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幸福街道蒋坝村发生煤气爆炸,至今未解决问题
江苏省南通市幸福街道蒋坝村发生煤气爆炸,至今未解决问题 ——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0月28日,本网获悉:2024年8月30日16时15分,江苏省南通市幸福街道蒋坝村11组(棉机路55号139幢)戴丽丽老太厨房间煤气爆炸,导致戴丽丽老太受伤,部分衣物损毁。戴丽丽老太报警。公安消防安检部门共20多人陆续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南通市崇州区消防铁援大队于2024年9月19日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煤气泄漏遇明火后爆燃”。
这一认定,掩盖了南通华洋港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安装商用煤气阀(禁止民用)的事实。
2024年6月28日,南通华洋港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与居民张进林(乙方)签订《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供用气合同》,合同编号:200605,约定: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的液化石油气瓶,不得提供无条形码标识、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气瓶,并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故障修理。甲方应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的燃气设施进行免费入户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用气规定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未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停止供气。甲方应向乙方宜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签约一个月零二天后,就发生了煤气爆炸。这说明该公司未提供适用家庭的合格煤气阀门产品,导致火灾的发生。
戴丽丽老太要求南通华洋港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该公司称,因煤气灶问题引起爆炸。煤气灶厂家称此系煤气阀门问题,并指出该阀门应当使用家庭煤气阀门,而不是商用煤气阀门。换言之,家庭使用煤气不能安装商用煤气阀门,因为两者的压力不同,且明文规定商用煤气阀门禁止家庭使用。
戴丽丽老太找有关部门处理,但各部门相互推诿,至今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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