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高管泰国吸毒被遣返:中国对境外吸毒者是否有管辖权?
大众高管泰国吸毒被遣返:中国对境外吸毒者是否有管辖权? ——
2024-10-24T12:48:57.634Z
(德国之声中文网)德国媒体近日报道称,德国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市场首席营销官约翰·桑皮尔(Jochen Sengpiel)在中国国庆十一假期内前往泰国度假,返回北京时血液中被检查出含有大麻成分,在接受警方数小时审讯后被拘留十余日,获释后被要求立刻离境。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本周三(10月23日)记者会上证实相关事件,但对涉案违禁品给出了另一个答案:“大众公司的这名人士因为吸食可卡因被中国的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遣送出境。具体情况,请你向中方的主管部门了解。”
入境人员可能被药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26条,“公安机关根据查缉毒品的需要,可以在边境地区、交通要道、口岸以及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对来往人员、物品、货物以及交通工具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
因此旅客入境时可能会被随机进行毒品检测,尤其是来自将大麻及其他毒品合法化了的地区。留学生、外国人均可能成为被检测目标。
常见的两种毒品检测方法是尿检和毛发检测。由于毒品在尿液中持续代谢、快速降解,尿检只能检测出3天以内的吸毒行为。毛发检测毒品的追溯期则可长达六个月之久。
处罚依据
在中国,吸毒属违法行为,对该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对非法持有、吸食、注射、向他人提供毒品等行为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该法规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也就是说,无论中国本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只要吸毒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中国公安机关均有权管辖处理。
管辖权争议
然而该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未规定中国公民在境外违反治安法行为,是否适用处罚,也没有规定外国公民在境外违反该法规,境内被查,是否属于中国治安管辖权范围。
中国当局则称其一直以来对毒品采取“零容忍”立场,是否在境外吸毒并不重要,在境内时体内有毒品即已违法,中国拥有管辖权。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MHP Law Firm)在2019年发表的一篇分析文章认为,将药检呈阳性者作为处罚对象,是将“吸毒行为”和“吸毒成瘾状态”(人体内含有毒品成分的持续状态)这两个概念进行了混淆。
该文进一步针对境外吸毒、境内被查的管辖权问题做出分析,指出中国公安在执法中“常有发生只要毛发或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吸毒行为存在,是否具有管辖权,一律进行治安处罚的情况。”
文章作者最后建议,”若发生在境外的吸毒行为在中国境内被查获,执法机关不应简单地用毒品检测结论去掩盖管辖权上的缺失,用吸毒成瘾状态去掩盖证明吸毒行为存在证据上的不足,而是应充分重视证据和法律事实,审慎地作出治安处罚决定。
已有处罚先例
2019年7月底,一名中国公民在比利时吸食冰毒和K粉,回国入境后于9月11日被上海某派出所查出毛发检测中还有病毒和K粉成分,该派出所对原告作出五百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发现地公安机关可以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地原则予以管辖。
近年来,中国驻泰国、荷兰、加拿大等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均曾发布境外吸食大麻回国后可能面临刑事处罚风险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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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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