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投名狀(下)

2020-10-29 作者: 鐵塔人【vaigoup1906】 原文 #Matters 的其它文章

教育投名狀(下) ——

中國歷史上著名的「焚書坑儒」事件,其實是「焚書」和「坑儒」兩段不同史實的合稱,「焚書」是由宰相李斯所引起,公元前213年李斯向秦始皇獻議治國不該以古非今,對一切前朝舊有的治國方法和思想應不屑一顧,建議只保留秦國史書,其他國家的史書一律焚毀,對於法律和政治類著作全部收歸國有,而民間只可保留農業、醫藥等與意識形態無關的書籍。翌年,即公元前212年,為秦皇研究長生不老藥的兩名術士,侯生和盧生疑因散佈對秦始皇不利的言論而被捕嚴辦,在審理後查出涉案者共460多人,秦始皇盛怒下將全部涉案者坑殺在咸陽,史稱「坑儒」。

焚書坑儒是獨裁統治的樣版戲(圖片來源:每日頭條)

「焚書坑儒」事件背後最核心的問題,是秦始皇這個獨裁者要在他的管治下,不容有其他不同思想的存在,當老百姓的意識形態被控制了,便有利他的獨裁統治,至於那些不利他的言論更不可蔓延散播,所有涉事者最終招致殺身之禍。歷史規律從來沒有變,當一個獨裁政權上台後,都會採用類似「焚書坑儒」的統治手法,只不過不同年代採用的工具有所不同,今天科技進步了,當權者已不用堆起柴火來焚燒書籍,改用互聯網大數據和AI技術來控制人民的言論,透過學校來培養老百姓對他們有利的意識形態,傳送所謂的「愛國」思想,其實是要人民「只愛他們的統治集團」,是一套徹頭徹尾的愚民政策,為他的野蠻統治加持而已。

回歸後,澳門特區政府逐步加緊對學校的監管,透過不同的方式向學生加強意識形態的控制,首先在2006年年底推出《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利用法律規範將澳門以往那種多元化的學制變成現時單一的6+3+3制,即小學六年、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制,在這個法令之下,所有學校不能再有自行的學制,連名校也不能例外,為特區政府在教育範疇走向中央集權創造條件。

表面上,特區政府已負擔了15年免費教育的責任,所有學前教育(三年)、小學(六年)和中學(六年)的學生都一律享有免費教育的權利,其實這個政策是間接拜澳門近年博彩業高收所賜,但在這個措施之下,學校便逐漸失去了很多辦學的自主權,這個情況可以從公民教育課程的干預作引證。

澳門由於人口少,出版教科書很難有利可圖,沒有書商肯為這個彈丸之地出版教材,所以澳門過去很長一段日子,不少學校都採用香港的教科書來授課(除了左派愛國學校例外),每年香港書商都會派員來澳接觸學校,推介他們的港版教科書,筆者中學時代每逢開學前,學校會發給學生每人一張書單,我們便到「小小書店」和「大眾書局」兩間專營教科書的書店搶購課本,但經常因缺貨導致開了學一段時間還拿不到書,上課時要與鄰座的同學共用一本,令人十分尷尬,回家做作業也諸多不便。

上述這種情況一直延續至80年代,澳門教區教務總長陳既詒老師有見及此,為了在澳門出版一套具有本地內涵的公民科教材,在現代教育出版社協助下,他在澳門組織了一個編寫團隊,筆者也有幸被邀加入參與編寫有澳門社會特色的教科書,負責小學一、二年級社會科部分,這套教科書成為澳門開埠以來第一套澳門版的社會科教材。

進入了特區政府年代,政府開始對培養澳門學生的意識形態產生了濃厚興趣,但竟然漠視原有存在了20多年社會科教材的事實,另行找來中國人民出版社編寫了一套《品德與公民》教科書,2016年並領布《第1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規定學校要跟隨政府這套「品德與公民教育課程」內之七大學習範疇,包括「關於自我」、「我與家庭」、「我與學校」、「我與社會」、「我與國家」、「我與世界」及「我與環境」等,分別在小學(共12冊)、初中(共3冊)和高中(共5冊)三個階段來執行特區政府規定的公民教育。

從這些舉措看來,特區政府有意要在澳門建立一套符合政治環境需要的思想教育,最保險的方法就是委託《中國人民出版社》代為編寫,因為這家出版社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專管出版政治思想、意識形態刊物的官方機構,由他們來為澳門學生編寫思想教育的課本十分安全,會令國家領導人十分安心,雖然教材內容沒有直接硬銷要擁護中國共產黨或愛黨的思想,但在「我與國家」部分中強調了中共的經濟成就,而對政治改革的重要性卻隻字不提,又強化了民族主義和社會穏定與「愛國」的必然關係,至於「獨立思考」、「重視人性尊嚴」、「人權保障」、「言論自由」和「人民有選擇政府的權利」等敏感的政治議題則諱莫如深,澳門特區政府這些教育政策,完全滿足了中共要控制澳門人意識形態的目的,為澳門營造了一個「愛國」不能不「愛黨」的思想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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