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护理留学生遇到“工作包分配”烦恼
随着前往日本学习护理的留学生不断增加,奖学金纠纷也开始增多。一些留学生使用了毕业后只要在特定设施工作就可以免除还款的奖学金制度。出现纠纷的留学生主张,拒绝校方要求的工作之后,对方强迫自己退学并一次性还款。双方围绕合同发生矛盾,这样的现状也对日本政府制定的由海外人才承担部分老年人福祉工作的蓝图投下阴影。
4月30日,之前在高知县香南市的一所护理福祉专门学校就读的越南女留学生(21岁)向高知地方法院提交了诉状。起诉对象为经营这所学校的社会福祉法人,她对约2个月前的退学处分表示不服,并索赔460万日元。
越南留学生向律师咨询与校方的纠纷(4月,东京都新宿区) |
这份诉状称,入学时签订的合同规定,校方除了以奖学金形式提供2年的205万日元学费之外,还要借给这名学生168万日元生活费。
这位女生入学前签署了保证书,毕业后愿意在社会福祉法人旗下的护理设施工作3年以上。但在即将毕业的2月下旬,她拒绝在相关设施工作,不久就受到了退学处分。
这名女生说,“保证书只是确认当时的意愿,我没义务去那工作。校方没按约定借我生活费,让我不信任”。社会福祉法人的理事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位女生“在校期间有过金钱方面的不正当行为”。双方的分歧无法消除,纠纷被诉诸法庭。
在日本,存在一种被称为“酬谢性效劳”的合同制度。具体是指学生以奖学金方式获得学费等,在大学、短期大学、专门学校学习,获得国家资格或者毕业后在奖学金提供方的相关设施工作一定期限,就无需还款。这种合同制度已经在护理一线使用很长时间。
日本政府不允许要求一次性还款
另一方面,据日本政府预测,到“团块世代”(1947~1949年,也就是日本战后第一波婴儿潮时期出生的人)全部超过75岁的2025年,护理人员缺口将达到38万人。日本于2017年9月设立“介护”在留资格,扩大了接纳外国人的范围。
日本介护福祉士养成设施协会的数据显示,2014年度进入培养设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为17人,来自5个国家,2020年度猛增至2395人,来自20个国家。
鉴于学习护理的留学生增加,2018年3月,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现为出入国在留管理厅)针对奖学金合同公布了注意事项。
入国管理局认为,以留学生到相关设施工作为条件免除还款的制度本身无可厚非,但附加了“留学生要了解借款和还款条件”、“如果没有到特定机构工作,不能要求学生一次性还款”等限制。
但日本介护福祉士养成设施协会透露,即便如此“仍有留学生就双方认识的差异进行咨询”。从事外国人支援业务的“EPA看护师介护福祉士Network(EPA Nurse and Certified Care Worker Network)”的负责人平井辰也认为,“新设在留资格后赴日学习的留学生迎来毕业季之后,奖学金纠纷开始显露出来”。
在长崎县,2021年2月两名菲律宾女生在临近毕业时拒绝到西海市社会福祉法人的设施工作,她们在短期大学学习护理期间获得了该法人提供的约160万日元奖学金。
签约时不了解合同内容
这两名女生认为,签订合同时没有英语或塔加洛语翻译,不了解合同内容。社会福祉法人方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不认为当时的说明不充分”,并以未及时分期还款为由,要求二人一次性偿还剩余的144万日元奖学金。
日本培养护理人才的一线接连出现混乱。熟悉外国人雇用情况的律师杉田昌平把目光投向了这些留学生与来日本学习技术并带回祖国的技能实习生之间的差异。
杉田律师说,“从技能实习制度来看,针对接纳窗口的监理团体还担负着确认实习情况的职责,如果出现问题,可以对企业进行指导。而留学生的情况不同,入国管理机构只是在他们来日本前的审批过程中确认合同等,缺少由第三方掌握入学后是否存在纠纷的机制”。
淑德大学教授结城康博(社会福祉学)表示,“酬谢性效劳制度存在学生与毕业后的工作单位不匹配的问题,好处是年轻人可以获得奖学金,校方和设施方可以确保学生和职员,因此作为护理人才培养手段发挥了有益作用”。
结城教授随后强调,“如果三方的信赖关系发生动摇,就可能会失去接纳外国人才的基础。校方和设施方需要采取基本的应对措施,用留学生的母语准备一份规定明确的合同,签约时配备翻译”。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 览具雄人
版权声明:日本经济新闻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部分复制,违者必究。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