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压迫?
什么是压迫? ——
「本文于 2020.11.8 原载于公众号philosophia哲学社」
作者 / CC
压迫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具有强烈负面色彩的词汇。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压迫」这一词汇的含义往往是模糊和过分宽泛的,有些时候甚至是不准确的。因此在本文中我将致力于讨论:我们应该如何准确的去理解和使用「压迫」这一词汇。
希望本文可以启发读者对「压迫与痛苦体验和强迫之间的区别」,「压迫的可能形式和特点」,「个体与压迫之间的关系」,以及「研究压迫的意义」等问题的思考。
1 压迫与痛苦体验
压迫的强烈负面色彩是明显的,我们很难想象在任何情况下会有人支持「压迫」。通常来说,即便是厌女者、极端精英主义者、种族主义者、殖民家、甚至法西斯主义者,通常都会矢口否认自己正在「压迫」他人。退一步讲,至少绝大部分人都会拒绝成为「被压迫」的对象。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被压迫」会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差,损害追求好的生活的机会,不论「好的生活」究竟意味着什么。
然而,我们并不能简单的认为「被压迫」就意味着感到痛苦或不幸,「压迫」就意味着造成痛苦和不幸的体验。接下来我将尝试指出,「压迫」并不能与痛苦体验等同起来。
请让我们想象以下的几个情境:
(以下部分场景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情绪波动和精神负担,请读者注意)
1. 一个有钱律师通过某些渠道和途径包养了一个年轻女孩。他原本的计划是包养一个未成年女孩并借此满足自己的一些欲望,却最终发现那名女孩其实已经成年了。他因此感到非常痛苦。
2. 一个人购买了一个很漂亮的茶杯,回家之后发现这个茶杯是漏的,因此她感到很难过。
3. 一个女性在公交车上遭到强奸,并被极为残忍的杀害。因为几个男性「看不惯她半夜出门」。
4. 一个网约车公司表示:「为了保护女性,我们建议女性不要夜晚独自乘车」。
5. 一个人因为自己达不到社会的期望而感到痛苦。
6. 在得知一位女性求职者是少数族裔混血之后,她的老板说「混血女人很美」,并最终给了她工作。
7. 一名主妇享受着不需要外出工作的家庭生活。
以上几个例子中,有些当事人会为此感到极度痛苦,比如例子1、2、3、5。而剩下的例子的当事人(使用网约车的女性,女性求职者和家庭主妇)可能并不会感到不快,甚至会颇为欣喜。但当我们试图询问其中哪些案例中存在压迫时,我们却似乎往往不能直接代入这些当事人的感受。上文提到,被压迫会让人的生活变得更差。但我们不能从「一个人无法达到满意的生活方式」这一事实就立刻推断出压迫的存在。因为痛苦和不幸同样可能来自于个人的不作为和过错,一个不切实际的对「美好生活」的幻想同样可能会导致痛苦。
很显然,任何有良心的人都不会认为一个富裕的律师会因为他包养的女孩没有达到他的要求而因此受到了压迫;在普遍的情况下,我们也不会轻易的认为一个人受到了欺骗就是受到了压迫。反过来,绝大多数人都会承认公交车轮奸案中存在性别歧视和压迫。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是否存在压迫」则被广泛的争论。女权主义者可能会普遍攻击网约车公司对女性权益的不重视,他们当然也不会认为一个享受家庭生活的主妇就一定是不被压迫的。种族主义者和反种族主义者或许都会对第六个情形表示愤怒,尽管他们可能分别认为主流族裔和少数族裔受到了压迫。第五个情形中,一个人因为达不到社会期望而感到痛苦似乎并不足以让多数人推断出这里是否存在压迫。
因此,我们需要尝试为判定一个人是否被压迫提供一些具体的标准和考察的方法。如果简单地将「压迫」和「痛苦与不幸」联系起来,那压迫就无非是「不良体验」的同义词。如果我们这么理解「压迫」,那么不论我们生活中的不愉快来自于什么原因、达到什么程度、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都可以被称作「压迫」。
女权主义哲学家玛丽琳·弗莱指出:这样的观点首先削弱了「压迫」这一词汇的强度,其次这种定义认为所有群体乃至个人都受到压迫(而不去讨论它们各自的处境),因此在思考和讨论具体问题时会导致严重的问题[1]。 比如,有人可能会说:性别不平等同样是对男性的「压迫」,因为它会在男性身上施加大量的期望和压力,并让他们感到焦虑和痛苦。这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有其道理。笔者作为一名生理男性在成长过程中切身体会了「做一个男子汉!」这样的要求是多么无理和苛刻。它往往意味着:永远坚强,永远理性,永远尝试出人头地等一系列显然不近人情的要求。日本女权主义者上野千鹤子也明确提到了男性在这些要求下所承担的压力:她笔下的「无人气男」这一群体中的成员甚至有时会因此面临极端的焦虑[2]。 然而,我们因此就可以认为:男性和女性一样遭受到了「性别压迫」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一些更客观的标准来帮助我们界定个人和群体是否受到压迫,以及因为什么受到压迫。
2 压迫的几种可能形式
在列举几种「压迫」的可能形式前,笔者想要指出:压迫的形式并不是绝对、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在一个社会中可以被认为是「压迫」的一种实践,在另外一个社会中不一定如此。例如,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丈夫承担家庭生活费用并作为一家之主的一夫多妻制(相比夫妻双方彼此独立的一夫一妻制)通常被认为是对女性主体性和社会地位的贬低。但在另外一些社会,一夫多妻制下的女性彼此分担家务和农务劳动并通过相互间的情感联系与支持,事实上获得了更为积极主动的生活和更重要的社会地位。尽管这不能说明这些女性是不受压迫的,但我们可以认为一夫多妻制这种具体的实践本身并不总是造成同等程度的伤害,甚至不一定直接和「压迫」绝对相关。因此,当我讨论「压迫的几种可能形式」时,实际上讨论的是压迫的几种效果,以及它们的影响。
政治理论家艾里斯·玛丽恩·杨将「压迫」视作五种主要形式:剥削、边缘化、无能感、文化霸权、以及暴力。[3]
1. 剥削( exploitation )是指将一个群体的权力和利益转化并替换为另一个(受益)群体的权力和利益。
2. 边缘化( marginalization )使特定群体的成员变得更不独立,它往往会导致物质生活上的问题。甚至即便这些群体的成员(比如被迫退休的老年人)仍然可以过舒适和体面的生活,他们发挥自己能力的机会也受到了损害。
3. 无能感特定群体的成员难以自我发展,不被尊重,并失去在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机会。
4. 文化霸权将某些群体标记为「劣等」或「异常」,让他们失去在主流群体眼中「正常」、「普世」的世界中展示自己的机会。
5. 最后,(系统性的)暴力对被压迫者造成实际的伤害,并使得他们总是不得不生活在恐惧当中。
我们在这里可以尝试使用这种对「压迫」的理解去回答:男性和女性一样遭受到了「性别压迫」了吗?这一问题。
首先,这些因为自己的男性身份而感到压力的人们没有单纯的因为自己的性别受到剥削。其次,他们显然没有被边缘化或成为无力感的受害者,因为带给他们压力的正是「独立」,「永远保持坚强」和「领导他人」等要求,这些标准要求并鼓励他们在社会和家庭中占据中心位置。通常他们也不会因为自己的性别成为文化霸权和暴力的受害者。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些男性通常并不会因为自己的性别而受到压迫,尽管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受到其他原因导致的压迫,也不意味着他们的性别不会与其他因素(比如内向的个性)相互作用,产生对他们不利的后果。在下文中我会更为详细的解释这一点,并讨论「压迫」的一些特征。
压迫的多样性和群体性
「男性并不是一个被压迫的群体」并不意味着全体男性都没有受到压迫。而是说,他们(相比女性和性少数群体)通常并不会仅仅因为自己的男性身份而受到压迫。压迫的种类是多样且互不排斥的。以我们最常听说的几种压迫为例:马克思主义传统的「阶级压迫」,女权主义和酷儿理论的「性别压迫」,以及反种族主义者强调的「种族压迫」。以上这些词语所指代的群体是不同的,而且它们各自有独特的运作机制。简单的将所有的不平等问题归因到某种特定的压迫形式上是不恰当的,这样的认识往往会忽略特定受压迫群体的独特经历与问题,并形成一种话语霸权。贝尔·胡克斯对自由主义女权毫不留情的批评中所体现的就是这一点[4]。 她认为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者[注1]「让女性成为男性的对等」的尝试是完全属于主流白人中产女性的,因为这完全忽略了女性(和男性)内部因为阶级和种族而产生的差异,以及少数群体女性的具体利益。她甚至尖刻的表示「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者和其他女性一样享受了女权主义带来的好处,却并没有对女性的整体解放作出贡献 」。同理,一些哲学家也提出了相似的观点来反对阶级决定论。
除此之外,我们有必要重新强调和理解压迫的群体性。在这里要做一个区分:由于个人的某种特质,另外一个人对 Ta 施暴并不一定是压迫。这个人可能会粗鲁地对待所有具有这种特质的人,但这仍然不一定是压迫(这一点我会尝试在「压迫的系统性,结构性和隐蔽性」这一部分解释)。为了方便理解,我们可以先用革命做一个例子。革命者经常粗暴、甚至暴力地对待暴君、财阀、贵族等既得利益群体,但这些行为经常被认为是解放性的(而非压迫性的)。
然而,压迫却总是作用于一个群体上的。压迫所针对的并不是独立的个体[注2] ,尽管某一个被压迫的群体的成员对于压迫的体验很可能各不相同。一个被压迫的群体是由不同被压迫的个体构成的,而非是由一群有相同被压迫经历的个体构成的。例如,女权主义哲学一个最基本的假设是:男性和女性是普遍被区别对待的,而这种不平等对女性尤其不利[5]。 但一名中产女性和一名底层女性所面对的性别压迫的具体机制显然会存在本质的区别。
其次,虽然不同群体间的差别有时候来自于不平等和区别对待,但这并不代表不同群体的存在和压迫就一定相关。尝试废除群体划分本身就往往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它可能会导致一种新的民族主义甚至霸权主义。除此之外,由于我们无法回到群体性的压迫发生之前,尝试立刻废除对于群体差异的表述(如性别,种族划分等)和对群体的区别对待也是不切实际的;毕竟我们不能指望在不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平等的方式获得平等。而且「群体」作为一种「社会建构」,对于我们所在的社会现实有着深刻的影响。它不是自然的,固定的,却是真实的。以「种族」为例,作为「社会建构」,它的生物和基因学基础非常薄弱[注3] ,却能带来真实的生物学影响 [6]。
压迫的系统性、结构性和隐蔽性
既然我们已经明确了压迫是作用于群体的。那么它对受压迫的群体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朱迪斯·巴特勒认为,「成为女孩不是一个瞬间,而是一个过程。它不止是一个指令和预言,更是一项需要完成的任务」[7]。一个女性生命周期中所经过的各种机构 (institution) 都会为这项任务的完成做出贡献。基于性别的区别对待始终贯穿家庭、学校、职场等不同的地方。因此,女性所遇到的不利和阻碍总是彼此相连的,而非仅仅是偶然和彼此独立的现象。对于巴特勒而言,社会的这种特点保证了它不断的生产和再生产性别差异的能力。玛丽琳·弗莱更是直接将压迫形容为一个鸟笼,在其中被压迫者面对的问题是互相关联的,并不能绕过一部分障碍就得到自由。这种理解可以有效的回应「工人如果不满意工作环境可以辞职,因此他们是自由的」的这种论述:这种观点是非常短视的。从极其微观的层面看,一名工人的确可以选择不接受某家企业糟糕的待遇;但考虑到他所面临的社会整体的现状,这种选择带来的改善可能仅仅是非常浅表的,因此这种「自由」事实上几乎不存在。
除此之外,压迫 (oppression) 的结构性特点将它与强迫 (domination) 区分开。强迫与强权统治离不开显著的暴力。不论是对待个人的伤害、胁迫,还是对待群体的镇压、殖民,和奴役,这些词汇都透露出了一种明显的负面和暴力的色彩,通过武力使人屈服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压迫」的概念比强迫更为复杂。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会指出,即便资本主义社会宣称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工人阶级却仍然面临阶级压迫。女权主义哲学家显然不会满足于将家庭暴力和仇恨犯罪视为唯一的压迫形式。而反种族主义民权运动行动家同样不可能承认在奴隶制被废除之后基于种族的压迫就不复存在了。他们的共同点在于认为压迫往往并不伴随主观可见的暴力和恶意。然而,他们同时认为压迫和强权统治有着相当的破坏力。
既然如此,我们的问题是:压迫在哪里?
比如说:近年来美国的种族歧视导致了大量的警察对黑人群体的暴力伤害。从布朗被枪杀到乔治·佛洛依德被跪杀,我们可以明确察觉到这些行为的不正义。然而研究压迫问题,我们思考的并不只是明显的暴力滥用。一种常见的批评是「警察拥有太多致命武器!」,「警察过度使用暴力!」,或者「这些警察都是种族主义者!」确实,对黑人施暴的警察很可能是种族主义者。然而我们需要真正警惕的是那些更加隐蔽、群体性的问题。
压迫潜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而非是当我们的日常生活被打破后入侵的例外状态。在一个歧视性和压迫性的系统中,即使是所谓公正的,中立的,职业的行动也是歧视性和压迫性的;即便是严格的法律上的平等也可能导致歧视性的社会现实。压迫的基础往往正是构成了我们的社会现实的社会结构本身。因为我们对这些结构习以为常,我们往往会忽略或不予理会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和细节。
压迫很容易为自己寻求法律,甚至科学上的支持。以美国的种族问题为例:即便在南北战争后,黑人的权益仍然长期受到限制。这些限制最直接的来自于法律本身,而非是法律以外的私刑。不论是种族隔离,还是将黑人的一切异常之举(比如醉酒、失业、流浪等行为)视作犯罪的法律都极大的伤害了他们的权益。安吉拉·戴维斯甚至认为监狱系统成为了奴隶制的延续 [8]。她指出:在南北战争后,对他人的奴役虽然被广泛的废除了,但当它作为一种惩罚犯罪的措施时,却得到了法律的承认和保留。被判处罪行的黑人往往被运送到他们作为奴隶时所在的种植园,而他们的待遇甚至比之前更差。歧视性的法律在二战后美国的一系列优惠性差别待遇中也有所体现:当来自欧洲东南部的(男性)移民和(男性)犹太人被正式承认为白人,并得以享受在住房、教育和就业上的一系列优惠时,这些政策系统性的排除了黑人、亚裔、和女性 [9]。对老兵的补贴措施更是直接拒绝承认女性士兵和绝大部分黑人士兵获得补贴的资格,并极大的贬低了他们的贡献。
而直至今日,一种常见的刻板印象仍然将种族问题与智商问题联系起来。例如,关注NBA的朋友可能知道,虎扑app上正流行一种「黑人主教练很少并难以获得成功是由于黑人存在智商问题」的观点。然而,他们可能并不清楚类似的观点在历史上也曾经将中国人视为智商低下的劣等种族。优生学和它的智商测试从最开始就并不客观,部分人类学家指出它所测试的实际上是「一个人是否能成功适应白人大学」。而当严格控制受试者的种种背景后,受试者的种族与其能否成功实际上毫无关系(再次推荐阅读星原的文章)。
除去法律条文上的区别对待,事实上的区别对待也是压迫的一种体现。这里我所说的「区别对待」并不是指「强制剥夺少数群体财产」这种显然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法西斯式做法。我试图攻击的是完全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行为。比如说,当一个地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抢劫案后,警方根据法律有权搜查那一地区他们认为可疑的个人。因此警方对不同个人的搜查是完全符合规范的,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个人是潜在的犯罪分子。然而,这种搜查往往有着明确的倾向。例如,在澳大利亚,原住民往往会成为警方怀疑的犯罪对象 [10]。这些现象的原因或许已经被枪杀迈克尔·布朗的警官解答了:他在为自己的辩护中表示当时他出现了精神障碍,将手无寸铁的布朗视作了一个超人般,可以躲避并穿过子弹的危险存在 [11]。 这种现象并非偶然,而是一种普遍的心理学: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的身体经常被视为有威胁的,而实际上可能掌握更强武力的白人却往往被视作是无助的,需要保护的形象[12]。相似的情况同样导致了无产者和女性形象的受损,并为他们的物质生活,群体文化,和个人发展带来了困难。例如女性在就业上往往处于不利位置,而工人经常不被尊重。
即便法律层面上实现了人人平等,「压迫」的现实仍然往往得不到改善,「平等」对待所有人往往反倒会扩大现存的社会不平等。法国作家阿纳托尔·法朗士的一句话准确的表达了这一现象:「法律,以其伟大的平等,禁止富人和穷人在桥下栖身,沿街乞讨,以及偷窃食物」。类似的法律同样「平等地」「禁止男性和女性因为怀孕而休假」,或者「禁止任何消防员在工作期间给婴儿哺乳」[13]。
例如,警察严厉的对犯罪率高的贫民区进行监视和打击往往并不有利于让这些社区重回正轨,反倒进一步的增加了贫民区居民的生活负担。相比之下,对这些社区提供社会援助,经济和就业上的支持,甚至相对宽松的治理可能反倒是能更好地改善社区状况、并强化社会总体治安,即便它们可能被指责为「不平等的优待」。平权运动的支持者们往往便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过分地侧重平等的形式,而忽略了平等的结果的重要性。
甚至,一些激进的行动家认为:常见的犯罪—惩罚机制本身就会经常构成压迫。他们认为,这种机制首先将一部分行为划分为犯罪行为,其次致力于保护剩余的,合法的,没有问题的社会。因此,他们指出这种划分会将犯罪问题剥离其社会背景。并认为它与其说是尝试解决社会问题,不如说是尝试「消除不受欢迎的群体的一种策略」[14]。对于边缘群体,特别是底层而言,这种机制总是会带来痛苦和麻烦而非实质性的帮助。一方面由于缺乏正常生活的机会,他们更容易从事盗窃等活动;另外一方面他们的日常生活(比如流浪,拾荒,或者住在自己搭建的棚屋中)往往已经被宣布为违法行为。因此,部分行动家希望能减少,甚至废除现有的警察和监狱系统,认为只有社会和社区组织才能减少人们的苦难。而面对「你们难道想要一个没有警察的社会吗?那会多么混乱!」这样的指责,他们颇有创意的表示「没有警察的社会已经存在了,去看一看白人的富人区吧!」
无论这些想法是否能在实践中得到证明,我认为他们最重要的洞见在于指出压迫往往存在于警察系统这类我们习以为常的地方,并且一针见血的指出这类系统的「普适性」和「中立性」并不存在。
最后我们在此就可以回答上文中的问题:粗暴的对待他人可以构成强迫,伤害甚至强权统治;但压迫作为结构性的问题,通常恰恰是由中立、看似无害的一些机构、规则、以及文化构成。
3 个体与压迫之间的关系
我们已经提到了压迫的系统性和结构性,可以说「压迫被压迫者的是某种结构或话语」,而不仅仅是突出的个别行为。比如,美国黑人受到的伤害是由种族主义政策(如 「一滴血原则」)和普遍的刻板印象导致和默许的,而不只是来自于个别种族主义者;中国女性的困境也绝不是一小部分杀妻者就能导致的。然而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压迫者」这一概念,以及个体和压迫的关系呢?
部分哲学家 (例如玛丽琳·弗莱)认为压迫者「在不平等关系中获益」。然而这种定义显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这种定义似乎过于轻松的放过了没有受益的那部分人,未经审视的认为他们并不参与压迫活动。其次,不平等关系中的受益者似乎也不能被轻易的定性成压迫者。恩格斯无疑是资本主义的受益者,男性女权主义者也并不都是骗子。这样的定义似乎又是一种「屁股决定脑袋」或「原罪化」的思路。同样的,我们也不能认为压迫者们仅仅是那些主观上存在恶意的人,在上文我们已经明确了「压迫」往往是一种客观和看似中立的活动,而非仅仅是一种主观的恶意行为。我认为相比「压迫者」这一带有强烈主观色彩的词汇,有时使用「强化了现存不平等关系和秩序的人」更为直接和准确。它意味着我们判断一个人或群体是否「加强或削弱了压迫」的标准是行为,而非处境或身份。
这种理解意味着:压迫的受害者同时也可以强化压迫本身,而不平等结构的获益者则不一定是压迫者。
结构性压迫有时以文化霸权主义的方式呈现。一些群体会将自己特定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视作正确、普世、理性、以及最高级的。在这种视角下,其他群体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往往会被武断的认为是混乱、落后、危险、甚至不道德的。[15] 这些刻板印象的作用却远远不止是让主流文化和群体的成员对边缘群体成员产生偏见,它同样会直接影响被这些刻板印象标记的群体。一方面,这种认识导致的对边缘群体的歧视性对待,会让边缘群体更容易表现的不如主流群体。另一方面,边缘群体成员可能会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认同于主流叙事,并憎恨自己的群体,身份,甚至身体。女性中的厌女者,被殖民者中的部分所谓自殖民者都是这一类型。除此之外,受压迫群体中一些存在严重问题的反抗尝试,也可以在此视阈下成为批判的对象。比如,一些女权活动家们往往因为其身份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但这种压力同时使其做出了许多偏激、不合理的行为,比如在互联网上大肆辱骂他人甚至其他女性;或诋毁全体男性、将其彻底排除在女权主义之外,这样的行为往往是有害于女权主义运动的。正如贝尔·胡克斯所说,「支持女权主义」是一个致力于结束性别压迫的行动;一个行动是否合理,是基于它的效果,而非它的发起者的身份。因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乌玛·那拉扬等学者认为女性这一身份对于成为女权主义者而言既不充分也不必要 [16]。
然而这样的分析同样存在一个危险,即对被压迫者的过度谴责。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种观点很大程度上试图将被压迫者从结构性问题的产物变成问题本身,并因此成为需要被解决的对象(《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显然就是这种态度的受害者)。同时,相比主流群体成员,被压迫者的道德问题往往更容易被发现和夸张的强调,并被用来证明对他们的压迫的合理性。
确实,把被压迫群体的形象描绘为道德上存在缺陷(比如同性恋群体),是一种常见的污名化手段。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一部分被压迫群体的活动家确实认为,压迫有时会导致被压迫者的人格、心理、甚至道德发生损害 [17]。他们认为小心的理解和表达这种关联有助于我们更充分的认识压迫的影响[注4]。这些理论家的观点绝不应该被和如今流行的新右翼观点混为一谈:他们明确的指出被压迫者同样有自主性,而且积极的社会改革能相对迅速地改善被压迫群体的状况;反之,许多新右翼人士认为被压迫群体受到了不可逆的影响,以至于任何社会改革都显得毫无意义。
不平等结构和压迫的获益者们同样是一个值得分析的群体,他们中的部分成员致力于改变给他们带来优势和特权的结构本身,一些人坚定的维护既有的社会秩序,还有一部分人对此保持中立。然而事实上,这里并不存在三种态度,而是两种。因为「中立」本身就是对现有不平等秩序的默许和接纳。在一个歧视性的社会中,一个真正「中立」的立场是不存在的。例如,一个人可能自己从未表达对同性恋群体的鄙视,但他也从未认为对同性恋群体的病理化、犯罪化、污名化的存在问题。这种「事不关己」的态度便已经是一种与不平等秩序的合谋了。
另外一部分结构性不平等的受益者清醒的认识到了自己享有的特权是建立在对一部分人的压迫上的,这种认识往往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负罪感。对于这部分「受益阶层的有志之士」,笔者认为:他们可以思考并通过努力去尝试改变这一不平等的现状,他们可以去努力理解受压迫群体的真实处境并提供帮助;而不仅仅是感到痛苦,甚至痛恨自己的身份本身。感到罪恶最多只是一个开端,一个可能促使积极改变发生的契机罢了。真正具有意义的,是扎实的行动和审慎的思辨。
4 结语
敏感的人们往往可以从生活中的细节嗅出问题,而如果他们稍有社会经验,都往往会意识到日常生活中充斥着压迫和不平等。不论这些压迫发生在泰国、美国,或者我们的身边;不论它们的受害者是平民、移民、快递员、程序员、还是家庭主妇。意识到压迫的存在后,人们往往会面临强烈的情感波动。在最好的情况下,他们甚至希望做出改变从而帮助压迫的受害者。然而,为了有效的做出改变,他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自己面临的是什么样的问题。因此我认为,对于压迫现象的总结和解释是必要的,它允许我们将情感和理性结合起来,并指导我们的生活和行动。同样,对于那些刚刚开始思考压迫问题的人们,我相信对于部分压迫现象的澄清也将帮助他们更快的意识到我们生活中广泛存在的问题。
本文中我介绍了艾里斯·杨的判断压迫是否存在的几个标准。并且围绕「压迫的特点」和「个人与压迫的关系」,尝试对压迫和它的影响进行了一些说明。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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