。建立“联邦”会削弱“州的主权”。
2. 古典自由主义者
古典自由主义通常提倡“小政府”,警惕“大政府”。
(注:对于“大政府/小政府”的概念不要望文生义,详细解释参见博文《“政治体制”与“系统健壮性”——基于“复杂性科学”的思考》)。
各州组成松散的邦联,比较符合这些人理想中的“小政府”。一旦组成联邦,有一个中央政府,他们会感到不安。
3. 民权主义者
提倡民权运动的人士,不喜欢有一个覆盖13州的中央政府。
他们担心这个中央政府过于强势,会威胁到基本的人权/民权。
4. 对英王心有余悸者
当时距离独立战争不久,在北美13州里面,有很多人参加了当年独立战争。
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才推翻了“英国佬的专制”,当然对“中央政府”这个玩意儿非常警惕。

◇《联邦主义者文集》的历史意义


  以当时的政治生态,“联邦主义者”本来是处于弱势。为了改变现状,一些“联邦主义者”开始写文章介绍“联邦的必要性”。为了打消公众对“独裁”的顾虑,他们也写了很多文章介绍“权力制衡”的机制。经过几年的努力,终于改变了公众及很多政坛人物的看法,并间接促成了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
  这一系列文章,主要出自三个人的手笔,分别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 詹姆斯·麦迪逊 & 约翰·杰伊】。三人中名气最小的杰伊,建国后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第1任】首席大法官。至于前面两位,对美国政治版图产生了重大影响,接下来的章节会细谈。
  到了1788年(此时宪法已经制定,正在等待各州审批),这些文章首次汇总出版,也就是后世非常有名的《联邦党人文集》。此书有时候也被称作《美国宪法原理》,在俺的网盘分享此书的电子版。

  顺便吐槽一下:
  《联邦党人文集》这个中文译名【很糟糕】——更准确的译名应该是《联邦主义者文集》。因为美国政坛后来出现了一个“联邦党”,是由此书第1作者汉密尔顿创立的。但第2作者麦迪逊并【不是】联邦党的成员(反而是与联邦党【敌对】的另一个政党的成员)。
  在本文后续部分提及此书,俺会使用《联邦主义者文集》这个译名。


★(1789)立宪 & 建国


  要聊美国的政党演变,自然会涉及到《美国宪法》与“选举制度”。
  关于宪法的诞生过程,可以看俺网盘上分享的那本《费城风云——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
  至于美国的选举制度,上一次美国大选年(2016),俺已经写了如下两篇,本文就不重复唠叨了。
聊聊美国政体中的权力制衡——不仅仅是三权分立
美国选举制度为啥是这样设计的?兼谈其历史演变


★(1789~1792)无政党时期——亲行政派(汉密尔顿派) VS 反行政派(杰斐逊派)


  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中,《美国宪法》已经出炉。根据宪法条文,这部宪法至少要得到13州里面的9个州批准,才可以生效。一直到1788年6月21日,终于凑够了9个州,宪法生效。“邦联议会”根据宪法设置了过渡的时间表。到了1789年3月4日,联邦政府正式开始运作。
  当时德高望重的乔治·华盛顿,毫无悬念地出任第一任总统(也是第一届总统)。国会两院的议员也都选出来,很多都是独立战争时期的功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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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华盛顿

  如果你仔细研究《美国宪法》的原稿,会发现——其中根本【没】提及“政党”的概念。为啥捏?参与立宪的那帮美国国父们(注:在洋文中,“美国国父”是个【复数】),对政党是嗤之以鼻滴。他们觉得:政党必然会导致腐朽龌龊的政治。
  既然开国元勋们都鄙视政党,建国初期的美国政坛也就【没有】政党的概念。因此,华盛顿总统也是仅有的一位【无党派】总统(某些史书把他归入“联邦党”,但这种说法不严谨)

  华盛顿就任总统后,除了副总统是选出来的,内阁全部成员及最高法院的9个大法官都由他提名。这套班子堪称豪华阵容(都是开国元勋)。
职务姓名备注
国务卿托马斯·杰斐逊《独立宣言》第1作者
第3任总统
创建“民主共和党”
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联邦主义者文集》第1作者
约克镇大捷的战争英雄
创建“联邦党”
战争部长亨利·诺克斯独立战争时期,大陆军最年青的少将
(注:当时的大陆军,最高军衔只有少将;即使华盛顿本人,也是建国后才授中将)
司法部长埃德蒙·伦道夫制宪会议的重要人物
(注:制宪会议讨论了多个方案,最重要的是“弗吉尼亚方案”;
该方案是他与麦迪逊一起制定的,后来成为宪法的主体框架)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联邦主义者文集》第3作者

  上述豪华阵容中,对美国历史影响最大的是如下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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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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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杰斐逊

  美国建国初期,各州都欠了一屁股债(主要是独立战争留下的债务)。作为财政部长的汉密尔顿急需解决这些问题。因此他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由联邦继承各州的债务
建立关税体系
建立国债体系
设立中央银行(美利坚合众国银行)
......
  上述这些措施被称作“汉密尔顿经济计划”。也可以说,他奠定了美国财政体系&金融体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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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美元纸币上有汉密尔顿的头像)

  但上述这些措施遭到国务卿杰斐逊的激烈反对,此人是典型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前面章节提到过这类人)。杰斐逊坚信“小政府”,反对“大政府”,他把汉密尔顿的经济计划视作“通往大政府之路”。
  当年与汉密尔顿并肩作战的麦迪逊(《联邦主义者文集》第2作者),也为了这事儿跟汉密尔顿翻脸,与杰斐逊一起反对汉密尔顿。而当时的副总统约翰·亚当斯则支持汉密尔顿。在于是在美国政坛高层就逐渐形成了两个圈子:汉密尔顿的支持者称作“亲行政派”(也称“汉密尔顿派”);汉密尔顿的反对者称作“反行政派”(也称“杰斐逊派”)。
  在这个时期,虽然有派系,但【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政党。

  小知识:
  华盛顿一干就干了8年(毫无悬念地连任)。本来大伙儿还想让他接着干,但华盛顿死活不同意。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总统只连任一次”成为某种【惯例】(但不是法律)。这个惯例一直保持到二战时期,才被小罗斯福(富兰克林·罗斯福)打破。正是由于小罗斯福的破例,不久之后(1951)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第22修正案”,从法律上对总统任期有严格限制。


★(1792~1824)“第一政党体系”时期——联邦党 VS 民主共和党


◇两大党的形成


  到了华盛顿第1个任期的尾声,上述两个派系的支持者开始扩展到政坛以外。汉密尔顿的经济措施有利于“金融业、制造业、贸易”,得到了【工商界人士】的支持;但汉密尔顿想要维持常备海军的计划,遭到【农民&种植园】的抵制(维持常备海军很烧钱,意味着增税。常备海军对贸易有利,但对农业州的好处不明显)。
  其结果就是:“杰斐逊派”得到了自耕农&种植园主的支持。而城市居民则大都支持“汉密尔顿派”。
  再后来,报界(舆论界)也开始站队——各大知名报刊,都纷纷支持其中一边。当时的报界把“汉密尔顿派”称作“联邦党人”,把“杰斐逊派”称作“民主党人 or 共和党人”。于是就逐渐形成了两大政党:联邦党 VS 民主共和党。

◇1792年大选——第一次有政党参与的大选


  在美国史学界,“联邦党 VS 民主共和党”的体系被称作“第一政党体系”(First Party System)。通常以【1792】作为“第一政党体系”的时间起点。因为在1792年的大选中,首次出现政党色彩。
  那年华盛顿刚干完一届,准备连任。考虑到没人能与之争锋,两大党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副总统”的宝座上。
  当时的总统选举与如今不同——每个“选举人”可以投2票(投给2个人),票数最高的当总统,票数第二的当总统。也就是说,两大党的候选人,谁的票数第二,谁就是副总统。
  (注:如果你不了解“选举人是啥”?可以看俺在2016大选前写的这篇评论文章,其开头部分介绍了“选举人制度”的相关知识)
  话说1792年有3个主要候选人——
华盛顿——无党派
约翰·亚当斯——联邦党的候选人(原先就是副总统)
乔治·克林顿——民主共和党的候选人(原纽约州州长)
  最终结果是:华盛顿得到【全票】(132票)——也就是说,132个选举人,每人都把自己2票中的一票投给华盛顿。
  约翰·亚当斯票数第二,继续当他的副总统。

  小插曲:
  其实杰斐逊也参加了选举,但民主共和党力推的候选人却是“纽约州州长”。为啥不推举本党领袖捏?
  因为杰斐逊与华盛顿同属弗吉尼亚州。当时的选举法规定:每个州的选举人不能把自己的2票都投给本州的候选人。为了避免与华盛顿撞车,民主共和党需要找一个【非】弗吉尼亚州的候选人。最终找了一个【摇摆州】(纽约州)的州长作为本党候选人。

◇两党在【外交】分歧


  刚才已经聊了两党各自的支持者。后来两党的分歧还进一步扩展到外交领域。
  那个时候正值法国大革命时期。1793年的“奇尔德斯号事件”导致英/法进入交战状态。美国官方的口径是保持中立,但两大党各有自己的倾向。
  前面说了——“汉密尔顿派”的基本盘是工商业者。由于美国与英国的贸易往来密切,“联邦党”倾向于“亲英”。
  而“民主共和党”的支持者大都是自耕农,他们很看不惯英国佬的贵族作派,更喜欢法国大革命的民粹风气。所以“民主共和党”倾向于“亲法”。

◇1796年大选——联邦党的全盛时期


  前面提到——华盛顿干了8年总统,不想再干了。因此,1796年的大选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有悬念】的总统选举。(1792年那次,只有副总统有悬念,总统无悬念)。
  这次选举,民主共和党创始人杰斐逊亲自出马,而联邦党再次推出(已干了8年副总统的)约翰·亚当斯。除了这两位老兄,两大党还有其它一些候选人。
  正常情况下,每个党搞两个候选人足矣(一个总统,一个副总统)。但在1796年的时候,党派政治刚刚开始,政党的协调能力(尤其是跨州协调)不足,才会出现这种局面,并导致选票高度分散。
  最终得票结果是:

候选人政党票数
约翰·亚当斯联邦党71
托马斯·杰斐逊民主共和党68
托马斯·平克尼联邦党59
阿伦·伯尔民主共和党30
(注:后面还有好几个候选人,就不一一列出啦)

  俺在前面提到:选举人票数第二的,担任副总统。于是就出现了空前绝后的搞笑局面——杰斐逊在亚当斯的手下当副总统(总统、副总统分属两个【对立政党】)。
  那次选举,联邦党不光拿下总统宝座,还同时拿下了国会参众两院。因此,1796~1800是联邦党的辉煌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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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亚当斯,又称“老亚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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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6年大选——橙色是联邦党;绿色是民主共和党;灰色是“领地”,尚未正式纳入联邦)

1800年大选——第一次宪政危机


  到了1800年,两大党的跨州协调能力已经有所提升,并且也吸取了上次选票分散的教训。所以这次大选,候选人比较集中,选举人的投票也比较集中——
联邦党的主要候选人还是亚当斯,竞选搭档是托马斯·平克尼(1796年露过脸)。
民主共和党的主要候选人还是杰斐逊,竞选搭档是阿伦·伯尔(1796年也露过脸)。

  前面说了——当时的选举人票【不区分】总统&副总统。所以两大党在选举人投票前都做了安排——必须故意让本党的竞选副手【少得一票】。否则的话,本党的两个候选人票数相同,会出现法律纠纷。
  联邦党确实做到了这点——其主要候选人亚当斯得65票,阿伦·伯尔得64票(有一个联邦党的选举人故意把一票投给约翰·杰伊,约翰·杰伊总共只得1票)。
  但是民主共和党出了纰漏(没有协调好),导致杰斐逊与阿伦·伯尔的票数相同(两人都是73票)。偏偏民主共和党又是本次大选的赢家。这下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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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大选——绿色是民主共和党;橙色是联邦党;灰色是“领地”,尚未正式纳入联邦)

  根据宪法,如果有两个候选人的“选举人票数”并列第一,需要由【众议院】投票选出下一任总统,并且这个投票是特殊的投票——以州为单位(每州一票),且必须有人获得【2/3多数】才能成为下一个总统。当时美国有16个州,【2/3多数】意味着要在众议院得到10个州的支持。
  众议院投票的时候,民主共和党的众议员显然都投给本党领袖杰斐逊。但联邦党的众议员大都很讨厌杰斐逊(毕竟是敌对党派的领袖嘛),他们就故意投票给阿伦·伯尔。于是经形成【僵局】——杰斐逊与阿伦·伯尔都拿不到2/3多数。
  【僵局】是如此之严重,众议院进行了【35轮】投票,每次都是8个州支持杰斐逊,6个州支持阿伦·伯尔。还有两个州(佛蒙特&马里兰)弃权。因为这两个州的众议员人数是偶数,并且投给两人的票数相同,只能算弃权。
  眼看着美国总统就要难产,这时候身为联邦党创始人的汉密尔顿站出来说话了。他对本党的众议员说了一番话(以下是大意)——
虽然杰斐逊与伯尔两人都是敌对党派,但杰斐逊是一个有原则的人。选一个“错误但有原则的人”总好过选一个“错误且无原则的人”。
  凭着汉密尔顿这番话,第36轮众议院投票总算打破僵局——杰斐逊当选总统。
  也是由于这次宪政危机,美国国会赶紧在1803年通过了“宪法第12修正案”,并在1804年的大选前生效。从那之后,每个选举人投出的2票,需要明确标注:哪张票是“总统”,哪张是“副总统”。

  小插曲:
  因为被汉密尔顿说成是“无原则的人”,阿伦·伯尔一直怀恨在心。两人的矛盾日后愈演愈烈,最终在1804年进行决斗。汉密尔顿在决斗中受重伤,次日死亡。

◇联邦党的衰落


  前面提到——民主共和党的杰斐逊在1800年夺得总统宝座。他后来连任成功,干了8年(1809年3月卸任)。
  在他当政的8年,民主共和党开始显著超越联邦党。其中一个原因,他确实干得好;另一个原因,汉密尔顿死于决斗,对联邦党也是一大打击。但真正让联邦党遭受致命一击的事件,是1812年的英美战争。

1812战争(第二次美英战争)


  谈美国历史,这场战争是必谈的话题。在美国历史中,这次战争甚至被称作是“第二次独立战争”。
  战争是美国佬先挑起来滴,主要是想吞并“英属北美”(如今加拿大的东南部)。
  那时候的大英帝国是号称“日不落帝国”,英国皇家海军也是全球最强。所以欧洲的军事观察家都看好英国,而且都认为:英国佬会在“海战”方面大获全胜,美国佬最多只能在“陆战”方面占点小便宜。
  但战争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
【海战方面】,美国佬竟然占了上风——开战初期,美国海军就俘获大量英国船只(包括三艘皇家海军战舰)
【陆战方面】,双方互有胜负——英国佬一度丢失英属北美的首府约克(如今加拿大的多伦多),后又夺回;美国佬一度丢失首都华盛顿特区,后又夺回。
  最终结果,打成平手(双方签了《根特条约》,美/加边境维持原状)。由于当时英美两国体量悬殊,对美国佬而言,只要不输就是赢。通过这场战争,美国佬一举奠定了“世界列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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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英军焚毁的美国国会大厦。水彩画,绘制于1814年)

  可能有些读者会【误以为】:美国佬因为先动手,让英国佬措手不及,所以才占了便宜。
  俺稍微补充一下:
  这场战争从1812打到1815。前两年(1812&1813),英国佬的主力在欧洲与拿破仑纠缠,因此英国佬在北美大体上采取【守势】。到了1814年3月,第6次反法同盟攻入巴黎,拿破仑宣布退位。在摆平拿破仑之后,英国佬开始把海陆军主力调到北美。当时很多欧洲军事观察家认为:一旦英军主力调到北美,美国佬就会输掉。
  但即使在英军大量增兵北美之后,双方依然是互有胜负——
英国佬在1814年8月攻占【华盛顿特区】。
美国佬在1814年9月获“尚普兰湖大捷”;1815年1月获“新奥尔良大捷”。
  正是由于双方势均力敌,英国佬自己心里也没底,才会同意签《根特条约》。

  小插曲:
  签署《根特条约》是在1814年12月24日,地点在比利时小城根特。当时还没有电报,消息传到北美要好几星期。由于不知道签约的消息,英美双方于1815年1月8日在新奥尔良又大干了一仗。此战是1812战争的最后一役。英军突袭新奥尔良,装备与人数都是英军显著占优;美军在30分钟内仓促应战。结果竟然是美军大捷——英军伤亡是美军的数倍,且英军有多名高级将领(包括两名少将)被击毙。新奥尔良的美军指挥官安德鲁·杰克逊因此名震全国(此人是后续章节的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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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军最高指挥官帕肯汉少将被击毙。绘制于1815年)

  历史往往很微妙——
如果在根特的谈判【提前】两三周,那么签约的消息来得及传到新奥尔良,就【不会】有“新奥尔良战役”,安德鲁·杰克逊也不会名声大震,之后美国的历史就不一样了。
反之,如果在根特的谈判【推迟】两三周,那么当条约还没有签署的时候,“新奥尔良大捷”的消息就已经传到比利时。由于这次大捷是整场战争中美军最戏剧性的胜利,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谈判代表就不一定肯签这个条约了(他们会提出更高的要价)。那未来的历史也会不同。
  从这里可以感受到明显的【蝴蝶效应】。很多研究“政治&历史”的学者属于【人文背景】,他们往往不懂得“混沌理论 & 复杂性理论”。所以俺建议:人文背景的读者多看几遍《“政治体制”与“系统健壮性”——基于“复杂性科学”的思考

◇“民主共和党”一党独大


  在前面的章节提到了——“联邦党”的外交传统是【反法亲英】,而“民主共和党”的外交传统是【反英亲法】。
  在1812战争【之前】,联邦党就极力反对与英国开战。战争开打之后,到了最关键的第3年(1814年),英国进行大规模海上封锁,严重打击了新英格兰地区的工商业。当地的联邦党政客召开“哈特福德会议”(Hartford Convention),有人威胁“要与英国单独媾和”,还有人提出“要么停战、要么分裂”(以“脱离联邦”相威胁)。
  凡此种种,让联邦党成了民众眼里的“卖国贼”,声望一落千丈,从此一蹶不振。
  当联邦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自然就让“民主共和党”一党独大。

  1812战争的时候,美国总统是麦迪逊(前面聊过他)。此人不光是《联邦主义者文集》的第2作者,还被誉为“权利法案之父”(最早的10条宪法修正案都是他起草的,这10条都与“人权/民权”有关,被称作“权利法案”)。他跟杰斐逊一样,也成功连任(干了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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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麦迪逊

  麦迪逊的接班人是詹姆斯·门罗(就是提出“门罗主义”的那个门罗),门罗也干了8年。因此,从1800到1824的24年间,是3个民主共和党的总统在统治;并且从1803~1824,民主共和党还同时控制了国会参众两院。

  小插曲:
  1820年的大选,是美国历史上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无悬念】的大选(另两次是华盛顿,前面的章节聊过)。
  这一年门罗争取连任,没人出来与之竞争,使他轻松胜出。照理说他应该得全票。但因为新罕布什尔州的某个选举人故意把“选举人票”投给不相关的人(非候选人)。所以门罗距离全票还差一点点。
  注:“选举人”隶属于【州】,在投票时必须忠实反应本州的意向。如果违背了,就称作“失信选举人”(faithless elector)。
  当年那个选举人为啥要失信捏?民间流传一个说法:他认为只有华盛顿总统才有资格享受【全票】的待遇,就故意让门罗得不到全票。

◇门罗时代——感觉良好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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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门罗

  在美国历史上,门罗在位的那8年(1816~1824)被称作“感觉良好的时代”(Era of Good Feelings)。
  一个主要原因是:“第二次美英战争”在1815年结束,双方打成平手。那之后的几年,美国各地都弥漫着某种战胜的喜悦(前面俺说过——与全球老大干仗,不输就是赢)。另一个原因是:联邦党彻底瓦解。因此在门罗当政的8年时间里,政坛的“党争”少了很多。

  著名军事理论家约翰.富勒在其代表作《西洋世界军事史》中写道:
每个强国的命运都受两个因素支配——内在的和外来的冲突,也就是所谓的【革命】与【战争】。
一个国家如果不是因为衰弱,就绝不会主动谋求和平;而使它们衰弱得最快的,正是所谓的【安全感】!
  一般来说,安逸的时代总是潜藏着危机。门罗执政的8年,就是一个安逸的时代,潜藏的危机在1824年爆发。


★(1824~1854)“第二政党体系”时期——“民主共和党”分裂,多党乱战


  1824年大选是美国政治历史中非常重要的标志性事件。美国政治格局从“第一党系”过渡到“第二党系”。

1824年大选的【候选人】


  前面聊到:“联邦党的瓦解”导致了“民主共和党”一党独大的局面。但这种局面并没能消除之前的社会隔阂——比如工业州与农业州的分歧,比如自由州与蓄奴州的分歧,都依然存在。
  分歧必然导致利益冲突,久而久之,“民主共和党”内部开始形成不同的派系。只是由于门罗总统很强势,党内分歧被掩盖,所以才有8年时光的“Era of Good Feelings”。等到他干完8年,卸任总统,党内分歧就显露出来了。
  1824年的大选,民主共和党内出现“4国大战”,每个候选人都是重磅人物,下面分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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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西·亚当斯,又称“小亚当斯”
  此人的老爸是约翰·亚当斯总统(前面聊过,是联邦党仅有的一位总统)。为了区分,有时候把他老爸叫做“老亚当斯”,把他称作“小亚当斯”。
  虽然是“官二代”,但他【并不是】靠老爸才当上国务卿(他老爸所在的联邦党早已过气了)。他能上位,全凭自己的实力。举几个例子:
比如说:大名鼎鼎的《门罗宣言》,主要是由他构思和起草。门罗总统只不过拿到了“冠名权”。
比如说:“第二次美英战争”结束不久(1819),身为国务卿的小亚当斯,凭三寸不烂之舌,不费一兵一卒就从西班牙手中夺得佛罗里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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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克莱
  此人是美国政治史上有名的演说家。因为擅长化解南北州(自由州&蓄奴州)之间的矛盾,在美国史中被称作“伟大的调解者”(关于他如何化解南北方矛盾,后续章节会提到)
  他曾经担任国务卿,1824年大选时,他正担任众议院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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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鲁·杰克逊
  在4个候选人中,俺重点要聊的是他——因为此人是“第二政党体系”时期的核心人物(为了打字省力,本章节后续部分简称他为杰克逊)。
  他在“1812战争”中崛起,被誉为美国战争英雄。上一个章节提到的“新奥尔良大捷”就是他指挥滴;在那之前,他还指挥过“蹄铁湾大捷”。
  1815年战争结束后,杰克逊开始从政。刚才聊到:亚当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夺得佛罗里达。佛州成为美国领地之后,第1任州长就是杰克逊。在美国历史上,他也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民粹主义政客】——不仅因为其政治理念有强烈的民粹主义色彩,而且他本人就出身于社会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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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克劳福德
  相比前面3位,此人的名气稍微小一些。他在麦迪逊总统手下担任过“战争部长、财政部长”。
  顺便说一下:美国建国之后很长时间里,“战争部”与“海军部”并列(这2个部的部长都是内阁成员)。“战争部”负责陆军(后来还包括空军),“海军部”负责海军(后来还包括海军陆战队)。一直到1949年成立“国防部”,才把这两个部统一起来。

1824年大选的【结果】——“民主共和党”分裂的前奏


  1824年的投票结果,杰克逊的票数最高,但因为有4个候选人,且实力相当,选举人票数比较分散——无人获得过半票数。
投票结果是:

候选人票数
安德鲁·杰克逊99
昆西·亚当斯(小亚当斯)84
威廉·克劳福德41
亨利·克莱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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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年大选——蓝色:杰克逊;绿色:小亚当斯;橙色:克劳福德;黄色:克莱)

  从选战地图可以大致看出——杰克逊的基本盘大部分在【南方】。亚当斯的基本盘在【东北方】(新英格兰地区)。

  虽然杰克逊票数最多,但他【没】过半,【无法】直接当选。按照宪法(以及第12修正案)的规定,如果没有人获得过半的选举人票,需要由众议院选出下一任总统(类似的情况1800年出现过一次,前面的章节已经聊过)。
  在聊“1800年宪政危机”时,俺提到了1803年提出的“宪法第12修正案”。该修正案除了对“选举人票”作出区分(区分“总统&副总统”),还增加了一个规定——如果有多个总统候选人,且无人过半,只挑选得票最多的【3人】,交由众议院再次投票。
  因为有这条规定,上述4人中票数最少的亨利·克莱直接被淘汰,“4国大战”变“3国大战”。

  照理说,杰克逊应该是胜算最高的——
其一,他的普选票最多。
其二,(前面说过)一旦由“众议院选总统”,是以【州】为单位。从刚才那张选战地图上看,支持他的州也最多。
  但因为杰克逊是民粹主义者,再加上他脾气暴躁,作风血腥(战争期间,他屠杀过英军战俘、屠杀过印第安部落),其他三人都讨厌他。克莱反正已经没戏了,(作为议长)他动用自己在众议院的影响力,让自己的支持者改投亚当斯,最终是小亚当斯当选总统。

◇【支持】杰克逊的势力——“民主党”的诞生


  刚才聊到:小亚当斯在1824年的混战中当选。后来他组阁的时候,任命亨利·克莱担任国务卿。此举被杰克逊的支持者痛斥为“政治交易、政治分赃”。杰克逊一气之下,另起炉灶搞了个“民主党”(也就是如今的这个民主党)。此举也标志着“民主共和党”正式分裂。
  杰克逊刚创建该党时,名称并不是“民主党”。该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名称是“合众国诸州共和党代表大会”,从会议的名称来看,最早的党名应该是“共和党”。后来又改叫“合众国民主党”,再后来才固定为“民主党”。
  杰克逊在1828年赢得总统选举,1832年连任成功。1836年,他的副手马丁·范布伦又赢得总统大选。连续掌权12年,民主党就在美国政坛站稳了脚跟,至今都是美国两大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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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年大选,政治版图更加明显——除了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及周边,其它都被民主党囊括)

  小插曲:
  由于杰克逊脾气暴躁,他的政治对手戏称他为“Jackass”(公驴),没想到杰克逊还挺喜欢这个绰号。后来“民主党”的驴子形象,就起源于此。

◇【反对】杰克逊的势力——从“国家共和党”到“辉格党


  杰克逊分家之后,“民主共和党”由总统小亚当斯&国务卿亨利·克莱两人掌控。他俩把“民主共和党”改组为“国家共和党”。于是美国政坛开始进入“第二政党体系”——民主党 VS 国家共和党。
  1828年大选,杰克逊的势头依然很猛。小亚当斯以“国家共和党候选人”的身份寻求连任,败给了杰克逊。
  到了1832年大选,“国家共和党”推出亨利·克莱为总统候选人,又输给杰克逊(杰克逊连任成功)。

  连着两次失败之后,小亚当斯与克莱解散了“国家共和党”,于1933年另组“辉格党”。于是美国政坛又演变为——民主党 VS 辉格党。
  “辉格党”这个名称借用了英国的同名政党。英国的那个“辉格党”是以【反对王权】而著称。小亚当斯与克莱两人采用这个党名,既是想影射杰克逊担任总统时,过于专权(类似于英王);又表明该政党的宗旨是“反杰克逊”。
  为啥要另搞一个新政党捏?因为小亚当斯与克莱两人意识到——杰克逊煽动民粹的能力太强,光靠“国家共和党”在北部工业州的基本盘,想扳倒杰克逊很难。必须再联合南部州的“反杰克逊势力”。
  南部州本来是杰克逊的地盘,怎么会有“反杰克逊势力”捏?这就要聊到1832年的【无效化危机】。

◇1832年的“无效化危机”——第三次宪政危机


  前面提到:杰克逊在1828年首次夺得总统宝座,当时他的竞选搭档是“约翰·卡尔霍恩”。此人虽然在南北战争【之前】就死掉了,但却被视为“美利坚同盟国”(南北战争中的南部邦联)的精神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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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卡尔霍恩

  他最大的影响是:在1928年提出了【无效化理论】。啥意思捏?俺简单介绍一下——
他本人的政治理念类似于建国之前的【州权至上主义】(本文开头聊过这类人)。“无效化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任何一个州都可以自己判定某个【联邦法律】是否违宪;如果判定违宪,州政府可以拒绝执行该联邦法律。
  他为啥要搞出这个理论捏?事情源于一场“关税纠纷”——联邦政府对欧洲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此举对北部的工业州比较【有利】,但对南部的农业州比较【不利】。于是遭到了南部州的抵制。
  卡尔霍恩本人生于南卡罗来纳州(蓄奴州),针对关税纠纷,他在1828年发表了一篇《南卡罗来纳州的声明与抗辩》(South Carolina Exposition and Protest),其中提出了上述“无效化理论”。南卡的州政府得到了副总统的撑腰,显得更有底气,继续跟联邦政府叫板。
  之后的几年间,总统与副总统两人在这个问题上不断互掐。卡尔霍恩的“无效化理论”也得到越来越多南部民众的支持——这些人都是铁杆的奴隶制支持者,被称作“无效党人”。
  事情一直闹到1833年,作为对南卡的回应,国会通过了《武力法案》(Force Bill),允许总统动用军队来强迫某个州政府履行联邦法律。凭借《武力法案》,杰克逊总统把海军战舰调到南卡的查尔斯顿港。而南卡的州政府也再次宣布《武力法案》违宪。
  这就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无效化危机”(洋文叫做“Nullification Crisis”),有时也称“分离危机”(Secession Crisis)。

  本来事情已闹得不可收拾。这时候,亨利·克莱出面进行调解(前面介绍过他,此时他的身份是:“国家共和党”的领袖)。他提出了一套复杂的折衷方案,使得双方都做了一些让步。但对于“无效化理论”,亨利·克莱并【没有】给出确切的说法,争议双方也【并未】达成共识。
  于是,这个“无效化理论”就成为一个潜在的引爆点。后来南北战争爆发,很多南部州宣布脱离联邦,就引用了这个理论。
  在调停这场危机的过程中,亨利·克莱意识到:南部州有很多“无效党人”。这些人对杰克逊处理危机的手法很不满,认为杰克逊背叛了南方(注:杰克逊本人就出生于南卡罗来纳)。于是,亨利·克莱与小亚当斯就组建了一个新的政党(辉格党),把北方与南方那些对杰克逊不满的人,都笼络起来。所以,“辉格党”严格来讲是个【大杂烩】,“辉格党人”仅有的共同点是“反杰克逊”。

◇“经济危机”给了“辉格党”执政的机会


  如今的美国央行是美联储。在美联储之前,美国出现过两个央行,分别是:“美利坚合众国银行”&“美利坚合众国第二银行”(有时候为了避免混淆,把前者称作“美利坚合众国第一银行”)。
  美联储之前的这2个央行,前一个由汉弥尔顿设立(本文开头提到了),其联邦执照的有效期20年(1791~1811)。由于“第二次美英战争”的军费开支巨大,联邦政府又欠了一屁股债,于是1816年又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第二银行”,执照有效期依然是20年(1816~1836)。
  前面说了:杰克逊有典型的【民粹主义】倾向。他一贯很敌视央行,认为央行会沦为大型财团剥削民众的工具。所以他在1832年终止了“美利坚合众国第二银行”的运作。此时该银行的联邦执照【尚未】到期,杰克逊的做法招致很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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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银行业发展史)

  俺曾经写过一篇《扫盲“货币经济学”基本概念——从“利率”到“央行货币政策”》,其中有个章节专门介绍了【央行在经济危机时的关键作用】。就在杰克逊摧毁央行之后不久(1836~1837),美国正好爆发经济危机。此时的总统是杰克逊的副手马丁·范布伦(Martin Van Buren),杰克逊自己在幕后垂帘听政。
  当时已经没了央行,照道理联邦政府应该大力救助银行业(尤其是州立银行)。但由于执政的民主党有严重的民粹主义倾向,联邦政府不但没有救助银行业,还搞了个“独立财政”(把联邦资金留在国库,不借给州立银行或私营银行),此举加速了银行业的破产,并引发连锁反应。最终使得经济危机持续了6~7年之久。
  正是长期的经济危机,才给了“辉格党”翻盘的机会。该党的威廉·哈里森在1840年大选击败寻求连任的范布伦,并且是压倒性胜利(选举人票 234 对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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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是民主党;橙色是辉格党;灰色是“领地”——尚未正式纳入联邦)

  但由于“辉格党”本身是个大杂烩,凝聚力严重不足。所以“辉格党”在历史上只赢得过两次大选,只出过4个总统(赢得大选的2个总统都在任内意外死亡,所以“辉格党”有4个总统)。


★“大众民主时代”对美国的影响


◇“杰克逊势力”胜出的关键——普选权运动


  杰克逊不光创立了新的政党,还连任成功;他卸任后,他的接班人马丁·范布伦也成功夺得总统宝座。
  他的成功得益于19世纪20年代的【普选权运动】。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男性白人的普选权运动”。在那之前,有投票权的必须是白人男性,并且有财产要求(个人财产要达到某个下限才有资格投票)。“普选权运动”使得各州逐步取消了对投票人的财产限制,选民的总数一下子猛增好几倍。
  而杰克逊又是以【鼓吹民粹】而著称滴,很多底层的草根选民都愿意投他的票,再加上他的副手范布伦很善于在社区基层进行“深耕”。所以新创的“民主党”才能异军突起,开创一个时代。后世史学家把杰克逊开创的时代称作“杰克逊式民主”,又称“大众民主”。

◇“大众民主”对【选举】的影响——更充分的博弈


  “大众民主”改变了【博弈的方式】。在杰克逊之前,美国的选举属于“精英之间的博弈”(因为有【财产限制】,只有精英能参与博弈)。到了“大众民主时代”,草根也能参与选举。于是博弈范围就扩大为【精英与精英、精英与草根、草根与草根】的多重混合博弈。
  当博弈的范围扩大了,通常也就意味着“博弈更充分了”。这就更有利于系统【达成均衡】。如果你不了解“啥是均衡”,可以参见今年(2020)4月份的博文《“政治体制”与“系统健壮性”——基于“复杂性科学”的思考》。

◇“大众民主”对【政党】的影响——政党进化为“选战机器”


  当选民的【基数】变大了,政党为了胜出就必须能吸引足够多的选民。为了做到这点,每个政党都得把自己打造成高效的【选举机器】。于是就有很多手法被发明出来,比如“全国代表大会”。
  在如下博文中有一个章节是 ★【党内初选】制度是如何形成滴? 其中就聊到——为啥会有“全国代表大会”。
  《美国选举制度为啥是这样设计的?兼谈其历史演变

◇“大众民主”对【地理】的影响——西进运动


  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宗教色彩比较淡薄(很多信奉“自然神论”,甚至还有托马斯·潘恩这种异类,敢公开反宗教)。相比之下,杰克逊及其支持者,宗教色彩非常浓厚。杰克逊当政时期,开始大力鼓吹“向西部扩张”,并且还辅之以宗教色彩,叫做“天定命运”(洋文叫“Manifest Destiny”)。大意是说:北美大陆这块处女地是上帝赐予美国的礼物。
  为了向西部扩张,杰克逊总统还签署了臭名昭著的《印第安人迁移法案》。这是他当政期间争议最大的法案,该法案把印第安人赶出密西西比河以东地区。
  西进运动之前,美国各州主要集中在大西洋沿岸或五大湖周边。“西进运动”导致的结果就是——越来越多的“中西部州”加入联邦,中西部州的比重越来越高。美国政坛的生态也随之改变。


★围绕【奴隶制】的“划线争议”——南北战争的前奏


◇1820年的“密苏里妥协


  在“大众民主时代”【之前】,美国南北方(自由州 VS 蓄奴州)就一直有矛盾。但大体上还能维持“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各自为政)。
  刚才聊到了“西进运动”。在扩张西部的过程中,自然会有越来越多【新的州】加入联邦。那么,这些【新的州】要不要实行奴隶制,就成为南北方激烈争论的焦点。这就是所谓的“划线争议”——如何界定“自由州&蓄奴州”的分界线?
  早在门罗执政的1820年,“划线问题”引发的矛盾就已经显现。当时北美有一块面积很大的土地(路易斯安那领地),是美国佬趁火打劫,于1803年从拿破仑手中买来的。(那年拿破仑很缺钱,为了筹措军费,就把这片辽阔的土地【贱卖】给美国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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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图中可以直观体会到——“路易斯安那领地”有多么大)

  经过十多年的殖民,美国佬计划把该领地分成几块,分别建立新的州,逐步纳入联邦。
  到了1817年,其中一个新的州(密苏里州)要申请加入联邦。此时在参议院中,南北双方的席位一样(参议院的席位是【每州2席】。当时有11个自由州,11个蓄奴州)。如果密苏里州以“自由州”的身份加入,会使得参议院中北方的票数占优;反之,则使得南方的票数占优。
  双方为此吵了两年,终于在1819年12月达成妥协,并在1820年签署协议(因此“密苏里妥协”也称“1820妥协”)。协议内容如下:
1. 密苏里州以【蓄奴州】的身份加入联邦
2. 原属于马萨诸塞州的“缅因地区”(该地区原是麻省的飞地)独立为一个州,以【自由州】的身份加入联邦。
3. 对于“路易斯安那领地”新建立的州,除密苏里州外,禁止在【北纬36.5°线】以北实行奴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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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是“密苏里州”,“密苏里州”的南部边界就是【北纬36.5°线】
上方深绿色是“路易斯安那领地”中【禁止】蓄奴的区域,蓝色则是【允许】蓄奴的地区。
地图西部的橙色与浅绿色地区,当年还【不】属于联邦)

  “密苏里妥协”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只是把问题延后了——这就是典型的【治标不治本】。在评论区与读者交流时,俺多次提到:采用“治标不治本”的方式,只是在掩盖问题,而不是在解决问题。

◇“1850年妥协法案”——直接导致“辉格党”瓦解


  1850年的事情基本上是1820年的翻版——
在19世纪40年代,美国佬通过“美墨战争”获得西部大片土地(包括如今的加州&新墨西哥州)。这些土地也要以【新州】的身份加入联邦,于是又牵扯到奴隶制的问题。双方又吵翻天。
  这时候,曾经化解1932年“无效化危机”的亨利·克莱又出来当和事佬(此时他的身份是:“辉格党”的领袖)。亨利·克莱不愧为调停大师(和稀泥大师),以他为首提交了5个法案,使得南北双方各自作出让步。这5个法案大致如下:
1. 准许加利福尼亚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
2. 政府不得干涉“新墨西哥领地&犹他领地”的奴隶制问题
3. 制定一项新的《逃奴法》,以严厉打击逃亡奴隶
4. 在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废除奴隶贸易
5. 从得克萨斯划出32.4万平方千米土地并入新墨西哥,由联邦政府付给补偿费1000万美元

  这个“1850妥协”最主要的政治后果是——辉格党瓦解。也就是说,亨利·克莱虽然成功地进行了调停,却把自己的党整垮了。
  前面聊过“辉格党”的特点——它是由“反杰克逊势力”组成的大杂烩。其中既有强烈【支持】奴隶制,也有强烈【反对】奴隶制。1850年的妥协,尤其是那个《逃奴法》,直接导致辉格党分裂成严重对立的两派。当时的辉格党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表态支持《逃奴法》,遭到党内很多人批评。到了1852年大选,菲尔莫尔想要争取连任,但是辉格党不推举他作为候选人,而是推举了陆军总司令斯科特将军。党内的分裂使得辉格党在1852年的总统选举中惨败。到1856年,“辉格党”就解散了。

◇1854年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南北战争”的直接导火索之一


  前面俺已经聊过“1820妥协”(密苏里妥协)。根据当时的协议——“路易斯安那领地”新建立的州,除密苏里州外,禁止在【北纬36.5°线】以北实行奴隶制。
  到了1854年,民主党议员提出了“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要求让“堪萨斯州&内布拉斯加州”这2个州的居民进行公投,自行决定本州要不要搞奴隶制。
  这个法案等同于【废除了】“密苏里妥协”,因为这2个州位于【北纬36.5°线】以北,本来就禁止奴隶制。
  该法案一提出,就遭到了自由州的强烈反对,但当时国会参众两院都是民主党控制,总统也是民主党。民主党的大部分支持者在南部州,所以该法案以微弱多数在国会得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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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法案通过之后,废奴派 & 蓄奴派都想争取堪萨斯州。因为该州不管加入南北方的哪一边,都会改变当时的政治天平。而且该州的地理位置也很重要。
  于是,两派都拼命往堪萨斯州移民,以期在未来的“地方公投”占上风。双方的移民为了争夺地盘,在当地爆发大量的武装冲突,史称“堪萨斯内战”或“血溅堪萨斯”。从某种意义上说,“堪萨斯内战”是“南北战争”的一次预演和彩排。
  几年之后,废奴派拿下了堪萨斯州——这意味着政治天平已经向【自由州】倾斜,也强化了南部州脱离联邦的倾向。围绕堪萨斯州的争夺战,可视作内战的直接导火索之一(另一个直接导火索是:支持废奴的林肯在1860大选中获胜)
  堪萨斯州正式加入联邦是1861年1月29日——此时林肯已当选(但尚未就职),而南部州已经有6个州宣布脱离联邦。又过了不久,南北战争就开打了。


★后续的故事


  由于本文已经写得很长,先告一段落。
  南北战争及之后的政党演变,俺计划另写两篇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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