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白色恐怖散文選》【卷三:她的花並不沉重】導讀(胡淑雯)
《臺灣白色恐怖散文選》【卷三:她的花並不沉重】導讀(胡淑雯) ——
真正的傷痕是無法告別的。小說家季季以寫作修補記憶,修補傷痕。她說,對待傷痕的最好方法是把它修補得更為完整。因為,傷痕也該有它的尊嚴。
然而,那一字一句將尊嚴贖還的過程,「那一年間的書寫,身心確實備受煎熬……往事紛擾糾結,更常讓我寫至半途在電腦前俯案痛哭。我哭的是一個被扭曲的時代:在那時代的行進中被扭曲的人性,以及被扭曲了的愛,被扭曲了的理想。曾經在那個時代裡同行的友人:涉及「民主臺灣聯盟案」的畫家吳耀忠,以及中輟的醫科生陳述孔(單槓),早已走完了灰暗的人生;涉及『密告』的楊蔚,也在二○○四年九月病逝印尼東爪哇農村。」
楊蔚是季季的前夫,筆名何索。年輕時,季季無視他離過婚,無視兩人十七歲的年齡落差,也無視他坐過十年的牢,在相識五個月以後嫁給了他。那年,季季二十歲。此後,她經歷了六年半的婚姻噩夢,離婚後十幾年的恐怖糾纏。這個出獄的政治犯、曾經的地下黨,早在遇見她之前,已經敗壞徹底,被摧毀得徹底:偷竊成性,嗜賭如命,滿口謊言,謾罵施暴︱把刀架在她脖子上的那種。據楊蔚說,被捕後他曾遭到嚴刑拷打。新婚期間,睡夢中的午夜驚叫,就連晚年後移居印尼也擺脫不掉。但楊蔚沒說的是,出獄後,他成為警總的線民。
季季記得「事件」前的某一天:楊蔚徹夜未歸,回家後一句解釋也沒有,雙手蒙面,開始痛哭。由此揭開了臺灣現代文學史上、最著名的白色恐怖:一九六八年的「民主臺灣聯盟案」。逮捕三十六人,起訴陳映真等十四人,判處十年徒刑到感訓不等。被判十年的四人當中,陳述孔最年輕,與季季的感情最親,出獄後在永和開了一間小店:「新生」食品行(彷彿衝著管區警察與特務,坦然昭告著:我在這裡,別認錯啦)。季季一次一次去偷窺,目光尾隨他拖著義肢的步態,不敢出面相認,「害怕一切無以預測的、無力承擔的後果……」如此偷偷摸摸六年,直到發現人不見了,問鄰居,說是重病住院,這才提起勇氣去看他。老朋友相見,對方拉著她的手笑開了臉,淚水一滴滴淌下。原來,人家是喜歡與她重逢的,直說謝謝,謝謝妳來看我。怎麼不呢?政治犯只怕朋友不敢來。
三天後,陳述孔走了。好年輕,才四十三歲。「在他臨終之前,到了病床前,握住他的手,我都沒有說出這個祕密。」關於楊蔚,不是他怎麼偷竊怎麼撒謊怎麼暴力,而是,你們敬愛且信任的大哥,那個真槍實彈鬥爭過也付出代價的前輩,正是出賣你們的人。「人生實難而至於此,連向他說出這個祕密,我都是膽怯而羞恥的。」而「那個沒有跨過去的自己,我也是永遠不會原諒的。」
即使家暴離婚了,季季依舊與楊蔚共擔這份恥辱。甚至代替他,逃避一切的他,承擔了這份恥辱。她背負著告密者的祕密,形同,將自己推入告密者的道德地獄之中。這是她痛苦的根源。楊蔚,一個被關了十年的地下黨人,腐爛了,只剩下一條沿著人性曲折一路潰敗的、苟活的爛命,連幾顆粽子、連孩子的醫藥錢也偷。季季深受其害,卻無法置身事外,單單以受害者自居。這是她獨特的,女性的正直。
另一種「女性正直」,在唐香燕筆下,是一個個「黨外太太」的潑辣剽悍。在一九七九年冬天,動盪的「美麗島事件」,面對特務登門搜索,陳太太(陳鼓應的太太)碰一聲,砸了一個菸灰缸,大罵來人無法無天。這場震撼教育,為驚魂未定的唐香燕帶來勇氣。「對,就是要這樣,」她要拚盡力氣,讓被捕的丈夫陳忠信回家。
女性的正直,是砰一聲砸落的菸灰缸,就算怕得要死,還是要發出聲音。就算怕得要死,還是要通風報信:大逮捕那天,一通匿名電話打過來,要唐香燕去景美的陳太太家集合,唐香燕到了,打電話的那人先是擁抱,安慰了她,說,「我沒有很多時間了」,才由後門閃出去。後門一關,前門就發出暴烈的擊打聲,追捕的人到了,就差一步。那通電話,冒著自曝行蹤的危險,那份原地躊躇直到將朋友安全託付的心意,延滯了逃亡的速度。唐香燕記得這份情義,記得牢牢的。
那人是蘇慶黎。三十歲就總編一份硬派雜誌《夏潮》,設定議題,搞定黨外那些牛鬼蛇神。菸不離手,不把健康當一回事,也不把自己的美貌當一回事。在那「青春無嫌猜」,黨外還是黨外的時代,統獨曾經並肩作戰,為打破一黨專制,一起被打,一起被關。
除了菸灰缸的巨響、匿名的電話,女性的正直尤其展現在某種日常的堅毅。
陳忠信被捕之後,唐香燕沒有辭掉工作,繼續上班。一邊從事救援,一邊幫雜誌社採訪年俗,拜訪老名店,記錄各式年菜的製程。(是的,快要過年了。)丈夫被關了,筆記本卻一頁頁填滿了火腿、板鴨、年糕、殺豬、放炮、看燈。想哭自己哭,「不想做也要做,」割除了少女式的「恣意任性,瀟灑來去的浪漫人生觀」。收信,封口被拆過了,對方毫不掩飾,擺明了蓄意恐嚇。出門有人跟蹤。下班回家,抽水馬桶有人用過,穢物沒沖,就是要讓她知道:有人進來過,而且,隨時可以進來。
就算怕得要死,唐香燕如常生活。這是她抵抗的方式。不逃走,不搬家,不認輸,不認錯。而且,絕不主動辭職。「正直」說起來簡單,盡一己的本分就好,但做起來卻一點也不簡單。在唐香燕寬敞明亮的回憶中,恐懼撤退到一個彷彿不值一提的角落,她說自己有的是戰鬥,沒有詩,然而她的動與不動、她靜定的氣息,就是詩:為浪漫「蓄勢」,為自由「蓄勢」,是日復一日的正直,這當中,沒有浮誇的空間。
浪漫不是豐足有餘的率性而為,正如暴風中的花朵從不脆弱。花朵總會保護種籽,護送到它們結果為止。季季如此,唐香燕如此,蘇慶黎如此,蘇慶黎的母親蕭不纏如此。陳勤如此。
陳勤被捕的一刻正在發燒,而且懷著身孕。那一年,一九五○,她二十八歲。牢房裡的跳蚤咬得她全身發癢,背上一抓滿手是血。十八天掉了十公斤,體重剩下三十九。為了肚裡的孩子,發臭的飯也要吞下去。
我們在陳勤的口述中,認識了見證的力量,看見了最後的季澐(與丈夫張志忠同判死刑),以及,與她一同入監的三歲兒子:小揚(他後來死於自殺)。通過陳勤的眼睛,我們看見李蒼降(一九五○年十月十四日槍決)的太太曾碧麗:特務將她的長髮綁在梁上,吊盪著逼供,令胎盤剝落,早產了一個女嬰。我們看見少女黃秋爽帶著姪子一起坐牢(她的父親黃天,在酷刑後被槍決)。我們還看見了賴瓊煙,讓難友輪流抱著她八個月大的嬰孩,堅強地笑著,「沒有說出難以說出的話」,隔天清晨四、五點,與先生羅定天被銬在一起,共赴刑場。我們還看見大搜房、查違禁品的時候,陳勤的女兒手抓牆壁剝落處,有血跡寫著:真理勝過一切。每一個女人與死亡相遇的故事,皆是獨一無二、絕無重複的,卻又集體共振,轟轟回應著龐大的普同性。
陳勤是個心存平等的政治犯,她跟煙毒犯做朋友,也接受對方的幫忙,還將女兒喝不完的乳汁裝起來,給對方補身體。女兒一歲多以後斷奶送回家,一九五二年底,移送火燒島前,丈夫帶女兒來探望,女兒已不認得母親了,掙脫著不給抱。牢房期間,生理全部失調,沒有人來月經,到了綠島才恢復正常。
陳勤的敘事,為我們記存了牢獄的日常,一種「沒有生活」的生活。許月里的故事,則為我們封存了一個革命少女的形象。
一九二七年,十六歲的許月里已然是個早熟的政治少女,加入了開始左傾的文化協會,在永樂町二丁目的「工友協助會」幫進幫出,從事工會運動。十八、九歲,她嫁給了黃天海(無政府主義者、「臺灣黑色青年聯盟」發起人)。左翼的紅色少女,嫁給了黑色青年,但青年命短,病故後留下一個三月大的孩子。其後,許月里在施乾創辦的「愛愛寮」任職,在骯髒、疾病、與腐瘡的臭氣中,與乞丐共食,飯菜上飛滿蒼蠅,對自己之想逃感到羞愧。然而,這樣一個左翼少女,其實很有生意頭腦,戰後,她成為那些老左的資助人。簡吉、廖瑞發,都是老少女的故舊。
被捕的時候,她三十九歲,懷著第二次婚姻的小孩,以有孕之身遭到刑求。偵訊告一段落,已經被打得臉都變黑,幾根手指也斷了。直到晚年,那幾根手指依舊是彎曲的。她以資匪的罪名,被判十二年。許月里記得,在擁擠到只能側睡的牢房中,難友們半夜蹲馬桶必須跨越障礙,踩過一道道身體間的細縫,她怕獄友踩踏體內那個「沒被打死的胎兒」,整夜護著孕肚,不敢入睡。這大難不死的孩子,跟著媽媽一起服刑,直到六歲才「出獄」上學,此前,不識中文的許月里跟孩子一起學習認字,拜一位同窗的外省難友為師,一個字、一個詞,像小學生練習造句。
出獄時,許月里已是個年滿五十一歲的歐巴桑了,實際坐牢十三年。期間,丈夫從來不曾探視過,那個家早已面目全非。她擔下一屁股的債,連本帶利清償後,離了婚,在六十歲那年,第三次結婚。新郎是周合源,在日本時代與她的第一任丈夫同樣,是個黑色青年,「臺灣黑色青年聯盟」他有分,被取締後重組的「孤魂聯盟」他也有分。算起來,許月里早在十六歲就認識他了,簡直是一輩子。他們曾經一起抗日,一起搞工運,白色恐怖籠罩時,不知對方也被捕了,她十二年,他也十二年。六十歲與六十九歲的結婚,各路英雄好漢老同志老同學都來了,竟也辦了十幾桌。
政治犯與政治犯聯姻,多少帶點互助的情義,與薪火相傳的氣息。蔡烈光就是這樣嫁人的。成事的關鍵,是蔡烈光自己的母親。蔡媽媽逮到機會就對次女講些「從來沒聽過的故事」,提到一些人名:簡吉、楊逵、葉陶、王萬得……,許多與二二八、白色恐怖相關的人物,「接著,提到了朱點人,他是一位作家,寫的都是反映底層人物的生活,以及評論時局的文章,小說。」「讓次女震撼的是,他先是失蹤了,然後發覺是被槍決了。」「蔡媽一點一滴在布局,選一天,就要言歸正傳。」
好奇特的母親。然而深究下去,似乎其來有自。「劫後餘生的文化界先輩撮合的婚姻,默默裡,存在著類似革命的情感。」蔡爸蔡德音二二八之後也被關過,而蔡媽林月珠與蔡爸同是「文化協會」與「農民組合」的成員,日本時代曾因散發傳單被拘捕。蔡媽與蔡爸的羅曼史,是在示威中發展起來的。但,羅曼史是父母的,並不是女兒的。這樣說起來,女兒似乎比父母更奇特了,她願意「踏進朱家,伸出援手」。蔡烈光嫁給了朱點人的長子,就此跌入一個被恐懼吞噬,冷酷、猜疑的寡母之家。
戒心重重,躡手躡腳,不苟言笑。而且嫌她太愛笑了。
朱媽媽(她的婆婆)何其不幸,成為某種政治寡婦的典型,一道創傷的標記。「笑,會刺激她。做事,她會嫌。早起,比不上她。」蔡烈光的句子異常短促,彷彿不好再說下去,又好像結巴似的,害怕傷人。寫婆婆打小孩,不論打的是她自己的小孩,還是媳婦的小孩,都是點到為止,深怕描繪一深,傷痕就烙下了。
蔡烈光的筆調很淡,她總是替人留餘地。然而,在這個沒有父親的政治犯家庭裡,她為自己保留的一方透氣之地,終究還是太小了。「次女生活在矛盾中,忍忍忍的結果,終於生病了。」這病,她說得朦朧,大約是精神上的。為了自救,她決定離開,偷偷申請移民美國,想去跟父母團圓。她沒跟丈夫商量。「在朱家二十年,好孤單,好無助,跟他說什麼呢,該說的時候,沒說,現在要說,說不完,」於是,面對丈夫的詢問,只說了,「你的兄弟,都能自立,我們的孩子也長大了,我的任務,到此為止。」夫妻一場,換來這樣的真心話,何其悲涼。
政治犯嫁娶政治犯,是許月里與周合源。政治犯的兒女相互嫁娶,是蔡烈光與朱老大。丈夫婚前就關過的,是季季與楊蔚、蕭不纏與蘇新。丈夫婚後被抓去關的,是唐香燕。而陳美虹的一生,則彷彿一列死亡的隊伍,隊伍中有她的生父,她的母親,她的養父,她養父的兄弟,以及最後的,她自己。
陳美虹跟蘇慶黎同樣,是個大菸槍。跟蘇慶黎同樣,是政治犯的小孩。父親被捕時,母親正懷胎。父親被槍決時,她與雙胞胎妹妹剛滿十一個月。媽媽後來再嫁的人,也是一個地下黨,一個逃亡後出面自首的政治犯。長大後她挑的丈夫,則是因「成大共產黨案」坐牢十年的吳俊宏。
陳美虹的童年,是在孤寂之中度過的,母親忙於生計,白日總不在身邊,她與妹妹遊蕩於街坊,鐵道,與戲院之間。「失落的幼稚心靈,最嚮往的是到高雄去,給祖母疼,伯父愛。」經常問著不認識的路人,「高雄往哪裡去?」但她們哪裡也去不了,只能沿著鐵軌撿菸蒂,向成人換糖果吃。
特務的監視,加深了周遭對她們的猜疑,母女三人搬遷不斷,夜深人靜,母親還踩著縫衣機,「顏面白皙,沉重、疲倦,很少展現笑容,我們也沒高興開心過,在那種環境下,塑造我們悲觀敏感的個性。」為了增加收入,母親施月霞捨棄裁縫,決定去酒家賣唱,在這裡,她遇到了後來的丈夫,陳顯榮。
陳家六兄弟,三人死於二二八及其後的白色恐怖,一人「知匪不報」入獄七年。陳顯榮自己逃亡後自首。而他們的父親,竟也因「管教兒女不嚴」,被解除了校長職務,拘禁六個月,一年後抑鬱以終。
「小學三年級時,一位同學對班上同學說:雙生仔本來姓劉,她爸爸是匪諜被槍斃的,她媽媽以前是個酒家女,」陳美虹在札記上這樣回憶著,「這番話是我懂事以來聽到最恐怖的話。」在那樣一個「到處都在檢舉匪諜」的環境裡,她們無法質疑「匪諜」的定義,洗刷「匪諜」的汙名,也無從追索父親的思想與抵抗,內心唯一的支撐,只有養父的保證:妳們的父親沒做壞事,「他很勇敢、很偉大」。
勉強倖存的政治犯遺屬,就算勇敢而謙卑地活了下來,依舊要坐心理的牢。受傷的女孩不喜歡上學,渴盼下一個學年趕快來到,至少,在新同學被流言汙染之前,她們還能享有一段乾淨的日子,一點純真的友誼。受傷的女孩也不喜歡去鄰居家串門子,「因為別人的父母總會問,養父對我們好不好啊,也會對我們指指點點,竊竊私語。」殘忍的好奇心不是關心,陳美虹寫道,「說真的,有時候有點恨父親為什麼要那樣死。」
政治犯的家屬,並不是白色恐怖的關係人。她們是白色恐怖的當事人,立即而直接的受難者。陳美虹早逝的一生,雕刻了無盡的憂鬱,在出生一刻就已然被政治決斷的一生中,她經常自問,「假如父親不死……」假如父親沒有消失、沒有缺席,女兒的一生會怎麼不一樣呢?
老臺共蘇新二二八後避走中國,與妻女的暫別竟成永別。蘇慶黎一生認同父親,抗拒母親對現世安穩的追求,將母親文文靜靜的幽居雅舍弄成人民公社。「我是艱苦一世人,冇采。」蕭不纏為了成全兄長的願望,嫁給了剛坐牢十二年的蘇新。為了愛女兒,放棄了世俗的幸福。她那失去個體追求,被時代與革命錯置、錯待的一生,是她僅有的一生,也是她錯過的一生。而蘇慶黎戰鬥的一生,卻是,與那缺席的父親,遙遙對話的一生。
蘇新為理想做了犧牲,在「祖國」歷經了文革的下放與欺凌,生前,他留給女兒最終的一句話是:
早革命不如晚革命,晚革命不如不革命,不革命不如反革命。
做女兒的聽完,哭了。
「我沒有很多時間了。」(借用美麗島大逮捕那天,她丟給唐香燕的那句話)
她沒有很多時間了。
蘇慶黎生病的那最後幾年,纏綿悱惻地愛著一隻貓,甚而,在一隻貓身上,體會了未曾有過的愛。並且自問,假如這種體驗早一點發生,人生會不會不一樣呢。
假如那種愛早一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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