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案”:戴耀廷一方求情望判监两年 控方争认定为国安法下“首要分子”处以重刑
香港“47人案”:戴耀廷一方求情望判监两年 控方争认定为国安法下“首要分子”处以重刑 ——
香港“47人案”:戴耀廷一方求情望判监两年 控方争认定为国安法下“首要分子”处以重刑
中国《香港国安法》颁布至今最大规模案件——民主派立法会初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进入求情程序,公诉方提出应认定首被告人戴耀廷等组织者为“首要分子”,即可判处10年监禁至最高无期徒刑(终身监禁)的级别。
星期二(6月25日)的聆讯也是戴耀廷自2021年2月被起诉并收押以来首次在法庭公开露面。他的代表律师请求法庭以三年为量刑起点,考虑其认罪,判处两年监禁。中国国家安全部稍早前发文点名戴耀廷为此案“首恶”,誓言严惩。
特区高等法院此前安排45名有罪被告人分成六批出庭求情,星期二出庭的首批被告人包括认罪的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以及不认罪但经审判后被裁定有罪的吴政亨。
高院5月30日裁定16名不认罪的被告人当中,14人罪名成立。判决引来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一些国际人权团体批评。
英国外交部印太事务国务大臣安妮—玛丽·特雷维廉(Anne Marie Trevelyan;卓雅敏)当时评论说,“47人案”展示了香港特区如何利用国安法来打压政治异议人士,英方认为47名被告人“仅是寻求行使其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与政治参与自由”,且受到国际人权公约与1985年《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
未几,特区终审法院英籍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勋爵(Lord Jonathan Sumption)和郝廉思勋爵(Lord Lawrence Collins)宣布辞职,其中岑耀信勋爵公开表示“47人案”使其认为香港正“慢慢地变成极权国度”。
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随后指责英国等“不反思本国严苛的国安法是否侵犯人权自由,却对香港司法机关公正实施国安法无端指责”,要求各国“放弃‘以港遏华’”。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针对岑耀信勋爵言论,指控英国试图将英国的司法影响力“武器化”,破坏香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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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浏览 YouTubeBBC对外部网站内容不负责任。戴耀廷三年多来首次露面
在英式普通法审判中,求情程序让辩方有机会向法官陈情,说明为何被告人为何值得轻判。
高等法院此前因应“47人案”涉案被告与法律人员众多,移师容积较大的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此案,星期二起展开的求情程序仍维持在西九龙法院开庭,继续由高院法官陈庆伟、李运腾、陈仲衡主审。
首被告戴耀廷、次被告区诺轩、第三被告赵家贤、第四被告钟锦麟与第五被告吴政亨被控方认定为组织者。其中,区诺轩、赵家贤及钟锦麟给控方出任俗称“污点证人”,或称“从犯证人”。
戴耀廷已有三年多未出现于公众视线。香港媒体《庭刊》描述,将在7月迎来60岁生辰的戴耀廷“头发灰白,神情轻松自若,对家属席上的太太频频微笑点头,太太亦不时挥手回应”。
另一家港媒《法庭线》描述,戴耀廷坐在犯人栏三排座椅的中央,吴政亨坐在后排右端角落,区诺轩、赵家贤及钟锦麟分坐左侧后、中、前排,五人之间均有惩教署狱警分隔。
聆讯开首由香港特区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陈词,说明控方在量刑方面的立场。陈庆伟法官要求公诉方说明哪位被告属首要分子,哪位罪行重大、积极参与,哪些是其他参与者。
李运腾法官提问,是否落实案中串谋的被告人——成功在正式选举中当选立法会议员,并在议会内投票否决政府财政预算案者——才算是此案的“首要分子”,初选组织者则不算。
由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香港国安法》定明,对颠覆罪行被告人而言,“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万德豪反对称,初选组织者并非“首要分子”的想法不可接受,违反常理,又称他们的参与程度正如在一起谋杀案中,出钱指使他人行凶者。万德豪称,领导者“应是首要分子”。
万德豪又在庭上引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编撰的《刑法释义及实用指南》解释,“首要分子”所指的是罪行组织者和领袖,“应予重判”。此举被法官质疑有“走后门”之嫌,因根据特区终审法院2023年8月就大学生吕世瑜“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上诉的判例,香港各级法院只可参考跟《香港国安法》相关的中国大陆法律。
万德豪代表律政司陈词后,由代表戴耀廷的黄继明资深大律师陈词。他主张此案是以串谋罪定罪,因此不应适用《香港国安法》中颠覆罪的刑期下限。黄继明请法庭以三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人认罪,减刑至两年有期徒刑。
因还押候审期间可折抵刑期,这将让戴耀廷即时获释。黄继明承认这是“大胆”提议,但他同时称,戴耀廷等人是采取非暴力手段,运用宪法权力争取普选,戴耀廷真诚相信初选计划合法。而在2020年6月《香港国安法》颁布后,戴耀廷参与初选的角色有限,而法庭不得惩罚被告人在法律生效以前的行为。
李运腾法官认为辩方提案“过于大胆”,并称考虑到当时的社会情况,戴耀廷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的行为仍构成控罪背景;陈仲衡法官称,“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并非妥善使用立法会议员权力。
控方也就区诺轩、赵家贤及钟锦麟的“从犯证人”身份表态,明言三人曾协助控方作供举证,符合《香港国安法》中有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戴耀廷支持者彻夜轮候旁听
法庭安排三天时间处理首批五名被告人的求情程序,此后再考虑判刑。
正如此前开审期间一样,在大量警察布防下,一些被告人的支持者提前到西九龙法院外排队,以取得筹号进入法庭旁听。据《法庭线》报道,有近百人排队,其中约十人更是自星期二子夜起已经在场。即使清晨突然下起大雨,他们仍撑伞留守。
前来旁听的还有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瑞士等国驻港外交人员,以及一些民主派知名人物,例如前立法会议员邵家臻、刘慧卿,前《明报》政治漫画家尊子等。
据《庭刊》报道,正被还押等候求情与判刑的多名同案被告——包括第33被告何桂蓝、第六被告袁嘉蔚、第31被告吴敏儿、第47被告余慧明、第34被告刘颕匡、第37被告邹家成和第32被告谭凯邦——也获安排到法院,在充当“延伸庭”的另一法庭内观看直播。
获裁定无罪的第16被告刘伟聪大律师也有现身西九龙法院,但他向媒体记者表示是要处理其他案件,并非旁听“47人案”求情。律政司正对刘伟聪的无罪判决提起上诉,但对于同样被判无罪的第46被告李予信,则已表明不会上诉。
据香港媒体报道,法庭大约按照各被告人在参加初选时的选区分批安排出庭求情,预计最快于8月8日完成全部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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